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入楞伽经 - 第 27 页/共 28 页
非所取之有,非无非有为。
马中牛性离,蕴中我亦然,
所说为无为,悉皆无自性。
理教等求我,是妄垢恶见,
不了故说有,唯妄取无余。
诸蕴中之我,一异皆不成,
彼过失显然,妄计者不觉。
如水镜及眼,现于种种影,
远离一异性,蕴中我亦然。
“行者修于定,见谛及以道,
勤修此三种,解脱诸恶见。
犹如孔隙中,见电光速灭,
法迁变亦然,不应起分别。
愚夫心迷惑,取涅槃有无,
若得圣见者,如实而能了。
应知变异法,远离于生灭,
亦离于有无,及以能所相。
应知变异法,远离外道论,
亦离于名相,内我见亦灭。
“诸天乐触身,地狱苦逼体,
若无彼中有,诸识不得生。
应知诸趣中,众生种种身,
胎卵湿生等,皆随中有生。
离圣教正理,欲灭惑反增,
是外道狂言,智者不应说。
先应决了我,及分别诸取,
以如石女儿,无决了分别。
我离于肉眼,以天眼慧眼,
见诸众生身,离诸行诸蕴。
观见诸行中,有好色恶色,
解脱非解脱,有住天中者。
诸趣所受身,唯我能了达,
超过世所知,非计度境界。
“无我而生心,此心云何生?
岂不说心生,如河灯种子?
若无无明等,心识则不生;
离无明无识,云何生相续?
妄计者所说,三世及非世;
第五不可说,诸佛之所知。
诸行取所住,彼亦为智因,
不应说智慧,而名为诸行。
有此因缘故,则有此法生,
无别有作者,是我之所说。
“风不能生火,而令火炽然,
亦由风故灭,云何喻于我?
所说为无为,皆离于诸取,
云何愚分别,以火成立我?
诸缘展转力,是故能生火,
若分别如火,是我从谁生?
意等为因故,诸蕴处积集,
无我之商主,常与心俱起。
此二常如日,远离能所作,
非火能成立,妄计者不知。
众生心涅槃,本性常清净,
无始过习染,无异如虚空。
象卧等外道,诸见所杂染,
意识之所覆,计火等为净。
若得如实见,便能断烦恼,
舍邪喻稠林,到圣所行处。
智所知差别,各异而分别,
无智者不知,说所不应说。
如愚执异材,作栴檀沉水;
妄计与真智,当知亦复然。
食讫持钵归,洗濯令清净,
澡漱口余味,应当如是修。
若于此法门,如理正思惟,
净信离分别,成就最胜定,
离著处于义,成金光法灯。
分别于有无,及诸恶见网,
三毒等皆离,得佛手灌顶。
“外道执能作,迷方及无因,
于缘起惊怖,断灭无圣性。
变起诸果报,谓诸识及意,
意从赖耶生,识依末那起。
赖耶起诸心,如海起波浪;
习气以为因,随缘而生起。
刹那相钩锁,取自心境界,
种种诸形相,意根等识生。
由无始恶习,似外境而生;
所见唯自心,非外道所了。
因彼而缘彼,而生于余识,
是故起诸见,流转于生死。
“诸法如幻梦,水月焰乾城,
当知一切法,唯是自分别。
正智依真如,而起诸三昧,
如幻首楞严,如是等差别。
得入于诸地,自在及神通,
成就如幻智,诸佛灌其顶。
见世间虚妄,是时心转依,
获得欢喜地,诸地及佛地。
既得转依已,如众色摩尼,
利益诸众生,应现如水月。
舍离有无见,及以俱不俱,
过于二乘行,亦超第七地。
自内现证法,地地而修治,
远离诸外道,应说是大乘。
说解脱法门,如兔角摩尼,
舍离于分别,离死及迁灭。
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显,
当依此教理,勿更余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