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 第 34 页/共 114 页

[271]韩释言:虽有谗者百人,相国将不信之矣。——不曰「将不之信矣」。而是篇又云‘虽进而为之,亦莫之听矣’,句法同而止词之后先无定,然究以先置为常。 无弗辞而代字止词先置。 [272]庄则阳: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犹云「或使之,莫为之,皆出于人之疑心,非眞知」也。「或之使」者,「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焉。 [273]左僖四:尔贡包茅之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是」指上文,乃「征」「问」之止词,无弗辞而先置焉。 [274]韩河中府法曹张墓志铭: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若尔吾哀」者,「若尔哀吾」也。 [275]又太傅董公行状: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大国之尔与也」者,「大国之与尔也」。 [276]又平淮西碑:曰度,惟汝予同。——言「惟汝同予」也。 [277]又送穷文:惟我保汝,人皆汝嫌。——言「人皆嫌汝」也。 [278]又颂风伯:风伯虽死兮,人谁汝伤。——言「谁人伤汝」也。 [279]又择言解:火既我灾,有水而可伏其焰……水既我患,有土而可遏其流。——言「火既灾我」「水既患我」也。诸引皆代字止词,无弗词而先乎动字,以韵其句法也。 句中有两弗辞者,则先者弗其后者,与无弗辞同,而代字止词亦不先矣。 [280]史魏其列传:后家居长安。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不曰「莫之弗称」者,以「莫」「弗」两字自相弗也,与句之无弗辞者同,用特识焉。 【5.2.7】凡止词为「自」字「相」字,概谓之自反动字;①其止词先动字者,已见代字篇内。 自反动字有二:外动字前必加「自」字而其意乃达者,如「自怨」「自艾」「自骄」「自纵」等语,盖人凡有「怨」「艾」「骄」「纵」之心,必由就衷发故也;外动字之先加以「自」「相」等字者,以其为止词之故也。如「自称」「自号」「相友」「相望」诸语,盖「号」「称」「友」「望」诸动字,不以「自」「相」等字为止词者常也。惟两者用法无异,故不为特别焉。② 止词为「自」。 [281]孟离上: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自侮」者,侮己也,「自」为止词而先之,故「侮」之行,己施之而己受之,谓之自反动字亦可。「自毁」「自伐」准此。 [282]楚语: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焉? [283]左宣四: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284]又襄二十五:请自刃于庙。 [285]史魏其列传:魏其者沾沾自喜耳。 [286]又商君列传:自胜之谓强。 [287]又任敖列传:张丞相由此自绌。 [288]后汉王丹传:其墯*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 [289]汉儿宽列传:有廉知自将。——「自将」者,「自卫」也。 [290]又司马迁传: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自列」者,「自明」也。 [291]史信陵君列传:于是公子立自责。 [292]又: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诸引「自」字,皆外动止词而先焉。以是观之,外动字之可以「自」为止词者,难更数也。诚所谓自反动字,如「自悔」「自度」「自忖」者,盖无几也。 止词为「相」。 [293]孟滕下: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凡动字前加「相」字者,所以明其非成自一人也。故「相窥」「相从」,言男女两人,先则彼此相窥,后则彼此相从也。 [294]史货殖列传: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 [295]汉吴王濞传:同恶相助,同好相留,同情相求,同欲相趋。——诸「相」字同上。 更有加一转词,介以「与」字以先之者,皆以明交互之意也。 [296]史封禅书: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与王」者转词,而以「与」字为介也。「与王不相中」者,言「康后不与王相得,而王亦不与康后相得」也。 [297]韩上于相公书: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亦以言「其事与文章言语相等」也,皆以言交互之章也。 故[298]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两人相与为刎颈交。——「相与」者,但言两人交互而无分彼此也。 ○1马氏在外动字下又特设自反动字一类,实无必要。因为所谓「自反」之义,来自「自」字,与动字本身无涉。如将「自」字删去,此诸动字与一般外动字无别。再者,马氏所举止词为「相」的例句,其中的「相」均表交互义,与自反之义不同,尤不应列入自反动字。 ○2马氏将自反动字又分为两类:一是必加「自」字其意乃达者,另一是有时以「自」「相」为止词者。这种分别也很牵强。因为,第一类的「怨」「骄」等幷非一定要加「自」字,与第二类的「称」等无别。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怨」「骄」等是表现精神活动的,「称」「号」等是表现一般动作的。 受动字四之二 【5.3】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①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谓:‘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注谓:‘伐人者为客,长言之;见伐者为主,短言之;皆齐人语。’是齐人以「伐」字之声短、声长,以为外动、受动之别。考经籍中凡外动转为受动,约有六式: 【5.3.1】一,以「为」「所」两字先乎外动者。 [299]汉霍光传: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败」,外动也,「江充」其起词,「所」字指「卫太子」,而为「败」之止词。故「江充所败」实为一读,今蒙「为」字以为断,犹云「卫太子为江充所败之人」,意与「卫太子败于江充」无异。如此,「江充所败」乃「为」之表词耳。 [300]又陈汤传:汤尚如此,虽复破绝筋骨,暴露形骸,犹复制于唇舌,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耳。——「为嫉妒之臣所系虏」者,犹云「汤为嫉妒之臣所系虏之人」也,不言「汤」者,蒙上文也。「嫉妒之臣所系虏」一读,「系虏」仍外动也,「为」字至「耳」字则句矣。 [301]史李斯列传: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二世自言。 [302]又淮阴侯列传: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吾」,为儿女子所诈者也。 [303]汉王章传:章由是见疑,遂为凤所陷。 [304]又王吉传:夏则为大暑之所暴炙,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 [305]史老申列传:无为有国者所羁。 [306]又项羽本纪:汉军却,为楚所挤。 [307]汉傅常传:不为州里所称。 [308]又李广传: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 [309]又:为校尉所辱。 [310]又: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 [311]史大宛列传:又为匈奴所败,乃远去。 [312]又游侠列传:穷治所犯,为解所杀,皆在赦前。 [313]又冯唐列传:是以兵破士北,为秦所禽灭。 [314]韩与袁相公书:退勇守专,未为宰物者所识。 [315]又答刘正夫书:若皆与世浮沈,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 [316]又荐侯喜状:自言为阁下所知。——以上所引,皆以「为」「所」二字间于句读,虽施受如常,已若转为受动之意,惟「为」字之起词,隐见无定耳。 [317]又送温处士序:愈縻于兹,不能自引去,资二生以待老。今皆为有力者夺之,其何能无介然于怀邪!——「为有力者夺之」,即「为有力者所夺」也。 愚考先秦诸书,「为」「所」二字连用以成受动者,实鲜见也。 ○1受动是外动字的用法问题,马氏把受动字作为一类与外动字、内动字并列,不妥。马氏在本章[333]下也说:‘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 【5.3.2】二,惟以「为」字先于外动者。 [318]庄天下: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裂」一读,即「天下所裂」也。「天下」,「裂」之起词,其止词乃「所」字,隐而不言。「为」字各种乎读而为断词,其起词「道术」也,句法与前式无异。此则先秦之书常常有之。 [319]礼大学: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为天下僇」同上。惟起词蒙上「有国者」。 [320]论子罕:不为酒困。——犹云「不为酒所困」也。 [321]左僖三十:且君尝为晋君赐矣。——犹云「且君尝为晋君所赐」也。① [322]又襄十八:止,将为三军获,不止,将取其衷。——犹云「能止则仅为三军所获」也。 [323]史游侠列传:诸公以故严重之,争为用。——犹云「诸公争为其所用」也。 [324]汉司马迁传: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犹云「重为乡党所戮笑」也。 [325]史屈贾列传: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为天下笑」者,「为天下所笑」也,其起词蒙上文「怀王」。 [326]又淮阴侯列传:诚令成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犹云「亦已为成安君所禽」也。不言「成安君」者,蒙上文也。 [327]同传云:否,必为二子所禽矣。——故「为禽」者即「为所禽」也。 [328]同传又云:多多益善,何为为我禽?——「为我禽」者,亦即「为我所禽」也。 [329]同传又云:今足下虽自以与汉王为厚交,为之尽力用兵,终为之所禽矣。——犹云「终为汉王所禽」也。「为」后不用「其」字而用「之」字,见代字篇。② 故[330]韩文守戒云:今夫鹿之于豹,非不巍然大矣,然而卒为之禽者,爪牙之材不同,猛怯之资殊也。——曰「卒为之禽」者,即「为之所禽」也,今惟去「所」字耳。 [331]史刺客列传: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言「皆为秦所戮没」也。不言「秦」者,蒙上文也。 ①「为晋君赐」意为「有德于晋君」,此「赐」是名字,非动字。 ②代字章未论及此。 【5.3.3】三,外动字后以「于」字为介者。 [332]论公冶: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屡憎于人」者,注云:‘徒多为人所憎恶’也。憎恶之情,施自人而受于佞者,今「佞」为起词而居主次,「人」则介「于」字,以明其憎恶之情所自发,故「憎」字由外动而转为受动矣。必介「于」字者,明外动之行所自发也。 [333]赵策: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破于人」者,「为人所破」也,「臣于人」者仿此。此以「破人」与「破于人」两相比,以见同一字之可为外动与受动也如是。 [334]又云:人之情,宁朝人乎,宁朝于人也? [335]荀子荣辱云: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 [336]孟子滕文公上云: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337]汉书赵充国传云: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 [338]史记项羽本纪云: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而汉书改云‘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诸句,以见同一外动字也,介以「于」字,则转为受动字矣。 [339]庄山水: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物于物」者,「不为物所物」也。 [340]汉霍光传:帝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决于光」者,「为光所决」也。 [341]史廉颇列传:以勇气闻于诸侯。——「闻于诸侯」者,「为诸侯所闻」也。 [342]公隐四: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言「公子翚心恐如是之言决于桓」也。「乎」即「于」也。 [343]又僖二十一:宋公释乎执,走之卫。——「释乎执」者,「为执者所释」也。① [344]史屈原列传: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345]汉书叙传:然而器不贾于当己,用不效于一世。 [346]又贾山传:然而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者,何也? [347]又司马迁传:至激于义理者不然。 [348]韩获麟解: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 [349]又独孤府君墓志铭:畜于伯父氏。 [350]又:其后上将有所相,不可于众。 [351]又圬者传: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