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论 - 第 7 页/共 21 页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或谓三台之筑亦以备戎,未知然否?   夏四月,薛伯卒。筑台于薛。    薛,鲁地,非薛国也。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此书「齐侯」者,齐侯使人来献戎捷也。若曰「齐侯使人来献戎捷」,则文不谨严矣。公羊文理之不通,谓齐侯「亲来献捷」,后世说经者皆宗之,何也?然则使书「齐人来献戎捷」亦可,可见书爵、书人之无例也。上书「齐人伐山戎」,下书「齐侯来献戎捷」,正未尝不有意为互见耳。   秋,筑台于秦。冬,不雨。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小谷,鲁邑,非齐之谷也。左氏谓「为管仲」,是误以「小谷」为「谷」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此事不可考,大扺齐之伯首资于宋,故齐与宋之亲睦愈于鲁。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子牙之卒,左氏、公羊皆谓公疾叔牙,愿奉公之母弟庆父,季友愿奉公之太子般,季友以叔牙为乱,因酖叔牙,故为季友讳,不书「杀」。此事前人多疑其诬,辨论亦有理。然细按之,使叔牙自卒,何为七月叔牙卒,八月公薨,十月子般卒,四月之间连有三丧乎?子般已立,故其卒不书「贼杀」,为内讳,是已,然则叔牙之卒,亦以其为内讳而并讳之与?此乃为国讳,公羊谓为季友讳,非也。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路寝,正寝也。子般立。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庆父弒,书「卒」,讳也。未逾年之君,故不称「君」。   公子庆父如齐。    经于后闵公被弒书「庆父出奔莒」,此不书「奔」,书「如」着,国人未尝迫之使奔,而庆父亦未尝自绝于鲁,寻复归也。以庆父之弒君而书「公子」,则或书、或不书者,无例明矣。   狄伐邢。    此狄伐中国之始。      春秋通论卷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闵公庄公庶子,在位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上年子般卒之后也。   齐人救邢。    善也。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越十一月乃葬,国乱故也。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季子来归。    季子,经不书「出」,其由莫可考,若其来归,亦因国乱故耳,无以见其为贤,亦无以见圣人之喜之也。公子称「子」,不名,亦无例。宣十年,天王使其弟季子来聘,岂亦贤之乎?且以鲁国之事考之,庆父祸鲁于一时,季子专鲁于数世,圣人亦必无喜之之意也。   冬,齐仲孙来。    省落姑之盟之难也。大夫称名、称字,无例,书「来」、书「使来」,亦无例。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乙酉」,二本原阙,今据经文补。吉褅于庄公。    「褅」之名,礼家为说滋,纷,今考之,大扺「褅」为王者之祭,而鲁以祀文王、周公,故得用之。若此所称「吉褅」,则因丧三年不祭,此丧毕而即吉,故行之耳,非是三年丧毕又有此祭之名也。其后言礼家又以为时祭之名,或曰「春褅」,或曰「夏褅」,亦不一,其实即此「褅」也。丧毕即吉礼也,但此时庄公未两期而行吉褅,则速矣。   秋八月辛丑,公薨。    与隐公书法同。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二本原阙「公子庆父出奔莒」,今据经文补。)    复书「姜氏孙」,则其与闻乎弒,亦自见矣。弒逆,大恶也,姜氏称「夫人」,庆父称「公子」,未尝有褒贬于其间,则其它可知矣。   冬,齐高子来盟。    定僖公也,不称「使」及不名,皆无例。   十有二月,狄入卫。    卫未灭,故不书「灭」。   郑弃其师△书△法△△。    狄入卫,郑恐狄之渡河来侵也,故以师次于河上,久弗召,师溃,此孔子读清人之诗而为是书法也。      春秋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庄公庶子,闵公兄,母成风。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即位于上年,故不书。或曰立于庆父未奔之前,或曰立于高子来盟之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书「次」,非缓也,凡救必先次,然后救也。书「次」与「救」,或先或后,第据其情事言之,亦无例。庄三十二年狄伐邢,闵元年齐人救邢,此时狄复伐邢,而齐又救之也。或误认为即庄三十二年之伐,谬。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强而迁之者,曰「宋人迁宿」、「齐人迁阳」;顺而迁之者,曰「邢迁于夷仪」。故经虽无例,而书法则自可以见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亦善也。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或谓齐桓召姜氏于邾,至夷而自缢,「以归」,归于齐也。   楚人伐郑。    郑从齐也。前书「荆」,后书「楚」,从其自号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谋伐楚也。左氏以为「谋救郑」,郑伯既在会,何救之有?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小国,界于鲁、宋之间。公以邾不附己而附宋,故伐之。然旋会而旋伐,伯主之威安在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    报纳庆父之怨也。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氏」上阙「姜」字。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左氏谓「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按:楚丘非卫邑,季明德曰:「楚丘在今齐州曹县东南五十里,以唐志考之,当在武城、单父西南。武城、单父,春秋时皆鲁地,而楚丘与之连界,鲁人有卜楚丘者,以地名人者也。又汉志注云:『武城有楚丘亭』,则为鲁地可知矣。『城楚丘』,鲁事也,故以内辞书。隐七年戎伯伐凡伯于楚丘,即其地也。鲁必以备戎而城之与?」此说甚正,且有据,可免纷纷之疑矣!又左氏见不书所会之诸侯,则以「鲁后」为言,明系矫说尤可见。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庄公夫人也。   虞师、晋师灭下阳。    虞、晋始见经,其时晋未为大国,故以虞先之,说者遂谓以虞得赂而为首恶,妄也。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江、黄皆近楚小国,齐欲离之以为己应,故与盟,然徒利其一时附己,而不能保全其后,岂仁人之为乎?凡小国之君多称「人」。   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郑。    元年伐郑,今又侵之。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    舒,楚之与国,故鲁颂于僖公曰「荆舒是惩」,十五年,楚伐徐,而齐救之,则徐人此时为齐、鲁取之也。   六月,雨。    自上年十月不雨,至今六月始雨,则不雨者八月矣,凡十月、正月、四月皆书首月,以志一时之不雨也。左氏谓「不曰旱,不为灾」。八月不雨,尚不谓之旱,斯已奇矣!谷梁且谓「勤雨」,为贤僖公,不更奇乎?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再会,谋伐楚也,说者谓下侵蔡次陉之师,江、黄独不与,按兵不动,为觭角之势,非也。伯主恤小,故伐大国不用之,而用于后之伐陈,使亦得以自效焉尔。   冬,公子友如齐?盟。    听伐楚之期也。   楚人伐郑。    频年伐郑,见楚之强暴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蔡为楚与国,故先侵蔡而后伐楚,「侵」小「伐」大,故分「侵」、「伐」为言。伐楚而次于陉声威以待其服也。伯者之师,不取战胜而取服人,所谓彼善于此者也。说者每以师次为「缓」,今伐楚,何用缓于?   夏,许男新臣卒。    卒于师也。以下「来盟于师」知之。不地,无例。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书△法△△△△△△。    此经之书法也。本是屈完来盟于」志召陵耳,今先书「来盟于师」,以见楚之因伐求盟也,再于「盟于召陵」志其盟之地,如常所书也。使但书「来盟于师」,见其因伐求盟矣,而不能如常所书之志其地也;使但书「来盟于召陵」,如常所书矣,而无以见其因伐求盟也,故书曰「来盟于师」、「盟于召陵」。此等书法完善周匝,非圣人不能,故孔子为万世文字之祖也。   齐人执陈辕涛涂。    「人」者,通上下之称。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及」者,承上齐人,非鲁人也。左氏谓辕涛涂误师之事,其说可疑。涛涂先告「出于东方」,齐侯许之,申侯又告「出于陈、郑」,齐侯又许之,不过一从一不从耳,何遽赏申侯而执涛涂乎?且以其一言之不善,既执之矣,秋且命江、黄伐之,冬又有七国侵之,其臣即有罪,于君何与?于民何与乎?是时桓公方听信管仲,未必有如是之过举也。盖必以其近楚而邻蔡,其君臣怀二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