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考原 - 第 36 页/共 44 页

尺    下   凡      上      六      尺    高   四    高   工    高   一            《宋史,乐志》(载蔡元定)云:   “燕乐七宫皆生于黄钟,七羽皆生于南吕。”(燕乐   七宫皆生于黄钟,   七商皆生于太簇,   七羽皆生于南吕,   七角皆生于应钟者,   当系指   七宫调之音阶,皆同于黄钟均以黄钟为宫之音阶,   七商调之音阶,皆同于黄钟均以太簇为宫之音阶,   七羽调之音阶,皆同于黄钟均以南吕为宫之音阶,   七角调之音阶,皆同于黄钟均以应钟为宫之音阶,如下:   黄钟均 黄林太南姑应蕤    钟钟簇吕洗钟宾   七宫之音阶 以黄钟为宫 152637#4->1 2 3 #45 6 71   七商之音阶 以太簇为宫 b7415263->1 2 34 5 6b7 1   七羽之音阶 以南吕为宫 b3b741526->1 2b3 4 5 6b7 1   七角之音阶 以应钟为宫 b6b2b3b7415->1b2 b3 4 5b6 b7 1   )   案,燕乐之源,据《隋书?音乐志》,出于龟兹琵琶。   《辽史?乐志》亦云:   “四旦二十八调,不用黍律,以琵琶弦谐之。”   则七宫一均,琵琶之第一弦也(何以见得?)。   此弦即以琴之第七弦为之。琴之第七弦,实太簇律(半?)律,   [其景锦案 ”律律”当是半律之伪]   故燕乐之黄钟,实太簇声,所谓高二律也。   (唐宋分用玉/铁尺律,以是宋之黄钟等于唐之太簇,此即高二律之缘,与燕乐宫调相当于琴乐第七弦太簇半律无关!)   燕乐声高,无正黄钟声(?),或又以为夹钟半律(?)。      七羽一均,琵琶之第四弦也(何以见得?)。   此弦为第一弦之半声,即太簇清声。   故燕乐之南吕,亦太簇声也。   (黄钟南吕皆为太簇?若可以这样任意指称,则28调之谜,还有何不可解之处呢!)      第一弦最大,故以为宫声,第四弦最细,故以为羽声。盖取“大不逾宫,细为(不)过羽”之义。   (“大不逾宫,细不过羽”指制作钟时,最大的钟不应低过于黄钟声,以免劳民伤财,与琵琶之定弦无关!)      段安节曰,“宫逐羽音”,故七羽调名与七宫多相应也。   《补笔谈》云:   “大吕(为)宫今为(时调)高 宫,   夷则(为)宫今为(时调)仙吕宫,   夹钟(为)宫今为(时调)中吕宫,   无射(为)宫今为(时调)黄钟宫。   中吕(为)宫今为(时调)道调宫,   黄钟(为)宫今为(时调)正 宫、   林钟(为)宫今为(时调)南吕宫“      “无射(为)羽今为(时调)高般涉调,   中吕(为)羽今为(时调)仙吕调,   黄钟(为)羽今为(时调)中吕调,   林钟(为)羽今为(时调)黄钟调。   太簇(为)羽今为(时调)正平调,   南吕(为)羽今为(时调)般涉调,   姑洗(为)羽今为(时调)高平调,   ”   观表可不烦言而解。      七羽与七宫,虽有清浊之分,而实与七宫相复。   (此说为凌廷堪独创,但并无论据)   故金人院本以后,七羽即不用,盖并入七宫也   (否!由日本唐传雅乐可知,羽调音阶是含大三度与小二度之五声音阶,有日本味,所以元后才失传)。   以琴律考之,第七弦乃夹钟之半律,   (前言:琴之第七弦,实太簇半律,今又言:乃夹钟之半律,若然,则七羽与七宫,实不相复?)   今以为燕乐之黄钟。   (否!以夹钟为律本,并非以夹钟为黄钟!)   故曰,燕乐以夹钟为律本也。   (俗乐二十八调,以夹钟为律本者,28调之七律调,为以夹钟为律本之七均──夹钟、无射、仲吕、黄钟、林钟、太簇、南吕也!如此而已!   燕乐以夹钟为律本,并非燕乐以夹钟为黄钟之意!)   道调宫即《宋志》之道 宫也,   高平调即《宋志》之南吕调也,   黄钟调即《唐志》之黄钟羽也。      考《宋志》,林钟(为)羽当为(时调)黄钟调,   《补笔谈》作 (时调)大吕调。(否!大吕调非时调名,当是黄钟调)      南吕(律)配(高)工字,般涉调为南吕(为)羽,杀声当用(高)工字。   《补笔谈》作四字。皆传写之误也。   (《补笔谈》此段文字多误,惟此字所载未作四字,而为(高)工字。)      七商、七角表:   七 商    七 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