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 - 第 67 页/共 71 页

论。无寻无伺至非非想摄。述第三也。   论。契经复说三种等持。已下一行半颂。第二明单空三等持也。   论曰至相应等持。明空等持也。正理论云。故说。空等持近治有身见。身见亦有二行相故。谓空行相近治我所见。非我行相近治我见。观法非我名非我行相。观此中无我名空行相。由此治别。问知此非我。此中无我。二种行相竟有何别。答非无差别。言此中无我。不能显我毕竟无体故。谓此但显彼此互无。不能显成毕竟无我。以有体法亦互无故。若言此法非我。便显我毕竟无。以一切法法相等故。由此若修非我行相。便治我见。修空行相。治我所见。如何无别(已上论文)。   论。无相三摩地至三有为相。述第二也。正理论云。或复相者。是因异名。涅槃无因故名无相。或相。谓世蕴上.中.下。涅槃。异彼故名无相。   论。无愿三摩地至得无愿名。第三述无愿也 言余谛十种行相。非常.苦是苦下二行。因等是集下四行。可厌患故缘之无愿。无愿即是厌之异名。道如船筏必应舍故。亦不愿也。   论。皆为超过现所对故。释无愿义。于苦.集.道现所对境。皆欲超过至涅槃故。故名无愿。正理七十九云。如是空等三三摩地。三摩地相虽无差别。而依对治.意乐.所缘。如其次第。建立三种。由意乐故不愿三有。理且可然。有过违故。宁由意乐不愿圣道。以诸圣道依属有故。若尔何用修习圣道。以是涅槃能趣因故。非离圣道有得涅槃。为求涅槃故修圣道。道如船筏必应舍故。亦由意乐不愿圣道。故缘道行相亦得无愿名。以本期心厌有为故 述曰。此与婆沙大意同也。对治我.我所是空意乐。证涅槃是无相意乐。舍有为是无愿意乐。   论。空非我相至相相似故。由此二行相。虽缘可厌法。不取可厌相。不得无愿名 涅槃相似者。涅槃无男.女等相。此非我空无男.女相等。似涅槃也。   论。此三各二种至等持别故。述通漏.无漏也。漏是世间。无漏是出世间。   论。世间摄者至唯通九地。述地别也。   论。于中无漏至为入门故。述名异也。   论。契经复说三重等持。已下一行半颂。第三明重空三摩地也。   论曰至立空空等名。总释三名也。缘前空取空相名空空。缘前无相取无相相。故名无相无相。缘前无愿取无愿相。名无愿无愿也。   论。空空等持至胜非我故。述第一也。正理云。谓彼先起无学等持。于五取蕴思惟空相。从此后起殊胜善根相应等持。缘前无学空三摩地思惟空相。于空取空故名空空。如烧死尸以杖回转。尸既尽已杖亦应烧。如是由空烧烦恼已。复起空定厌舍前空。重空等持空行相后起。即复还与空行相相应。唯此最能顺厌舍故。非我行相即不如是。见无我者。于诸有为法起厌背心。不如见空故。诸有已见诸法非我。而于诸有犹生乐著。以于诸行中。不审见空故。由此空定虽二行相俱。而但名空不说为非我。空于厌舍极随顺故 述曰。空行对除我所。现见世间。知物非我所有不贪求故。   论。无愿无愿至为厌舍故。述第二也。正理论云。重无愿等持。非常行相后起。即复还与非常行相相应。唯此可能缘厌道故。非苦行相能缘圣道。圣道非苦。趣苦灭故。苦法不能趣苦寂灭。亦非因等四。能缘圣道。以圣道不能令苦续故。非道等四者此厌舍道故。非欣行相能为厌舍。岂不如无愿不愿圣道。而作道等四。此亦应然。此例不然。无愿正厌有。兼于圣道起不愿心故。谓前无愿正厌于有。圣道依有故兼不愿。虽望意乐说不愿道。而于圣道非正憎厌故。亦能作道等四种。无愿无愿正憎厌道。故以非常观道过失。道等行相无容厌道。是故于此不作彼四。(已上论文)。   论。无相无相至非离系果故。述第三也 不取灭者。既缘道.灭。若缘灭相滥生灭也。非择灭是无记故非妙相。非离系果故非离相。   论。此三等持至无漏不然。漏.无漏分别也。无漏观道皆为欣行。此为厌故非无漏也 问二缘圣道取空.非常。理可名为厌舍圣道。无相无相但缘无为作静行相。何名厌道 答此欣无学无相等持不转之因故名厌道。谓彼定起义作是言。无相等持不生为善。此既欣赞圣道不生。如何不名厌舍圣道 问前无相定非此所缘。如何此名无相无相。或应许此定不缘非择灭。但缘无学无相不生 答此亦不然。准前释故。谓缘无相之非择灭。此非择灭亦离诸相。缘无相无相故。得无相无相名。缘无相境作静行相。是故此定从境立名。   论。唯三洲人至八本中间。明依身及人依地分别也。正理云。唯不时解脱。以时解脱爱圣道故。依十一地除上七边。以上七边无胜德故。若在欲界。从未至摄圣道后起。若在有顶无所有摄圣道后生。余皆自地圣道后起。就总类说。此从法.类.苦.灭四智无间而生。若就别说。欲界摄者非类后生。上界摄者非法后起。前二非灭后起。第三非苦后生。余行相后起此定故。应得此者。皆尽智时由离染得。后由加行方起现前。唯我世尊。不由加行顺趣解脱起此现前。于道尚厌岂欣诸有。此后亦起圣道现前。然厌道故非无间起。欲界摄者。是思所成。余修所成。依定起故。(已上论文)。   论。契经复说四修等持。已下两行颂。第四明四修。四修名字如文可解。   论曰至理实通余。述第一修也。先引经说现法乐住。后释经也 善言通摄净及无漏定修诸善静虑者。谓四无漏.及四净。举初显后。故经但说初静虑也。   论。不言为住至便不住故。释通难也。既修此定。现在先受离生喜乐。后生梵众。受乐同此。何不言住后法乐也 以后法乐非定住故。或退即不受。或生无色等亦不受。或入涅槃亦不受。非如现法乐住决定受也。正理论云。详此。唯说现法乐者。为令弃舍乐现欲乐。说现定乐。令其欣乐。或现乐住是后乐依。但说所依能依已显(已上论文)。   论。若依诸定至殊胜知见。第二修也。   论。若修三界至得分别慧。第三修也。   论。若修金刚喻定至依自说故。第四修也。修无漏及净定总有四意。一为现法乐住。二为殊胜知见。三为分别慧。四为诸漏永尽。即就四果立四修也。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八   有道国保延三年十一月廿八日点了   今日大殿下春日诣云云   以兴福寺慈恩院一交了 树海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九     沙门法宝撰   分别定品第八之二   论。如是已说所依止定。大文第二明依定功德 就中。一明四无量。二明八解脱。三明八胜处。四明十遍处。五明得依身。六明起定缘。此下三行颂。第一明四无量。   论曰至感无量果故。第一释无量名 无量有情为所缘者。从境名也 引无量福。因无量也 感无量果者。果无量也。以缘无量有情故。得无量福故。得无量果。以此四行有三无量故名无量。婆沙八十一更有三释。一云对治无量戏论烦恼故。二云对治无量放逸烦恼。故。三云如是四种是诸贤圣广游戏处故名无量(已上论文)。   论。此何缘故唯有四种。第二述无增减。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论。对治四种多行障故。答也。   论。何谓四障。问也。   论。谓诸嗔害至建立慈等。答也。以多行障有四故。所以唯四不增不减。即是慈对嗔。悲对害。喜对不欣生。舍对欲贪.嗔。正理论云。嗔谓心所。欲杀有情。欲恼有情。心所名害。耽著境界于诸善品不乐住因名不欣慰。于妙欲境起染欣慰。情无厌足名为欲贪(已上论文)。   论。不净与舍至斯有何别。问二别相。   论。毗婆沙师至如次能治。引婆沙答。   论。理实不净至舍能对治。论主正解。   论。四中初二体是无嗔。述古一师释也。   论。理实应言悲是不害。论主正释。正理论云。有作是言。悲是不害。近治害故。理实如是。但害似嗔以嗔名说。悲之行相亦似无嗔。立无嗔名。实是不害(已上论文)。   论。喜即喜受至贪所引故。述古释。正理论云。诸古师说。喜即喜受。舍即无贪。   论。理实应用二法为体。论主正释。谓舍应以无贪.无嗔为体。正理云。是故此喜定非喜受。以忻为体。或即无贪。谓别有贪是恶心所。于有情类作是思惟。云何当令诸所有乐彼不能得。皆属于我。喜能治彼故是无贪。此与喜根必俱行故。三地可得。如悔忧俱。喜亦无贪。分明相者。于他盛事心不贪著。知他获得。深生欣慰。心热对治说名为喜。故知此喜亦无贪性(述曰。以治贪故名无贪性。如不净观观虽是慧。以治贪故。无贪为性)。又云。且舍与慈有差别者。慈能对治嗔所引嗔。无嗔为体。舍能对治贪所引嗔。无贪为体。岂不如舍无贪为性。亦能对治贪所引嗔。如是许慈无嗔为性。亦应能治嗔所引贪。此难不然。行相违故。谓舍行相双违贪.嗔。舍亲.非亲差别相故。从此爱.恚俱不生故。即由此故。舍唯无贪。正能治贪兼治嗔故。慈之行相违嗔非贪。于诸有情与乐转故(嗔与慈与乐相违故) 由此慈.舍虽俱违嗔。而慈顺贪。舍能违害。是故此二极有差别(已上论文)。   论。此四无量至入舍等至。述四行相别。正理论云。此阿世耶有差别者。观有情类如己谓慈。乐有情类离苦谓悲。于他兴盛欣慰谓喜。于亲.怨相不思谓舍 婆沙八十一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说。授与饶益是慈相。除去衰损是悲相。庆慰得舍是喜相。忘怀平等是舍相(已上论文)。   论。此四无量至宁非颠倒。问也。   论。愿欲令彼至相应起故。答也 此中有三。一善愿故非倒。二意乐故非倒。三胜解故非倒。   论。设是颠倒复有何失。纵释也。前三解非颠倒。今解纵是颠倒复有何失。   论。若应非善至相应起故。若以是倒应非是善者。理则不然。此与三善根相应起故。   论。若应引恶至治嗔等故。若以是倒应引恶者。理亦不然。能治嗔.害及贪等故。   论。此缘欲界至嗔等障故。述所缘唯欲界一切有情。以能治缘有情嗔等障故。   论。然契经说至以显器中。通经也。经说。修慈思惟一方.一切世界者。举欲器世界取中有情。   论。第三但依至未至中间。述依地也。   论。或有欲令至方能起故。述异说。此师意说。未至无也。以四无量容预德故。已离欲者方能起故。未至器速多非离欲。故言无也。   论。或有欲令至皆无量摄。又述异说。此师意说。定.不定地.根本.加行。以皆缘无量有情。授与饶益。除去衰损。庆慰得舍。忘怀平等故。   论。前虽说此至有情境故。述不断障有三因。一有漏根本静虑摄故。此不断惑。如前已说 二胜解作意相应起故。夫断惑者共相作意。此是胜解故不断惑 三遍缘一切有情境故。夫断惑者。缘于法境不缘有情。此缘有情故不断惑。   论。此加行位至能治四障。述说伏治四障因也。四无量根本者。谓根本定。在此位无嗔等障 言治四障。在加行位。或在根本亦名治障。令已断障得更远故。   论。谓欲未至至能断诸惑。释上加行位制伏嗔等。谓在欲界闻.思心中。及未至定。先修无量。为断道加行伏嗔等。引断道生断嗔等惑。方生根本四无量也 说能治四障者。据加行说。   论。诸惑断已至之所蔽伏。释惑。此能令已断更远 言治四障者。据令更远说。   论。初习业位云何修慈。问。欲修慈加行云何。   论。谓先思惟至如是快乐。述薄烦恼者初习业也。   论。若彼本来至总成七品。述烦恼者加行位中。先分有情为七品也。   论。分品别已至与上亲等。述胜解与乐心上怨等与上亲等也。虽能缘而未遍。非至根本。   论。修此胜解至慈无量成。述渐能广至成位也。   论。若于有情至现可见故。述能修人异也 一切众生有其二类。一乐求人德。二乐求人失 一切众生复有二相。一者德相。二者失相。断善者亦有德相。独觉者亦有失相。乐求德者。见阐提德见阐提果相。知有善因故。乐求失者。见独觉失见其果相。知恶因故。乐求德者。修慈易成。非乐求失。   论。修悲喜法准此应知者。准慈释。有七等先上亲也。不说舍修加行先处中故。   论。谓观有情至实为乐哉。广述悲.喜二行相也。加行虽同行相异故。   论。修舍最初至与处中等。述修舍加行。其舍先舍处中。次舍下怨乃至上亲。以贪难舍。嗔易舍故。婆沙八十二评曰应作是说。非四无量如说而生。所以者何。修观行者。随乐生故。前后不定。如通解脱胜处遍处 问若未起初定无量。能起第二定无量不。一说不能。一说能。如未起下地无漏能起上地无漏。亦尔 问为下地无量后起上地无量速疾。为上地无量后起下地无量速疾耶。答上地无量后起下地无量速疾。非下地无量后起上地无量速疾。犹如学书 问初定无量无间。即能起第二定无量不。有说不能。必修自地加行。引发方现前故。有说亦能。已熟修者起一加行。或无加行能历诸地。或上或下起无量故 婆沙八十三云。如契经说。住慈定者刀.毒.水.火皆不能害。必无灾横而致命终 问何故尔耶。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以慈是不害法故。有说慈势力大故。有说慈为饶益他。诸天善神皆拥卫故。大德说曰。若住慈定。色界大种遍身分生。令所依身坚密如石故不可害 慈定在初。故说慈定有多说。悲等不及慈。大德说曰。由二因缘舍最为胜。一由所作。谓若作舍能断贪嗔。二由寂静。谓于有情无分别转故舍最胜(已上论文)。   论。此四无量至唯不成喜故。述人通三洲非天等也。若于初定得一必四。若三定已上得一必三。   论。已辨无量次辨解脱。已下三行颂。第二明解脱。   论曰至观外色解脱。释初解脱 言内有色相观外色者。谓胜解作意。观自己身被虫啖等。见内身相。及见外虫故。言内有色相观外色解脱故。正理云。经言有色观诸色者。为显何义。非未除色。能如实通此经深义。然诸先圣传授释言。未能伏除缘内色想。是有色义。云何知然。第二解脱差别说故。谓于第二既作是言。内无色想观外诸色。故知。初解脱未除内色想。由此论者。建立最初。名内有色想观外色解脱。谓观行者。如害怨尸。虽已离欲贪而为令坚固。以不净行相复观外诸色。由于外色数观察故。于内色中亦生厌想。如乐净者。颈系狗尸极怀羞惭深生厌恶。如是观外不净相已。方内色身亦是不净。观心净故。见内身中三十六物不净充满。如观箧中众色类物。名初解脱极成满位 此成满位解脱何法。谓心于色不乐.憎背.诃毁厌恶。遮止欲贪。即解脱欲贪。是无贪性故。(已上论文)。   论。二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释第二解脱 言内无色想观外色者。谓胜解作意。见内自身被虫食等。不见身相。唯见虫等。故言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故正理云。修观行者。从此后时渐复遣除缘内色想。谓以胜解想自命终。舆载遗身置弃尸处。种种禽兽争共食啖。须臾身尽唯见禽兽。或于是处以火焚烧。乃至遗灰风所飘鼓。须臾身尽唯见空界。或想自身如苏.盐等为火.水等之所融消。乃至身无唯见火等。名内无色想观外色解脱。此胜解力除色想故。虽缘身起而不见身。既已遣除缘内色想。心相续转无别事业。胜轻安乐任运现前。于此位中数数修习缘色处境厌背行相。是名第二解脱成满。亦如第一解脱欲贪。虽于先时修不净想已得解脱。缘色欲贪而无始来我爱难遣。若观身有仍恐退生。故后复修内无色想厌恶色观。清净过前。行者尔时。依初静虑得此二观。深生味著。为欲令此转增进。故入第二静虑复修二解脱。复修二法次第如前(已上论文)。   论。三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释第三解脱。故正理云。彼瑜伽师久观不净。厌恶转故令心沈戚。为欲策发令暂生欢。或为暂解久修劳倦。或为自审验不净观堪能故。彼复依第四静虑。于欲界色起净胜解。先取宝衣.花等净相。由胜解力渐广思惟。遍于所缘作净行相。如契经说。彼于后时。应取少净相总思惟诸色。此虽策心而不掉举。虽观净相而不起贪。既知善根势力增上。次复于境略聚其心。于一所缘观净而住。此位名曰净解脱满。能究竟舍不净想故。此净解脱亦如第二内无色想观外诸色(已上论文)。   论。四无色定至第八解脱。列余解脱名义如后释。   论。八中前三至想观增故。述前三体 前三以无贪为体者。以近治贪故。然契经中说。内有色想观外色者。非是以想慧为体。以于此时想观增故。如四念住。及宿住念等。实慧为体而说念也。若慧为体。应近治废。   论。三中初二至行相转故。述前三解脱行相别也。   论。三并助伴皆五蕴性。述三解脱眷属体也。   论。初二解脱至心澄净故。述三解脱依地别也。欲界初定有显色贪者。由眼识身所引起故。   论。余地亦有至非增上故。述欲界闻慧亦有此三。于三定中亦有三种。非增上故不立解脱。初.二定中亦有第三。于四定中亦有初.二。以非增上故不建立。正理论云。虽欲界中亦容得有。而为欲界贪所凌杂。故不建立二解脱名。三.四定中虽亦得有。去所治远势力微劣。又乐净伏故不得名(三定乐伏四定净伏)第三解脱依后静虑离八灾患。心澄净故。第四并近分。立后静虑名。相似善根下地虽有。非增上故不名解脱。欲界欲贪所凌杂故。初二定中不净伏故。第三定中乐所迷故 故皆不立净解脱也(已上论文)。   论。次四解脱至性微劣故。出次四无色解脱体。于四无色唯取定善。非散善及染。   论。非散善者至亦有散善。此述散善两说不同。彼地散善唯生得善。无闻.思故。   论。近分解脱道至方名解脱故。述空处近分中解脱道。缘空处故得名解脱。无间道缘下地故。不名解脱不背下故。正理论中更有一释云诸近分地九无间道八解脱道。亦非解脱。不背下地故。缘下道杂故。又未全脱下地染故(已上论文)。   论。然于余处至非全分故。通余处说。   论。第八解脱至得解脱名。述第八解脱体性。如根品有二释。一背厌受.想而起此故。名为解脱。即是余处名想受灭。或总厌背有所缘故。即是厌一切心.心所也。由此名为灭尽定也。   论。有说由此至无漏心出。述此定入.出心异也。   论。八中前三至为所缘境。述解脱境异也。不净是可憎。净境名可爱 彼非择灭者。即是自.上有漏法。及类智品道非择灭也。   论。第三静虑至所动乱故。述第三定无解脱所以也。   论。行者何缘至彼方成故。述修净解脱意也。   论。由二缘故至得胜自在。述修解脱意也 等者。等胜处等。   论。故能引起至种种作用。述得定自在即能起无诤等作用也。   论。何故经中至各在边故。述经中二解脱得身证名所以也。   论。已辨解脱次辨胜处。已下一行颂。第三明八胜处。   论曰至足前成八。列八名也。   论。八中初二至第三解脱。指同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