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松堂全集 - 第 7 页/共 114 页

如周等,呈禀地方现在用兵,尚苦无任可到,讨宽限期等语。臣思王师远征,荡平立奏,印 官不到,谁人料理?如果恢剿未及,伏莽未靖,数千里外,臣亦不能遥度而概宽也。今后凡遇用兵 地方,许令部选官员,到省验凭,投见抚按,具疏题明,以该地方平定之日,催令赴任,缓急迟 速,一听抚按限之。切念从前有用之材,或违限而斥,或遇贼而死,负朝廷之培植,劳部臣之铨 除者,不知凡几,谁为雪之,谁为郎之哉?臣读圣谕,有曰「国家爱惜牧民之官。」夫爱惜而不肯 轻用,必爱惜而不肯轻弃,应勅各督抚按,如有未定地方,一体遵奉,以重人材。 一杂职官员,旧例内外各衙门,吏农考满,部科查对,然后选授给凭,惟恐易于假冒。 近见吏部有查拿假官一疏,内具假凭四张,部科印信俱系私造。雄奸胆包天,无所不为,皆因抚 按报缺稽迟,部臣妩由察核,故久煅而不归也。今后凡杂职员缺,毋拘揭报之例,定须每季详察, 具疏奏报,内外互稽,魍魉自遁。且臣阔大计册中,各省缺员十之六七,内有假官注考者,有同 名并到者,有携印脱逃者,有议缺当裁者。臣曾与考功按册面讲,部臣自行严查外,其现缺若干, 宜刻期速补,以绝奸弊。 以上四款,皆就臣职掌之一节而推言之。其于人材地方果否有裨,圣恩铨政果否无碍, 伏乞勅 下吏部确议,速覆臣科,以便遵奉施行。谨题请旨。 奉圣旨;「着确议具奏。吏部知道。」 微臣就职言职以明职业等事疏 吏科都给事中臣魏象枢谨题,为微臣就职言职,以明职业,以求实济事。 切惟悬鉊设铎,帝王之盛心;补阙拾遗,臣子之大义。古来上有明主,下有直臣,或旌 谠论于当时,或表忠言于事后,美迹彰彰,载在史册。近者纶音再下,省躬求言,令诸臣各抒所 见。一谕曰「旷废职业」,又谕曰「无济实事。臣循分自省.言责大亏,稍有良心,能无汗愧? 此时若不明其职业,而求其实济.则诸臣愈负皇上纳谏之心,皇上亦无从收诸臣建白之效。诚如 上传所谓「当言不言,不当言而言者也。 臣切思言官以进言为职,皇上以开言路为心。向来言有可行者,皇上未尝不采其言,言 有不可行者,皇上亦未尝重弃其人。所以满、汉之臣,大作敢言之气。近日见有一言不当而问拟 大辟者。律以人臣之道,重君父原不重身家,计苍生原不计祸福。但恐言路诸臣,明知言者得罪, 不言者无罪,各懐顾忌,甘自类于寒蝉,委是铺张,尚欲托于呜凤,以惴惴畏罪之心,结成郁郁 缄口之象,亦言路之大可羞 也。夫人臣之罪,洵莫大于怀偏私,重贿赂。若一言不当而可拟重辟,何以处臣下之贪赃坏 法,报怨挟仇者乎。 臣谓盛世之法,贵持其平。良臣之言,务求其实。古人有云「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何 如耳」。纠弹勿避要津,大恶大贪,劾一人而已见风节;条陈不取累牍.大利大害,举一事而尤胜 雷同。其有立意含 糊,属辞枝蔓,言之则利多而害少,行之则利少而害多,此不职之臣也。 明旨批下吏部,以考功之法处之。如系坐而言起,而可行之事,内外务在实行,大小各 有实济。部臣既券之于始,皇上仍课之于终,孰敢苟掇浮议,漫草弹章,以自取溺职之咎耶。今 后臣衙门,仰体圣怀,参考旧例,以进言之有济无济,见言官之有才无才,其应内外迁转者,兼 查职业,明咨吏部。此外果有贪赃坏法,报怨挟仇等弊,或本衙门互相察举,或该部院特疏纠参, 情弊昭彰,供证明白,此不法之臣也。. 明旨批下刑部,以司寇之法罪之,法归于平;言归于实。凡语过戆而心无私者,不必概 送刑部。从此上以实求,下以实应。不但沽名钓誉者,各见其忠良,卽持禄养交者,亦生其志气。 用言与用人俱效,小利合大利兼收,法纪当而职业明。其所裨于圣治者,匪浅鲜矣。谨题请旨。 奉圣旨;「览这本内云.人臣之道,重君父原不重身家』。又云,怀偏私、重贿赂、报怨 挟仇者,何以处之』等语,所指何人,着魏象枢据实详明奏来。该部知道。」. 遵旨奏明事疏 吏科都给事中臣魏象枢谨题,为遵旨奏明事。 臣于本月初一日,具有微臣就职言职,以明职业,以求实济一疏。初二日奉圣旨「览这 本内云,人臣之道,重君父原不重身家』。又云,怀偏私、重贿赂、报怨挟仇者,何以处之」等语, 所指何人,着魏象 枢据实详明奏来.该部知道」。臣捧读天语,仰见我皇上俯采刍荛,虽条奏本章,亦必字字求 实。尧舜之心,不是过矣。臣疏所奏,原因四月十七日,接得上传,内有「当言不言,不当言而 言,无济于实事」之谕。臣切思言官有何实事可报皇上,不过进言得当耳。前日言官吴达、吴拜, 因进言不当,俱拟死罪。臣敢言之才不及二臣,尸位素餐,实深恐惧。今见我皇上省躬改过,责 望直臣。 臣所以言「人臣之道,重君父原不重身家」等语。盖欲人臣披肝沥胆以事一人,宁可因 言而得罪,不可畏罪而废言。古人云.「怕死非忠臣」。臣以此自勉,并以勉言路诸臣,实无所指 也。又因上传内有「大小臣工怀偏私、重贿赂,不实心为国,旷废职业」之谕。臣切思言官何为 职业,不愧朝廷之耳目,是其职业也。言官而怀偏私,何以纠报怨挟仇之人?言官而受贿赂,何以 察贪赃坏法之事?如有此等所犯,大为不法,当下刑部议罪。若进言不当,特不称其职耳,亦下刑 部议罪,法之轻重,未得其平也。且皇上为诸臣之父母,父母因不孝而欲议杀其子者,有之。未 有因失言而欲议杀者. 臣所以言「人臣之罪,洵莫大于怀偏私、重贿赂、报怨挟仇者,何以处之」.等语盖谓皇 上既下求言之谕,今后凡有不法者,应下刑部议罪。其不职者,止下吏部处分,定为良法,昭示 臣工。言路通塞之大开,史书纪载之美事,莫切于此。臣如有所指之人,真见真闻,卽特疏入告 矣,岂敢待皇上诘问而后指名。况臣原疏中,明有立意含糊,属辞枝蔓之戒。臣欲戒人而先不自 戒,臣罪滋大,臣断不敢也。谨据实详明回奏,伏候圣明鉴察,贴黄难尽,并乞慈宥施行,臣不 胜战栗待命之至。谨题请旨。 奉圣旨「魏象枢所奏情词已知道了。以后言官进言,凡有实据的,都要明白指奏,何必 分别小 臣、大臣,含糊影射,着通饬行。该部知道。」. 体圣主难慎之心谬献条陈等事疏 吏科都给事中臣魏象枢谨题:为体圣主难慎之心,谬献条陈,仰祈采择事。 臣待罪吏垣,屡读明旨,倦倦以察吏用人为重。臣鸡愚昧寡识,不谙铨政,聊就明旨, 一推广言之。 二读圣旨云:「地方好官,若不荐举,上何由知?以后各督抚荐举,俱着遵奉前旨。」是举 劾之责,督抚所不能辞矣。夫督抚止有岁终甄别之例。向来直省等处,有循而行之者;陕西等处, 有久而未行者,北直「山西等处,有止及道府者;宣大等处,有兼及有司者。均是督抚,而各持 一例,于法不可。皇上方 欲澄清吏治,自司道以下,佐贰教官以上,或通行甄别,或另行举劾,早宜勅定,勿致参差。 以后务将司道府厅原开考语全列疏中,部院科道访有不当者,以便指名驳参,庶是非毁誉,罔敢 欺朦矣。伏候圣裁。 一外官升转,挨俸论荐,部臣极其详慎。臣常虑俸荐备者,钱粮未必尽完;钱粮完者, 俸荐未必全备。况今荐额日严,荐牍日少。从前之有荐者,尚可挨升;此后之应升者,何为确据? 今应将给由考满事例,遵照前旨,着实举行。考任内之实迹,去纸上之虚文,操守政事,既可确 见其短长。称职平常,亦 可分别而升叙。前经题明,以皇上亲政之年为始,「历俸三年,依例考满。但钱粮随俸计算, 或截算八年以后之俸,或通算八年以前之俸,议定画一,通勅各督抚,转行所属,应与给由者, 不许朦隐扶同,亦不 许留难稽滞。本册文移,各注申考驳察月日。旨下该衙门,会同磨勘,次第核覆。至布按二 司,一为钱粮之统汇,一为刑名之大纲,尤当严核,以正本原,庶互保同结,非为故事矣。伏候 圣裁。 一让圣旨云:「若用卓异,必须在京堂上官有保结的,方许推用。」仰见皇上爱惜人才之 心。欲尽谓之贤,既恐以人而冒盛典;欲尽谓之不肖,又恐以盛典而弃人臣。思闰见亲切,莫如 本管上司。万一京堂之风闻,不敢轻保,则苏松之缺,难以久悬。卓异之官,难以概弃,此际何 所适从乎?夫用人之道,慎终不如慎始。卓异三年一举,原从千百人中,核其才守,拔其二三,较 循例之荐举,何其重也。向来抚按,止以一册开报,全不具疏题奏,才守实迹,何尝上闻?卽连保 之法,未经题明者,臣亦不敢苛论。今后督抚遇大计之年,务将卓异官姓名、实迹,会疏特举, 不必沿册报之陋规。所举当,则舆卓异同其赏。所举不当,则并道府同其罪。庶信赏必罚,可期 得人矣。伏候圣裁。 以上三款,如有一二可采,伏乞勅部确议,上请施行,条奏字数溢额,并乞圣明鉴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