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论 - 第 16 页/共 21 页

吴始见经。先书「吴」,犹楚子之先书「荆」、书「楚」也。   夏五月,曹伯来朝。不郊,犹三望。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去年楚伐郑,惟遣栾书救之,今大会诸侯共救之,晋势差振矣。复同盟马陵者,以虫牢之盟未尽协也。莒,小国,始与会盟,左氏谓「莒服故也」,莒何尝不服晋乎?   公至自会。吴入州来。    州来,楚与国也,入以将以制楚,吴始强矣。吴、楚之争自此始,中国诸侯赖吴以制楚亦自此始。   冬,大雩。    凡非六月龙见而雩者,皆为旱,兹书时,则冬旱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孙林父,良夫之子,良夫没而林父益横,卫定公所以恶之也。晋为逋逃主,而卒以贻害于卫,岂伯主之所为哉?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马陵之盟,齐侯服晋,至是晋为归田之举以媚之,然岂伯者之所为哉?经详书之,所以深病晋也。   晋栾书帅师侵蔡。    蔡自翟泉以来,服楚者四十八年,文十五年晋伐之,至是复伐之。   公孙婴齐如莒。    鲁与莒,宣公尝再伐之,往来久绝,至是因马陵之盟始通好焉,亦以晋故也,左氏谓「逆也」,无稽。   宋公使华元来聘。    鲁、宋和睦,则知六年侵宋之举,胁于晋也。为夏将纳币,故先来聘,左氏于此谓「聘共姬」,以聘问之聘为纳币之聘,可笑。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聘伯姬也。伯姬,成公姊妹,或称「公使」,或不称「公使」,无例。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左氏谓赵婴通于赵庄姬,庄姬,晋女,赵朔妻也,同、括放婴于齐,庄姬谮同、括将为乱,公杀之。史记又载屠岸贾追论赵盾弒君,因诛同、括,与左不合。按:赵武,庄姬之子也,左氏此说必当时人诋赵武之丑而言,似未可信。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    「子」字盖「王」字之讹。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来归而卒,以后来逆丧,故书。   晋侯使士燮来聘。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    七年,吴伐郯,郯与吴成矣。小国被伐,既不能救而又伐之,何居?且因聘而谋伐人国,又有以见晋伯之不正也。但左氏载鲁人不欲,则未然。以鲁、宋之相睦,晋使伐则伐之矣,况邾乎?   卫人来媵。    媵,伯姬也。卫、晋、齐见后。皆来媵,礼也。礼文有诸侯一娶九女之说,虽不足据,然媵所自有也,但不必定九耳。此鲁女嫁,若以一娣一侄从,当为三人,又三国来媵,共有六人矣。胡氏乃执一娶九女之说,以为鲁并纳九女,又三国三人,则十有二女为非礼,儿童说经,祇堪捧腹。公、谷之可笑者,一谓媵不书,书者,以伯姬贤;一谓以伯姬不得其所。夫少女在闺,贤否何见?而不得其所乃其后事,三国何以预知之?总之为儿童之见,以其论礼制,故及之。鲁他女嫁未见有他国来媵,而兹且三国,前后凡三书之,何也?盖鲁当寖弱之时,方恃大国以为援,而成公适和诸国,诸国咸来媵,见大国之有恩礼于我也。故史臣夸大而录之,孔子亦因之耳。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公会晋候、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左氏谓「归汶阳之田」,「诸侯贰于晋」,故「寻马陵之盟」也。   公至自会。二月,伯姬归于宋。    是为宋共姬。言「归」,则逆可知。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使卿致女,礼也。   晋人来媵。    说见前。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晋人执郑伯。晋栾书帅师伐郑。    郑以晋不足恃,故又惧而从楚,晋执之、伐之,岂不甚哉!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庚申」,二本原作「庚寅」,今据经文改。),莒溃。楚人入郓。    莒向属齐,自马陵始出而会盟,近又会蒲,故楚远越淮泗而伐之,亦所以窥齐、鲁也。郓,或谓本属鲁,时为莒得之。   秦人、白狄伐晋。    晋昔以白狄伐秦,今秦亦效之,所谓出尔反尔也。   郑人围许。    左氏谓示晋不急君,故出师围许,为将改立君者,晋必归君。其说近是。不然,郑方有事,何为汲汲图许耶?   城中城。    楚人入郓,防之也。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晋命侵之,以其围许也。称「弟」,无例。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自三月至四月凡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左氏谓归郑君,而会诸侯伐郑之立君者。   齐人来媵。    说见前。左氏谓同姓之国媵,异姓则否。齐,异姓也,胡为媵乎?若当时无此礼,齐不行矣。   丙午,齐侯獳卒。秋七月,公如晋○取○义○。    诸侯无亲会葬诸侯之礼,公之如晋,实往会葬,故上第书「公如晋」,而下因不书「葬晋景公」,此孔子之取义也。景公卒于五月,其葬当在八月,故公七月往,晋人以其屈己来会葬,因而侮之,且止公,至明年三月始归,凡阅九月,鲁之君在外未有如是之久者,其邕莫甚于此,故圣人尤谨之,书「公如晋」而没景公之葬也。左氏虽略知之,然其言却乱道,曰「公如晋,晋人止公使送葬」,「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邕之,故不书,讳之也」。按:此时晋国无事,景公何为夏卒而冬葬乎?公本来送葬,非晋人止公送葬也,第葬后乃是止公,至明年三月方归耳。其谓冬葬景公者,凑合止公之久也,然即使冬葬,何为三月始归乎?大扺左氏臆度而附会类如此。   冬十月。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侯使郄犨来聘。己丑,及郄犨盟。    借聘而要盟,与三年荀庚来聘同。   夏,季孙行父如晋。    报聘也。   秋,叔孙侨如如晋。    复修安革以前之好,殆有所迫于晋与?   冬十月。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    天子之三公出奔强国,则王室之政可知矣。   夏,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    晋厉初立而求诸侯,故为此会。然来会者鲁、卫而已,盖亦鲜矣。左氏谓晋、楚同盟,郑伯听成,与经不合,岂可信哉?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取○义○○○○。    前言「王师败绩于茅戎」,不言王与战,尊王也;兹书「晋人败狄于交刚」,亦不言诸侯与战,尊中国也。一败一胜,笔法略同。   冬,十月。十有三年春,晋侯使郄锜来乞师。    征伐秦也。   三月,公如京△书△法△师。    晋征伐秦,故公如京师。「京师」,王国也,公过则书,不朝王,故不书「某日朝于王」。   夏五月,公自京师△书△法△,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自京师」,接上「如京师」之文也,若无此三字,直书「公会晋侯」,则若上如京师为一事,此会晋侯为一事矣,故知书「如京师」之必不朝王也,然公如京师又不可没,故其书法如此。圣人之笔明白如此,而左氏犹附会为朝王,以之欺世,百世而下,明者宁受其欺耶?晋为雠秦,致劳八国诸侯间关跋涉而为之役,卒使曹伯竟卒于师,亦忍矣哉!   曹伯庐[卒](「卒」,二本原阙,今据经文补入。)于师。秋七月,公至自伐秦。冬,葬曹宣公。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    林父奔晋七年,兹卫侯如晋,晋侯强使纳之,其后卒以祸卫,晋既受逋逃,而且贻害人国如此。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郑前从楚,犹伐许,兹从晋,益复伐之矣。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侨如不氏,蒙前文也。「以」者,非贬辞,与宣元年(宣元年,二本原作「宣九年」,今据经文改。)「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同。称「妇」者,以有姑也。成公此时即位十四年矣,二年,公会诸侯,盟于蜀,则即位时非甚幼小也,自此逾四年而薨,又有妾定姒生世子,何为此时方娶乎?此不可晓,或定姒本为夫人,今又娶齐女以为夫人,定姒让大国之女,因以有妾号,未可知耳。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秦伯卒。    佚其名。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公孙婴齐称「仲」者,以其父仲遂,赐氏为仲,故其子称仲氏也。婴齐兄归父,亦氏仲可知,但经不书耳。公羊无故而倡为邪说,谓后归父,竟不可解。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执者书人或书爵,无例。左氏谓公子负刍杀太子而自立,不见于经文,又言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既与同盟,何以谓之讨?皆与经不符。   公至自会。夏六月宋公固卒。   楚子伐郑。    郑或从楚,或背楚,而许则专服者楚也。郑从楚之时伐许,楚或不问,背楚之时而伐许,楚所以必伐郑也。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宋杀其大夫山。宋鱼石出奔楚。    以经按之,大抵华元擅权于宋久矣,共公之卒,荡山、鱼石谋共逐之,故华元奔晋,于是诉晋讫,复挟晋之威自晋归宋,召国人共讨荡山而杀之,鱼石恐见及,乃出奔楚。元欲挟晋威即归图事,故奔晋,石避仇无归志,故奔楚。经书「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如是之复而详者,见元之恃晋以杀山、逐山(石)(「逐山」,二本同,疑当作「逐石」。),盖昭然矣。若山书「大夫」,凡杀大夫,不论有罪无罪皆书官也,其不氏,无例也。经书华元奔晋,而左氏谓华元未奔晋;经书书华元自晋归,而左氏谓华氏不自晋归;经书鱼石一人奔楚,而左氏谓五人,全不相合。又谓元奔晋而石止之许讨,则元与石两无嫌疑,何为元归而石奔乎?皆不可信。书宋事而晋之纳叛党,恶自见。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锺离。    特会吴也,故书法如此。   晋力不敌楚,于是招吴以敌之,使楚顾南而缓北,此晋之计也,然晋伯之不振至此甚矣。许迁于叶。    叶,近楚县,许依楚以避郑。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    雨着木而成冰,记异也。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郑公子喜帅师侵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