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 第 11 页/共 17 页
李氏作笑答云:“事皆分定,岂非偶然。”其实心下深要与夫报仇矣。黄贵醉睡去,次日忘其言语。
李氏候贵出外,收拾衣资,逃归母家,告知兄以此事。其兄李元即为具状,领妹赴开封府具告于拯。拯即差公牌捉拿黄贵到衙根勘。黄贵初不肯认,拯令人开取张万死尸检验,肋下伤一刀痕,明白是尔谋死。拯用长枷监于狱中勘问。黄贵不能抵情,一款招伏。拯乃判下:“谋其命而图人之妻,当处极刑。”
押赴市曹斩首讫,将黄贵家财尽给李氏养赡,仍旌其门为义妇焉。后来黄贵二子已长,因端阳竞渡,俱被溺死。此天理以报,故绝其后也。
第五十四 回潘用中奇遇成姻
断云:
店妇从容通信息,楼中奇遇已成姻。
用中有幸能全偶,孙氏图赃复谪民。
话说福建潘用中,官家之子也。一日随父候差于京师,用中喜吹笛,每次父出必于邸舍楼中傍栏吹之。隔墙一楼,只争二丈许,极是华丽。但见画栏绮窗,朱帘翠幕,一女子闻笛声,垂窥观望,久之,或时揭帘子露出半面。用中见后,因问主人是谁家女子。主人告是黄三郎之女孙,名丽娘也,初亦官宦之家。若是月余。
一日,用中与太学生彭上舍共车出郊游赏,值黄府十数轿赏春游归,路窄,过时相挨,其第五乘轿乃其丽娘也。轿窗皆半推,四日相视不远,用中见那女子,神思飞扬,若有所失,作诗云:谁教窄路恰相逢,脉脉灵犀一点通。
最恨无情芳草路,匿兰含蕙各西东。
用中吟罢暮归。吹笛时,月明如画,又见女卷帘凭栏。用中大诵前诗数遍,适父归舍,遂就寝。
是时黄府有馆宾晏仲举,乃建宁人,次日用中往访之,遂邀至邸楼中设席纵饮,吹笛而乐。见女子复垂帘立听,用中故问云:“对望谁家楼也?”晏曰:“即吾馆所寓矣,主人有孙女,幼年从吾父读书,聪明俊爽,且工诗词。”用中听罢,愈动念情。酒阑晏辞去,女子复揭帘半露其脸。用中醉狂,取胡桃掷去,恰被丽娘接得,即用帕子裹胡桃复投回与用中。揭开看时,帕上有诗四句云:栏杆闲倚日偏长,短笛无情空断肠。
安得身轻如燕子,随风容易到君旁。
用中读罢呀道:“此真才貌双备,世上罕见!”亦用帕子题诗裹胡桃复掷去。丽娘打开见诗云:一曲临风值万金,奈何难买玉人心。
君若得解相如意,比似金徽恨更深。
丽娘看罢,沉吟半晌,自谓:“俊才少有,若得此人为婚,复何恨焉。”复题诗于帕,裹胡桃掷来。掷去不及楼,坠于檐下,用中即下楼取之,被店妇拾得。用中以情恳告,妇怜而还之,开着帕上诗云:自从闻笛苦匆匆,魄散魂飞似梦中。
最恨粉墙高几许,蓬莱弱水隔万重。
次日,用中谋于店妇道:“若得通见此女一会,当厚报谢。”
店归道:“遇有因便,为尔通达,必有相会之期。”用中欢喜回邸。未数日,店妇有机遇入黄府得见丽娘,密达知潘秀士之情。
丽娘云:“我亦慕其为人,愿见之一面,怎能够通透?”店妇道:“娘子确有此意,今夜当以梯接之于妾房中,可得一会。”
丽娘许诺。店妇回舍,说与用中知之。用中喜道:“事若能就,决不敢负。”
是夜将半,丽娘出楼外等待,店妇以梯接之入房中。潘秀士已秉烛伺候,一见丽娘如天上降下。二人各诉款曲,更深解衣就寝,枕上欢娱,及尽绸缪。天明店妇仍取梯送之而去。用中厚谢于店妇。自是往来将有一月,并无知者。忽夕丽娘来见用中云:“家人颇知其事,亲若究问,其罪难逃,不如随君走去远处他乡,庶得长久相从。”用中依其言,见父推事故,言归省母亲,乃备船只于河口等候,约定日期,与丽娘走离京师,就是店妇亦不知其去。
过数日,黄府得知此事,即令家人林浩沿路跟寻。将二十日,赶至扬州,已捉住夫妇二个,解送回府。黄三郎具告于孙御史衙门,将用中监系狱中。其时用中之父已听调于河北,亲友故人散离东京,无得顾视,受苦万千。丽娘要送些衣食与之,又不能通透。三郎要将女孙嫁与赵指之子,已受了聘礼,意要谋死用中,遣人将金带一副、珍珠二斗,密送与孙御史,令他打死用中。孙御史已受其贿,就问用中死罪,吩咐狱卒结果之。
狱卒不忍,为他报之其父。
其父闻知消息,即来开封府投告于包太尹。及狱中取用中根勘,已见其形体羸瘦,危困甚苦。当堂供招前情。拯又恐未实,再拘店妇问之,诉说与用中相同。勘审明白,差公牌唤得黄三郎到衙,责之云:“汝孙女初未嫁人,潘用中不曾纳妇,虽两下有不待父母之微愆,其为匹配,亦相当矣。汝何得重贿官物,要致人于死地?自得何罪?”三郎低首无语。拯令将此一干人监下。次日奏知仁宗,仁宗旨下:“孙御史是重任衙门,受着私物,国法旧例,罢职为民;黄丽娘仍前与潘用中为婚;黄三郎造意不善,虽未得行,罚金五千缗。”拯依拟判讫。黄丽娘与用中竟谐伉俪,夫妇甚感包公之德,都下宣传此事,以为奇遇也。
第五十五回 断江侩而释鲍仆
断云:
奸恶谋财祸及彼,包公明鉴竟伸冤。
昭昭天理逃难迹,一鞫黄氏已获全。
话说江州在城有二盐侩,皆惯通客商,延接往来之家。一姓鲍名顺,一姓江名玉。二人虽是交契,而江多诈,而鲍敦实。鲍侩得盐商抬举,置成大家,娶城东黄亿女为妻。黄氏贤惠善处,馈中饮食,不拘长幼皆得均匀,以此内外都欢悦,随其所令。过鲍门二年,生有一子,名鲍成,年将十岁,不事诗书,专好游猎,父母禁之不止。
一日,鲍成领家童万安出打猎,潘长者花园里,见柳树上一黄莺,鲍成放一弹打落园中。时潘长者众女孙在花园游戏,鲍成着万安人园里拾那黄莺。万安进前,见园中有人,不敢入去,成云:“尔如何不捡黄莺还我?”万安答道:“园中有一群女子,如何敢冒进?需待女子回转,然后取之。”鲍成遂坐亭子上歇下。及到午时女子回转去后,万安越墙入去,寻那莺儿不见,出来说知鲍成:“没有莺儿,莫是那一起女子捡得去了?”鲍成大怒,擘面打去,万安鼻上受了一拳,打得鲜血迸流,大骂一顿。万安不敢作半声,随他回去,亦不对主人说知。
黄氏见家童鼻下血痕,问之云:“今日令尔与主人上庄,去也未曾?”万安不应,黄氏再问,万安只得将打猎事情、因失落莺儿被责之事说了一遍。黄氏怒云:“人家养子要读诗书,久后方与父母争得气,有此不肖,专好游荡闲走,却又打伤家人!”即将猎犬打死,使用器物尽行毁之,逐于庄所,不令回家。鲍成深恨万安,常要生个恶事捏他,只是没有机会处,遂忍在心。
是时江侩虽亦通盐商,本利折耗,做不成家。因见鲍侩富贵,思量要图他的金银。一日心生一计,前到鲍家叫声:“鲍兄在家否?”适黄氏正在廊下裁衣服,听见有人唤丈夫声,连忙出帘外来看,却是江某。黄氏揭起帘子相见道:“江叔叔,请入里坐。”江某答云:“要见鲍兄商量一经纪事。”黄氏云:“适与盐商入江口,少刻便回。”道声才罢,鲍恰归来,入见江某,不胜之喜,便令黄氏整酒礼待之。筵席已备,江鲍对席斟酒,二人席上正说及经纪间事,江某笑云:“有一场大利息,小弟要去,怎奈缺少银两,特来与兄商议,需会着财本而去,方能入手。”鲍问甚事,江答曰:“苏州巨商有绫锦百箱,不遇价,愿贱售之回去。此行得百金可收其货,待价而沽,利息何啻百倍?”鲍是个爱财之人,闻知欢然,许同去。约以来日在江口相会。江饮罢辞去。鲍以其事与黄氏道知,黄氏甚不乐,而鲍某意坚难阻,即收拾百金,吩咐万安挑行李后来。
次日侵早,鲍携金径出门,将到江口,天色微明,江某与仆周富并其侄二人,备酒先在渡中等侯,见鲍来即引上渡。江云:“日未出,露气弥江,且与兄饮几杯开渡。”鲍依言不辞,一连饮十数杯早酒,颇觉醉意。江某务劝其饮,鲍以早酒不消许多。江怒云:“好意待兄,何以推故?”即袖中取秤锤投之,正中鲍目,昏倒在渡。二侄竟进搏杀之,取其金,投尸于江回来。比及万安挑行李到江口,不见主人所在。等到日午,问人皆道未有,万安只得回来,见黄氏云:“主人未知从哪条路去,已赶他不遇而回。”黄氏自觉心动,怏怏而已。
待过三四日,忽报江某已转,黄氏即着人问之,江某道:“那日等候鲍兄不来,我自己开船而去。”黄氏听回报,惊慌屡日,令人四处体访,并无消息。鲍成在庄所闻,忖道:“此必万安谋死,故挑行李回来瞒过。”即具告于王知州。拘得万安到衙根问,万安苦不肯招。鲍成立地禀复说是积年刁仆,是其谋杀无疑。王知州信之,用严刑拷勘,万安受苦不过,只得认个谋杀情由,长枷监入狱中。结案已成,该正大辟。
是冬,仁宗命拯审决天下死罪,万安亦解赴东京听审。拯问及万安案卷,万安悲号不止,告以前情罢,乃云:“前生当还主人死债矣。”拯忖道:“白日谋杀人岂无见知者?若利主人之财,则当远逃妖,宁肯自回为尔告首?”便令开了长枷,散监狱中,密遣公牌李吉,吩咐前到江州鲍家体访此事,若有人问万安如何,只道已典刑矣。李吉领旨去了。
当下江某得鲍百金,遂致大富。及闻万安问抵命,心常忽忽,惟恐发露。忽夜梦见一神人告云:“尔将鲍金致富,屈陷他仆抵命,久后有穿红衫妇人发露此事,尔宜谨慎。”江梦中惊醒,密记心下。一月余,果有穿红衫妇人携钞五百贯来问江买盐。江俄然在心,迎接妇人至家,甚礼待之。妇人云:“与君未相识,何蒙重敬?”江答曰:“难得贵娘子下顾,有失迎款,但要盐,须取好的送去,何用钱买?”妇人道:“妾夫于江口贩鱼,特来求君盐腌藏,若不受价,妾即转买于他侩。”
江惟谨从命,倍价与盐。妇人正待辞行,值仆周富捧一盆秽水过来,滴污妇人红衣。妇人甚怒,江陪小心谢恳道:“小仆失方便,万乞赦宥,情愿赏衣资钱。”妇人犹恨而去。江怒,将仆缚之而挞,二日才放。周富不胜其恨,径来鲍家见黄氏,报知某日谋杀鲍顺劫金之事。黄氏大恨,即令具告于官。周富进道:“若在本州告首,尔夫之冤难雪。惟开封府包丞相处方得伸理。”
黄氏正忧虑间,适李吉入见黄氏,称说:“东京而来,缺少路费,冒进尊府,乞觅盘粮而已。”黄氏便问:“尔自东京来,曾闻万安狱中事否?”李吉道:“已处决矣。”黄氏听罢,悲咽不止。李吉问故,黄氏云:“今谋杀夫者已知明白,误将此人抵命矣。”李吉不隐,方乃直告包公差来体访之由。黄氏取过花银十两,令公人带周富寻夜赴东京,入府衙见拯告首前情。拯审实明白,即发遣公牌到江州,拘江一干犯人到衙前,用长枷监于狱中根勘。江不能抵讳,一款招认谋害鲍某事情。
拯叠成案卷,问江某叔侄三人偿命;放了万安;追还百金,给一半赏周富回去。当下万安得明冤情,不致枉死,而被害者仇魂得复雪,虽是天理昭彰如此,而包公德量千载之下其盛矣哉。
第五十六回 杖奸僧决配远方
断云:
宋女嫌疑遭弃逐,奸僧施计怎逃刑。
包公千载声名盛,一鞠从交法令明。
话说东京离城二十里,有一地名新桥,有富人姓秦名得,原亦有名之裔,娶南村宋泽之女秀娘为妻。秀娘性格温柔,幼年知书,其父爱之,使就邻里李先生学。秀娘明敏过人,凡书一经目遂记之不忘,以此诗词歌赋,缀联成诵,大为人所重。
年十九岁过秦得门后,待人礼客,馈中饮食,甚称夫意。
一日秦得表兄有婚姻之期,着人来请秦得。秦得与宋氏道知,径赴约而去。表兄许大郎见秦得来到,不胜欢喜,设酒礼相待,一连留款数日。宋氏悬望不回,因出门首等候,忽见一僧人远远来到。那僧人:头顶三山帽,身穿百纳衣。
钵盂随手捧,诵偈不暂离。
将近行过秦宅门首,见宋氏立于帘子下,僧人只顾偷目视之。不提防石路冻滑,正向前长揖,忽跌落于沼中。时冬月寒冻,僧人走得起来,浑身是水,战栗不有当。秀娘见而怜之,叫他入来,在外舍坐定,连忙入厨下烧着一堆火出来与僧烘干衣服。那僧人口称感德,就附火边烘焙衣服。秀娘又持一瓯汤出,与僧人饮讫。秀娘问其从何而来,和尚道:“贫僧住居城里西灵寺,日前师父往东院未回,特着小僧去接。适行过娘子门首,不觉路边水冻石滑,遭跌沼中。今日不是娘子施德,几丧性命。”秀娘道:“尔衣服既干,可就前去,倘夫主回归,见知不便。”僧人应诺,正待拜辞而行,恰遇秦得转来,见一和尚坐舍外烤火,其妻亦在旁边,心下大不乐。僧人怀惧,径抽身走去。秦得入问妻僧人从何来之故,宋氏不隐,具知:“遭跌沼中,我怜而取火与之烘焙衣服。”秦得听罢怒云:“妇人女子不出闰门,邻里间有许多人,若知尔取火与僧人,岂无议论?
秦得是个明白丈夫,如何容得尔不正之妇?”即令:“速回母家,不许再入吾门。”宋氏低头无语,不能辩论,见其夫决意要逐她,没奈何只得回归母家。母氏得知弃女之由,埋怨女身不谨,惹出丑声,甚轻贱之,虽是邻里亲戚亦疑其事。秀娘不能自明,悔之无及,忧闷累日,静守闰门不出。每对更残,寂寥无赖,因述古体几篇以自怨。
诗曰:挑尽残红苦夜长,萦心万事已参商。
朔风不管人憔悴,暗送铃声到枕旁。
又诗曰:倚栏频问夜如何?待月中庭欲睡迟。
砌壁蛩虫如诉怨,不关风景自生悲。
又诗曰:遥睹空中一宝轮,楼台深处避飞尘。
自来自去无相管,肯念凭栏有待人?
时光似箭,日月如梭,宋氏女为夫所弃,在母家有一年余。
当下那僧人闻知宋女被夫弃逐出,便生计较,走离西灵寺,还俗长发,改名刘意,要图婚宋氏。尝言“和尚财人心”,此语说得真。比及发齐,遂投里妪来宋家议亲。里妪先见秀娘之父,说道:“小娘子与秦官人不睦,故以丑事压之,弃逐离门,未过两个月,便议刘宅女为室,不思量令娘子,如此背恩负义丈夫,顾恋他甚么?老妾特来议亲,要与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缘,未知尊意允否?”其父笑道:“小女子不守名节,遭夫逐弃,今留我家,常自怏快而已。肯嫁与否,由她心意,此则我不敢主张。”里妪遂入见其母亲,道知与小娘子议婚之事。其母欢悦,谓妪云:“我女儿被逐来家,有一年余,闻得前夫已婚他家之女,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婚,情愿劝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议论。”里妪见允,即回报于刘某,刘某暗喜。
次日,备重聘于宋家。纳姻初到,秀娘闻知此事,悲哀终日,饮食俱废。怎奈被母所逼,推托不过,只得顺从,归于刘氏之门。花烛之夕,刘氏不胜欢喜,亲戚都来作贺。待客数日完备,刘某重谢里妪。秀娘虽则被前夫弃逐,其心自谓彼无亏行之情,亦望久后仍得团圆。谁想遭僧人之计,已失身于他人。刘某虽则爱恋秀娘,秀娘终日快怏,慕念前夫不忘,曾自述一律以见志云:默默伤心只自言,好姻缘化恶姻缘。
回头恨折章台柳,赧面羞看玉井莲。
只为羹汤轻易泄,遂交鸾凤等闲迁。
谁人为挽天河水,一洗前非共往愆。
将半载间,一日刘某为知己邀饮,甚醉而归,正值秀娘在窗下对镜而坐。刘某原是个僧人,淫心协荡,一见秀娘,乘兴醉抱住,遂戏谑云:“尔能认我否?”秀娘俄答云:“不能认。”
刘某曰:“独不记那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来与那僧人乎?”
秀娘惊问:“原何却是着俗家?”刘某曰:“汝虽聪明,不料吾计。自当日闻汝被夫逐弃归母家,我遂长发,待成冠后,遣里妪议亲,不意娘子已得在我边头。”秀娘听罢,大恨于心。过数日逃归,见父说知此情,其父怒恨:“我女儿施德于尔,反生不良!”遂具状径赴开封府衙陈告于拯。拯差公牌拘得刘某、宋氏来证。刘某辩问,不肯认。拯再拘西灵寺僧人勘问,委的逃离寺里还俗之徒。拯令取长枷监于狱中根究,刘某不能抵讳,供谓:“妇人既归母家,方即归俗长发。”拯乃判云:“失遭跌已出有心,长发问亲真大不法。”将刘某决杖脊配千里,宋氏断归母家。后来秦得知妻无其事,再遣人议续前姻。秀娘亦绝念不思归家矣。于是宋氏之名节方雪于僧人之决配,亦审矣。
第五十七回 续姻缘而盟旧约
断云:
罗女还魂成夙偶,何巡赃污已休冤。
包公案律真奇异,张子依然续旧弦。
话说浙东张忠。父与罗仁卿邻居。张家原是宦族而贫难,罗家骤兴而富贵。宋仁宗年间,两家同日生产,张家生子名幼谦,罗家生女名惜惜。二人稍长,罗家以惜惜寄学于幼谦家。
人常戏谓曰:“同生日者,何不结为夫妇?”张、罗私以为然,密立券约,誓必谐老。两家父母不知也。年十数岁,尚同席读书,常眉来眼去,情意洽浃。一日,私会合于斋东石榴树下,自后往来无间。
次年,罗女不复来馆,张子思念前情,虽屡至罗门,怎奈庭院深幽,终不能见。至于张子书一词,名《一剪梅》,自写其怀云:同年同日又同窗,不似鸾凤,谁似鸾凤?石榴树下事匆忙,为结鸳鸯,拆散鸳鸯。
一年不到读书堂,教不思量,怎不思量?朝朝暮暮只烧香。有分成双,只愿成双。
过数日,忽惜惜遣婢来看张子。张子甚喜,即折窗前初开梅花一枝,作诗一首云:
昔人一别恨悠悠,犹把梅花寄陇头。
咫尺花开君不见,有人独自对花愁。
题毕,并前词付婢而去。惜惜得之读罢,不胜其情。
又次年,张子随父寓居越州。越州太守闻其才学,留于斋中肄业,两年方归。罗女闻之,即遣婢送金钱十枚、相思子一粒与张。张收之大喜,语婢云:“欲与娘子一会,不知肯许否?”
婢答云:“娘子亦常念君不忘,昨闻归来,特遣妾将此物与君,正待表后日相见之意,宁不肯许?尚待有机会处,良缘还在矣。”
张子闻其言甚悦,复书一诗与婢,归达惜惜。其诗云:一朝不见似三秋,真个三秋愁不愁?
金钱难买樽前笑,一粒相思死不休。
张子自得罗女赠金钱,常掷以为戏,适母见而问之。张子不隐,告母得之于罗女。母觉其意,次日遣妪问婚。罗父母嫌其家贫,不许,对里妪云:“归见张母需云:若会令郎及第做官则可。”里妪领诺,回报于张家。母知事不谐,遂寝其议。
明年,张子又随父同越州太守候差于京,两下音讯遂绝。
待数年方归,而罗女已受富室辛氏之聘矣。张子闻之大恨,若有所失,因作词名《长相思》云:天有神,地有神,海誓山盟字字真。如今墨尚新。
过一春,又一春,不解金钱变作银。如何忘却人?
次日,张见里妪,恳告其情。里妪怜之,密送此词与罗女道知。罗女见词含悲,对里妪云:“今虽受聘,乃父母意,但得君来一会,宁与君俱死,永不愿与他人俱生也。归见张生,当以妾言达之。”里妪辞归,告张以罗女之情。张子怏快而已。
数日,张子正倚栏看花,若有所思,适罗女遣婢来约张云:“娘子花园后墙,有山茶数株,可以攀援,及墙有竹梯置墙外以度,今夜令君子于此等候,娘子要见君一面矣。”张听罢,欢然答婢云:“娘子确有此意,谨当赴约。”婢去后,至中夜,张子于墙外凡伺候三日而失期。张怀恨甚,至而赋诗云:
山茶花树隔东风,何啻云山万万重!
销金帐暖贪春梦,人在月明风露中。
次日复遣里妪递去。女言:“三夕不寐,无间可乘,非妾失信也。”约以:“今夕烛灯后为期,令张君速来。”里妪回达于张。是夜至期,张径往候之,果有竹梯在墙,遂登墙缘树而下。女延入室登阁,两叙前情,极其缱绻。遂订后期,以楼西明三灯为约,遇只一灯,不可候也。张如约,自后或一二夕,或三四夕,常会于罗女阁中。知其事者,唯侍妾一人而已。
月余,父有湖北之行,欲携张同往。张乘夜见罗女道知,二人相对泣下。女赠金帛甚厚,曰:“幸未出嫁则君比归尚有会期,否则君其索我于井中,结来世姻矣!”张、罗久之而别。
次年,张有赴试之期,先归乡里候考。罗女亦拟是冬出嫁,闻张归,即遣婢约以今夕相会,且书《卜算子》词一阙以达,书云:幸得那人归,怎使教来也。一日相思十二辰,真是情难舍。
本是好姻缘,又怕姻缘假。若是教随别个人,相见黄泉下。
张得婢所言,如约而往。及见,女喜且怨曰:“享有会期,子若迟之,则姻缘非所望矣。”张怆然答云:“使天若从吾二人之意,当时深盟,宁敢忘哉?”罗女云:“从今当与君极欢,虽死无恨。君少年才俊,前程未可量,妾不敢以世俗儿女态,邀君俱死也。”相对泣下。久之,张索续和其《卜算子》云:去是不由人,归怎由人也。罗带同心结到成,底事教拚舍?
心是十分真,情没些儿假。若是归迟打棹篦;甘受三千下。
此时更深人散,二人解衣就寝。枕上叙欢,不让刘阮之天台也。自是无夜不往。
半月余,罗父母颇有所觉,密候捉了张子。罗女闻知,遂投井而死。及父母寻究,得知将一日矣。救之不及,深恨于张,将张执送有司,告以谋杀其女。是时浙东安抚何某极赃污,而辛氏有巨赀,重行贿赂,上下买嘱,务令问张以谋杀之情。何根勘数日,张不肯招,已遭严刑,体无完肤,用长枷监系于狱中。张母遣信报其父,父恳湖北师关节安抚,亦不能解,竟坐死罪,惟待冬月处决,而辛氏谓张必不能出矣。
忽包公案行浙东,于西街经过,忽旋风骤起,绕定马首不散。拯疑怪异,遣牌军薛霸随风探视。那阵风却从罗宅东廊而止。薛霸回复于拯。拯拘罗仁卿问之。仁卿答云:“东厢无别缘故,只因小女日前投井身死,殡殓于此。”拯忖道:“想尔女死得不明。”发遣去后,是夜秉烛坐于东厅,两边军牌齐齐听候。正是:日里贤侯明万里,夜间断事活阎王。
初更已尽,忽见一女子,有十八九年纪,伏于阶下,号哭不止。左右见之,各道:“此又冤愆来告状矣。”拯问:“汝谁家之女,有甚不明,从实说来。”罗女云:“妾乃仁卿之女惜惜,不合私约张家子幼谦为妻,父母厌贫慕富,将妾许适辛氏,妾饮恨投井身死,父以谋害情诬于张。辛氏有钱,重贿权官,狱成,按拟张君罪决矣。阴君怜妾阳数未尽,且与张子夙缘还在,近嘱芽山董真人有丸丹能还妾之魂魄,特来诉明,乞怜作主。”言讫,化风而去。拯听罢,退入寝室。
次日开衙,先究是事。调取张案卷审实,供招与罗女所诉同,即当堂去了长枷。拯心生一计,差人拘得罗仁卿来,问云:“汝女死去几时?”罗答云:“有一月矣。”拯云:“被人所谋,当验有伤。”即着人开棺取验,视罗女面色如生,一些不改。拯云:“且待成此一段姻缘,然后判断。”径差公牌往芽山请董真人来到。拯以其情道知。真人云:“才一月,可以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