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58 页/共 351 页
一、事天主是正道 25
二、大儒极力辟佛道 25
三、邪教大干王法 25
四、高先生敬天爱人 25
五、乡民当弃邪归正 25
前言
释氏不知人魂归於何所,创为破狱、施食、烧纸等说,以诱愚蠢、诞妄鄙浅。齐东野人,本无足辨。然习俗久矣,贤者不免,姑为拈出一二义,砥柱狂澜,庶江湖犹知返乎。
第一节 破狱之妄
一曰破狱之妄。
一、以地狱之有无证破狱之妄
夫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大主所设,坚於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
二、以人魂之拘释证破狱之妄
1、只放一魂则地狱不平等
且破狱时,止放一魂乎,抑概放众魂乎?如止放一魂,是众魂造罪,一魂独以情面幸免,非平等观,何以服众魂耶?天纲偏私,先自主狱者始矣,此不可之大者。
2、众魂皆放则地狱可以不设
若佛法广大慈悲,众魂皆放。则一人破狱,众魂得以幸免,狱止待一人破足矣,地狱可以不设矣。
三、以破狱方式证破狱之妄
1、以咒术破狱是人大于主
且使念动真言,地狱即破,则人之权反重於大主。
2、以修斋破狱将使坤维不宁
虽极恶人,有钱者皆能修斋破狱;虽极善人,无钱者难以设供召僧。必如所云,是地狱亦有钱得生,无钱得死也。冥魂日闹於泉壤,坤维不宁矣。 此破狱之最妄者矣。
第二节 施食之妄
一曰施食之妄。
佛氏以为念咒设供,则远近冥魂齐来赴会。
一、由施食产生冥魂出入之疑
夫既有地狱以禁冥魂矣,而主之者又云为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矣。当听咒时,狱主开门,不分轻重,不问姓名,令其一齐争出乎,抑挨次点名令其鱼贯有序乎?若鱼贯有序,则施食已完,名点不尽;若一齐争出,则冥主无从稽考。就使一齐得出,还令一鬼押一魂乎,抑任其飘荡使其自去自来乎?若任其飘荡自去,又复自来,冥魂无此痴蠢之理。若一鬼必押一魂,则安得许多空闲狱卒耶?
二、由施食产生设地狱之惑
且东家之斋事未完,西家之斋事又起,倘赴东不赴西,魂为拣择取舍;倘东应西不应,咒又为有灵有不灵。如凡施食之地皆赴,则魂终年在世,飨用优游为极乐场。而地狱中独一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相对守空狱而已矣,地狱之设不滋多事乎?
三、施食将使人有灵而天子无权
大主设之,而佛氏废之,是庶人有灵而天子无权也,此施食之妄也。
第三节 无主孤魂血湖之妄
一曰无主孤魂血湖之妄。
一、施食无主孤魂之妄
1、无主孤魂说不合理
释氏又云,我所召请者,非冥司魂,乃无主魂。有百千不等之死,有百千不等之魂,皆属在外孤魂野鬼,不受狱收。岂地狱中,别有他魂为有主之魂;而地狱外,尽不收之魂为无主乎?岂外鬼可施以食,而狱鬼独不可施以食乎?
2、鬼魂不须饮食
况人魄降尸僵,业已死矣,游魂为变。或升天堂或入地狱,即孝子慈孙,四时享祭,不过尽生者心。异其洋洋如在耳。是有主之魂,尚不敢必其来格,况无主闲散孤魂,飘忽流浪,身形既无,复有和嗜欲而生餍饫乎?
3、鬼魂皆孤
且人死虽子孙满前,其魂自孤福也、祸也,总由不得自己,又求不得他人,是谓无主孤魂。岂可以客死者为无主,以家死者为有主乎?季札所谓魂气无不之者,何谓乎。又以有后者为有主,无后者为无主。寇莱公、王孝先、邓伯道辈皆无子,皆无主孤魂乎?魂与人生死异路,原无不孤之魂。虽常平四十万,一日皆死之魂,亦自家心性自家知耳,总是孤魂。
4、孤魂有主
然总听上主赏罚。盖天命谓性无分人鬼,皆上帝为主,岂得以孤魂谓之无主哉。故谓有主孤魂可也,谓无主孤魂不可也。主谓上主,原非人主。即入地狱者,亦路际弗尔为主,而不由人所主也。
5、施食孤魂是妄僭主权
若人可为主,则人子然一香、设一供,皆可呼之即来。上不由上主,下不由冥司,又不借重僧道念咒矣。且念咒时,云万里孤魂,一时俱至。吾恐一日之间,有东家斋事,复有西家斋事。遍天下施食处所无算,则此孤魂终年在世,享用逍遥,为极乐场。而地狱中魂,嗷嗷受馁,反为无主者矣,不若在外之孤魂野鬼矣。何德於在外孤魂,而绝恩於在内诸魂乎?此必无之事。愚僧妄僭主权,不知尝入何等地狱?
二、血湖地狱之妄
1、血污无罪
至若血湖地狱,更属悖诞。设产妇血污有罪,则上主不该令产妇生人。以生产为陷阱,害天下万世妇人矣,有是理乎?况妇人之血,在上为乳汁,在下为月经,言其月月依期而至,愆期曰病。岂妇人所喜有者?惟受孕以经尽包含而成,天施地生之道也,若无精血交媾不能成胎。又岂妇人所喜无者?子在母腹九月,必资血而长,临产必俟血行而生,无血则儿不下。是知此血为生人之至宝,无血则成干血痨矣,乌得云罪耶?
2、佛经自相矛盾
据佛所云,众生艰嗣,念我求我即生男生女。既生男生女矣,是佛之灵生之也。佛之灵既生无罪之男女,何乃贻有罪於父母?不几父母之求生男女者,反自加其罪乎?多一男女,深一血湖,是以男女为饵,而以血湖为阱也。佛经既免血湖,则不必自造血湖;佛力不能造血湖,又不能免血湖,是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不亦自相攻击之大诞乎?良可笑矣。此等皆不必辩,亦不必多辩,明者自解之。
第四节 烧纸之妄
一曰烧纸之妄。
一、自古祭典不烧纸
自古祭典,惟用牲醴,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也。故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即祀天地山川诸神,不过牲牢圭璧币帛止耳,未有焚化冥钱。如今人用金银錁锭,凿楮为钱;又彩画图像,火焚为敬者也。
二、烧纸之妄
1、鬼神无须钱财
呜呼,尘世贪财,为衣食计耳。天上神明无求不得,至公无私,何用衣食,何用假钱纸灰,以买衣食乎?
2、烧纸钱是儿戏
岂人见为纸灰,而鬼神反见为真钱乎?若果见为真钱,是鬼神由人儿戏,不必烧纸矣;若不见为真钱,止见纸灰,则鬼神怒人儿戏,又不敢烧纸灰矣。
3、烧彩画非属敬神、
况彩画图像,指为此系某神,彼系某神,付於炬火烈焰中,立成飞灰。不知神有何罪,必欲焚其尸,扬其灰乎?如谓神不在此,则不必焚;如谓神果在此,则不敢焚。人子虽极悖逆、极顽冥,未有焚祖宗遗像为孝者,何独绘神像而焚之为敬乎?神如有灵,吾知其必加重罚矣。
4、烧纸钱之荒谬
⑴纸钱变不成真金银
至於楮钱金银錁,当其未焚,不过纸耳;岂既焚,乃有大能变真钱真金银乎?即真金银,天神亦无所用,况假灰乎?
⑵历代钱法不同
且钱法历代之制不同,各国之式又异,何独以楮钱而历代各国守之如一乎?则亦不究其源矣。
5、纸钱的来历考
自古作俑,设衣裳,制明器,始有焚帛之礼,意生者曾用此,死或不废此耳。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以王为祠祭使,因物力不给,始改帛用纸为钱以祭。
6、烧纸钱引起的矛盾
夫以楮为帛,矫诬甚矣,况又为钱乎。如楮果可为钱,玄宗以前,鬼神俱无钱用矣;如楮不可为钱,又何取尘世之造为欺罔,污秽神明耶?吾谁欺,欺天乎?然楮起自蔡伦,则秦以前且无楮矣;太公造九府泉法,则周以前并无钱矣。无楮则无纸钱,并无錁。鬼神何幸富於王既生以后,何不幸贫於王未生以前耶?何幸以正直无私洁於王未生以前,何不幸贿赂脏私污於王既生以后耶?
三、预修寄库之妄
今乃各由进香,以焚化钱纸多寡为厚薄,而释氏又演出预修寄库等诬说,以诱人死后地狱用度之费。
1、预修寄库本义
夫预修者,生前先备以待死后去用也。寄库者,将楮帛作为金银錁钱衣饰冥资等物,焚之以寄於地狱之库也。
2、预修寄库是愚痴之行
云地狱者,比之监牢也。监牢,犯罪者万不得已而入之,欲求出而不可得。世间焉有人不犯罪,而先将银钱买监牢去坐乎?若此,则虽至愚至痴之人,决所不为,而况设预修寄库而买地狱永久之殃乎?
3、预修寄库是侮神蔑祖
且也人独不思钦崇天主为善向上,死后归於天堂,反溺於恶而预为焚修,甘心下地狱也。又言祖宗父母,籍此追荐,以为超生出狱。殊不知祖父等去世多年,善恶赏罚,天主已定之矣。而若子及孙焚修於世世代代,忍拟祖父永处於地狱,孝乎,不孝乎?又谓少冥司钱若干,以在世焚化钱纸多寡为贫富,总属欺上主,无敬忌。名为事神,实系侮神,名为事祖;实系蔑祖。吾不知此辈当得何报矣?
四、当事主修德
今而后烧神像於空中,不如存主像於心内;焚楮钱於冥漠,不如修实德於身心。常留热爱,不致灰冷,便是日夜烧真金银耳。
第五节 持咒之妄
一曰持咒之妄。
一、持咒之悖谬
1、持咒祈福不合理
释以咒为佛氏真言,持诵千万遍,随求即得。是以有诸佛菩萨等咒,而今之准提咒,遍天下矣。此佛方曰持我咒,可以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彼佛又曰持我咒,可以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果诸佛菩萨自与之乎,抑代祈上主转与之乎?若说自与,则诸佛菩萨,亦父精母血所生,与人类等,原无祸福之权;若代祈上主转与,则人或可自祈,何劳诸佛菩萨仆仆作通事、作禀事吏耶?且呼此名,则此去禀某事;呼彼名,则彼又去禀某事,何异献媚小人,望尊长颜色,听尊长声音,一呼百诰者耶?
2、因咒赐福不合理
设使持咒可以与男女富贵,未知各佛菩萨,与各样之男女富贵乎,抑与一样之男女富贵乎?如有各样,则官上加官,子外添子,一持咒而人不可胜用矣;以多寡为强弱,持诵应有炎凉。如系一样,则男女富贵无有差异,诵一佛咒,而彼佛不能加於此佛之外,又不必政出多门矣。
3、持咒祈福难应验
即诸佛菩萨,方听此人呼唤,又听彼人呼唤,方代此人祈求,又代彼人祈求,惟恐以人不验则自家没趣。及持诵既久,茫无效验,始诿曰尔心未诚,诵未久。迨诚矣、久矣,终不验,又曰前世多愆,宜持至来世,以期后效。夫佛咒果灵则一语亦效,如朝廷颁旨,只在一字一句,无不奉行;若其不效,如乞儿莲花落,终日叫街何益乎?是以举世持诵而贫苦孤孑如故也。
二、持咒之错失
1、富贵在天
未有在世为人,无一权柄,死而为鬼,乃为千里眼、顺风耳,闹聚传送探人意向,为人奔走,无顷刻暇,且随祷即应者。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各有定限。而佛咒必敢於逆天,以破此限,何异天王已封建阙国,一夥卖菜佣相噱曰,不必天王,但念我小张、小李,便尔公尔侯,不大可笑乎?
2、咒盡书是胡言黑语
且咒盡胡言黑语,不可番译,捏为肉髻涌出,此即狲行者之毫毛变化也,丑矣。
3、持咒是以佛僭天
或曰某富贵人也曾持咒,曰不知是人或有微善,不功天而功佛,是逆子承父之产,而拜邻丐为生身也,其罪莫赎矣。
三、当作善行善
作善降祥,积善馀庆,此天主咒,当持请思之。
第六节 轮回之妄
一曰轮回之妄。
一、轮回之悖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