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 第 45 页/共 66 页

案。道生曰。常无常乃至净不净者。实相言理。故与法不同也。人自乖之。倒于四耳。四中无倒。理之本矣。善不善者。乖理故不善。反之则成善也。若有若无。若见若不见者。理隐似无。又若无可见也。若涅槃解脱及断者。乖理成缚。得理则涅槃解脱及断也。若知不知者。理中无有不知也。若证不证者。理隐似若难明。而昼然可证知也。若修不修者。修必得用也。是名实相。非是涅槃等者。此七义理同。而义趣不一。不一皆异前后。会之为足也。僧宗曰。常无常者。当相为实也。宝亮曰。亦无异上实谛中义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为众生故说有世谛。   案。道生曰。不见虚空者。虚空自表无空知空者。为不见空。今以譬理结句后明也。若是无物名虚空者。如是虚空。乃名为实者。有虚空相。则是三界之物。以无物故。乃是真实也。以是实故。则名常无者。无物之空。理无移易。为常无也。以常无故。无乐我净者。既无空相。亦无常乐我净。义在于无。不得云有。乃是所以有也。譬如世间无物名空者。形相空耳。而取无物。为无相空譬也。僧宗曰。唯慧眼见者。如无而见也。以光明故。故名空者。以其有通光之用为空耳。虚空是太虚也。是物无之字。外道恒言虚空可造作。若解虚空。非可造作之法。亦是如法修行也。故佛下借譬。言犹如世谛。实无其性。直自为众生说有此因缘。然世谛从本来是空。未曾暂有。今虚空亦然。直以物无处。故名虚空。何处复有虚空之可得乎。   善男子涅槃之体亦复如是(至)三菩提时名菩提乐。   案。道生曰。涅槃之体者。涅槃自表无涅槃。同于虚空也。断烦恼处者。以断处名灭。乃所以无灭也。即是常者。无灭之灭。则是常乐。不令同虚空矣。寂灭之乐者。既云是乐。恐滥故须明也。如来有二种乐者。谓无知之乐也。实相三乐。一者受乐者。横计虽非无为。亦设斯乐也。佛性一乐者。菩萨佛性无乐。以当有菩提乐也。僧宗曰。涅槃之体。直是断烦恼者。政言解脱众累以众累之无。以为涅槃也。即常乐者。就智上说无。岂非常乐耶。虽非受乐不同。三受之乐。而是寂无苦。故称乐也。如来二种乐者。以其不通因地。故无受乐。实相通因果。故备三乐也。佛性一乐者。天真之理。非神明义。故非觉知与受乐。得菩提时。名菩提乐者。即是寂灭乐也。更展转施名。故言菩提乐耳。宝亮曰。明涅槃之体也。亦如虚空。无有住处。佛果妙体。真如无相。岂得有处所可寻。然法性无性相。如虚空之无异。而所以异者。异在于至虚。既就体相作论。恐人怀疑。后更就用来辨。故举常乐我。来标其相也。佛有二乐者。寂灭乐处体相作语。觉知乐就用来辩也。实相有三种乐者。受乐者实是虚中实。余二不异上。是果显真实乐。佛性唯一乐。以当见故也。   尔时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至)云何发是虚妄之言。   案。僧亮曰。有三重难。第一证身智灭是涅槃。非直烦恼灭也。第二证习灭是涅槃。非直烦恼灭也。第三证身灭三事即涅槃也。自期三月者。以时事重。证身智灭是涅槃也。僧宗曰。此难之生。由前释涅槃。言直是断处。承言为难。此有四句断处。不应是涅槃也。难意引昔教。欲使涅槃同于空无也。初难言。魔来启请。何故不入。佛自答。未有多闻弟子。当知以身智尽处。非直烦恼尽也。第二举以菩萨决断故。知不必断处是也。第三魔复启请。佛答言。却后三月。当入而此当入之言。发自佛口。岂直断处。第四难意。取初成佛。便是涅槃。前第三成初句。今第四为成第二。宝亮曰。此下因于上。明涅槃直是诸佛断烦恼处。物便致疑。谓言犹是昔日有余涅槃故。德王今者作问来遣。凡据三种。谕婴儿事。明涅槃之虚实也。第一执无余应是。有余应非。何以然。如来昔在尼连禅河边。告魔王言。我今未入。第二难。从若断烦恼非涅槃下。讫我今此身。即是涅槃来。非但无余是。有余复应是也。何故尔。佛昔告生名婆罗门言。我今此身。即是涅槃。如来身未灭。而言即是者。不当用有余作涅槃耶。第三难言。论理不应。两是不尔。应一是一非。若二俱非。佛云何发是虚妄之言也。然此中。难辞虽多。正难意不出此三。从在毗舍离国以下。悉来证第一难。无余应是涅槃意。如来既自期三月。不当即用死灭。为涅槃耶。   尔时世尊告光明遍照(至)凡所发言诚谛无虚。   案。僧宗曰。答四难也。宝亮曰。答第三难。明自非机感。佛则不言。以物情所宜故。有此说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波旬往昔(至)便谓如来入般涅槃。   案。僧亮曰。默无所说。便是涅槃者。答初难也。宝亮曰。此下答第一难。明魔王不识涅槃之真体。谓佛直尔。默然不说法。便是涅槃也。   善男子如来不说佛法众僧(至)清净二法无差别耳。   案。宝亮曰。就略答中。先开三句。释所以覆相说之意也。明佛初出世。众生智浅。未堪深法。不得说同体三宝。上得说断灭无余。作常住清净无差别也。   善男子佛亦不说佛及佛性(至)常恒不变无差别耳。   案。僧亮曰。第二释。亦不说佛性与涅槃是一体。但说无余空涅槃。作常恒不变者也。   善男子佛亦不说涅槃实相(至)常不变易无差别耳。   案。宝亮曰。第三释。明于时亦不得说涅槃实相是一体。唯得说无余空。作常相实不变易无差别也。   善男子尔时我诸声闻弟子(至)却后三月当般涅槃。   案。宝亮曰。所以唯得说无余空作实者。为有放逸弟子故也。   善男子因如是等恶比丘故(至)而我实不毕竟灭度。   案。僧亮曰。答第三难。三宝义异。常住清净不异故。说一不三也。宝亮曰。广呵声闻弟子之失。叹识六行之得也。若果会偏学。已会圣者。此中不应言声闻之人。是魔眷属。非我弟子。   善男子如生盲人不见日月(至)却后三月我当涅槃。   案。宝亮曰。为声闻作譬也。   善男子如来悬见迦叶菩萨(至)却后三月当般涅槃。   案。宝亮曰。明直是如来。现婴儿行。接化下愚。宜须此说也。   善男子何因缘故我于往昔(至)魔王波旬不般涅槃。   案。僧亮曰。答第四举昔旨。以成难也。僧宗曰。举第一难以答也。昔言未有多闻弟子者。欲为五比丘等。故言不入。非即是真涅槃也。宝亮曰。次答向未有多闻弟子意。我尔时为一人故。根栽应熟。所以不入涅槃。   善男子有名涅槃非大涅槃(至)亦得称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答第二难也。明见佛性故。得名常乐。若不见佛性。则习气未尽。不得常我。但分段苦尽。得名乐净耳。僧宗曰。答第二问也。明菩萨少分断故。未足可名也。宝亮曰。次答第二有余难也。昔指烦恼无处。为有余。不指身智尽。今日据身心上立。随行人所断。除因灭果。故称之为有名涅槃也。   善男子般涅言不槃者言织(至)无障碍义乃名涅槃。   案。僧宗曰。广释不织等义。为成真涅槃义者也。   善男子有优楼迦迦毗罗(至)具足成就第七功德。   案。僧亮曰。既已事证。重释涅槃名义于灭有也。断烦恼不名涅槃者。断烦恼是智也。烦恼不生是灭也。僧宗曰。已明菩萨未极。唯佛是极。则第四难。自然释也。宝亮曰。此是因中小分无苦。非一切苦尽。故不名大涅槃也。佛果妙体。生死既尽。无患累体。不复生烦恼。具一切德。始名大涅槃。非直是烦恼无处也。是故。以五法同体来证。今涅槃。与昔日异也。何者。为五。一明佛不更起烦恼。二明体穷如理。三明鉴境已周。四明普应无滞。五明体是实相。既备此五德。妙有常存。岂非今昔涅槃之异耶。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一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二    广释心性本净不与贪俱 四句释贪义有心共贪俱生不共贪灭等   德王品之第八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心善解脱慧善解脱。   案。僧亮曰。凡九法声闻。求佛次第也。初四法。分段因果中。三法修行大乘。后二法成佛事也。宝亮曰。九事下文。自次第释也。五阴为果。五见为因。因断故。言断阴耳。宝亮曰。夫功德之名。是赞叹之称。而第八功德。以九聚法为体。始学者之所行。资涅槃之要路。大论九聚。不出两意。初有二聚。明其所离。后七聚法。谈其所得也。其所离者。谓除于五阴。及于五见。若述其所得。乃有七聚。七聚之中。复不出自行外化。故守护一事。反与四等。通为被物。然此两事。要于旷济边美。就化他而作位。余六念等五聚。悉据自德。而受名也。   善男子云何菩萨除断五事(至)以是义故方便令断。   案。僧亮曰。小乘厌苦。除断五阴也。宝亮曰。既依六行。理以忘怀。亦无有善。不而树故。积劫为心师。要依此理教。而得出也。是以始学之家。先观五阴为本。既达身是虚。必修善而断。故今先观五阴为始也。受者百八者。此是一方之数。受是三受。三受有二种。谓净受不净受。就六根中作位。两受皆然。则一根中有六。若六根具六。便六六三十六。就三世中往分。便成百八受。   云何菩萨远离五事(至)是故菩萨防护不近。   案。僧亮曰。欲灭五阴。先除五见也。宝亮曰。第二聚也。见是推求之性。耶执之重位。因于此五。能广生六十二见。菩萨知此是生死之本所以防而不起也。   云何菩萨成就六事(至)是名菩萨成就六事。   案。僧亮曰。道见由道。次第说道也。闻修定在死尸间。多怖畏。令修六念。以除其畏也。僧宗曰。前三念是外念。次戒施是内行。后念无是未来果也。宝亮曰。第三聚也。自佛出世。便有此六矣。梵行品已广释也。   云何菩萨修集五事(至)是故菩萨勤心修集。   案。僧亮曰。由念成定。初四禅后一是慧。具此四法。则离分段苦也。僧宗曰。初知定者。谓禅定也。以音声刺起觉知之心下。次明诸禅也。寂定者。二禅定坚固。不为觉观所乱。诸识灭为寂定也。身心快乐者三禅乐支满是也。无乐者。四禅以上至非想。无四受之相。因此四定。能发首楞严也。宝亮曰。第四聚五事。一谓知定。初禅定犹未免觉观。故受知名。二寂定者。二禅觉观已灭。心虑转静。外缘难动。故称寂定。三受快乐定者。二禅犹为喜所漂流。未若三禅喜踊已断。身心怡泰。故受快乐之名。四无乐定者。四禅灭乐。无复有分别之念。以舍受为体。故称无乐定也。若能得此四定。于缘中忘相。称真俗二谛。智慧解穷。名首楞严定也。   云何菩萨守护一事(至)是故菩萨守护一法。   案。僧亮曰。始发心求佛也。宝亮曰。第五聚也。谓菩提之心。菩提名道。此行人始习心也。一则远求佛果。二为拔彼苍生。若能守护。此心必克菩提也。   云何菩萨亲近四事(至)是故菩萨系心亲近。   案。僧亮曰。长养菩提。由四无量也。宝亮曰。第六聚也。向虽辨发心。若不造行。则果无由得。今明外化。以与四等三心。愿彼我同安。若习此慈。成登于初地。虽有四异。通为一慈。但从其始学。就阶级而明耳。   云何菩萨信顺一实(至)是故菩萨信顺不逆。   案。僧亮曰。四等成就。得入大乘也。宝亮曰。第七聚也。实谓大乘无相之解。菩萨知取相为过。舍相是道理。归一实。更无异涂也。   云何菩萨心善解脱(至)昔所不至而今得至。   案。僧亮曰。入大乘故。然后具有二事也。宝亮曰。余第八第九两聚。但义分为二心。所以不自在。由爱著为碍。若鉴境虑明。必由无障。今烦恼既尽。无惑可拘。闇用都除。名心解脱。若有迷之时。于境不明。今无碍可障智。故名慧解脱。然初学之家。必从浅之深。故先据阴为始。成智慧为终也。   尔时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至)心解脱者是义不然。   案。僧宗曰。难前第八心不应解脱。寻初以实法为难。广设譬。明心无缚解也。第二难意贪亦是有。以心本有贪性。则不可得解。第三言见相。然后方生者。以此证贪。不但在于心中。境中亦有贪也。正以心中有贪。境亦有贪。体性如之。岂可改耶。第四难。言不定也。若于一缘。定起贪者。则定以不净观除之。今一境。或时生贪。或生嗔痴也。心亦不定。或起于贪。或起嗔痴。是则心之与境。二俱不定。既为不定。则不可断。既不可断。则无解脱也。宝亮曰。于未达之流。触事成执。便谓心本无系。不应称为解脱。故德王今者。出四家定性之执。谓佛解释。证耶非而显正是也。第一家云。六识初造缘。当于心位。然贪嗔用起。要在行阴前识心之时。既未有贪。云何言系下。便引八事来。证成心无系义。第二家执言。贪亦是有。明贪嗔乃至解脱。悉一时并有。事如束竹。但用有前后。故不作二种譬来证也。第三家执。从譬如钻火下去。明众缘中。各有少注贪。如五缘生眼识。一一缘中。尽有识性用。要聚合共生贪也。第四家执言。心亦不定贪与解脱。为自性。悉不从因缘。   何以故心本无系(至)何等因缘而能得系。   案。僧亮曰。上说得三解脱之行。得中道空义。将说中道。先说不会中者。有三也。先说因中无果者。心本不系者。如眼识取色。未有烦恼。不为烦恼所系也。僧宗曰。贪与净心。一起一灭。未曾相值。所谓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也。   如人构角本无乳相(至)云何贪结能系于心。   案。僧亮曰。心时无贪。则非贪因。因尚不生。何因而系心也。   世尊譬如押沙油不可得(至)云何而言心得解脱。   案。僧亮曰。心与贪垢。净秽不俱也。何能污心者。设贪后起。前心已过去。一有一无。何能污心也。   世尊贪亦是有若贪无者(至)若心有贪云何见相。   案。僧宗曰。第二难也。譬如人见尽女者。此防伏释也。他人通言。遇缘起贪。贪由于境。何必在心。若作此通者。今复以譬遮之也。如画女生贪之时。此画岂是贪耶。当知在心也。   然后方生不见相者(至)诸佛菩萨而不生耶。   案。僧亮曰。第二说本有贪。以贪为性。亦无解脱也。此明不独心有。缘中亦有也。僧宗曰。第三文也。若境中有贪。而心复有贪性。二处相资。其性则重。故堕恶道。   世尊心亦不定若心定者(至)修大涅槃心得解脱。   案。僧亮曰。第三不定门。明心定则无贪。不定则无心。皆无解脱。下类尔也。僧宗曰。第四难也。   尔时世尊告光明遍照(至)一切诸法无自性故。   案。僧亮曰。上三难。求法定相。求定皆无善。其能解也。僧宗曰。答第一难也。亦不为贪之所系者。实法则无系也。亦非不系者。假名道有系也。解脱非解脱。亦如是也。非有非无者。实法当分自灭。故非有移时不灭。以其相续。而言非无终一法也。非过去者。非过去独有缚解。乃至见伏。未来亦尔。言假名相续。经移三世。得言本缚今解也。正以如假实之旨。则初难释也。宝亮曰。将欲非其所执故。先略解正义。然后破其执心也。亦不为贪结系者。前识心未起贪。故言不系。亦非不系者。此语有二种。一实录中辩系。二假名相续中明系。如先起一念贪。自未有治道来翻。得言心常被系缚。此是实录系也若相续道语用后来。系前乃行。心方起贪。要后心起贪。染累于前。亦非不系也。非是解脱者。道心起时。无惑可断。故非解脱也。本痴而今解。亦非不解脱也。若因缘未会。故言非有。缘会便起。故言非无也。非三世者。明三世中。当体即灭。过去已无。未来未起。现在不停。云何有贪。何以故。法无自性也。   善男子有诸外道作如是言(至)色有著义心有贪性。   案。宝亮曰。次非外道耶执也。先第三家为始至第一。然后非第四家也。非第三家言。外道无智。云众之中。各有贪性。此悉是耶执。   复言凡夫心有贪性(至)虽作此说是义不然。   案。僧亮曰。成其偏见。非先所说有者之失。悉无有果者。成说无之过也。僧宗曰。正义所明。诸法无定。缘会则有。缘离则无。以无定故。其二难自除也。宝亮曰。次非第二家。   有诸凡夫复作是言(至)粗无常故果亦无常。   案。宝亮曰。非第一家执也。谓细广则常。粗故无常。如识心无贪。第四方有贪也。   善男子有诸凡夫复作是言(至)轮回六趣具受生死。   案。宝亮曰。非第四家也。有为生灭之法。悉从缘起。故非自然也。   善男子譬如枷犬系之于柱(至)从非想退还三恶趣。   案。僧亮曰。细即是常。粗即无常者。微尘合则成缘。散则归本。尘常而缘无常。尘无缘也。不能知心因缘者。著因果有无。不知心因缘也。宝亮曰。以六譬总呵外道之计也。   善男子诸佛菩萨终不定说(至)非有非无果。   案。僧亮曰。已说有无者之偏。欲明四执。皆不会中道。答第三不定难也。僧宗曰。答第四难也。有无不可定说。但有则众缘故生。一境起三乃至无量。亦复何嫌。但使识解惑之缘耳。宝亮曰。下去解正义。将明中道。故先出耶说。若当定作此四句。计因中有果。因中无果。半有半无。非有非无。皆不免生死。必系属于魔说。若从容称当中途。不乖正理。心无所执。此名中道。诸佛菩萨。虽说说法非有非无。亦不决定有也。若是有者。可得定说有。即不有亦无。无可无。云何决定。如五缘生眼识。若少一缘。识则不生。然此识亦不定属一缘。复非中间缘具便发。而非有非无。以从因缘起。故名为有。体无自性。便说为无。若作如此之说。体万法虚。离有离无。是名正义。   若言因中先定有果(至)不知心相及以贪相。   案。僧亮曰。释所以不说见说者之过也。宝亮曰。既已略明因缘之法。非定有定无。下即出惑体以对之。从缘起。所以非无也。贪无自性。所以非有也。贪之与解脱。皆无自性也。   善男子诸佛菩萨显示中道(至)非有非无而不决定。   案。僧亮曰。非无不偏。故名中也。虽复中名是同。中义异故。言不定也。   所以者何因眼因色因明因心因念识则得生。   案。僧亮曰。识于四因非无。   是识决定不在眼中色中心中念中亦非中间。   案。僧亮曰。识性是一。五处求之。不可得故非有。   非有非无从缘生故(至)说言诸法非有非无。   案。僧亮曰。称名解义也。心于因中。非有非无。是俗谛中道也。即论心性从因生故有。无自生故无。是真俗中道也。若就空本而言。此有亦无。此无亦无。是真谛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