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延寿参赞书 - 第 6 页/共 8 页

稷米,稞也,发三十六种病。八谷之中最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   陈凛粟米、杭米,陈者性皆玲,频食之自利。藏脯腊於中满三月,久不知而食之,害人。   绿豆,治病,则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气。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虚人,黑瘦,枯燥,逐津液,体重。   赤白豆,合鱼鲜食之成消渴。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鲤鱼鲜食之肝黄,五年成乾消。黑白黄褐豆,大小豆,作豉极玲,黄卷及酱皆平,多食体重。服大豆末者忌堵肉。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即瞰堵肉,久当拥气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医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争,因问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腐便不成。医得其说,以莱菔汤下药而愈。萝卜也。   酱当是豆为者,今以钙麦为者,食之多杀药力。夫子云:不得其酱不食,欲五脏悦而爱之,此亦安乐之端。   芝麻炒熟,乘热压出生油。但可点,再煎炼,方谓熟,油可食。   油,发玲疾,滑骨髓,困脾脏,经宿即动气。牙齿脾疾人,不宜陈油饮食,须逐日熬熟。   黑芝麻,炒食之不生风疾,风人日食之则步履端正,语言不赛。   白芝麻,即胡麻,休根,补益。生则寒,炒则热。发霍乱,抽人。化山,又别有胡麻,味苦。   麻仁,多食损血脉,粗阳滑精,发女人带疾。   菜蔬   葵,为五菜主,秋种。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伤人。性玲,热食之亦令热闷,甚动风气。葵冻者,生食之动五种留饮,甚则吐水。和鲤鱼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发人一切宿病。百药忌食之,发狂六咬。   吴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钝人志性。被病,咬食之,永不差。   戎葵,并乌肉食,无颜色。   生葱,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烧葱啖蜜,拥气死。杂白犬肉食之,九窍出血,患气者多发,气上充人,五脏闭绝,虚人胃,开骨节。正月食之,发面上游风。大抵功在发汗,多则昏人神。   胡葱,久食伤神损性,多忘损目,发疝疾。胡臭慝齿人食之,甚。青鱼合食生虫。   韭,俗呼草锺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后尤忌。不可与蜜同食,未出土为韭黄,不益人,滞气。花,动风,过清明勿食,不利万人,心腹疯冷者加剧。   霜韭不可食,动宿饮,必吐水。   五月食之,损人滋味,乏气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痕。热病后十日不可食,发困。葱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与牛肉食作痕。四月勿食莲,及三冬生食,多涕唾。   葫,大蒜也。久食伤肝,损目弱阳。煮以合青鱼鲜发黄,作义瞰绘伐命。惟生食,不中煮。暑毒,烂嚼下咽,即和。仍禁冷水。   四月、八月食之,伤神损胆气,喘悸气急,腹内生疮,肠肿成疝痕。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北方人禀厚,食惯,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鱼,夺气,阴核疼欲死。三月勿食,伤志。时病差后,与一切食,竟入房,病发必死。   胡萎,养子也。久食令人多忘,胡臭口气,慝齿、脚气加剧。根发痛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损阳,少精,心痛,寒热,损骨髓。二月食之,伤肾。和生鱼食,夺阴气,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法忧。嫩时,取以为蔬食之,动风,令人昏昏然,终日如醉,因得其名。   嵩,发诸风冷。有热人食之,不发病,性冷也。   芥,多食动风气,发诲石。与兔肉同食,成恶病。   芜菁,蔓菁也。根不可多食,令气胀。子作油,涂头变蒜发。   莱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渗人血。   生青菜,时病差后食之,手足青肿。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变百病。   一切菜,熟煮热食之。但凡檐溜滴着者,有毒。   十月被霜菜,食者面无光,目涩,腰疼。心疟发时,足十指爪青,萎困。   荠菜,不宜钙同食,令人督闷发病。   凡用甘草皆忌此。   苋菜,多食动气,烦闷,冷中,损腹。共蕨及鳖食,生瘕。   堇菜,不宜久食,令身重,多肿。只可一二顿。   芸台菜,患腰脚人,多食加剧,损阳气,发口疮,齿痛,生虫。胡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发宿疾,损经络,少颜色。   菠菱菜,北人食肉钙即平,南人食鱼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肠,久食脚弱,腰痛。   蒪菜,多食性滑,发痔,引疫气。   上有水银故也。七月蜡虫着上,令霍乱,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损齿。春秋,龙带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满,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升,吐出蜥蜴便愈。   苦,夏月食之,以益心。蚕妇忌食之。   莴苣,冷。久食昏人目。   白莴苣,冷气人食之,腹冷。产后不可食,寒中。共饴食生虫。   苦苣,不可与蜜同食。   着莲,多食动气,冷气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大小肠,蜜食下痢,多食瘦人。蕨,久食脚弱无力,弱阳,眼暗,多睡,鼻塞,发落。小儿食之不行,冷气食之腹胀,生食成蛇瘕。郗鉴镇丹徒出猎,有甲士折一枝食之,觉心中淡淡成疾,后吐一小蛇,悬屋前渐成乾蕨,信不可生食也。   茄,至冷,五劳不可,多发疮,损人,动气,发疯疾。熟者少食无忧,患冷人不可食,秋后食之损目。   黄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脚气、虚肿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动气,发疮,脚弱,不益小兄。时病后勿食,与乳酪鲜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   冬瓜,多食阴湿生疮,发黄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反恶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为番胃。有冷者食之瘦。   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为疟利。   一切瓜苦者有毒,两蒂、两鼻害人。   瓠子,冷气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脚气、虚肿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芦,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发病,他月不可食。   薯蓣亦有紫、白,颇胜芋。有小而名山药者佳。   蒟箬,冷气人少食之。曾有患疗,自谓无生,是物不忌,邻家修琦箬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瘫者数人,余教多食此而愈。   竹,多食动气,发冷瘕。   荚笑,滑中,不宜多。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伤神损寿。   乾姜,妊多食内消。   桩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发热心痛。   菌,地生为菌,木生为棂,为木耳,为蕈。新蕈有毛者,下无纹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烂无虫者,煮讫照人无影者,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皆杀人。误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为坎,投水搅,取清者饮之。   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无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杀人。又赤色,仰而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发冷气风痔,多睡无力。   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与鱼同食,生番胃。   食茱萸,六七月食之伤神气。同蒿多食气满。   莳萝根,曾有食者杀人。   飞禽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鸡,白头家鸡,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   乌鸡合鲤鱼食,生瘫疽。   丙午日忌食鸡雉。   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腋漏、男女虚劳、乏气。八月食之伤神气。妊妇多食,子患诸虫。   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   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害人,合犬肉泄痢,合鱼汁、肉汁成心痕,合獭肉遁尸。   鸡子白,合葱、蒜气短,合生葱、犬肉,谷道流血。   疹,食鸡、鸭子,眼翳。   鸡,过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雉,离禽也,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月至十一月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气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病疾者,不宜和养麦钙食,生肥虫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黑鸭滑中,发玲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   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肉成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林米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差。此因肉生所致,又食过而然。   白鹅,肉性玲。多食,霍乱,发疯疾。卵不可多食。苍鹅发疮脓。   鹌鹑,四月以前未可食。与猜肝同食,面生黑子,与菌同食发痔。   鹧鸪,此。乌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竹鸡类也。南唐相冯延已,苦脑痛,久不喊。太医昊延绍请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昊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汤而愈。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类编》:通判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唯瘫,脓血日夕不止。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斤愈。盖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复活。亦此意也。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   雀肉不与李同食。合酱食,妊娠所忌。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臧药力。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乌鸦,肉涩不中食。   燕肉,食者必为蛟龙所害。   杜鹃,初呜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详。作犬声应之,吉。   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