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55 页/共 81 页

《乾凿度》曰:既济未济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荀爽曰:六爻既正,必当复乱,故君子象之。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宋衷曰:离者两阳一阴。阴方阳圆,舆轮之象也。其一在坎中,以火入水,必败,故曰“曳其轮”也。初在后,称“尾”。尾濡曳,咎也。得正有应,于义要以危而无咎矣。     六二:妇丧其佛,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离为妇。泰坤为丧。佛发,谓鬒发也。一名妇人之首饰。坎为玄云,故称发。《诗》曰:鬒发如云。乾为首,坎为美;五取乾二之坤为坎,坎为盗,故“妇丧其佛”。泰震为七,故“勿逐,七日得”。与睽丧马勿逐同义。佛,或作茀。俗说以佛为妇人蔽膝之茀,非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王肃曰:体柔应五,履顺承刚,妇人之义也。佛,首饰。坎为盗。离为妇。丧其茀,邻于盗也。勿逐自得,履中道也。二五相应,故“七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虞翻曰: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国名。乾为高宗,坤为鬼方;乾二之坤五。故“高宗伐鬼方”。坤为年,位在三,故“三年”。坤为小人,二上克五,故“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惫也”。干宝曰:高宗,殷中兴之君。鬼方,北方国也。高宗尝伐鬼方,三年而后克之。离为戈兵,故称“伐”。坎当北方,故称“鬼”。在既济之家,而述先代之功,以明周因于殷,有所弗革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侯果曰:伐鬼方者,兴衰除暗之征也。上六暗极,九三征之,三举方及,故曰“三年克之”。兴役动众,圣犹疲惫,则非小人能为,故曰“小人勿用”。虞翻曰:坎为劳,故“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虞翻曰:乾为衣,故称“繻”。袽,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繻有衣袽”。离为日,坎为盗,在两坎间,故“终日戒”。谓伐鬼方三年乃克。旅人勤劳,衣服皆败,鬼方之民,犹或寇窃,故“终日戒”也。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卢氏曰:繻者,布帛端末之识也。袽者,残币帛,可拂拭器物也。繻有为衣袽之道也。四处明暗之际,贵贱无恒,犹或为衣或为袽也。履多惧之地,上承帝主,故终日戒慎,有所疑惧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虞翻曰:泰震为东,兑为西,坤为牛,震动五杀坤,故“东邻杀牛“。在坎多眚,为阴所乘,故“不如西邻之禴祭”。禴,夏祭也。离为夏。兑动二,体离,明。得正承五,顺三。故“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   崔觐曰:居中当位。于既济之时,则当是周受命日也。五坎为月。月出西方,西邻之谓也。二应在离,离为日。日出东方,东邻之谓也。离又为牛,坎水克离火,东邻杀牛之象。禴,殷春祭之名。案《尚书》:克殷之岁,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四月殷之三月,春也。则明西邻之禴祭,得其时而受祉福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卢氏曰:明鬼享德不享味也。故德厚者,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虞翻曰:乾为首,五从二上在坎中,故“濡其首,厉”。位极乘阳,故“何可久”。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荀爽曰:居上濡五,处高居盛,必当复危,故“何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崔觐曰:夫易之为道,穷则变,变则通。而以未济终者,亦物不可穷也。   (坎下离上)。未济:亨。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济,成也。六爻皆划错,故称未济也。     小狐汔济,   虞翻曰:否艮为小狐。汔,几也。济,济渡。狐济几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   虞翻曰:艮为尾。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   干宝曰:坎为狐。   《说文》曰:汔,涸也。   案: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五居中应刚,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济。水既未涸,而乃济之。故尾濡而无所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荀爽曰:柔上居五,与阳合同,故“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在坎中也。   干宝曰:狐,野兽之妖者,以喻禄父。中,谓二也。困而犹处中故也。此以记纣虽亡国,禄父犹得封矣。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虞翻曰:否阴消阳,至剥终坤,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乾五之二,坤杀不行,故“不续终也”。干宝曰:言禄父不能敬奉天命,以续既终之礼,谓叛而被诛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荀爽曰: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也。   干宝曰:六爻皆相应,故微子更得为客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   侯果曰:火性炎上,水性润下,虽复同体,功不相成,所以未济也。故君子慎辨物宜,居之以道,令其功用相得,则物咸济矣。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虞翻曰:君子,否乾也。艮为慎。辨,别也。物谓乾阳物也,坤阴物也;艮为居,坤为方;乾别五以居坤二。故“以慎辨物居方”也。     初六:濡其尾,吝。   虞翻曰:应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案:四在五后,故称“尾”。极,中也。谓四居坎中,以濡其尾,是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姚信曰: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干宝曰:坎为轮。离为牛,牛曳轮。上以承五命,犹东蕃之诸侯,共攻三监,以康周道,故曰“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虞翻曰:谓初已正,二动成震,故“行正”。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荀爽曰:未济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内,婚姻未成。征上从四则凶。利下从坎,故“利涉大川”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干宝曰:吉凶者,言乎其得失也。禄父反叛,管蔡与乱,兵连三年,诛及骨肉,故曰“未济征凶”。平克四国,以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坎也。以六居三,不当其位,犹周公以臣而君,故流言作矣。     九四:贞吉,悔亡。   虞翻曰:动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邦。   虞翻曰:变之震,体师:坤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为年,为大邦,阳称赏,四在坤中,体既济离三,故“三年有赏于大邦”。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