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34 页/共 351 页
第十三节 守仁之道 311
一、恭爱上帝为仁 311
二、不顺命则失仁 311
三、以外利失其内仁 311
四、轻外利而重内仁 312
第十四节 不可怨父兄 312
第十五节 克己进行 312
第十六节 克己进德 312
一、有德为真福 312
二、贱视凡物 312
三、多默少言 313
第十七节 人生如戏之喻 313
第十八节 形神之喻 313
第十九节 知人性之法 313
第二十节 毋负逾分之任 314
第二十一节 毋因知徒傲 314
第二十二节 慎戒贼心之法 314
第二十三节 对待毁谤之法 314
第二十四节 行善不自伐 315
第二十五节 讥知而不行 315
重刻二十五言序
一、《二十五言》的作者
太上忘言,其次立言,言非为知者设也。人生而蒙,非言莫觉,故天不言,而世生贤哲以觉之。兹二十五言,实本天数,大西国利先生作也。
二、作者东来的目的
夫大西於中土不辽绝乎?唯是学,专事天见为总总,天民罔不交相利济也者,阽危则拯以力;迷惑,则救以言。非力所及,聊因言寄爱焉,故不厌谆谆也。凡人之情,厌饫常餐,则寻珍错於山海,亦只以异耳。先生载此道腴,梯航而来,以惠我中国。如龙脔凤胔,无所希觏。要以陈得失之林,使众著於性之不可亏,而欲之不可肆,则所关於民用固甚钜已。
三、《二十五言》的目的
於戏!立言难,听言不易,中国圣人之训夥矣。然铺糟者,见讥於轮人;掞藻者,或方之优孟。则今对证而发药,乌可以已?倘诵斯言者穆然动深长之思,一切重内轻外,以上达於天德,则不必起游夏於九原,而尼父觉人之志以续。其视《兰台》《四十二章》孰可尊用?当必有能辨之者。
四、作序者的盼望
京既受而卒业,幸裨凉德,乃付□□公之吾党。无宁使人谓我金木方讯,独藉此免内刑,且听道说途于震修无当也。惟是汇流西海不隐仁人之赐,俾共戴此天者,曙所乡往,则知言君子,将亦有契於予心。
万历甲辰岁夏五月谷旦
盱眙冯应京书
跋二十五言
一、瞻仰天主像
昔游岭嵩,则尝瞻仰天主像设,盖从欧逻巴海舶来也。
二、邂逅利先生
已见赵中丞、吴铨部前後所勒舆图,乃知有利先生焉。间邂逅留都,略偕之语,窃以为,此海内博物通达君子矣。
三、从游于利先生
亡何,斋贡入燕,居礼宾之馆,月急大官飧钱。自是四方人土,无不知有利先生者。诸博雅名流,亦无不延颈愿望见焉。稍闻其绪言馀论,即又无不心悦志满,以为得所未有而。余亦以门游从请,益获闻大旨也。则余向所欢服者,是乃糟粕煨烬,又是乃糟粕煨烬中万分之一耳。
四、利先生之学术人品
盖其学无所不窥而其大者,以归诚上帝,乾乾昭事为宗。朝夕瞬息,亡一念不在此。诸凡情感诱慕,即无论不涉其躬、不挂其口,亦绝不萌诸其心,务期扫除净洁,以求所谓体受归全者。间尝反覆送难,以至杂语燕谭、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指,求一语无益於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盖是其书传中所无有,而教法中所大诫也。
五、徐光启皈依上帝
启生平善疑,至是,若披云然了无可疑;时亦能作解,至是,若游溟然,了亡可解;乃始服膺请事焉。间请其所译书数种,受而卒业。其从国中携来诸经书盈箧,未及译,不可得读也。
六、《二十五言》简介
自来京师,论著复少,此《二十五言》成於留都。今年夏,楚宪冯先生请以付黎枣传之。其人是亦所谓万分之一也,然大义可睹矣。
七、请求翻译经书
余更请之曰:“先生所携经书中,微言妙义海涵地负,诚得同志数辈相共传译,使人人饫闻至论,获厥原本;且得窃其绪馀,以裨益民用,斯亦千古大快也。岂有意乎?”答曰:“唯然。无俟子言之。向自西来,涉海八万里。修途所经无虑数百国,若行枳棘中。比至中华,获瞻仁义、礼乐、声明、文物之盛,如复拨云雾见青天焉。时从诸名公游,与之语,无不相许可者,吾以是信道之不孤也。翻译经义,今兹未遑,子姑待之耳。”余窃韪其言。
八、作跋者的感叹
鸣呼!在昔,帝世有凤、有皇巢阁仪庭,世世珍之。今兹盛际,乃有博大真人览我德辉,至止於庭,为我羽仪。其为世珍,不亦弘乎?提扶归昌,音声激扬以赞,赞我文明之休,日可俟哉,日可俟哉!
万历甲辰长至日
後学云间徐光启撰
第一节 气平身泰之法
物有在我者,有不在我者。欲也、志也、勉也、避也等我事,皆在我矣。财也、爵也、名也、寿也等非我事,皆不在我矣。在我也者易持,不在我也者难致。假以他物为己物,以己物为他物,必且倍情,必且拂性,必且怨咎世人又及天主也。若以己为己,以他为他,则气平身泰,无所抵触无冤无怨,自无害也。是故,凡有妄想萌於中尔,即察其何事。若是在我者,即曰:“吾欲祥则靡不祥,何亟焉?”若是不在我者,便曰:“於我无关矣。”
第二节 不幸与祸患之因
欲之期,期於得其所欲也;避之期,期於不遇其所避也。故不得其所欲,谓不幸焉;遇其所避,谓患焉。藉令吾所欲得,惟欲得其所得之在我耳;吾所避,惟避其所不遇之在我耳,则岂有不幸而稍为患哉?尔冀荣禄、安佚、修寿,尔畏贫贱、夭病、死丧,固不免时不幸而屡患也。
第三节 顺媚谄谀与蓄忠於己
彼恒被遇富显,以馔具宴饮之,以缯帛赠遗之。尔不得焉,勿以为意也。何也?彼所为,尔弗为之;则彼所得,尔宜勿得之矣。彼以顺媚、以谄谀得斯耳。尔不欲顺媚、谄谀,而复欲并得斯,无乃悖乎?不予其价,能取其物乎?如经过市中,有买蔬者,与若干钱,而尔否也,尔岂妒买之者,而以为得多乎尔耶?彼携蔬而去,尔存未费钱而往,则同矣。富显者无馔宴、无缯帛予尔,无他焉,惟尔无馔宴、缯帛之价与之耳。彼以顺、以誉,皆价也。尔如欲货,则勿惜价矣。然而我代馔宴、缯帛者,获何物欤?不阿顺、不苟誉,存直蓄忠於己,则赡矣。
第四节 善处难事之智
适遇难事,纵非我所愿,又非我所能避焉,是在用智以善处之。士之行世,譬如博塞之精者。然值胜数而胜,夫人之所能也。值不胜之数而善运之,以使胜,是以智易其不胜之数也。
第五节 不辩訾
有传於尔曰:“某訾尔,指尔某过失。”尔曰:“我犹有别大罪恶,某人所未及知。使知之,何訾我止此欤?”认己之大罪恶,固不暇辩其指他过失者矣。芳齐,西邦圣人也。居恒谓己曰:“吾,世人之至恶者也。”门人或疑而问之曰:“夫子尝言,伪语纵微小,而君子俱弗为之。岂惟以谦己可伪乎?夫世有害杀人者,有偷盗者,有奸淫者,夫子固所未为,胡乃称己如此耶?”曰:“吾无谦也,乃实言也。彼害杀、偷盗、奸淫诸辈,苟得天主佑引之如我,苟得人诲助之如我,其德必盛于我也。则我恶岂非甚于彼哉?”圣人自居于是,余敢自夸无过失而辩訾者乎?
第六节 勿溺爱
倘有受益於物而爱之,尔极思夫何物类也?从轻而暨重焉。爱瓯耳曰:“吾爱瓦器”,则碎而不足悼矣。爱妻子曰:“吾爱人者”,则死而不足恸矣。瓦者毁,人者丧,常事难免焉。
第七节 舍俗虑以安静心
欲安静其心,当先舍俗虑。俗虑曰:“我不汲汲於营赀,恐卒无以望吾腹矣。不恒怒,则孥仆为不良矣。”吾意宁甘心死于饥饿也,无宁惫心生於丰馔也;宁孥仆为不良也,无宁我为不肖子也。试言其小者,如忽泻灯油破罐子,且禁其骇怒,默询於己曰:“心之安静贵耶,天下贵耶?心之安静贵,无疑矣。今何不以油一勺、以瓦一片,买此安静心乎?所得之贵如此,捐价之贱如彼,何惜耶?”又尔呼儿童,儿童不应。彼或未闻尔声耳,或已闻而有所避命耳。虽然,尔岂宜因他心之忤,即怒乱而挫损本心哉?
第八节 修学勿惮人议
人凡立志修学,即当预思必有指议我者。如见端立拱翼,必且曰:“此矜容也。”如见周旋中礼,必且曰:“此色庄也。”咸指曰:“夫夫也,从何处忽发圣者耶?”今吾为学,惟斯不矜容,不色庄,而卓然自立,俨如承上帝之令列於行伍,而不敢有尺寸之失焉,此则始也。指议之者,自心服其实修,且起敬自悔其议矣。若不然,一因指议而骤自退屈,不将为人所重笑乎?先笑我进,後笑我退也。
第九节 讥矜傲
物之奇异,尔毋傲而夸也。若马自傲而曰:“我乃良马也”则已。尔傲而曰:“我有良马。”不面赧代畜而傲乎?尔非马也,但获马之用耳已。吾克以道义,用物是我事也,而傲犹不可,况矜夫不在我者耶?
第十节 物无非假
物无非假也,则毋言己失之,惟言己还之耳。妻死,则己还之;儿女死,则已还之;田地被攘夺,不亦还之乎?彼攘夺者,固恶也,然有主之者矣。譬如原主使人索所假之物,吾岂论其使者之善欤,恶欤?但物在我手际,则须存护之,如他人物焉。
第十一节 应不美事之法
尝有所遇诸不美事,尔即谛思何以应之。如遇恶事,君子必有善以应;遇劳事,以为应;遇货贿事,以廉应;遇怨谤事,以忍应。犹以铁钺加我,我设于盾以备之,又何惧乎?
第十二节 人客居于世之喻
尔在世界中,宜视己如作客然。宴饮列席,馔具厚薄,由乎主人,尔无责。望行炙之人以次,当及尔,尔徐徐寡取之;行过弗及尔,尔毋援之;行而未至尔,尔毋迎之。尔能于所服御如此,于妻子如此,于财货如此,于权势如此,则尔宜为天主所客宴诸天上矣。使如行炙人之及尔、厚尔,而尔无与焉,尔已天上客,岂犹为乃世人耶?
第十三节 守仁之道
一、恭爱上帝为仁
夫仁之大端,在于恭爱上帝。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仁者,信其实有,又信其至善,而无少差谬,是以一听所命,而无俟强勉焉。知顺命而行,斯之谓智。
二、不顺命则失仁
夫命也,我善顺之则已。否则,即束缚我如牛羊,而牵就之。试观宇宙中,孰有勇力能抗违后帝命,而遂己愿者乎?如以外物得失为祸福,以外至荣辱为吉凶,或遭所不欲得,或不遭所欲得,因而不顺命,甚且怨命,是皆失仁之大端者也。何也?
三、以外利失其内仁
凡有生之物,皆趋利避害,而并怨其害己之缘者也。不能以受害为悦,必不能以损己为喜。父子之恩而至於相残,无他,谓其亲不遂其所欲得也。卫辄,子也;蒯聩,父也。子而拒父,正以君国为福、为吉焉耳。彼农夫之怨岁也,商贾之怨时也,死丧者怨天也,亦犹是也,是俱以外利失其内仁也。
四、轻外利而重内仁
君子独以在我者度荣辱、卜吉凶,而轻其在外於所欲。值欲避,一视(义)之宜与否。虽颠沛之际,而事上帝之全(礼),无须臾间焉。
第十四节 不可怨父兄
天下难事,执有两柄。一可执,一不可执。试如父兄之欲害其子弟也。曰:“害人之事,是乃不可执之柄。”则难举之矣。曰:“父兄也,是乃可执之柄。”则举之矣。然则父兄不善,欲害子弟也,子弟不可怨矣。虽有父兄不善,造物者以我属焉,岂容我择其善否乎?
第十五节 克己进行
若或取乐之淫想形於心,汝先勤戒,勿被其取焉。後退而念取乐之际,自污自丑一时;取乐之毕,自悔自责一时,终则思曰:“如此非乐,何不舍之,而独乐洁己止乐哉?使我克乐,善乎?使乐克我,善乎?宁不思取欢之顷,瞬息而遗长痛于膺中乎哉?”若斯,必欲心自消,道心大长,而神乐於尔生矣。
第十六节 克己进德
一、有德为真福
尔观受爵禄者、得安逸者、有声望者,勿萌妄想,谓彼获真福而果幸也。真福也者,在於我所欲得,即由我得之,不在於得其所不由我者也。彼皆不由我者,从外而来,谁言其得之在我乎?尔不愿为富贵,有闻名,第愿有德而为正人耳。
二、贱视凡物
然行德而为正人之道,莫如贱视凡物不由我也。夫不肖者,竟不责己惧害望利也,而皆由他人焉。君子一一责诸己耳,而恒曰:“彼能死我也,不能害我矣;彼能富我也,不能利我矣。”
三、多默少言
进德之兆,多默少言。言而不言,酒之旨、殽之美。不讪人,少誉人,不诉己之长。听己之誉,则默笑誉之者;听己之訾,则不辩訾之者。卒防备己如仇、如寇焉。
第十七节 人生如戏之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