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解(宋陈象古) - 第 11 页/共 11 页

常有司杀者杀。   恶盈罪见,司杀者主之,杀之足以惩劝。   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   喻也。大匠有绳墨,有利器,不妄雕斲,故能使物成其器也。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伤手则不得其法者。代司杀者杀人,如代大匠斲木器,必不成而又有所伤害也。   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不知予之为取,聚敛大行,民食不足,於是乎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有为之甚者,民兴敝幸以逃其刑,情伪百端,於是乎难治。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迷於爱欢,亡心其患苦,众人之情也。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无以生为,道之妙也。任理自然,不强其物,故贤於贵生,得其道者也。   七十六章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性静忘情,朴素可保长存,情欲渐盛,不畏死亡,故曰生柔弱而死坚强也。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生甲葱青,触物则折,贪生务长,力极数穷,必致桔死,亦有性焉,与人同也,故日生柔脆死枯槁也。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情欲盛者,必与人争;支干大者,必膺人用。柔弱柔脆,人不竞之,工不取之,故死生之境异矣。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兵强而极,易见必败,故曰不胜。木强而极,易见枯槁,故曰则共。谓共同其枯槁,皆自然之理也。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强大无容,极则易丧,处下之道,可保长久。柔弱有容,未至极致,人悉与之,处下之益,万物皆然。   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此张弓之势,冲而用之不盈者也。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   称物平施,故如是。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言贵求之无厌,损至和之妙用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   道用广大,利物不穷,是常有余能奉天下矣。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   此有余之玄机也。   其不欲见贤。   恃其为,处其功,则见其贤矣,非圣人得道之宜也。   七十八章   天下至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水之为功,善利万物,入污流下,非柔而何。攻坚强者恃力违顺,故不能胜水之柔也。无以易之,其理自然,不可改易。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水,众人之所见,非难知之物也。莫能行则信道不明,崇道不笃也。   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言含垢纳污不穷,则信道行德愈大,天下之所与也。   正言若反。   似反於正也。受垢为社稷主,受不祥为天下王,以言观之则似非正,以理观之则至正矣。   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   有怨不如无怨,和怨非强力不可,故有怨生怨,所以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   非善之善也。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   左契,众人之所不能见者也,亦抱阳之义也。左契用则人必从之,故不必责於人而后成其道也。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左契,上德者之所执也,上德存则契於道,无上德则无契,故曰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谓善於行道之人也。   八十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寡,少也。民寡则所用不多,贪欲不竞,可以似道之妙,全真反素。什伯之器非全不用,不争用之也。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人各自足以全生意,故重其死。少欲寡求,不必远就其利故也。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寡欲易足,物共不争,故舟舆可闲,甲兵可偃。结绳之政,上古民淳之时所行,今复结绳,全真反素之验也。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易自足也。   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   言其不为荒僻不治也。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各不贪求,淳淳之至使然也。   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言以显教达理,岂拘以美恶哉。饰美其言,未必诚实,取信则难矣。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行着於前,不假肤说。肤说既盛,岂善之善哉。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心知在内,无所不通,自显其博,博岂诚然,不知之嫌,因是而有。   圣人不积,   立教显理,未常不与人同,道岂独藏积於己乎。   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明达识通,道大德广,教人犹己,如江海之源,不患不有不多矣。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天道圣人,其施一也,利於物性,为於物始,不害不争,乃全妙用矣。   道德真经解卷下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