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276 页/共 351 页

二、善人将得天堂永福 “又知人在世间,敬主、修德、立功者,身後必得天堂永福。 三、魔鬼因妒人而害人 “为此,上恨天主,下妒世人。想害天主而万不能,只得害天主之子女。故千方百计,附于邪法人之身,合于菩萨之体,冒名顶替,作怪弄奇,诱人背主向己,同陷地狱永苦,即此故也。” 第二十节 论天主公义何在 客曰:“天主既是至公至义,有善必赏,有恶必罚,为何世上尝见善人终身受苦,恶人反终身享乐?如是颠倒错乱,增君子之疑惑,宽小人之奸心,不知天主公义何在?” 一、善赏恶罚自然之理 曰:“为善得赏,为恶得罚,此乃自然之理,何必疑乎?如《书经》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注曰:‘顺善者吉,从恶者凶,如影随形,如响随声。’又曰:‘天道福善祸淫,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乃赏善罚恶之理,固然也。 二、赏善罚恶不全在今世 “然当知天主降祥降殃,不必全在今世;必待死后,用其公义而尽赏罚。 三、真善真恶无人能认明 “再者,人之真善、真恶,今世谁能认明而定断之?若人之思言行为,全合天主圣意,不犯天主之诫命,方为真善。倘有些微不顺之欠缺,就算不得真善。盖作善要全,作不善只要一恶。今世可有全善无缺之人?所以多多事情,我等看为善事,恐天主反视为恶事。因我等只见人之外貌,不能识其心思。天主则不然,不但看人之外貌,且知其心思。 四、天主报恶罚罪 “再者,今世之人,虽罪大恶极者,必有些微小善。小善该受小惠。世上之荣华富贵,算不得真福,因不能久享。虽享至百岁,一死就完了。天主用暂世之小福,报恶人之小善,身后用地狱之永苦,罚恶人之重罪,岂不是天主之公义么? 五、天主罚善报福 “又今世之人,虽至善、至良者,亦必有些微小过,当受小罚。今世之患难贫穷,算不得重罚,因不能久受;虽受至百年,一死就完了。天主用暂世之小苦,罚善人之小过,身后用天堂之永福,报其功德,岂不是天主之公义么?” 第二十一节 论天主为何不罚恶人,为报善人之仇 客曰:“恶人在世,常害善人,若天主至公,为何不尽罚之,以报善人之仇?” 一、天主望恶人悔改 曰:“天主虽是至公至义,但又是至仁至慈。公义要罚,仁慈要救。今世,乃天主施仁慈之时也;身後,乃天主用公义之时也。天主今世以仁慈待人,望其改过迁善,而救其灵魂。倘恶人固执於恶,至死不改,天主将用其公义而罚之。 二、恶人也与善人有益 “再者,恶人虽为善人有害,然亦为善人有益。何也?曰:‘无恶人之残害、诽谤,善人何以修忍耐之德,立宽惠之功?无歹人之奸邪,何以显正人之忠良?无桀纣之暴虐,何以显汤武之仁爱?无小人之鄙见,何以显君子之高志? 三、天主立刻尽罚恶人之弊 “若天主立刻尽罚恶人,为善人亦有大害。因多有父暴子良,若立刻罚其父,子不受孤独之苦乎?多有妻贤夫不肖,若立刻罚其夫,妻不受寡独之忧乎?故天主不尽罚恶人于世间,即此故耳。” 第二十二节 论为何天主不均分财帛于人 客曰:“若天主至公至义,何不将世上财物均分于人?无贫富之别,使彼此皆得,岂不美乎?” 一、天主生人有贫有富 曰:“天主生人有贫有富,岂无故乎?富人为主施济,有报;贫人为主忍苦有报。 二、只生富人无以度生命 “再者,世人要安度生命,当有士、农、工、商。若世人皆富,谁作工匠?谁肯耕种?无耕种,富人何以度生命乎? 三、只生穷人无以养生命 “倘众人皆贫,则穷人无用力之处,有何倚赖而养生命乎? 四、天主生人有贵有贱 “论贵贱亦然。若世人俱为卿相,谁为子民耶?故曰:‘君子劳心,小人劳力。’此贫贱、富贵之所由判矣。” 第二十三节 论为何称天主教为圣教 客曰:“吾观奉教书内,皆称天主教为圣教,不知何以为圣?” 曰:“道理真实,有凭有据;规诫礼仪,正大光明;能令人克己复礼;又使人知所当知之事,即人知始末,生从何来,现世当为何事,身後当归何所。知此三端,方能行善去恶,修德立功,成圣成贤,死後能得天堂,得免地狱永苦。故称之曰‘圣教’。” 第二十四节 论奉教人守何诫 客曰:“奉教人所守何诫?” 一、释天主十诫 曰:“天主十诫也。一、钦崇一天主万有之上,即我等时时处处当小心翼翼而敬之,各样邪妄异端俱弃绝之。二、毋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即不可用天主圣名以发虚咒、言假誓而骗他人。三、守瞻礼主日,即七日内,一日当诚心祈主保佑国泰民安、并父母亲友灵魂肉身之事。四、孝敬父母,即帝王官长并父母师尊。五、毋杀人。凡忿恨、詈骂、毒药、刀棍以及诸般伤人之事,俱不可为。六、毋行邪淫,即凡污人妻女,或秽本身之事,俱不可行。七、毋偷盗,即凡伤人财物,以及各样不公平之事,俱当戒之。八、毋妄证,即毁人名声并妄证、诬赖、妄告等情,俱当绝之。九、毋愿他人妻。六诫禁止淫事,此诫禁止淫念。十、毋贪他人财物。七诫禁止偷盗,此诫禁止贪心。 二、十诫可归为两端 “以上十诫,列为两端:前三诫,皆恭敬天主之事,後七诫,皆爱人如己之道。即孔子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矣。 三、守诫受报犯诫受罚 “凡顺主命而遵守此诫者,乃谓善人,身後得受天堂之报也;凡逆主命而犯此诫者,乃谓恶人,身後必受地狱之罚也。” 第二十五节 论守诫之人少 客曰:“圣教十诫,皆系良心之理,絜矩之道。然细查奉教人中,守者少,不守者多。亦有无所不为者,又有多人比我教外人更丑、更恶。若称此等人为圣教人,则天下之人皆可称为圣矣。” 一、教之邪正不在奉教之人 曰:“今我等只论教之邪正、道理之真假,不论奉教人之善否。岂可因奉教者不良,就妄议教之不善乎?国法无不善,皆能令人避恶修德,以致天下太平。然遵者虽多,不守者亦不少。又有五刑以惩凶恶,使善民得安度生命。然亦有多人藐视国法,不惧五刑,奸盗诈伪,以大压小,以众欺寡,以强凌弱,全无忌惮。因此无耻之徒,你岂敢说国法不善乎?说五刑不严乎? 二、不可因冒名之徒责圣教 “我等圣教训人,不用刑罚,原是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若有不遵守规矩者,算不得真教之人,仅存奉教之名而已。然为此冒名之徒,你岂责圣教之名乎? 三、受刑之人少有奉教之人 “你到各州、府、县监牢内查之,细看日受五刑之人,其中可有我奉教人否?恐百中难得一个。又问之为何故而受监牢五刑之苦,必答曰:‘或为盗案,或为奸情,或为命案,或为鸦片等情。’假有奉教者居监受刑,少有此等案情。不过是受人枉告,或因他人拉扯连累之故。 四、娼妓之妇少有奉教之妇 “再看各大街、口岸、镇市之间,有无数娼妓之妇。细细访之,可有我奉教之妇女么?虽访至百千,必少有我奉教之女。由此观之,你说我等奉教人比外教人更丑,岂不大错么?” 第二十六节 论为何帝王不遵圣教 客曰:“圣教既是真教、正教,为何帝王不遵而崇之?反有时禁之,而欲灭之。盖上行下效,乃世人之常规。若帝王奉教敬主,下民无不皆然。” 一、教之真假不在上行下效 曰:“要知教之真假,不以上行下效为凭据,只看道理真实与否。道理真实,则教为真;道理虚妄,则教为邪。盖上行下效之意,乃效上者之善而从之。其不善者,可从之乎?如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譬如父母虽大,亦有善恶之别。若父母良善,子女当效其良善;倘父母凶恶,子女焉可效其凶恶乎?考查《纲鉴》古书,尧、舜、禹、汤、文、武,皆为帝王;桀、纣、幽、厉,亦为帝王矣。尧、舜、禹、汤、文、武之行皆善,在世只知小心翼翼,昭事上天主宰,未敬佛老邪神等菩萨,下民效法之可也。如桀、纣之行,皆暴虐无道,下民岂可效法之乎? 二、教之从违不因帝王遵贬 “教之可从与不可从,不在帝王遵之与否。盖若以帝王所遵为可从;所贬为可绝,即无一教可从,亦无一教是可绝也。因照《纲鉴》记载,无一教不受帝王之准与贬,而官府之遵与禁焉。如秦始皇,火焚儒书而坑儒士。两汉之时,帝王多有惑於释道,禁贬儒教。当唐之时,惑於道教,禁贬儒教数十余年,凡习儒教者,多有受难而难死也。宋徽宗惑於道教,而贬释教。元世祖惑於释教,而禁道教,毁焚其书。又文帝时,魏崔浩劝北朝魏主,尽诛天下沙门、诸佛经、书像,从而塔庙,凡在魏境者,无复孑遗。唐高祖下召有司,灭去僧、尼、道士。梁武帝爱佛法而欺道家之语。其子梁世祖孝元帝,事道教而辱释教之行。可见各君不依真假之故,乃因受哄,或有别意,各向一教,而压别教也。是以朝廷所遵,所贬之教,非就可从,只论合理、反理矣。 三、中国天主教兴哀 1、周朝以前无不崇信 “论天主教。自伏羲到周朝之时,未迷於菩萨之惑,各帝王及庶民无不遵崇之,而皆小心翼翼昭事之也。 2、周朝之后日有遵崇 “周朝之後,因秦始皇火焚《纲鉴》,失去传教之书。帝王虽有迷於释道之异端者,然亦有遵崇天主之教,而命传之也。 ⑴唐朝传旨遵行天主教 “请看西安景教碑所记,唐贞观十二年,传宣旨谕,普世遵行天主教,各府州县建设天主堂。 ⑵明朝京城建堂以传教 “又明朝万历之初,京城建立天主堂,以传天主教也。 ⑶顺治立汤若望为钦天监 “且只论本朝之时,自顺治七年,立汤若望为钦天监,锡号通微教师。 ⑷乾隆命修士来京 “至乾隆二年,新到澳门诸修教之士,俱命来京。 3、天主教受朝廷之恩宠 “天主教受朝廷无数的恩、各帝之宠,所以京都修有经堂数座。 ⑴康熙题匾 “康熙御题匾额曰:‘万有真原。’双对联曰:‘无始无终,先作形声真主宰;宣仁宣义,聿昭拯济大权衡。’各省居堂修士,俱给以内务府印文。 ⑵雍正命教习官生 “雍正之初,天主教之名儒数士,蒙命教习官生,学天主教之原语文字。 4、乾隆之后受禁阻 “乾隆之後,天主教数次虽受禁阻。然考其禁之之故,并非为天主教不正不真,而滋事为非。乃因别教之徒嫉妒刁唆,妖言毁谤,或无德之官,受人之贿,混杂天主教於异端邪教,弄哄妄告於上。朝廷被欺,欲禁之、灭之也。 5、道光颁旨准通行 “然道光二十五年,明查圣教之根原,知天主教为真、为善,即屡颁旨谕:‘各省天主教以劝善、戒恶为本,与别项邪教外不相同,准中迥人民学而习之,不许禁阻。各处建修经堂,亦可听从其便。’所以自古至今,帝王多有遵崇天主教,又准之通行明矣。至向善与不向善,自在人心,岂上不行而下即不可行乎?” 第二十七节 论不可言外国之教不当从 客曰:“道理虽真,然是外国之教,不必从之。” 一、惟真道是遵 曰:“金不择地,是精为宝;道不拘方,惟真当遵。真,则为普世万民之道。孔孟生於邹鲁,岂道不传於齐晋乎? 二、洋货亦可用 “若我等本国饥荒,外国米粮运来,岂宁饿死而不食乎?洋货、钟表、燕窝、丁香、白蔻洋参等物,皆从外国而来。你岂可言是外国之物,而不用乎? 三、可尊佛而弃天主 “再者佛氏之邪教,乃自天竺国而来。且佛氏所传之道,皆系灭伦败俗之毒,你皆从而敬之。况我等圣教之道,有根有源,句句真实,能使人生时成圣,死後得福,你反视为间务而弃之。岂毒药当吃,而良药反吐之耶?” 第二十八节 论异端 客曰:“由此讲来,理当恭敬天主。然世俗所通行之事,如贴神字,或五字牌、看风水、择日选期、算命相面、占卦求签等,用之亦无碍,你等一概弃之不用何故?” 曰:“邪正不能并行,不弃杨墨之道,焉能行孔孟之道乎?黑能混白,白不可杂黑。若沾些微之黑,就不为纯白矣。且邪不能胜正,正不能容邪矣。凡道有根源、有实据,即为正道。凡理无根据,必是荒唐。今将你所问的几条异端,一一辩明,便知可否。” 第二十九节 论“贴神字”与“五字牌”之伪 “论“贴神字”,与“五字牌”之伪,你等以为天地、日月、菩萨以及先辈之死人,一切该包括于内,而实未详察其字义耳。神者,无方无体,不可知之谓也;天地、日月,有形体者也;君、亲、师,人也,何必书贴牌上,而用香、纸、烛以祀之耶?故以此祀之者,实属异端之甚也。 一、书“天地”于堂不如敬天主 “吾揣世之贴‘天地’二字于堂中者,以为天能运行光照,地能发育万物,而实未知其所以主乎运行发育者谁也?譬如自鸣钟能定时刻,然必先有巧工,使之而然。既知自鸣钟为人所造,即知天地乃天主所造也;既知自鸣钟不能自定时刻,即知天地不能自然运行发育也。既不能自然运行发育,则天地实系无灵也明矣!故人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祥,即人不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殃,断断然矣!惜哉!世人与其书天地牌于堂中,日日礼拜以报覆载之恩,不如存一诚念于心内,念念不忘造天地之主,以报其本更切矣。 二、书“君”于堂不如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