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解(宋陈象古) - 第 11 页/共 11 页
常有司杀者杀。
恶盈罪见,司杀者主之,杀之足以惩劝。
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
喻也。大匠有绳墨,有利器,不妄雕斲,故能使物成其器也。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伤手则不得其法者。代司杀者杀人,如代大匠斲木器,必不成而又有所伤害也。
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不知予之为取,聚敛大行,民食不足,於是乎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有为之甚者,民兴敝幸以逃其刑,情伪百端,於是乎难治。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迷於爱欢,亡心其患苦,众人之情也。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无以生为,道之妙也。任理自然,不强其物,故贤於贵生,得其道者也。
七十六章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性静忘情,朴素可保长存,情欲渐盛,不畏死亡,故曰生柔弱而死坚强也。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生甲葱青,触物则折,贪生务长,力极数穷,必致桔死,亦有性焉,与人同也,故日生柔脆死枯槁也。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情欲盛者,必与人争;支干大者,必膺人用。柔弱柔脆,人不竞之,工不取之,故死生之境异矣。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兵强而极,易见必败,故曰不胜。木强而极,易见枯槁,故曰则共。谓共同其枯槁,皆自然之理也。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强大无容,极则易丧,处下之道,可保长久。柔弱有容,未至极致,人悉与之,处下之益,万物皆然。
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此张弓之势,冲而用之不盈者也。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
称物平施,故如是。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言贵求之无厌,损至和之妙用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
道用广大,利物不穷,是常有余能奉天下矣。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
此有余之玄机也。
其不欲见贤。
恃其为,处其功,则见其贤矣,非圣人得道之宜也。
七十八章
天下至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水之为功,善利万物,入污流下,非柔而何。攻坚强者恃力违顺,故不能胜水之柔也。无以易之,其理自然,不可改易。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水,众人之所见,非难知之物也。莫能行则信道不明,崇道不笃也。
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王。
言含垢纳污不穷,则信道行德愈大,天下之所与也。
正言若反。
似反於正也。受垢为社稷主,受不祥为天下王,以言观之则似非正,以理观之则至正矣。
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
有怨不如无怨,和怨非强力不可,故有怨生怨,所以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
非善之善也。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
左契,众人之所不能见者也,亦抱阳之义也。左契用则人必从之,故不必责於人而后成其道也。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左契,上德者之所执也,上德存则契於道,无上德则无契,故曰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谓善於行道之人也。
八十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寡,少也。民寡则所用不多,贪欲不竞,可以似道之妙,全真反素。什伯之器非全不用,不争用之也。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人各自足以全生意,故重其死。少欲寡求,不必远就其利故也。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寡欲易足,物共不争,故舟舆可闲,甲兵可偃。结绳之政,上古民淳之时所行,今复结绳,全真反素之验也。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易自足也。
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
言其不为荒僻不治也。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各不贪求,淳淳之至使然也。
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言以显教达理,岂拘以美恶哉。饰美其言,未必诚实,取信则难矣。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行着於前,不假肤说。肤说既盛,岂善之善哉。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心知在内,无所不通,自显其博,博岂诚然,不知之嫌,因是而有。
圣人不积,
立教显理,未常不与人同,道岂独藏积於己乎。
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明达识通,道大德广,教人犹己,如江海之源,不患不有不多矣。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天道圣人,其施一也,利於物性,为於物始,不害不争,乃全妙用矣。
道德真经解卷下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