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298 页/共 351 页
三、参远夷三疏
奏为远夷情形甚诡,留都根本当防,恳乞圣明蚤赐处分以清重地,以正人心事:
1、远夷当禁诛
臣闻邪不干正,而左道惑众者必诛;夷不乱华,而冒越关津者必禁。方其萌芽窥伺,则以礼教防之而有余;及其党与勾连,则将干戈取之而不足。
窃照夷犯王丰肃等,诈言八万里之远,潜来南京,妄称天主教;扇惑人民,非一日矣。先该臣两次具题,又该礼部及南北台省诸臣。先后题催,未奉明旨。陛下岂犹未悉彼夷情形之诡乎?夫其术之邪鄙不足言也。
2、远夷之恶行
(1)天主乃一罪人
据其所称,天主乃是彼国一罪人,顾欲矫诬称尊,欺诳视听,亦不足辨也。
(2)远夷踪迹可疑
但使止行异教,非有阴谋,何故于洪武冈王气所钟,辄私盘据?又何故于孝陵卫寝殿前,擅造花园?皇上试差官踏勘,其所盖无梁殿,果于正阳门相去几里,是否缘城近堞,踪迹可疑?
(3)刊刻投递疏揭
南京各衙门月给报房工食,盖谓两京事体,奉旨施行,欲其呼吸相通尔。其他乡官、士、民皆不能得,而彼夷人亦给工食与报房人,意欲何为?
尤可异者,各衙门参彼之疏,尚未得旨,而庞迪峨、熊三拔等,亦造疏揭,差其细作钟鸣礼、张寀等,赍持前来,诈称已经奏进,刊刻投递。
(4)十三人散布京省
臣观其疏揭内,公然自言两京各省有十三人,殊为可骇。
夫利玛窦昔年进京始末,此廷臣所知,原未尝有如许彼众也。皇上怜其孤身,赐之葬地,此自柔远之仁,与成祖当年赐浡泥王葬地相同。若使浡泥王蒙恩赐葬,而浡泥国臣民,遂借为口实,因缘窃入,散布京省,成祖能置之不问否?彼乃欲借皇上一时柔远之仁,而潜藏其狐兔踪迹,勾连窥伺,日多一日,岂可置之不问耶?
(5)远夷为患叵测
臣近又细询闽海士民,识彼原籍者云,的系佛狼机人。其王丰肃,原名巴里狼当,先年同其党类,诈称行天主教,欺吕宋国主,而夺其地,改号大西洋。
然则闽粤相近一狡夷尔,有何八万里之遥?臣虽未敢即以此说为据,然而伏戎于莽,为患叵测。
3、请旨依律处断
总之根本重地,必不可容一日不防者也。
伏乞皇上即下明旨,容臣等将王丰肃等,依律处断。其扇惑徒众,在本所捕获钟明仁等,及续获到细作钟明礼、张寀等,或系勾连主谋,或系因缘为从,一面分别正罪,庶乎法纪明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亦永清矣。臣无任激切待命之至。
万历四十四年(1616)十二月 日
付该司查验夷犯劄
南京礼部
付该司查验夷犯劄题解
《付该司查验夷犯劄》作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二月,是南京礼部给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写的劄文。
该文简单介绍了南京礼部三次参夷犯的内容及经过,命令该司查验王丰肃、谢务禄是否是夷人,没有抓获的阳玛诺是否已经回国。
南京礼部为奉旨处分夷情事:
一、夷犯与奸民勾结
准礼部咨:照得狡夷王丰肃等,与内地奸民钟鸣仁、钟鸣礼等,勾连扇惑,潜住辇毂之下多年。
二、南京礼部一参夷犯
先该本部奏为远夷阑入都门,暗伤王化,恳乞圣明申严律令,以正人心,以维风俗事。内参夷犯王丰肃、阳玛诺、庞迪峨、熊三拔等四名。除庞、熊二犯系潜住京师,近该礼部遵旨递发外。
三、南京礼部提拘夷犯
七月间,礼部覆题抄到。二十一日,该巡视东城御史孙,行兵马司提拘王丰肃等一十四名。
四、南京礼部二参夷犯
该本部于八月初一,题明前事:除王丰肃系化外人,臣谨遵律令明文候旨处分外,其余同居徒众,妄称天主教,扇惑人民,见在本所搜获一十三名。一面行提鞫审,此外并不株连一人等因。
五、南京礼部三参夷犯
又于十二月初一,该本部续奏为远夷情形甚诡,留都根本当防,恳乞圣明早赐处分,以清重地,以正人心事。内称尤可异者,各衙门参彼之疏,尚未得旨,而庞迪峨、熊三拔等,亦造疏揭,差其细作钟鸣礼、张寀等,赍揭前来,诈称已经奏进刊刻投递云云。伏乞皇上即下明旨,容臣等将王丰肃等,依律处断。其扇惑徒众,在本所捕获钟鸣仁等,及续获到细作钟鸣礼、张寀等,或系勾连主谋,或系因缘为从。一面分别正罪,庶乎法纪明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亦永清矣等因,俱候旨间。
六、命查验夷犯
今该前因除钟鸣仁、钟鸣礼、张寀等,合照本部题明事理另审外,及查十三名内谢务禄一名,亦供称化外人在卷。为此合劄该司查验王丰肃、谢务禄果否俱系化外夷人,其未获阳玛诺是否先归本国,速具确报,以凭查照。礼部题奉钦依事理,速差递送督归,钦遵施行。
万历四十五年(1617)二月 日。
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并移咨
南京礼部
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题解
《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并移咨》分为两部分,即《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和《移咨》,《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记述了奉旨会审王丰肃等人的经过。审得王丰肃、谢务禄二人确系夷人,并二人来华的活动情况,又审得阳玛诺既未回国,亦非潜匿。最后决定,移咨都察院,转行巡城衙门,递送二人回国。
《移咨》是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郎中主事吴尔成给南京都察院的咨文。该咨文引用了南京礼科给事中晏文辉和礼部署部事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何宗彦的文章,二文参奏,天主教是谬谭邪术,蛮夷猾夏,欺君诬民,并且,天主教有违祖宗禁令,不合圣世王化气象,实属异端邪说,应驱逐出境,以静地方。最后,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十二月二十八日,奉圣旨,将王丰肃等人递送广东抚按督定西归。为此咨南京都察院查照,一体施行。
一、会审王丰肃等犯一案
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为奉旨处分夷情事:
1、本部劄付
奉本部劄付内开:钟鸣仁、鸣礼、张寀等合照本部题明事理另审外,及查十三名内,谢务禄一名亦供称化外人在卷,合劄该司查验王丰肃、谢务禄果否俱系化外夷人,其未获阳玛诺是否先归本国,速具确报,以凭查照。礼部题奉钦依事理,速差递送督归等因。
2、奉命提解夷犯
奉此随牌行东城兵马司,将远夷王丰肃、谢务禄二名提解前来。
3、会审人员
该本司吴郎中,会同司务厅张司务、祠祭司徐郎中、精膳司黄郎中、仪制司文主事、祠祭司徐主事。
4、审王丰肃
(1)王丰肃外貌
会审得:王丰肃,面红白,眉白长,眼深鼻尖,胡须黄色。
(2)王氏系博士
供称:年五十岁,大西洋人,幼读夷书,由文考、理考、道考,得中多耳笃,即中国进士也。不愿为官,只愿结会,与林斐理等讲明天主教。
(3)王氏奉命来华
约年三十岁时,奉会长格老的恶之命,同林斐理、阳玛诺三人,用大海船,在海中行走二年四个月,于万历二十七年七月内前到广东广州府香山县香山澳中,约有五月。
(4)王氏在华行踪
比阳玛诺留住澳中。是丰肃同林斐理前至韶州府住几日,又到江西南昌府住四月,于万历三十九年三月内前到南京西营街居住。
(5)王氏携物贡献
先十年前,有利玛窦、庞迪峨、郭居静、罗儒望等,已分住南京等处。利玛窦要得进京贡献,寄书澳中。到王丰肃处,索取方物进献。是丰肃携鸣钟、玻璃镜等物前来。
(6)王氏建堂设教
比时利玛窦先已进京,随将方物等件寄进京贡献讫。比时罗儒望将家火交与王丰肃,遂在此建立天主堂,聚徒讲教,约二百余人。每遇房、虚、昴、星日一会,寅聚辰散,月以为常,并未他往。
(7)钱粮供给来源
其林斐理于四十一年六月内病故,其尸棺见停天主堂内。其阳玛诺向住澳中,亦于先年移住南雄府,约有几月前到南京,与丰肃同住两年,又往北京。三年仍复回南同住。于四十三年十二月内,仍往南雄居住,并未回还本国。一向丰肃所用钱粮,自西洋国商船带至澳中,约有六百两。若欲盖房,便增到千金。每年一次,是各处分,教庞迪峨等分用等语。
5、审谢务禄
(1)谢务禄外貌
又审得:谢务禄,面红白色,眼深鼻尖,黄须。
(2)谢务禄供词
供:年三十二岁,大西洋人,曾中多耳笃,不愿为官,亦只会友讲学。于先年失记月日,自搭海船前到广东澳中,约有三年六个月等语。
6、谢务禄系夷人
据此看得谢务禄面貌与丰肃相同,其为远夷无疑。
7、阳玛诺非潜匿
阳玛诺虽未回还本国,据称见在南雄,则非潜匿此中明矣。缘系劄审事理理合具由连人解堂,伏候裁夺施行,须至呈者。计开解夷犯二名:王丰肃、谢务禄(见病)。
8、堂批
堂批:二犯既查验明白,即移咨都察院,转行巡城衙门,遵旨速差员役,递送至广东抚按衙门,督令西归。
二、移咨
万历四十五年(1617)二月 日
署郎中主事吴尔成移南京都察院咨
1、主客清吏司咨前事
南京礼部为远夷久羁候旨,恳乞圣明速赐处分,以维风教,以肃政体事。
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准礼部咨前事。
2、事中晏文辉揭称
该本部题主客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据南京礼科给事中晏文辉揭称前事。
(1)天主教实异乎正
内云:“臣惟天地开辟以来,而中国之教,自伏羲以迄周孔,传心有要,阐道有宗,天人之理,发泄尽矣,无容以异说参矣。嗣是而老氏出焉,杨墨出焉,好异者宗之。然不过窃吾儒之绪余,以鸣其偏见,故当时卫道者,力辟焉而不使滋蔓。乃今又有倡为天主教,若北有庞迪峨等,南有王丰肃等。其名似附于儒,其说实异乎正。以故南北礼卿参之,北科道参之,而南卿寺等巡视等衙门,各有论疏也。今一概留中而不下,岂皇上悉未省览耶?岂谓此辈未见其显害,而姑优容耶?
(2)王丰肃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