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 - 第 57 页/共 71 页

论曰至同所作故。明有学二道俱引二得 由二种道同所作故者。是修二道因也 同所作者。是同治也。广如下智品释。   论。有余师释至烦恼不成故。叙异说也。此师不立修因。但证知有。谓有舍无漏得烦恼不成。故知由有漏得能持断也。   论谓有学圣至成彼烦恼。指事释也。如有学圣先以无漏道离无所有处烦恼。后依四禅练根至解脱道。舍前钝果及向。唯得四禅已下不还果道上三无色。若无先修有漏道得无为者。无漏得舍有漏得。无烦恼应成。既不成烦恼。明知有有漏得。   论。此证非理至不成惑故。论主破也。此因不定。亦有共许无有二得烦恼不起。   论。谓如分离至故不成证。指事破也。非想地惑共许无有漏得。练根舍时虽无二得。烦恼不起共许异生生上地时。下地烦恼断得都无。下地烦恼亦不得起。故不成证。正理论云。此二虽无烦恼断得。而胜进故遮惑得生。彼亦应然。故证非理。由此但可作如是言。二道于中所作同故。随一现起引二得生。不可说言为成断故。   论。既说圣者至无漏断得准释。异生断惑唯有漏得。圣断见道有顶唯无漏得 言圣。简异生 离八。简有顶 修简见道论。由何地道离何地染。已下一行颂。第三明道离地通局。   论曰至已离故。明诸无漏道唯未至定。能离自.下.及上地染。自余诸地唯离自.上地染。欲界无道故依上未至断。自余诸无漏唯在根本地中非未至故。离下地染方得上地。由此上地不能断下。   论。诸有漏道至已离故。明有漏道唯近分定能断下地。不能断自.及上地惑。自地烦恼所随增故。不能断自地惑。势力劣故不能断上。起上地根本已离下故。唯未至断。   论。诸依近分离下地染。已下一行颂。第四明近分摄道别。   论曰至谓欲八定。明能断有八。即四静虑.四无色。所离有九。谓欲界及八定。   论。初三近分至非即近分。明初.二.三.定不定。上五定入根本。   论。近分根本至必入根本。释所以也。下三地未至与根本地。受不同故。转入异受少艰难故。若欣上心强即入根本。若欣劣者即不能入 第四静虑及四无色未至.根本同一舍受。离下地染必欣上故。所以上地定入根本。   论。诸出世道无间.解脱。已下一行颂。第五明世道俗缘.行。   论曰至随一行相。明六行相。无间.解脱。上.下缘异 随一行言。显断惑时无间.解脱。非定起三。随起一行皆能断惑。婆沙六十四云。问无间道中何行相后。起解脱道何相行耶。评曰此事不定。从粗行相无间道。后容起静等三种行相为解脱道。苦等亦尔。以此六种有漏行相。随离染者所乐起故。问以世俗道离诸染时。无间解脱各缘何地。评曰如是诸说。虽各能生弟子觉慧。而最初说于理为善。谓九无间道皆缘欲界。九解脱道皆缘初定。所以者何以世俗道离欲染时。厌下欣上方能离故。如离欲染离上七地染。应知亦尔。问世俗无间.解脱道中。一一能修几种行相。答诸异生者离欲染时。九无间道中修苦等三行相。八解脱道中具修六行相。后解脱道中即修此六行相。亦修未来初静虑地无边行相。如是乃至。离无所有处染。随其所应当知亦尔。若诸圣者修六行相如异生说。更加有漏无漏十六行相。圣者若离初定乃至无所有处。唯修无漏十六行相。余如前说。问何故初定近分。通修有漏.无漏十六行相。上地近分唯修无漏耶。答初定近分有圣行相故。能通修有漏.无漏十六圣行相。上地近分无圣行相故。唯能修无漏行相。问现在如前说。未来修者为何所缘。答离欲染时。九无间道中所修未来粗等三行相。唯缘欲界。八解脱道中所修未来粗等三行相。缘欲界.及初定。静等三行相唯缘初定。最后解脱道中所修未来粗等三行相。通缘三界。静等三行相。缘初定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乃至。离第四静虑染时。乃至。最后解脱道中所修未来粗等三行相。及静等三行相。缘空无边处。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余同前地。问何故最后解脱道中所修未来静虑所摄粗等行相。通缘三界。无色所摄粗等行相。唯缘无色界耶。答静虑地中有遍缘智。能缘自地.下地.上地。无色地中无遍缘智。唯缘自.上不缘下地。故无色不修缘下地行相。   论。非寂静故至翻此应释。明六行名义也。正理论云。诸下地中由多掉举。寂静微劣故名为粗。虽大劬劳暂令掉举势用微劣。仍不能引美妙乐生。故名为苦。有极多种灾害拘碍。及能覆障令无功能见出离方。故名为障。诸上地中不作功用。掉举微劣故名为静。不设劬劳掉举微劣。引生胜乐故名为妙。于下地中所有灾害。能决定见心不生欣。及能越彼故名为离。应知此中已兼显示无间.解脱行相。各三相翻而生如其次第。谓无间道缘下为粗。解脱道中缘上为静。余相翻起如次应知。然离染时起则不定。世俗无间及解脱道。能离下等九品染故。应知亦有九品差别 正理论云。离第四静虑八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缘第四定及缘空处。然非合缘。以界别故 自余同婆沙。此中一类譬喻论师。为欲显成分别论义作如是说。无有异生实断烦恼。有退失故。与大乘同。   论。傍论已了应辨本义。下一行颂。大文第三明尽等相生。   论曰至无学正见生。明先不动罗汉尽智后即生无生智。不生尽智.无学正见智。   论。除不动法至后容退故。明除先不动尽智后。或更生尽智。或生无学正见智。准正理论意。若钝根者。尽智.无学正见智俱时而得。若先不动。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智俱时而得。在因位中先所求者于先起也。   论。前不动种姓至或无学正见。释颂略不说无生智后起无学正见智也。正理.此论明无学故说无漏智相生。不说生俗智也。理实亦容生其俗智。故婆沙一百二云。此中时爱心解脱阿罗汉。金刚喻定唯一刹那。尽智流注长时相续。从尽智出。或起无学正见。或起世俗心。不动心解脱阿罗汉。金刚喻定.及尽智唯一刹那。无生智流注长时相续。从无生智出。或起无学正见。或起世俗心。一切阿罗汉皆修无学正见。圆满而非一切皆现在前 此与正理少异。正理云。无生智或刹那。或相续。时解脱起尽智亦尔 述曰。正理克实说。婆沙对前金刚喻定等说故。偏说相续不说刹那。   论。前说四果是谁果耶。已下大文第四明诸道果。一沙门性.果.数。二立四果因缘。三明中间二果。四沙门果异名。五明沙门果依身。此中第一门也。   论曰至故名沙门。明沙门也 诸无漏道是沙门性者。出沙门体 怀此道者名曰沙门者。明人名沙门 以能勤劳息烦恼故者。释沙门名。引经可知。   论。异生不能至非真沙门。释异生非沙门也。正理论云。由此异生虽能已断无所有处染。而非真沙门。以诸过失尚有余故。暂时静息非究竟故。   论。有为无为是沙门果。出沙门果体。   论。契经说此至八十一解脱道。明数也。   论。诸无间道至士用果故。辨有为果差别。诸无间道唯是沙门性。诸解脱道亦是沙门。有为果体是彼等流.士用果故 准此论文。解脱道既言亦沙门果者。亦无为果 或可。亦者亦沙门性。所以名果者。以是沙门等流.士用二果性故。   论。一一择灭至士用果故。辨无为果。   论。如是合成八十九种。总结数也。   论。若尔世尊何不具说。已下一行颂。第二明立四果因缘。   论。曰至无常等故。明具五因立四果也 谓总一得得诸断故者。正理云。谓一果得。总得先来所得断故(述曰。此说前向果中所得无为至今果位。总一果得。得无为故非是众多无为同一得得) 婆沙一百四十一云。问何故名沙门果。答无倒勇励息除染法名曰沙门。是诸沙门所引所证名沙门果。   论。于四果位至故佛不说。准此论文。唯此四位及练根者。有此五因。余位无也。由此练根亦名得果。   论。若唯净道是沙门性。已下一行颂。第三明中间二果。   论曰至断五下分结。明有漏断修惑得二果时。兼用唯无漏道断见惑无为同一果得。成一果故。由此从多名沙门果。   论。又世俗道至沙门果体。第二释也。诸圣者世俗道断惑之时。必兼无漏断得持故。从无漏得名沙门果体 退不命终者。据得果位。非是向位。   论。此沙门性有异名耶。下两行颂。第四明沙门果异名。   论曰至诸烦恼故。明真沙门性。亦名婆罗门。婆罗门名为净行。以能遣除诸烦恼故名为净行。   论。即此亦说至亦名清凉。明亦名梵轮。正理论云。寂默冲虚萧然名梵。佛具此德故立梵名。既自觉悟。为令他觉。转此授彼。故名梵轮。   论。即于此中至故名法轮。明诸沙门性唯取见道为法轮也。以作似轮故。   论。见道如何与彼相似。问也。   论。由速行等至似世间轮。明有五义似轮也。正理论云。如圣王轮旋环不息。见道亦尔。无中歇故。如圣王轮行用速疾。见道亦尔。舍苦等境取集等故。此则显示见四圣谛必不俱时。如圣王轮降伏未伏镇压已伏。见道亦尔。能见未见。能断未断。已见断者无迷退故。如圣王轮上下回转。见道又尔。观上苦等已。观下苦等故。由此见道独名法轮。   论。尊者妙音至故名法轮。述异说也。   论。宁知法轮唯是见道。问也。   论。憍陈那等至正法轮故。答也。既憍陈那等见道生时未起修道。即名已转正法轮故。故知唯说见道。   论。云何三转十二行相。问也。因明法轮。问三转法轮。   论。此苦圣谛至十二行相。答也。谓 此苦谛者。是显示转。显示四谛相也 此应遍知者。是劝发转。动令遍知苦也 此已遍知。引证转。此苦圣谛我已遍知 于集圣谛应言。此集圣谛此应永断。此已永断 此灭圣谛此应作证。此已作证 此道圣谛此应修。此已修 一.一三转合成十二 别别发生眼智明觉者。婆沙七十九云。眼者谓法智忍。智者谓法智。明者谓类智忍。觉者谓类智(准此论文。唯见道也)复次。眼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义。觉是惊察义(准此释亦得通修道)。   论。如是三转至七处善等。明谛十二。故名十二行相。理实有四十八也。如眼.色为二法。乃至意.法为二。实十二。七处善五蕴各七。总有三十五。而言二法及七处也。   论。由此三转至所说如是。显三转次第结归宗也。   论。若尔三转至立法轮名。论主破婆沙通三道也。   论。是故唯应至可应正理。论主断取余师义也。此师说。十二行相所有教法三周说法名为三转。准正理论。是余师义。正理论云。有说此教名为法轮。转至他身令解义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轮。如余杂染无胜能故。   论。如何三转。问也。既以教法为轮者。如何三转。   论。三周转故。答也。   论。如何具足十二行相。问也。   论。三周循历四圣谛故。总答也。   论。谓此是苦至此已修习。重释也。第一周显示四谛。第二周劝知苦。断集。证灭。修道。第三周引己为证。我已知.断.证.修。   论。云何名转。重问余师。   论。由此法门至令解义故。答也。转自相续十二行法。往他相续令解义故。名之为转。   论。或诸圣道至故名已转。论主第二释也。第一释印取余师义。此释通取三道为法轮也。五比丘等已至转初故名已转。正理论云。毗婆沙师本意。总说一切圣道皆名法轮。以说三转三道摄故。于他相续见道生时。已至转初故名已转。然唯见道是法轮初。故说法轮唯是见道。诸天神类即就最初言转法轮。不依二道。然诸师多说见道名法轮。以地空天神唯依此说故。曾无说三道皆名法轮故。唯见道具前所说法轮义故。虽诸见道皆名法轮。而憍陈那身中先转。故经说彼见道生时名转法轮。非余不转。憍陈那等见道生时。说名世尊转法轮者。意显彼等得转法轮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如是则说如来法轮转至他身故名为转 若异此者。天神应说菩提树下佛转法轮。不应唱言世尊今在婆罗胝斯国。转无上法轮。故转授他此中名转 有说此教名为法轮。转至他身令解义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轮。如余杂染无胜能故。   论。何沙门果何界得。此下一行颂。第五明沙门果依.界。   论曰至依三界身。明前三果唯依欲界九依身得。谓六欲天及三天下。第四果通依三界身。谓欲九依。色界十六依。无色四。总二十九依身。得阿罗汉果。   论。前之二果至非依上得。问也。   论。由理教故。总答也。   论。且理云何。问理也。   论。依上界身至不还果义。答理也。离欲界染得第三果。若次第者必依欲身离欲界染。先得果已方得生上。若超越者必依见道得第三果。见道必依欲界身起故。第三果唯依欲界。   论。何缘上界必无见道。问上界无见道所以。   论。且无色中至能得见道。答所以也。夫见道者必因闻教。及先缘欲界苦等。无色界身不能闻教。不缘下故。不依彼身起见道也。色界异生。一著胜乐故。二无苦受。不生厌心故。不能起见道。见道必因厌心起故。   论。教复云何。问教也。   论。由经说故至上界定无。引经证也 经言有五补特伽罗。即五不还 此处通达者。通达即见道异名。此处者。是欲界 彼处究竟者。是上二界得涅槃也。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四   霜月二十日午上点了   (别笔)   以兴福寺慈恩院本一交了□□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五     沙门法宝撰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四   论。如前所说至亦有云何。已下大文第五明六种姓。一明六种罗汉。二明六种学.凡。三明三种退别。四明六退果时等。五明练根不同。六明九种无学 就初门中。一明六种种姓。二明六种先后。三明从姓果退。此一行半颂明六种姓。   论曰至六不动法。列六种姓名也。   论。于此六中至及心解脱故。释先学位是信解脱。今至无学名时爱心解脱。恒时爱护所得法故名时爱。及心解脱烦恼缚故名心解脱。有学无心解脱。利根罗汉时爱。此具二故立此名也。   论。亦说名为至方入定故。释异名也。以要待时得解脱故。名时解脱。如盛苏瓶。略去初盛字但名苏瓶 由此待时。已下释待时也。婆沙一百一云。时虽有多。略有六种。一得好衣时。二得好食时。三得好卧具时。四得好处所时。五得好说法时。六得好补特伽罗时。乃至广说。待六种时得心解脱故名时解脱 又云。云何时爱心解脱。答时解脱阿罗汉尽智.或无学正见智相应心。胜解.已胜解.当胜解。云何不动心解脱。答不动法阿罗汉尽智.无生智.或无学正见智相应心。胜解.已胜解.当胜解 此中尽.无生智无学正见相应心者。简别有学及有漏心胜解者谓现在。已胜解者谓过去。当胜解者。谓未来。此即简异无为解脱。显二解脱唯以无漏心相应胜解为自性 又云。此二解脱各有二种。一名心解脱。离贪爱故。二名慧解脱。离无明故 又一释云。依摇小道而得解脱故名时解脱。犹小道者。谓若极速第一生中种善根。第二生中令成就。第三生中得解脱。余不决定依广大道而得解脱名不时解脱。广大道者。谓极远声闻乘经六十劫而得解脱。如舍利子。独觉乘经百劫而得解脱。如麟角喻。佛乘经三无数劫而得解脱。   论。不动法性至及心解脱故。释前见至。无学位名不动心解脱 颂中言复者。以不动法性六种姓中是最后故。但言其后表是不动。即此不动以无退动故名不动。贪等尽故名心解脱。   论。亦说名为至和合时故。释亦名不时解脱。三摩地等不待胜缘时。得现前故名不时也。烦恼尽故名心解脱。   论。或依暂时至无退堕时故。述异释也。暂时解脱有退堕时。以有此时名时解脱。毕竟解脱无退堕时。以无此时名不时解脱。   论。此从学位见至姓生。释本名也。前时解脱先说从生后说异名。不时解脱先说异名后说从生者。作颂文便。   论。如是所明六种罗汉。已下半行颂。第二明六种先后。   论曰至随应当说。明六种姓中。若无学位中。是退法者。必定先是有学位退种姓也。若无学位思法种姓即不定。或是学位退法。至无学位练根至思。或是从学思种。生乃至不动。或有先来是学位中不动姓。或是退性。或是思等。至无学位练根至不动也。   论。言退法者至非思法等。释退法也。正理论云。谓彼获得如是类根安住此根。与退缘会便退所得。无退缘者便般涅槃。或有精勤进得胜姓。   论。言思法者至恒思自害。释思法也。正理论云。恒作是思。勿遇病等便于正念有所忘失。于加行中致有慢缓。由此慢缓令我有退。由斯筹虑起自害思。或由艰辛方逮胜位观诸财宝。乃至广说。   论。言护法者至喜自防护。释护法也。正理论云。谓有一类恒于时爱解脱中系念现前。专精护。彼作是念言。我且未能修习练根达安住法。但于时爱心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护。如是种类名为护法。   论。安住法者至亦不增进。释安住也。正理意同。   论。堪达法者至速达不动。释堪达也。正理亦同。   论。不动法者彼必无退。释不动也。正理论云。谓有一类根性殊胜于行自在。于断烦恼随烦恼中得方便智。不为一切随顺退法之所倾动乃至广说。   论。此六种姓至具二加行。释六种姓差别所以 恒时。谓动行 尊重。谓勇猛 退种阙二。是钝根。思种二根少利。第三唯恒时。第四唯尊重。第五虽具而是钝根。第六具二而利根。   论。退法种性至通三界皆有。明五种姓名据容有非即如名定有退等。三界具有六种种姓。而于上界无退练根。   论。若执退者至故唯有二。明若退等定退者。即唯欲界具六种性。不应通上界。以是无退等故。   论。如是六种阿罗汉中。已下半行颂。第三明从姓.果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