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69 页/共 351 页
八、佛学不可信
凡立论垂世,贵当、贵实,苟当耶?实耶?吾人所戴、所履之天下,义理无穷,讨论不给,第患智力短浅,不能穷马体之一毫、沧海之一滴。不此之惭,而为高论,谓一天下有限,不足尽性,必举三千大千为言。曰:吾能尽知无限世界、来历因缘。谓其言果当、果实,有禅世学,吾不信矣。
九、佛学之疑
夫佛出三千大千之外,必其道德高过三千大千之上,古今不能有两,何以有千百亿古佛之多?此一可疑也。佛道之大,非累劫不能成,而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即心即佛;刹那成佛;又何若是之易?二可疑也。人苦行一生,未克成一乡之善士,何况一乡之上,有一国之善士、有天下之善士、有合万国坤舆为南赡部洲之善士、有一四天下之善士、有三百万世界之善士。为一乡之善士,尚辞不能;为三百万世界之善士而称佛,顾乃能之乎?三可疑也。
今之劝人作佛者,请于此明置一对佛为诳人之魔。学之者,甘为魔诳乎?伊言世界之多,世界可委其道术,果真道耶?此论可证诸谬。
第十七节 佛化身
一、佛化身本天主降生
问:佛化身如何?
曰:释氏佛化身,似本天教耶稣降生言也,而实不同。
二、佛化身是自说自证
夫降生之事,原难理辩,释教、天教难以私见定其真讹。惟二端并陈,使人自择,当有取裁焉。释言佛虽暂居人世,实古佛转身,虽生今世,实累前劫已有。使人以是人非人疑之。夫六合之外,圣人有所不能知。今且超天地,历累劫,而尽穷其来踪寄迹,吾不识何人有此能,何人有此考验也。须佛是一人考验又是一人,方可凭信。若自言而自证之,吾未敢以为然也。
三、天主耶稣降生明证
或云:若然,则耶稣降生亦无明证,将於何信之?
1、天主自在自为
曰:是大不然。观时行物生,则知天中有主。圣经明言之,天教详载之。即吾人自有明德,不读一书,不识一字者,亦必知之,不必覼缕。天既有主,为我人类造许大世界,必非无思、无为,混沌一气,听其自然流行,即有错乱,断灭不顾也。其理亦明,不必再言。通此二端,而降生之繇,可得而推测之矣。
2、圣人预言天主降生之意
天主有意,每传示天神。天神则默启世间圣人,彰明其理。西国有美瑟圣人者,受天主圣宠,每蒙天神默启,能彰往、察来,知人间所未知之事,笔之于书。其言天主生人,尝垂至教。在上古以依从性教,人皆向善,自顺主命不必有书契也。其在中古以书教,文字始兴,圣人出焉。其在末世立宠教,降生为人,代人赎罪,立救世法。违其法者,降地狱;顺其法者,升天堂。而所以降生之故,又有别论。此美瑟等圣人,在初有书契时,耶稣未生前二千余年,明载传记。
3、圣人预言天主降生征兆
凡洪荒开辟、后世未来之事,历历传写,如在目前。其言天主降生有时、有地、有异星出现。其降生也,择有至德室女,以天主性接人之性,不用男女交感,童身成孕。降生之后,为世人赎罪,历尽苦难,并为世修行作法。此等备细详载美瑟等圣古经中。
4、时人知耶稣是天主
所以彼中民人,咸望天主降生,救赎我等。而耶稣降生,果应其时与其地,若合符节。在明理之士,笃信知是天主一心归命,至死不变。
5、恶人钉死耶稣
而性恶之徒,如般雀比辣多等,疑为妖妄,果欲害之。谓天主若降,是何等尊高,必大显神圣,岂甘在世受苦?疑其作恶,遂将圣体钉之十字架上。死而乃瘗,于是耶稣救世之功,乃始完成。
6、耶稣复活升天
盖耶稣身有二分:一分是人肉身,人肉身可以死,死则能赎人罪;一分是天主性,不可以死,故三日后,自死者中复活。复活后,又在世讲道四十日。从众中连肉身,白日升天。
7、宗徒以死证道
此事千古以来,绝未经见,原难遽信;若非亲见,焉得不骇?后宗徒传教四方,犹有不肯尊信,谓天主未生、生者非 天主,谋欲加害。宗徒愿学天主,冒苦受刑,甘心如饴。后来者愈多愈烈,死者至数万人,以证圣道之真,而后教始大明大行。
缘一证美瑟预报之书,再证为道致命之圣人。至今西国一道同风,无参疑信者矣。所以西儒远来,所传、所述原是耶稣生后事迹。既降生人类中,自有言语、有行事,使人可信、可传。若夫耶稣未生之前,天人悬绝、形声俱泯,将以何者垂示世人哉?
四、天主降生之地释疑
问曰:降生在何国、何时?独取彼国,宠异一方何也?
曰:降在大秦如德亚国。此国代有贤圣,最尊信美瑟等圣之古经,人日日仰望降生。真主下世,必择善地照临,知吉土无如此国,犹创业帝王,有汤沐邑,何必疑也?以通历考之,在西汉之末,庚申年,实汉哀帝元寿二年也。与佛化身之说,其考据有无,一中智能辨之矣。(有天主降生言行纪略十数卷行世,可考镜。)
第十八节 四大假合
一、四大本四元行
问:四大假合如何?
曰:释氏四大假合,本天教四元行生万物言也,而实不同。
二、四元行为万物质料
夫儒言五行:木、火、土、金、水;西言四元行水、火、土、气;释言四大地、水、火、风。俱言万物所繇以生,似差不远。但儒言五行,有金、木,而无气;释言四大,有风而无气;此则有分别耳。夫万物之生,多藉于气。非气则诸行不能和合,透入万有,儒何以独少气行?无乃以人间用物,无过此五件,最多且大。尔天教则言天主生万物,先有其料。四行和合,万物出焉,是生物之质料也。四行葱笋相似,重重包裹。地土最小居中,水则包之。气又包水,火又包气,天又包火、气、水、土人物在四元行中,如鱼游水中,无处非是。鱼一息无水,则不活;人物一息无四行,则不生,故为万物料也。
三、凡火非四元行之火
或曰:火惟烹饪,则能养人。禽兽草木,未闻赖火为用。物生资藉太阳,太阳为日,意者日即是火耶?
曰:不然,日能生物,自有正论,谓日即为火非也,日在四行之外也。谓烹饪为火非也,丽木之火,乃火之分体,非其原火也。原火至清至妙,其位至尊高,其功极大,凡火不得比焉。
四、金木非元行
或曰:五行生克,自然之理,缺一不可,何独遗金木乎?
曰:金、木是四行所生,更无余气可生别物。特以木类甚多,金类甚贵,为世取用,通行甚广,故列之五行。其实,论生物之功,全不能相配也。四行各自为用,与别行绝不相同,而无一物可少。四元行合则生旺,争则衰绝。万物藉此以成,此非他物所成也。金得水土居多,故体重,性尝沈。木得火气居多,故体轻,性尝浮。金、木在四行中,亦犹禽兽、虫鱼、物类之一类,皆四行所生,非同四行能和合成物者也。故儒家以阴阳五行七者为万物之母,天教以火、水、气、土四者为万物之材,差数不同,大意固无远也。
五、风非元行
1、地不须风力承载
释氏闻四行之说,略一变换,谓之地、水、火、风。其意疑地无安着,藉风力承之,遂以风代气,而配三大行之用,是殊不然。彼通不知地在中间,上下四旁皆有天,而地之中心,为重浊本所。凡有形之重,皆附丽焉。归其本所,聚诸重浊,以成形。自地而外,悉是轻清。渐远地,渐轻清,上下四面皆然,岂有重者反归轻处?人知此方承足处地,不能上天;即知上下四旁承足处,俱不能舍重而归轻。然则地不在中央,更归何处?此见造物主设位之妙,亦缘真主有命。命之静,自不得不静,何须风力承载?
2、刚风不能生物
即如所言,承地之风,必刚猛异常,方能不堕。在人物触之,必无生理,安能和合三行,而生万物也?刚风不能生物,须承地处空无一物,岂人类、物类,惟一边地有之,而余地一边,乃断绝生理乎?则日月星辰,一日一过,有一半落空,虚照无用矣。
3、风是气动
夫风是何物?即气之动者。是气无时无处不与火上相合。风则有时作、有时息,有时而猛,有时而微。在西国有高山一地,终古无风,岂此地偏缺一行?缺一行,将何以生乎?
4、风助四元行生物
要之,天下惟气,弥漫无际,可称四大之一。风时来时止,能除湿,能破滞。《易》云:“风以散之。”其功与云雷雨露相等,助四行成生物之物,实不在四元行之列也。
六、四大假合非确论
至於假合之言,亦属影响,未为确论。
1、四行有聚散
天教以形质之物,必藉四元行。如草木、如禽兽、如虫鱼、如人之肉躯,实实四行,所聚未尝假也。但四行各有一性,相遇必争,相争必克,相克必坏,即谓之假合亦可。
2、灵性无聚散
惟灵性不藉四行,入于水火,水火顺之;入于气土,气土顺之。非惟无克,亦且无争;再不磨灭,故谓之真。
3、假合名实难符
假合是对真者言,无真则不得言假矣。告子以生之谓性,有生之物、同谓之性。言灵性从血肉而发,人与禽兽虫鱼无二无别。释氏祖其说。即肉躯、即灵性,互相轮回。若肉躯是假,灵性亦不可谓非假;灵性是真,肉躯亦不可谓非真,安得言四大假合乎?
4、佛教假合之旨
原释教初意,欲破人执着。谓世间万物,成则必毁,无有坚久。即此身是幻,何须贪系云尔。岂知草木禽兽虫鱼,人之肉身,原有毁坏,可称假合。人性不属四行,不与万物轮回,奚云假合?此则释氏所未剖也。
第十九节 大事因缘
一、大事因缘本恒念死候
问:大事因缘如何?
曰:释氏大事因缘,似本天教为我等死候言也,而实不同。
二、死是人生大事
夫人生寄寓耳,须臾耳,不足以当大事。死则还其本所,数甚久长。人不闻道,以寄寓而迷本所,以须臾而误久长,关系甚大,故谓之一大事。
三、天教恒念死候之义
1、念死而生
西儒教人专言死候,谓生时万般皆可假伪,死后一毫瞒昧不得。生时有作,死必食报。故欲吾人时作是想,将一聚白骨,尝对目前,即种种快乐一念,死候泊然无味矣;种种忧患一念,死候怡然轻宽矣。
2、念死而敬天主
而又念此灵性是从何来,自天主命之。既天主命之,必能主张。我能审判,我能祸福,我何可不一心敬奉之乎?惟一心敬奉,故天主加其力量,经谓之额辣济亚。生时益增德行,死候多方接引。
譬如子是父母所生,则养育其身体,训迪其德性。德性益良,宠爱益加焉。非如他人父母,於我身心不关,於我教养不管。即亦不缘进修,加其宠爱,此自然之理也。
3、念死而祈天主
西儒教人念死候,必修德行修德行,必先祈天主。不得主佑,思不启,行不翌。今人知善而不能行,知恶而不能去,知悔而不能改,知改而不能不再犯,皆不得承受主佑之故。世有妄人,自谓己力足恃,皆误却一生者也。
四、儒教原始反终之后
儒者云:“天命之谓性。知天命故知性,知性故知死候。故曰:未知生,焉知死?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是真能了一大事者矣。
五、佛教大事因缘批评
1、佛不主人性
释氏言性,与此有异。谓性是佛赋耶?未尝言佛赋。既非佛赋,何云佛能主持,而令人祈之也?谓性非天授耶?未尝言非天授。既为天授,何云天不能主持,而不令人祈之也?
2、佛报四恩之误
若曰:佛报四恩,未尝不敬天。试问:诸经何函是敬天一门?四恩之说,亦后代缁流补苴其缺,推墨附儒,岂其本旨?况四恩首天地,天与地配,是指日月星辰之天,山川草木之地,属于形气者。谓有功世间,随俗加敬。更不知天地之上原有真主。知敬而不知有主,有主而不知加敬。譬主人晏客,酒食既毕,不谢主人,而谢庖厨。父母作室与子居处,不念父母,而念木瓦。此为不知恩者,安得谓之报恩?
3、大事因缘误己误人
故大事因缘,必己能解能修,方可传法立教。今且不知生,安能知死?不原始,安能反终?不知真主,安知敬事?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见于世。大事依旧未明,因缘依旧未了,岂不误己误人也耶?
第二十节 阎罗断狱
一、阎罗断狱本天主审判
问:阎罗断狱如何?
曰:释氏阎罗断狱,似本天教天主前审判言也,而实不同。夫生前既有善恶,死候必加审判。而审判大权,谁实为主一天主也。
二、天主审断释疑
或曰:天主一耳,而每日死者万万,一一 审之判之,天主不甚劳乎?
曰:子何视天主之小也。譬如人身数万毛孔,一毛孔动,灵性即觉,可云灵性有劳否?又如日光,四海、九州之象,无不兼照。可云日光有劳否?灵性、日光是天主所造,已有如此;矧天主自性,尝照尝觉,自无始至无穷,一齐照见。凡人自初生至死候,一齐照见,不须推测,不须等待,亦不须众神与之分职。世间事虽天神分职,惟人生时赋畀灵性,死后定其赏罚,独天主专之。子若知天主全能,以全无中造成天地万物。如此神妙,则审判其所造者,为事更易,子不须疑矣。
三、阎罗断狱辟妄
或曰:阎罗果无有乎?则今人往往有梦见阎罗,死去见阎罗,放还复生者,抑又何也?
1、阎罗不主审判
曰:阎罗之称,不知何义。即使有之,不过如世间狱官、禁卒、刑人之类,奉大吏命,收管罪人。止管罪人,不能出入轻重其罪也。魔王奉天主命,收管罪魂在火中同受热,在水中同受寒,在黑中同受暗,在臭中同受污秽,在密中同受逼窄,其苦更甚。第奉天主命,不得不然。谓其能审断善恶,孰升天堂?孰降地狱?自己受罪,安能予人、夺人?
2、梦中之见非真
若世人梦中之见,生还之见,皆系平日习心,或缘魔鬼眯乱,有何足据?
3、阎罗无姓名
且地狱有主,必自开辟以来,即有所属,不得迁转更换,如世间官府升任、去任。而今人所传,皆为有名有姓,多是眼前知见之人,益信其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