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 - 第 38 页/共 39 页
虽理事常融。要由妙契即真。方曰证道。故人法不二。不废解行证入也。
妙契之致。本乎冥一。
契则万法一致。
然则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
人法不异。契会玄微。同归一道。更无过极。
△三结非先后。文二。初正结。
进之弗先。退之弗后。岂容终始於其间哉。
不二之道。进退求之。不见先后之相。岂容终始可得也。
△二引证。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
净名经。舍利弗问天女曰。止此室。其已久如。天曰。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此。盖身子以久近问之。天女以无久近而答。身子再审其久近。天女以绝久近责之。耆年者。指舍利弗。曰耆宿也。意谓汝证解脱时。我止此室。今取责无久近之言。以证涅盘绝先后始终之相。
△一明得法有无。文二。初有无乖得问。又二。初章名。
考得第十八
考谓推究。得者证也。以前章明物我不异之道。要由契会之人。未知能契之人。如何证此平等之法。此则将邻证位。余疑未决。
△二正问二。初引经双立问。
有名曰。经云。众生之性。极於五阴之内。
此约界内众生。随缘妄性。体是无明。色心依此而有妄心。又依色心而住。故曰极於五阴之内也。此明住有则失。
又云。得涅盘者。五阴都尽。譬犹灯灭。
灯灭者。膏明俱竭。喻色心灭。此约相宗定性二乘入无余涅盘义也。此明同无曰得。
△二得失俱非问。文二。初住有不能证。
然则众生之性。顿尽於五阴之内。涅盘之道。独建於三有之外。
顿尽者。尽同其中。故众生在三界。无为非三界。此即事理迢然也。
邈然殊域。非复众生得涅盘也。
邈远也。人有法无。理事相隔。故知众生与涅盘殊别。人无得法之分。
△二离有无能证。
果若有得。则众生之性。不止於五阴。
果决也。决定有人得法。则须性离五阴。绝妄契真矣。
必若止於五阴。则五阴不都尽。
五阴不尽。则与涅盘相隔。
五阴若都尽。谁复得涅盘者也。
若尽五阴。灰身灭智。则无众生。既无能证之人。将何得所证之法。此明能证之人。有无俱不能证涅盘。未知一乘实教行人欲证涅盘。如何可得耶。
△二即事玄证答。文二。初章名。
玄得第十九
玄谓深玄。即本无义也。得谓证也。本无可得。故曰真得。有名之问。盖疑别有所得。今无名之答。但能於心境。一切本无所得。即真证涅盘平等妙体。竖无初后。横无边涯。故云玄得。非谓行人别有一理可得也。此章为十九章之深深四论之至极。前之新生义解。何必存焉。情尽见除。本无所得。故曰玄得。
△二正答二。初拣辩真伪。
无名曰。夫真由离起。伪因着生。
起者显义。生者现义。然法本无住。人有悟迷。故离名相则真实显。着名相则虚伪现。故知真伪但由人。有迷悟异耳。
着故有得。离故无名。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
法则义同。皆造诣也。悟乃法则於真。真无名相。能证亦无。故曰同真。此则则真属解。同真属证。迷则法则於伪伪有差殊。故事有万种。故曰同伪。此则迷真曰法伪。顺妄曰同伪。此上立迷悟二端。
子以有得为得。故求於有得耳。吾以无得为得。故得在於无得也。
有名子以有所得为得。故求有得之人。以何而得涅盘。此乃法伪同伪也。无名者。以无所得是得。故得涅盘在於无得。此乃则真同真矣。
△二正明玄得。文三。初定宗议本。
且谈论之作。必先定其本。
且者泛词。大凡谈论。语必有本。有本者所诠也。则言有所起。语有所归。如诠真性。则可以语之。曰不改变。无生灭。竖穷横徧。则语归於性。性为本矣。
既论涅盘。不可离涅盘。而语涅盘也。
今之问答。既论涅盘。则所说以涅盘为本。不可离本而语也。
若即涅盘以兴言。谁独非涅盘而欲得之耶。
谁何也。若即本兴言。但说一切无得。皆语涅盘。何独有非语涅盘之言。而欲别有所得而谈论耶。此责前考得之情惑也。
△二推求语本。
何者。
推也。何者之言。是语涅盘耶。下释。
夫涅盘之道。
此标下语本也。
妙尽常数。
总句语也。微妙出常情数量。数量无所得。故下别句语云。
融冶二仪。
垆冶可以和融异器。天尊地卑。同涅盘体。即尊卑无所得。下例知也。
涤荡万有。
万是多数有为差别。荡无所得也。
均天人。
均平也。天胜人劣。均无所得故。
同一异。
对异有一。一与异同。故一异无所得。
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
无声色可得故。
未尝有得。未尝无得。
尝曾也。涅盘无有得无得可得故。又五性之中。三分半人非无得。一分半人非有得。以缘就性。无邪正可得。斯为即本立言。言皆语本。则知一切无所得。方为真得涅盘常住妙体。故曰玄得。岂令众生别有所得而证涅盘。
△三引经广释二。初明不二中二。初释理无得为涅盘果。文三。初明不即离。
经曰。涅盘非众生。亦不异众生。
不即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故。不异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即涅盘故。此则无即离可得。为玄得。
△二显不生灭。
维摩诘言。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
涅盘此云灭度。弥勒是圣。众生是凡。由圣无所得故。弥勒得灭度。又由凡亦无所得故。众生亦当得灭度。此则圣凡不待泯而自尽故。同玄得也。
所以者何。
有何所以。众生亦当得灭。
一切众生本性常灭。不复更灭。
众生本性三际常寂灭故。以无众生可得。为真灭。不待灭众生。而别证灭理。故云不复更灭。故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此明生即无生故。生无所得。
此名灭度。在於无灭者也。
论译成经意。此显灭度之名。即在於无灭可得。故涅盘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此明灭即无灭故。灭无所得。以生灭无所得故。方为玄得。即凡圣真妄染净依正皆为玄得。故曰谁独非涅盘。此乃一切无得方。真达常住妙体。平等寂灭。斯为玄证矣。
△三结成理果。
然则众生非众生。谁为得之者。涅盘非涅盘。谁为可得者。
生即无生。灭即无灭。以谁为能得之人。复以何为可得之法。则生灭双遣。人法两亡。理事俱泯。平等一味。乃曰玄得。岂存能得之人。而谓别有所得耶。
△二释智无得为菩提果三。初遣有无。
放光云。菩提。
此云觉。即始觉智果也。相教直至佛位。上品四智俱圆。方称觉满。果位智强识劣。故说转八识成四智。但转其名。不转其体。四智者。一转赖耶为大圆镜。二转末那为平等性。三转意为妙观察。四转前五为成所作。法性宗中。始觉灭相。直至生相。通名始觉。生相若尽。方称觉满。皆菩提果。但理智二果。一异分之。故二宗说异。今此先约分教说。故前明理。此明智。
从有得耶。答曰不也。从无得耶。答曰不也。从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离有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有求为得。初句有得为得。次句无得为得。三句亦有亦无得为得。四非有非无得为得。此既四处欲求有得。故皆答云不可也。经云。般若如火聚。四面不可取。取则成谤。
然则都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不求为得。以菩提非都无所求而得故。又前四堕作病。此句堕任病。此上五句并为欲求可得之相。故非玄得。皆答不也。
△二明玄得。
是义云何。
问得菩提之义。
答曰。无所得故。为得也。
非谓别有所得名得菩提。但於一切处。得无所得即菩提果满。非但无法可得。亦复无智可得。方为得智。
△三结智果。
是故得无所得也。
得於无所得。故曰玄得矣。此则始觉合本。断生相尽。微细念离。
△二显不二。文四。初结前不二。
无所得谓之得者。谁独不然耶。
菩提涅盘。并以无所得为真得。则知理智不二。同无所得。何有不如此耶。故知以理融智。则理外无智。以智融理。智外无理。理智融融。泯绝无寄。方为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