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解(宋董思靖) - 第 3 页/共 9 页

公乃王,   文定曰:天下将往归之矣。   王乃天,   黄茂材曰:王者与天为徒。   天乃道,   天法道也。文定曰:天犹有形,至於道则极矣。   道乃久,役身不殆。   刘泾曰:所谓自古固存也。   右十六章 河上名归根。此章谓悟此道,则能虚能静,与道同体。   太上,下知有之;   太朴上古之时,上如标枝,民如野鹿是也。   其次,亲之誉之;   此以仁义结人者也。   其次,畏之侮之。   此以智力服人者也。   故信不足,有不信。   吾诚自信,则以道御天下,足矣。惟自信之诚不足,而后申之以劝赏,重之以刑政,而民始有不信之心矣。   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希言自然而民服无为之化,则太古之治可复,故曰声色之於化民,末也。   右十七章 河上名淳风。此章赞太古无为之化,而警风俗之日下也。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大道之隆,七义之实,隐然於其中而民不知,所谓纯朴不残,孰为牺樽是也。然牺樽亦岂离纯朴而别为一物哉,特其智慧已出而诈伪亦由是而滋矣。文定曰:尧非不孝而独称舜,无瞽史也;伊周非不忠而独称龙逢、比干,无桀纣也。   右十八章 河上名俗薄。此章盖深悯世道之不古也。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惟不居其圣,则绝无自圣之心。去小智则大智明,故使民各安其性命之情,而其利博矣。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夫仁义之实,本为孝慈。惟假其名而忘其实,则其本迷矣。故欲弃绝其进,而复其良知良能之初,则七义之实可不言而尽矣。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文定曰:巧所以便事也,利所以济物也,二者非以为盗,而盗贼不得则无以行。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令,平声。属,之欲切。圣智、仁义、巧利,此三者皆道中之事,由后世徒徇其名,用之以为文饰,而内诚不足,乃专以智力持世,岂足为善治哉。至於末流,必有不胜其害者矣。故令反其本而有所统属,则天下之民各复其性矣。所谓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及我无为而民自化云云,是矣。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见,贤遍切。此乃属之之地,弃绝之机要也。   右十九章 河上名还淳。此章尊素朴之风,去私欲之累,则其利博矣。《阴符经》 云:绝利一源,用师十倍。是也。或云绝者非去绝之绝,乃极其至而人不可及之谓也。必有绝圣然后能弃私智,下意同。   绝学无忧。   得道忘诠,释然无累。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   唯,维水切,声顺而恭应也。阿,乌何切,声高而慢应也。   善之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若未至乎绝学之地,当知此心寂然无为,於善恶未发之时,乃浑然之本体,至正至善者也。及乎趋善向恶,皆为动也,然有是身不能不感,故当致察於感物而动之时。谓恭与善,则原於理义之正;而慢与恶,则汩於形气之私。其於二者之间,相去不容以发,而天理人欲分焉。惟欲易流,人莫不然,是不可不畏也。苟能於此察之精而择之审,守之固而养之熟,乃至於动而无动,静而无静,则虽感应无穷,而湛然虚明者自若,乃纯乎天理,了无对待,则慢与恶何有哉。   荒兮其未央哉。   荒大而莫知其畔岸,则是未尝倚乎恭慢之一偏也。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怕兮其未兆,若婴儿之未孩。   怕,白各切,静也。心目所经,外境方盛,随时逐物而不知其非。惟上圣彻见其妄,遇之漠然不动,如婴儿之未至提孩,心无所着故也。   乘乘兮,若无所归。   曹曰:乘万物而游,无所系累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遗,忘也,盖有若无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   御注曰:天机不张,而默与道契,兹谓大智。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昭昭,光耀目衒也。若昏,谓不分别也。察察,明而不容貌。闷,叶音,莫奔切,宽裕貌。   澹兮其若海,飂兮似无所止。   飂,力幽切,如长风飘扬之状。夫渊静容物,乃混然之全体;变动不居,乃大用之流行。   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且鄙。   以,用也,顽然无知也。鄙,野也。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我独异於人,而贵食於母。   文定曰:道者,万物之母。众人徇物忘道,而圣人脱遗万物以道为宗,如婴儿求食於母也。   右二十章 河上名异俗。此章首示绝以立标;复举谕以明理,次格凡圣以对辩#2,终论独行以返宗也。或曰唯阿同出於声,善恶同出於为。达人大观,本实非异,正如臧谷亡羊之意也。此故太上忘情,是非俱泯者之所为。然学者直须於善恶不可名处着眼始得,若直以为善与恶同耳,则是任天下入於恶而不之顾,岂理也哉。   道德真经集解卷之一竟   #1不如揣之:原本作『不知揣之』,据十万本改。   #2对辩:原本作『对卞』,据十万本改。   道德真经集解卷之二   后学董思靖集解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孔,甚也,谓盛德也。德乃道之所以形见者,自是推之,则凡众有之容,皆道之见於物,谓从道中出也。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有无不可定指之也。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此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也。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於至无之中,而真一之精湛然独存,感之即应,岂非信乎?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   文定曰:古今虽异而道则不去,故以不去名之,惟未尝去,故能以阅众甫之变也。甫,美也。虽众甫之变日逝而不停,然甚真之精,常存而不亡。圣人知万物之所以然者,亦以能体此道故也。     右二十一章 河上名虚心。此章明至道之真,得万物之常也。   曲则全,   上圣即心而即道,或曲或直,惟义所在,莫非全乎道也。苟处时之变,则曲身以全道。惟能曲则不忤於物,内以全身,外以全物。   枉则直,   枉乃所以为直,尺蠖之屈,以求伸也。   洼则盈,   洼,乌瓜切,埳也。如地之洼下,则水满之,盖谦受益也。   弊则新,   暗然而日章也。   少则得,   道一而已,得一则无不得矣。故於至约之中,而是体之全,是用之妙,罔不具焉。   多则惑。   凡事多端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此随时趋变以道,而在乎以谦约为主。故圣人惟抱一以为天下古今之准的,所谓抱一则全体是道也。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见,形甸切,显也,此教学者养德之方也。盖抱一则无我,若更自见、自是、自伐、自矜,则是我见未忘,又乌可以言一哉?惟至於无我之地,则自然光明盛大,愈久愈新,心法双融人我俱泯,何争之有?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盖老子迷而不作,所谓曲则全等语,皆古文也。此申其言之不妄者,劝之深也。使学者果能尽其曲枉之道,则道之大全,实皆归诸己矣。道乃人之固有,故云归,言复其初也。夫如是,则其为直与盈者大矣。   右二十二章 河上名益谦。此章示柔顺之谦,全成和之德也。   希言自然。   经云:听之不闻名曰希。圣人言出於希,皆由其自然,故久而不穷。温公曰:有道者不言而信,故曰自然。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飘风者,狂疾之风。骤雨者,急暴之雨。此阴阳击搏,忽然之变也#1。然终不能胜清宁之自然,故不能久。自旦至中为终朝,自旦至暮为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   苟反常,则非自然。虽出於天地,亦不能久,况於人乎?然天地亦不能无反常之时,则人亦岂能免於失哉。   故从事於道者,   惟从事於自然之道者,其心有常,乃能体道之所为,故乐与而善诱,无所不同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