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集要经 - 第 34 页/共 52 页
乃至业未尽 一一当思惟
昔由痴所覆 今徒生悔恼
汝作如是因 自受如是果
由恶作所起 造增上重罪
堕难中险难 受苦中极苦
愚夫造罪已 如以薪投火
从劫而至劫 业尽或当出
非诸天修罗 夜叉鬼神等
我为死罥拘 彼皆不能救
为彼索所缚 牵至琰摩所
惶怖无依归 随业之所趣
若离欲过患 三界中最胜
解脱一切缚 则不造诸罪
若和合因缘 先从父所得
彼如是劬劳 汝何行杀害
又复害母罪 恶业无过此
堕于地狱中 受增上极苦
断三有结缚 是名阿罗汉
愚痴行杀害 今受此苦报
一切诸法藏 显示解脱门
法破和合僧 今受此苦报
常发虚妄言 指东而谈北
所说无诚信 今受此苦报
又复生绮语 损坏真实宝
无益于自佗 今受此苦报
起两舌恶业 互相而谗谤
离散彼亲朋 今受此苦报
说无义恶语 如刀杖毒火
令佗生热恼 今受此苦报
护惜己身命 损害诸有情
常无慈愍心 今受此苦报
佗所有珍财 偷取或劫夺
恣为五欲因 今受此苦报
乐作欲邪行 如火益其薪
常生疑怖心 增长诸不善
乐著于邪见 损坏佗善根
受恶报无穷 受第一苦恼
此诸恶境界 汝愚痴随转
皆由身语心 相应而造作
造彼众恶已 将终苦现前
为狱卒所驱 速趣于地狱
是地狱苦恼 极难堪忍受
假使海深广 烧然亦枯涸
若人了诸恶 因果非可乐
常当正思惟 于罪不应作
谓佛法僧宝 众德皆圆满
得生于人中 何不能亲近
初作微细罪 如小火所烧
后广造恶因 如投身火聚
于罪徒忧怖 意不断诸恶
常思受苦报 今汝复何造
当知彼少罪 则能生众苦
业尽当出离 余无有能救
彼琰摩使者 检察随释放
若恶报未尽 还牵受众苦
于身肢方面 分裂而斫截
无数罪有情 生悲愁号叫
复有恶有情 多作离间语
犹如一种子 后增长无数
皆由彼恶慧 而生于斗乱
于亲属朋友 悉为作破坏
常远诸善言 乐发于恶语
当割截其舌 因果还相似
百千功德门 由舌而破坏
今受此苦报 何时获出离
堕彼地狱中 极热生饥渴
譬如以芥子 掷须弥火聚
又彼地狱火 复从饥渴生
及堕落诸天 受报亦如此
所造众恶业 皆由三毒起
展转猛焰间 无藏窜逃避
无智诸有情 妄起于分别
不善说为善 于良友如冤
云何诸众生 不悟真实法
设为彼开示 心不生爱乐
不乐闻正法 轻毁说法师
于浊恶世中 何由生慧眼
愚夫之境界 爱欲长迷惑
不依正法律 无因能自悟
为痴索所牵 常乐作诸恶
作已受极苦 徒生于忧悔
由增上愚痴 于法说非法
彼因既颠倒 则错行乱学
无明慧拣择 耽嗜于五欲
于善不修习 见恶则随作
诸天心著乐 投放逸火中
不遇胜善缘 彼即随退堕
又彼愚痴人 憎嫉诸贤善
矫现诸威仪 诳佗而求利
口虽说正法 心常伺他咎
是人于世间 为第一恶者
若人著欲乐 则是求苦恼
为自心所诳 乐坏非他受
是故以正慧 常修十善行
于诸非义利 毕竟永除断
乐利益于佗 系心无暂舍
常依净善法 应当如是住
饿鬼品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