春秋通论 - 第 9 页/共 21 页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淮近徐,去年楚败徐于娄林,今为徐谋楚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英,楚与国,徐报娄林之役。   夏,灭项。    承上言,亦齐人、徐人灭之也。左氏谓鲁灭之,「齐人以为讨而止公。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且讳之也」。按:齐桓不尝灭人国乎?何以禁(「禁」,中研本作「楚」,今据北图本改。)人也?且春方伐英氏,即使鲁灭项,安得止公乎?又十一年「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亦以公故乎?为此说者,皆因误认灭项为鲁,不识为承上文故也。则左氏事实皆捏造诬罔,于此昭然矣,乃犹据相传以为亲受指于圣人,不亦可哀乎?灭国乃齐、楚争衡之事,非鲁所为,不辨自可见。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自会。    齐桓与公还,夫人往会齐侯于卞,齐侯还齐,公及夫人还鲁,法当书「公至」而不及夫人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以春秋之世,齐为始,晋为继也;齐为盛,晋为久也,余三伯不足数矣。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人、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师救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    左氏谓「宋襄公以诸侯伐齐」,纳孝公而还,此事不见经,程积斋力辨之,谓若纳孝公,经当如书庄九年「鲁纳子纠」之法,或如庄六年「卫侯朔入于卫」之法。予按:经亦有不可如是论者。如重耳反国,经亦不书是也。第二十三年齐侯伐宋围缗,不应以纳己之恩而伐之,此则可疑也。又宋春伐而鲁救之,夏伐而狄救之,救之者善也,则宋襄伐丧之罪,与其图伯之?俱不可掩矣,经岂与宋乎哉?   狄取○义救齐。    狄之救齐,以卫故,故是冬邢、狄伐卫。经于狄惟称「狄」,不称「狄人」,下称「狄人」者,因邢人而并称之也。故于前称「狄」,不加标识,今标识于下称「狄人」之上以见之,是为取义也。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冬,邢人、狄人伐卫。    狄称「人」,因上「邢人」而及之,便文也。观上「狄救齐」,后二十一年「狄侵卫」可见矣,鄙儒鲰生文理不识,侈然解经,谓之「进狄」,可憾也。二十年书「齐人、狄人」同。邢向为狄伐,今与狄伐卫,从夷以害中国,从雠以伐同姓,悖其常理,宜为卫所灭与!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以伐齐之役滕不从,故执之与?后三年滕子从宋伐郑,即婴齐也,盖执而即释之矣。执者称「人」,与被执或名、或不名,俱无例。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曹、邾向从宋,前年所与伐齐者。然宋襄会盟仅二小国,其能图伯乎?   鄫子会盟于邾。己酉,邾人执鄫子用之。    鄫子既会盟于邾,经直书邾人执而用之,未见宋襄使邾人之意,或者邾方附宋,借以媚之,亦未可知耳。鄫子不名,阙也。   秋,宋人围曹。    以曹南之会君不亲往也。   卫人伐邢。    报去年冬之役。然不敢及狄,狄强可知。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    内书「会」,外书「人」,皆大夫也。宋公不道,大失诸侯之心,陈、蔡近楚,郑服楚,故要楚以为是盟,为谋宋也。二十一年,宋公为楚所执矣。   梁亡。    因民叛而亡,故不书他国灭取。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夏,郜子来朝。    郜,宋之附庸,知宋之不足恃,故来朝鲁。   五月乙巳,西宫灾。郑人入滑。    滑,姬姓,畿内诸侯。郑既从楚而师入王畿之内,无礼甚矣。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为邢谋卫难也。齐孝公盟楚、盟狄,尽反桓公之为,可谓不继父志矣。   冬,楚人伐随。    随,近楚小国,楚伐而服之。      春秋通论卷七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    为邢故。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鹿上,宋地。宋襄前为诸侯所叛,诸侯与楚盟于齐而谋之,今宋襄复要楚于境内而与之盟,且俨然以伯主自命,其秋之见执宜哉!   夏,大旱。    记内灾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执宋公者,众诸侯也,非独楚子也。众诸侯藉楚子之力而为之,或楚子本谋而众诸侯从之,而楚子恃强,乃居其功,故下来献捷也。若经之所书,本承上诸侯之文,初无属楚子意,盖陈、蔡、郑、许皆党于楚,而曹又宋之雠也,安得不共执宋公以一快乎,观下公会诸侯释宋公,两皆不特言楚子,其义可见矣。圣人据事直书,岂故不言楚子,如所谓「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与「分恶于诸侯」之邪说哉?楚始称「子」,因上下与「宋公」、「陈侯」等连言,故亦称爵,便文也,不然,楚方肆恶于中国,圣人胡为反进之乎,余见下「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下。   冬,公伐邾。    杜氏谓为邾灭须句故,非也。黄东发曰:「邾尝从宋伐齐,鲁救之,不克。又鄫,鲁之亲也,而邾执而用之,故怨邾,特以邾与宋盟,故未敢伐。今宋为楚所伐,故乘间伐之。」此说较得事情。   楚人○取○义使宜申来献捷。    鹿上与盂之盟,鲁皆不与,故楚献捷于鲁,欲以胁鲁耳。然公不惧楚,即往会诸侯以释宋公矣。此楚子使也。何为复称「人」?于此见上因连文之故,故称「子」耳,此与前称「狄」、称「人」之义同,亦圣人之取义也。故以前亦不标识,今标识于称「楚子」之下,而其谓「称『子』为进,称『人』为贬」之邪说,不待辨矣。自文公以后,始多称「楚子」而间称「楚人」。间称「楚人」者,习熟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诸侯」,即承前会盂之诸侯也。言「诸侯」者,可见执之非独楚子矣,纷纷妄定褒讥,殊可恨。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    须句,邾邑,刘原父、赵鹏飞氏、子廉氏、黄东发、季明德之说皆同。今总括其意曰:左氏曰须句,风姓,邾人灭之,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公伐邾,取须句而反其君焉。据此,则须句乃子爵,奔因成风,为鲁事矣。国灭而兴,君奔而反,皆事之大者,且有关于鲁故,经何以不书耶?杜氏曰:「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须昌即今东平县,晋东北郡治,距邾二百六十里,当僖公时,东平之东南皆为鲁有,西北皆为齐有,邾人岂能越鲁境灭须句以有其地乎?鲁人欲取须句,直伐须句足矣,又何必东伐邾而后西取须句耶?况此年公既伐邾取须句矣,至文七年,公又伐邾而取之,则须句不服鲁而服邾者也,非密迩于邾而服习其治,鲁又何烦再伐哉?经书「伐邾,取须句」与莒人「伐杞,取牟娄」同。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宋公复帅诸侯伐郑者,盂之见执,必郑为主谋也,不然,何以不伐楚而伐郑乎?是非特以其朝楚之故可知也。第许方附楚于盂以执宋公者,而旋亦附宋以伐同盟之郑,反复似波澜,其春秋诸侯之谓乎?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公屡伐邾且取其地,故邾报之。但书「及」、「战」,胜负敌也,谓「鲁败」者,邪说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泓」,二本原皆阙末笔作「泓」。)宋师败绩。    楚之伐宋,虽憾于宋之伐郑,然伐郑在夏而楚来伐在冬,岂复能救郑乎?左氏谓「救郑」,非也。第其谓宋公伤服,以下年五月宋公卒观之,或是。刘原父辨不称「宋公败绩」而称「宋师」,以传为非,谬矣!应称「师」,安有称「公」者哉?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    乘宋之敝,报其伐丧也。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秋,楚人伐陈。    左氏谓「讨其贰于宋」,非也。按:顿本属陈,以畏楚故,叛陈奔楚,二十五年,楚围陈以纳顿,则此之伐陈为顿明矣。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杞称「子」,说见前。不名,史阙。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郑。    左氏谓郑人入滑,王为滑请,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取栎。按:郑人入滑在二十年夏,今二十四年,安有阅四年之久,谓「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乎?且经止书「狄」、「郑」,未见有王,而是冬天王出居于郑,又安有方雠郑而伐之,出居于郑者耶?其为附会无疑。意者夏狄自伐郑,与十四年狄侵郑同,是冬颓叔以狄师伐周,王败出居于郑耳。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取○义○于郑。    此出奔而书「出居」,为天王讳也。   晋侯夷吾卒。    不月日,史阙。左氏谓去年九月晋惠公卒,而经在今年之冬,杜氏谓文公定位而后告丧,经从赴告而书。夫惠公卒,怀公立,其时国无内乱及外难,安得预知明年文公入而閟其丧,以待文公之告乎?未可信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    诸侯卒名,此「毁」字因下卒名而误连上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直书其事,而姑逆妇之非礼自见。刘氏谓「公下主大夫之昏为失礼」,何以知之?谬论也。   宋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阙也,义在于杀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前二年楚人伐陈亦以此。   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卫,齐雠也。卫惧齐难,故修好于鲁,为莒求平,鲁为之会,且挟二国以从楚也。莒庆,莒大夫名,下称「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    寻洮之盟。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齐春、夏两伐鲁,讨洮、向二盟也。   卫人伐齐。    助鲁也。   公子遂如楚乞师。    敌齐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以归之君,名不名无例。远而微,故阙,则不名。   冬,楚人伐宋,围缗。    时楚以师与鲁,中道乘间伐宋。左氏谓楚以宋即晋,故伐。此时晋之强未着,未然。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鲁以楚师伐齐,而取谷者楚也,何为哉?公至自伐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