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一 - 第 14 页/共 15 页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疏:有威可畏,谓之威。夫欲恶之来起於微末,积成病累,为彼大威,人不能慎其细微,则至於大可畏也。   无狭其所居,   疏:神所居者心也,人当忘情去欲,宽柔其怀,使灵府闲豫,神栖於心,身乃存也。   无厌其所生。   疏:身所生者神也,厌,恶也。人由神而生,故谓神为所生也。神明托虚好静,人当洗心息虑,神自归之。若嗜欲黩神,营为滑性,则精气散越,则生忘故,劝令无厌所生之神,以存长久之道。   夫惟不厌,是以不厌。   疏:善贷曰道,资形曰神,人能爱道存神,故云夫唯不厌。除垢止念,惟精惟一,神不厌人,故云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   疏:自知者反照内省,防害於微,令无可畏之事。不自见者,不自彰见其才能,炫耀於物,违理失常,以招患也。   自爱不自贵。   疏:圣人自保爱其身,绝去嗜欲,令神不厌,身不自贵者,不自矜贵其身,凌虐於物,以聚怨耳。   故去彼取此。   疏:去彼自见自贵,取此自知自爱,圣人得平等智,了法性空,理无去取,开教化,引凡愚,寓言之尔。   勇於敢章第七十三   前章明迷妄之病,有可畏之威。此章明勇敢之为,成杀身之咎。初标敢与不敢,利害之殊。次明天道谦柔,戒人勇敢。后叹天网之报,以劝善士之修。   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   疏:刚决为勇,必果为敢,言强梁之人,无所畏忌,失於谦柔,决於果敢,犯上作乱者,则是杀身之道也,故云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者,人若於事静慎,敛身知退,所决在於不敢强梁犯患,则是活身之道,故云勇於不敢则活。   知此两者,或利或害。   疏:两者,敢与不敢也。言人能知勇敢则杀而有害,不敢则活而有利,当须勇於不敢。此两者在勇虽同,所施则异,故云或利或害。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疏:孰,谁也。故犹意故也。勇敢於有为之人,动则有害,乃天道之所恶,而代俗之人,谁能知其意故者乎?   是以圣人犹难之。   疏:此举圣以励凡也。夫以圣人之明,犹难於勇敢,惧其为害,况於凡人欲为勇敢,焉得无害乎?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疏:因上言天之所恶,故此下四句广明天道谦虚,以戒人事勇敢。人怀胜负,所以有争,天道平施,唯善是与,物莫之违,故云善胜也。   不言而善应,   疏:天何言哉?但福善祸淫,吉凶咸应,故曰不言而善应也。   不召而自来,   疏:凡物之来,皆由命召,今天不召於物,而使从己,而万物自来而顺之,则负阴抱阳,春生夏长,皆非召而来也。   繟然而善谋。   疏:天道玄远,繟然宽大,垂象示变,人可则之,故云善谋。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疏:恢恢,宽大也。此覆释上天道等义也。天道网罗虽复宽大,疏而且远,赏善罚恶,不失毫分也。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九竟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前章明勇敢於有为,自成杀身之咎。此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首五句,陈戒用刑。次一句,指明司杀。后四句,举用刑代杀,必有愆咎。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生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奈何更以刑法诛杀恐惧之乎?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於死。而独有为於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孰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网司杀之也,故下文云。   常有司杀者杀。   疏:司,主也。天监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   司杀者杀之矣。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用势得执杀而便杀之,是代司杀者杀人,不得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匠斲木矣。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疏:大匠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失绳缠,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网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於人而丧其天和乎?奈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也。   人之饥章第七十五   前章明有为则轻死,必犯司杀之诛。此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初三段迭明所以为弊。夫唯下,结叹令其贵生。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疏:夫人,国之本也。若政烦赋重,而人贫乏,则国本斯弊,弊则危矣。是以下人不足,由君上食用赋税之太多,是以令其饥乏尔。   民之难理,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理。   疏:蠢尔苍生,资君以理,为理之本,谅在无为,故我无为而人自化。今人所以难理者,由君上之有为,有为则政烦而人扰,动生大伪,是以难理。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疏:人之所以轻入死地,丧其生者,皆以其违分求生,养生太厚,不顾刑网,以徇所求,是以轻死。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疏:夫生也有涯,安分则足,既不可违,亦不可加。若营生於至当之外,则惑矣。故不厚其生而生全,求厚生而生丧。故知夫无以生为忧者,是贤胜於矜贵其生之人。   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前章明厚敛则人贫,是生有为之弊。此章明有为则心欲,故丧和气之柔。初标生死之二途,次举草木之两喻。结以强大处下,戒令必守和柔。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疏:人之生也,和气流行,自然以之柔弱。人之死也,和气离散,四肢以之坚强。言此者,示柔弱坚强为生死之戒。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疏:此举喻也。万物草木,气聚而生,故枝叶敷荣而柔脆,气竭而死,则条干变衰而枯槁。前明有识,此举无情者,以气聚散为荣枯,有识者,以道存亡为生死。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疏:此结前义也。言草木生则柔脆,死则坚强,则知人之为坚强之行者,是入死之徒。为柔弱之行者,是出生之类。   是以兵强则不胜,   疏:此下转结前义也。用兵有言,以慈为主,故云兵恃强则败,欲明人恃强则死尔。   木强则共。   疏:木本强大,故处於下。枝条柔弱,共生於上。盖取其柔弱者处上,强梁者在下,故下文云。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疏:总结上文,木根本强大,则枝叶共生其上之义,欲明强梁之人,常在柔弱之下尔。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前章明有为则心欲,是丧和气之柔。此章明强梁必招损,故示天道之喻。初一句,标天以申戒。次五句,举喻以明天。又八句,总合前义。以下毕圣德以结劝尔。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   疏:此法喻双举也。夫天道玄远,非喻不明,故举张弓以昭天德。张弓之法,具如下文。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疏:夫张弓之为用,当合村定体,令弛张调利。高者抑之,下者举之,为架前之时准的也。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为发矢之时远近也。如此则能命中矣。天道亦然,日月寒暑,一往一来,来则损其有余,往者与其不足,则成岁功矣。人君者,当法於天道,抑强扶弱,损有利无,故举亏盈益谦,欲令称物平施尔。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疏:此明人道不能同天损益。注云衰多益寡者,《易□谦卦》之辞也。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惟有道者。   疏:孰,谁也。老君疾时不能同天道,下济以恤於人,光大其德,故举天道以劝云,谁能同天之道,损其有余,以赒奉不足者乎?唯有道之君,乃能然尔。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   疏:此引圣人以证上有道之义,恃犹矜恃也。圣人法天平施,德被於物,不见其功,故云不恃。   功成而不处。   疏:圣人知功成而处,天必损之,故虽道治寰区,功济天下,归美名於群材,而不处其功绩尔。   其不欲见贤。   疏:此结释不恃不处之意也。其不欲见贤者,圣人虽盛德内充,而嘉声外隐,所以不恃为,不处功者,正欲隐德晦名,不欲令物见其贤能尔,此亦损有余之意也。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前章明强梁必招损,以示天道之喻。此章明柔弱则受益,故赞水德之能。初五句,标水之胜功。次四句,叹莫能行者。又五句,证释前义。后一句,转结上文。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疏:水之为性,善下不争,动静因时,方圆随器,故举天下之柔弱者,莫过于水矣。而攻坚强,莫之能胜者。夫水虽柔,而能穴石,石虽坚而不能损水,若以坚攻坚,则彼此而俱损,以水攻石,则石损而水全,故知攻坚伐强,无先水者,故云莫之能胜。   其无以易之。   疏:夫水虽至柔,用攻坚强之物,无能易之者,岂不以其有不争之德而无守胜之心乎?理国修身,亦常如此。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疏:柔弱之道,胜于刚强。天下之人,皆知此义,但惑于自贤,以己为尚,无能行其所知,故云莫能行。   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疏:举圣人之言,证成上义,此即能行以柔胜刚之行者。垢,秽辱也。言人君能含受垢秽,引万方之罪在己,则人仰德美,而不离散,社稷有奉,故云是谓社稷之主也。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者,祥,善也,有君能谦虚用柔,受国之不祥,称孤寡不谷,则四海归仁,是谓天下王矣。   正言若反。   疏:此一句结上文也。夫受国垢浊,却为社稷主受国不祥,却为天下王,其言乖背,不同于俗,故老君详赞云,是必真正之言,行之而信,但常俗闻之,初若乖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