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入楞伽经 - 第 27 页/共 28 页

非所取之有,非无非有为。   马中牛性离,蕴中我亦然,   所说为无为,悉皆无自性。   理教等求我,是妄垢恶见,   不了故说有,唯妄取无余。   诸蕴中之我,一异皆不成,   彼过失显然,妄计者不觉。   如水镜及眼,现于种种影,   远离一异性,蕴中我亦然。   “行者修于定,见谛及以道,   勤修此三种,解脱诸恶见。   犹如孔隙中,见电光速灭,   法迁变亦然,不应起分别。   愚夫心迷惑,取涅槃有无,   若得圣见者,如实而能了。   应知变异法,远离于生灭,   亦离于有无,及以能所相。   应知变异法,远离外道论,   亦离于名相,内我见亦灭。   “诸天乐触身,地狱苦逼体,   若无彼中有,诸识不得生。   应知诸趣中,众生种种身,   胎卵湿生等,皆随中有生。   离圣教正理,欲灭惑反增,   是外道狂言,智者不应说。   先应决了我,及分别诸取,   以如石女儿,无决了分别。   我离于肉眼,以天眼慧眼,   见诸众生身,离诸行诸蕴。   观见诸行中,有好色恶色,   解脱非解脱,有住天中者。   诸趣所受身,唯我能了达,   超过世所知,非计度境界。   “无我而生心,此心云何生?   岂不说心生,如河灯种子?   若无无明等,心识则不生;   离无明无识,云何生相续?   妄计者所说,三世及非世;   第五不可说,诸佛之所知。   诸行取所住,彼亦为智因,   不应说智慧,而名为诸行。   有此因缘故,则有此法生,   无别有作者,是我之所说。   “风不能生火,而令火炽然,   亦由风故灭,云何喻于我?   所说为无为,皆离于诸取,   云何愚分别,以火成立我?   诸缘展转力,是故能生火,   若分别如火,是我从谁生?   意等为因故,诸蕴处积集,   无我之商主,常与心俱起。   此二常如日,远离能所作,   非火能成立,妄计者不知。   众生心涅槃,本性常清净,   无始过习染,无异如虚空。   象卧等外道,诸见所杂染,   意识之所覆,计火等为净。   若得如实见,便能断烦恼,   舍邪喻稠林,到圣所行处。   智所知差别,各异而分别,   无智者不知,说所不应说。   如愚执异材,作栴檀沉水;   妄计与真智,当知亦复然。   食讫持钵归,洗濯令清净,   澡漱口余味,应当如是修。   若于此法门,如理正思惟,   净信离分别,成就最胜定,   离著处于义,成金光法灯。   分别于有无,及诸恶见网,   三毒等皆离,得佛手灌顶。   “外道执能作,迷方及无因,   于缘起惊怖,断灭无圣性。   变起诸果报,谓诸识及意,   意从赖耶生,识依末那起。   赖耶起诸心,如海起波浪;   习气以为因,随缘而生起。   刹那相钩锁,取自心境界,   种种诸形相,意根等识生。   由无始恶习,似外境而生;   所见唯自心,非外道所了。   因彼而缘彼,而生于余识,   是故起诸见,流转于生死。   “诸法如幻梦,水月焰乾城,   当知一切法,唯是自分别。   正智依真如,而起诸三昧,   如幻首楞严,如是等差别。   得入于诸地,自在及神通,   成就如幻智,诸佛灌其顶。   见世间虚妄,是时心转依,   获得欢喜地,诸地及佛地。   既得转依已,如众色摩尼,   利益诸众生,应现如水月。   舍离有无见,及以俱不俱,   过于二乘行,亦超第七地。   自内现证法,地地而修治,   远离诸外道,应说是大乘。   说解脱法门,如兔角摩尼,   舍离于分别,离死及迁灭。   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显,   当依此教理,勿更余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