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56 页/共 351 页

答曰:天地万物齐备后,天主始用土做成人身,即赋一妙灵性,即灵魂也。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赋肉身之生活,即有人性,全就成为人,其名称亚当,译言天下万有之皇也。天主俾亚当睡熟,取其肋一骨,化成一女肉身,即赋一妙灵魂,其女名称厄襪,译言万人之母。只两人为我们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由此两人生出也。 第二十七节 天主生人之意 客曰:天主生人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不是造我们在世间但为生儿女,相传本类,即聚财帛,留扬名声,饮食宴乐等,天主原生人类在世间行善去恶,诚心奉敬天主,为本造之恩主,爱慕如本父,报其洪恩,死后赏在天堂,享天主本体永远之福乐。人在世不久,不过为暂居,天堂乃是我们本家。我们今在世间,如行路一般,故世上之物要看路旁经过者,不要留恋在心。我们在世间,又如兵马在战阵中,当发其勇力,战胜立功,后有赏兵马。当交战时不受赏,俟战胜之日,始赏其功劳。世人常有不明此意者,想望进教后赏其富寿、多男子,以定他心,劝勉他行善。如此想头,犹如要做官之人想望朝廷先赏他金帛,引导其受职一般。天主原许天堂之福,岂有天主赏金帛买尔心,请尔升天堂,受永远福乐,世间岂有此理耶? 第二十八节 灵魂之理 客曰:有灵魂何凭据也? 答曰:若子要明其据,先该知道灵魂之事情,始能明得有灵魂之凭据也。灵魂虽人人止有一个,但其事情并其效验有多分也。称灵魂,因其交付肉身之活命,不然肉身不能生活也。犹或日或火,交付凡物其热,不然别物无热者。活者,解说自己里面动作也。 灵性解说灵魂之本体性,体不是灵魂,体之付外,其灵魂如为神体,称灵神也,气者止为性体付外之形躯也,形躯不能推论,不然凡形躯推论得既是,因何禽兽等形躯不能推论乎?灵魂为人之神尊体也,肉身为人之下形体也,其体虽下为,更尊于气。盖气是体之付外者,气止为体之效验如热者,不过或日或火之效验耳。即问之博学之士,何有曰热?即为火与日之体乎?况灵性体为尊,与气不同甚远也,不然气为人体,则气该成人之性体,谁可云热?该成日与火之本性体乎?可见人则有灵魂焉。其灵魂如同身,该成人全性,称灵模也。如推论亦通达道理,称明悟也。如有愿或爱或慕或有恨,称爱欲也。如有主意,称主张也。如有记得,称记含也。如真实判断,分别邪正之事,称理也。如清明通达凡道理,称神明也。灵魂虽止是一个,有多名字,盖其事情并其效验为多也。犹一人有多手艺,如裁缝、木匠、铁匠等,虽是一人,有多艺名焉。又如一人有多子女,所称皆为个个子女之父。气岂有只事情并效验乎?盖气不是体,亦无生活。不然,凡气有生命也。若欲其详,请看上卷第十一、十二及十九端可也。 或曰:心者身之主也,凡身之动,咸听命焉。是心即为身之所以然,岂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曰:既心身之主也,而无别所以然,何圣贤云人有灵性,则岂非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或曰:灵性与心同然也。曰:人死有心,因何不推论耶?或曰:因其神已散。曰:若此,心与神明有分也,不然何心不散耶?呜呼!神明不能散灭焉,试为子言之。 又曰:既性与心同然也,朱子云:“性即理也。”又曰:“天即理也。”又云:“理为法则也。”《易》曰:“太极者,道也。”又曰:“理即太极也。”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此,心是理、天、法则、太极、道也。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则皆归功于心而已,归功于心则皆归功于自己而已,盖各人有心也。又《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则心生两仪等,各人有心,则各人生两仪等。又曰: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心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等,子解放只迷路园也。 又曰:朱子云:“理为法则也。”法则不过为事物之次序,次序止为天理效验,如此太极、道、心、性、天止为天理效验也,岂有理乎?则神明、心、性、道等都相分开也。 又曰:神明为神体,心者为形躯也。神体无形相,不消不灭常常在,盖不系于四行,而无相克之情;形躯消灭,因属于四行,而有相克之敝,则神明与心有分开也。 《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盖依子言,人死其心之神亦散,何孔子、《礼记》等云,人已死,其魂升于天,则人另其心者,有灵魂可知矣。 第二十九节 三魂之别 客曰:有闻魂有三样,不知是否? 答曰:然。但有三等,各不同焉。下等称生魂,则草木之魂也。其能扶草木生长,若草木被砍枯朽,其魂即灭。中等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其能扶禽兽生长知觉运动,而不能推论道理,因无明悟,禽兽死,其魂消灭,盖草木禽兽之魂全系于本身也。上等之魂称灵魂,包涵生觉二魂之德,所以其能扶人生长、知觉、运动,复能推论道理,透达万事物之情。只灵魂不倚赖肉身,所以身死而灵魂常在,不死不灭。盖天主之所付,而全不系于父母也。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付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躯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生觉二魂,倚赖于形体,所以身死其魂随之亦灭。灵魂不死不灭之凭据,不必再述之,前端已略言其凭据。请问,若灵魂能消灭,何贵国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佛、菩萨乎?拜既无其肉躯,非拜其灵魂如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灵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兽,而畏死人。何也?岂非其人虽死,尚有未死之分,如惊惧者非灵魂而何?灵魂既不死不灭,后世定有安顿之所止有两处,因人灵魂止有两样,或为善,或为恶。为善死后受赏,在安乐之所,则曰天堂;为恶死后受罚,在苦难之所,则曰地狱。灵魂或得二者之罚赏,乐则永其乐,苦则永其苦,而无息日也。犹天子举一人于朝,或罚于监。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则何轮回之谬哉!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客曰:灵性既天主所赋,一日所生,吾不知其几许。然天主日日畀以灵性,天主不亦劳乎? 答曰:《太甲》曰:“顾视天之明命。”《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则人之明德、恒性,非天之明命,上帝之降衷而何然?一日有生,吾不知其几许。然上帝日日俾以明命,上帝不亦劳乎?噫!子以天主与人同也,误矣!天神本为纯神,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其妙处无穷,予述之不一也。若天主造化而任其劳,岂有玄妙之事乎?天主从无中生出万有,不劳心力,不费时刻,不用材料,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即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由此观之,则天主日日所付,虽亿万灵性,时时不断,岂有劳乎?请看次端而愈明。 第三十一节 天主不苦于审判人灵 客曰:人死其灵魂皆归于天主,则天主终日不闲,拿此灵魂,何其苦也? 答曰:天主既不劳于畀人灵魂,又何苦于判其灵魂耶?问既同,则答亦同也。 又曰:人死时节,天主即付其灵魂一大光,以通明其工者,或善或恶。斯时,虽有亿万之灵魂,个个一瞬息中通明本工,则天主岂有苦耶?不观之太阳,虽无灵觉,有限之物,天主付其极光,能照四方,亦人人明白见。凡物在其面前,太阳照临天下,有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其光无变无损,不朽不烂。况其造物者,虽时时不断,或俾或交付,凡灵魂光以自明其本工,岂有苦耶?子当猛然自反,开其明悟,以力想本之妙事焉。 第三十二节 灵魂受得赏罚 客曰:纵有灵魂为恶,天主必罚;既无肉身,灵魂何所藉以为痛耶? 答曰:子意以为死后无赏罚,此妄言也。请观论天堂地狱之赏罚可知矣。 又曰:依儒教,神明同肉身相结合,身是形躯,神明是神体,何得相结合成人之全性耶?因何人死后其神明已散,即归得其旧阴阳乎?阴阳是形躯也,为何神明受得各形物之像,以认得其物?因何神德受得快乐耶?《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既神受得享,则受得苦矣。 又曰:既神受不得乐,为何贵国人献香茶、五牲等形之物于死人乎?噫!虽有形之物罚不得神,则亦畀不得乐于神,但天主赏罚得他。盖天主不止是纯神,且为全能至公,则赏罚得善恶之神。灵魂受得善恶,依理受得其善恶之所当报也。 第三十三节 天主降生要旨 客曰:天主则为天主,又何必降生为人? 答曰:天主降生,原有无限妙理,然其要旨总有三端:一曰降生之说,一曰降生之意,一曰降生之事,亦就其可见可闻之大意而约言之而已。 第三十四节 天主降生之说 客曰:何谓降生之说? 答曰:天主第二位子降生为人,不因人工,为第三位圣神之功。圣神用圣母玛利亚腹中净血成胎,天主付以纯美灵魂,天主第二位子即时降合,与之缔结怀孕于圣母玛利亚。九月而诞生,圣母童身无损,如日光照入玻璃瓶内,日光出入,玻璃瓶不破。圣母怀孕及生产,依然童身。盖天主降生不用人道配合,皆系天主全能神功。试思天主从无物中能化成天地万物,则从童身之母而降生,亦何难之有?所谓天主降生者,天主性与人性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故耶稣亦为真人、真天主。论其为人,系天主所造,其知能诸德皆为有限;论其为天主,即是造物之主,其全能、全知、全善皆限量。天主降生,非向在天,后降于地。天主无所不在,未降生前亦在于地,降生后亦不离天。所谓降生,不过天主至尊无对,下结合于至卑之人性,故谓之降。天主降生为人,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化其人性而为天主,又非两性交合共成一体。人性与天主性各自分明有别,两性同在于耶稣一位。但耶稣虽具两性,其位惟一,犹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者共成一人也。 第三十五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客曰:天主既为一个,包涵三位,何降生得第二个,那二位不降生乎? 答曰:若子要通明只妙道理,该记得予前述天主惟一,但包涵三位,其位有分也。犹虽各人止有一灵魂,其灵魂包涵三司,即明悟、记含、爱欲,爱欲不是明悟、记含,记含也不是爱欲、明悟,虽三司有分开,而止一灵魂也。 譬如,虽灵魂认得尽者,说不得只认得是爱欲之工。因爱欲不是所认得之司,止为所爱之司,认得之工止是明悟司之本分。但明悟爱欲止是一灵魂。并是真说灵魂有工于脑中,及有工于心中者,但如心中有工,是爱欲;如脑中有工,是明悟,则两个司不同,虽两个是一灵魂也。 又譬如以明悟能认得,凡物先该有其物之本相,只物之相同明悟相结合,即明悟认得其物。只认得之相,不是爱欲之相,所以爱欲同他结合不得。因爱欲之相,止为好之相。如此,天主第二位降生,相结合于人之性,第一位与第三位不相结合于人之性,三位都相分开,虽三位止为一天主也。再欲说明其理,请看本卷十二端可也。 第三十六节 天主降生之意 客曰:何谓降生之意?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为人享用,养存其生命,此种之恩虽大,比不得降生为人受难之恩。因只洪恩乃是超性之恩,显扬天主爱人之至极。天主降生,亲口教人其妙道理,亦赎人罪,此恩畀人本性之恩远如天渊之隔,虽人时刻不断一心爱慕天主,难报其万分之一耳。天主生天地,以显扬其全能;降生救赎人,以显扬其全仁也。 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生男女两人,男名亚当,女名厄襪,只两人为人类之原祖。天主生他,即付其心内极好诸德,被满七情,安平肉身,及齐整世界。诸福备足,寒热艰难等苦未有也。不病不死,定年已满,生活升天,受无穷之乐,其子孙世世俱享此福。奈何原祖受此洪恩,就背天主,犯其圣命,天主罚焉。所以肉身始有万苦,灵魂大坏,其罪。为万罪之根,人落为魔鬼之仆,失天主之圣宠,乃为天主之仇,不能升天,因天堂之路断绝,所以人类失享天主荣福之乐。其罪虽亚当一人自犯,传染于后世,因人为其子孙。亚当为万人之原祖,其罪为人之原罪。譬如源水浊,流下之水亦浊;父亲白,生子亦白;父亲黑,生子亦黑;树根坏,其枝干亦坏。亚当为吾人之原祖,其犯大罪,则所生之子孙亦有罪也。又如人犯重罪,天子罚之,并罚其子孙,永不能登于职位。何一人之罪流传,其罚若是耶?因其罪重也,人类之不能升天亦犹是也。 亚当之罪无穷,则其应受之罚亦宜无穷。犹人得罪平常之人,其罪为小,其罚亦为轻,赎罪不用多价;得罪尊贵之人,其罪为大,其罚为重,则赎罪之价亦重也。倘获罪国君,其罪为更大,其罚无可赎,因国君为尊高也。天主尊贵无比,凡人并天神比于天主,亦不啻如比一滴水于沧海之水。盖海之水,虽多有穷,天主为无穷之主,人得罪天主,其恶无极,其罚亦系无限。所以虽天神及万人齐赎人罪,不能赎其罪万分之一。因要赎无穷之罪恶,该用无穷之功劳。天神并人之功劳,皆为有限有限之功,何能补得无限之罪乎? 天主至公,无恶不罚,无善不赏,依人罪,当受无穷之罚。依天主仁慈,不忍人类尽下地狱。但白白宽赦人罪,何以见主宰罚恶之全义?尽罚人下于地狱,受无穷之苦,不显天主仁慈之心,独赦则伤义,独罚则伤仁。天主发其全知之妙,所以自要降生,以代人还无穷之债,补无穷之缺,天主显其至公之义;用无穷之功,以赎无限之罪,天主显其至慈之仁。如有人欠人一万银,虽尽家业不能还其万分之一,彼告官而问取,官为公正者审明,命此人债还彼债,或在牢监以到其死。官审如是,不显爱民之心,因其人穷极,果然不能还;若免其偿还,不显公义之情,盖彼不还此人之债。若官要显扬其慈仁至义两情,将自己之银,代彼人偿还那一万银。如是,官显扬其公道,因全还其债;亦显其爱民之心,因甘心代穷人偿债也。 天主降生,代吾人受难,以救赎我们之罪,全还补人之债。只不是其当然之事,不过天主大发其仁慈,可怜吾人,甘心代我们全补人罪,受难被钉十字架,显扬其公义,补赎我们之债,开天路引我们升天堂,享无限之福,显扬其无穷之仁慈也。 虽天主受苦受死,不减其尊焉,且可贵可重也。何则?人死有轻贱,有贵重,不在计其死之凌辱,且在受死之缘故,缘故不善,死可贱可轻;缘故善,死可贵可重。譬如强盗死,虽无大凌辱,必为可贱可轻,为其死之故为恶也;忠臣义士,或为本君或为守城保民被杀,虽死时受大凌辱,必为可贵可重。若国君为保万民而死,其死岂非更尊贵耶? 天主受死之缘故,不是为本身之罪,正是为救赎万人之罪,及开天堂之门,免人受永苦。其死善之缘故安可计?其贵其重,又安可比哉! 天主降生,名称耶稣,译言救世者,其在世三十三年,亲训其圣教,教人认得天主,改恶迁善。彼时选十二位宗徒,显出甚多圣迹,姑舍而后言之。受难之期既至,自己甘心交付于恶人之手,以受其苦难,被钉十字架死,万世人罪债全赎于此。并开天之路,而人能升天堂。天主耶稣死后第三日而复活,四十日之内多次显现,宗徒订正其圣规。至四十日满,在宗徒弟子一百二十人面前,午时,天主耶稣自己升天上焉。将升天时,谕十二位宗徒分行天下,遍报于万民,天主降生以赎人罪,天门已开,及命其劝化万方之人奉事天主,进天堂之正路。宗徒依天主圣谕,四方播传圣教,多国无数君臣、博士、农民一心奉事天主而为圣人也。其后万国常有多博学之士传天主圣教,如予辈铎德,到贵国以劝人顺从天主圣教,奉事天主,不过承天主命引人升天享无限之福。况贵国是聪明之人,何忘其本主大父而不省察,反以佛、菩萨为主、为父,而奉敬之耶?犹有一童子,本是尊贵者所生之子,有被小人瞒骗说道,尔是我之子。童子无知,信其言,随到其家,奉敬如本父,命其耕田、采薪、牧牛等。其童子长大,明悟虽开,不知认本父及本家本乡之路。偶然有人经过其地,认得此童子为某大人之子,召而问之,子为何在此耕田粗衣而受其苦耶,尔非只小人之子,尔亲父至尊至贵,家业无比,尔本父在某处,若子要归本家,我引尔到本乡可也。此童子听闻那人之言,岂不欢欣感谢其人,而即离小人之家,以归本乡,受本父之洪恩乎?吾人本是天主亲生之子,天主预备天堂之荣福以为吾人受享,奈被魔鬼瞒骗而失荣福,至死后止有同其受无穷之苦。予辈铎德从大西洋来与子等讲明,子等本父止是造天地、宰万物、至尊无对、至高无匹天主也。今劝化子等专心顺守天主圣教,即引导子等行本乡之路以至本家,则为死后升天堂,享本父之家业,受无限荣福。予辈铎德引导子等认子本父,岂非为爱慕子等灵魂,不舍得其下地狱受永远之苦乎?所以予辈大发切爱之心,轻贱世上之福,离本国本乡来传圣教,劝化万人从本亲父之圣意,虽万里程途,波涛艰险,历猛兽蛮彞而有所不避也。冒此而来者,予辈为何而来乎?费用皆来自本国,不过止要人人为善,以得升天,享永永之福。可见只圣教为真也,实实有爱慕人之情,因为天主生人如父生子,人当奉其圣命如子之顺父命也,不然则犯不孝之罪。天主又为人之恩主,时时刻刻降恩于人,人当报谢其洪恩,不然则为忘恩之徒,而犯背本父之罪。 天主代人受万千苦难,以赎人罪,人当奉事如本恩主,不然犯无情之大罪。子不从本父之命,自不能得父亲家财,理有当然;人不顺天主圣命,岂得天堂之荣福?凡不报谢人惠者,其人自不再加恩;人不报谢天主无比之恩,岂天主再加其恩乎?奴仆不奉敬本主,不能得主人之爱;天主为人本主人,不奉事天主,岂得天主之宠爱?且受其怒其罚耳。吾人不从天主圣教,犯大不孝、大忘恩、大无情之罪,岂可得升天享其永福?按罪而受苦者断断也。 第三十七节 天主降生之事 客曰:何谓降生之事? 答曰:降生事迹,经典载之详矣,如举其略而已。天主降生之时,为汉哀帝元寿二年。降生之夜,夜光如昼,九品天神皆降来朝拜,空中作乐诵云:“上天永福于大主,下地安和于人。”天上显现异星,引导外国三王各来朝觐,奉献多宝贝,不约而来,同日而至。降生之地,曰如德亚国。此时天下万国皆习于异端,惟如德亚始存天主正教,先知圣人预言降生之事,以为人后征符,载在经典。主降生之名曰耶稣,译言救世者,居世三十三年,所显之圣迹甚多,人神俱所不能。一则令人推之立教者,断非寻常,必定有天主权能,方能行此。一则令人知所传之道皆为正教之凭据奇迹,如命风息即息,命海浪平即平,命草木枯即枯,以五饼二鱼饱饫五千余人,如跛者、偻者、聋者、瘖瞽者、疯疸者、癞疾者等,不用药饵,谕痊即痊,负魔命退即退,及死已葬四日者,命活即复活,降生之事者,其略如此。 第三十八节 天主受难之因 客曰:天神为神,岂受得难乎? 答曰:前三十四端已讲,天主耶稣之位包涵二性,即天主性与人性。两性相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所谓天主受苦难,不是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不过是第二位降合人性肉身之体。因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万不能受苦,若使苦难可侵,便非天主。但天主降生,既是天主性与人性相结合,其两性名称则互相通共。以此之故,所以受难钉十字架死等,虽单系人性之事,其称谓亦与天主本性相通共,因而云天主受难钉十字架死。犹如人身受伤时,其灵魂虽不能伤,但因灵魂与肉身连合共成一人,所以不但云人之肉身受伤,而云某人受伤,此之谓也。 第三十九节 耶稣的神人二性 客曰:天主有母而无父,不怪异之事也乎? 答曰: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曰:人有父母,亦天赋人以气,付人以形,不亦怪异之事乎?又既天赋人以气,赋人以形,父母甚么赋人乎?自然赋灵性与身之缔结也,然人以缔结其灵性于其身,止有父母并其本灵,形止为天赋他,何怪异天主耶稣如人性有母而无父,反如天主性有父而无母乎? 噫!子不知,分开天主耶稣之一位有两性,有天主性,有人性。如人有灵魂,亦有身,两者共成一人之性,天主耶稣两性成其一位亦然。耶稣如天主性,则有父而无母;如人之性,则有母而无父,乃以天主用圣母纯净之血,以成天主耶稣之圣躯。然天主之自能从无物中而生万有,况用圣母纯净之血化成耶稣圣躯,有何难乎? 第四十节 耶稣被钉十架乃其圣意 客曰:天主耶稣何不默化恶党,令致无此被钉之事乎? 答曰:虽天主耶稣能默化与禁止恶党无被钉之事,不要如是者,盖人都有本主意以行,顺其主张。天主不要强迫人之主意,予前已详言,无容再赘。请看上卷第十四端,并本卷第十七端,始可豁然之道理,即孟子有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又曰:既吾主耶稣默化恶党,令致无被钉者天主乎。实辜负其降生之圣意,何得救赎万人之罪,何得补还万人无穷之债于天主耶?请看本卷第三十六端可知矣。 第四十一节 民康物阜系于天主圣意 客曰:三代以上,唐尧虞舜乃圣帝明王之治,尚且教化斯民,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岂以耶稣自称之曰天主,其教化斯民,既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则亦己矣,反被恶党之钉,何天主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既天或佛是造天地万物之主宰,该常在常有权能。既然,为何今世不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乎?岂以上帝或佛自称之谓万有之主,其教化斯民,而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何上帝或佛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或曰:予不论上帝等,止论三代以上耳。曰:则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全系于天子耶?既是贵国三代后有多皇帝,其权势更大于三代以上,因何其时无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 或曰:三代后无圣帝明王。曰:有无都是人,其权能有始有终,亦无权俾下雨,及使不得地多生珍宝财帛,而致令于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 又曰:既帝为圣,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等全系于他,则圣帝天上天下有全能,为何皆归功于天而已?因何有生有死耶?因何贵国人都拜天或佛等,而不拜圣帝耶?何子前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耶?降祥降殃,儒曰都从天降来,释曰都从佛降来,无一人曰于圣帝降来,则圣帝非全能也。 嗟乎!子做圣帝,更尊更高于大根原哉!子不知民康物阜等首系于天主圣意,人要否该顺天主圣意,次系于臣民有多地方,以耕得多田。三代以上,地广人稀,田亩无限,地土高腴,种则不计亩,收则四倍于今,果物遍野,六畜繁衍,凡有欲者,皆取满其意而后已。又在于人之行,做善有时雍风变、民康物阜,做不善无时雍风变等地上真福。止在做善之事,死后升天,予已详言在本卷二十五端。后在於皇帝爱臣民,矜恤之,薄税敛,并统治有方,赏善罚恶古时。万国新创,国君皆爱民如兄弟,因国始而人稀也。无仇敌相争则无费用,衣食各足则无盗贼,无兵车则税敛从薄,此君民安堵如此,亦何尝非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不止贵国然也。上古有万国,数百年皆然也。则三代以上,民康物阜,不属於皇帝之权,亦不系于帝之圣可知矣。嗟乎!予前多证万物该有一大根原,生存统治万有之主,其全能无对,则天主也。及第二位白白降生为人,以甘心赎万罪人之债,若天主耶稣要用其权能,不止负其降生之圣意,且强迫恶党主意,何难之有?其不可,不必多言矣。 第四十二节 拜十架之意 客曰:耶稣既钉十字架而死,贵教当不忍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乃以立为圣号,而拜之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白白降生,亦甘受苦难,以赎万人之罪。既是圣教之人,当然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从天主圣意,止当不忍天主苦难之原故,就是万人之罪,亦各人当痛悔其罪过,并不敢再得罪于天主,方为贤肖之子也。 又曰:贵国人皆拜天子之恩赐,因是皇帝之物也。况我们该拜天主耶稣圣号,就是十字,盖天主耶稣钉死其上,而本圣血淋漓其上乎。 第四十三节 天主降生实据 客曰: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 答曰:贵国有孔子,不过出于士子之口耳,子必曰,岂有此理!盖中国有多典籍,以证有孔子,其本国为东鲁,其墓还在,其后代亦在,则说无孔子岂非狂乱之言乎?况天主圣教有百万典籍证天主降生,其本房屋及墓现在,其弟子今常不断传其圣教,如我们铎德。子云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岂非狂乱之言乎?子细细省察,予答始能通达,不独该有天主,且该降生焉。 第四十四节 耶稣生如德亚国缘由 客曰:耶稣何不生在中国,乃生于如德亚国何也? 答曰:国君何不都于广东,而都北京乎?必曰其为一国之主,则国内之地,亦何处不能为都而随其意耳?况天主本为天上天下第一个大主,万国之中亦何国不可降生而顺其圣意耶?天主降生于如德亚国者,盖亦有说。如德亚在天下万国之中,亦当日原祖所居之处,又如德亚人尚未失天主圣教,降生如德亚,其意多端,但谓此者而略言之也。 第四十五节 天主审判人灵魂 客曰:人死,天主审判其灵魂否? 答曰:人死而审判者,理之当然。天主生万物者以显其全能,并生以服事吾人。而生人者,以一心奉事天主,死后升天堂,享其无限之福。奈人虽受此之恩,而不认其为本恩主。又天主遣多圣人劝人从守本分,就是奉事本恩主。人不理圣人之劝化,后天主自己降生,受苦以赎人罪,显其慈悲之至,而人尚不感其无穷之恩,必死后天主重罚于地狱也。譬如有一府人,为恶至极,谋叛本主天子,则先知之加多恩,以动其心,使其自改。又差多朝臣以安慰之,而令其传命曰:已往之罪不追,但当恪守承命于今也。若人不肯悔改,以受只大恩不已,国君又躬亲履其境,面谕而慰之,亲手惠之,彼府人尚悍然不顾其本主之命,本主而后屠灭之,则非刑之不恕,而受戮者为其自召也。 人既为恶受大刑,本所不在现世,而在死后,名曰地狱,其苦略言于本卷二十五端。永罚在于死后,者盖世上为人之时,天主许人用本主意为恶为善,随其自便后。世乃为天主之时,天主至公,顺其圣意,该赏善罚恶,因人之行藏而自定斯时也,人不能阻其刑而脱天主之手,不得不去于天主之台前,以听判断生平之所行。审判有两样,一为私审判,一为公审判也。 第四十六节 私审判 客曰:请解私审判何也? 答曰:私审判者,是各人各处已死,其灵魂即至天主台前,以听其平生所行之事。人有善恶之别,天主判之亦异。天主审恶者曰:予生天地万物为尔享用,又生一美好灵魂交付于尔,时时刻刻降其保存安养之恩,亦为救尔灵魂,降生受难后,命铎德传遍我圣教于天下,何尔不从耶?其明言佛、菩萨等皆异端惑世之人,尔等何信而承顺之,且忘本父本主之恩,而犯不孝不忠耶?即天主命魔鬼拿其灵魂下地狱,受无穷之苦。对善者曰:尔专心遵守我圣教,锡尔永永不断享我福乐,即命天神携其灵魂同升天焉。 第四十七节 公审判 客曰:请解公审判何也? 答曰:天主耶稣在世之时,面谕宗徒,日后自天再降。来之期既至,先从天降来大火,烧灭天下之人并万物。天主即命天神大发号声,上通天堂,下透地狱,唤死者复活,万国万方墓门即开,喷肉身之灰海,吐肉身宛如未死。善者灵魂降自天堂,恶者灵魂出自地狱,皆与原旧肉身相合,自开辟之人,至判审之日,无一人不复活而听赏罚。此时士农工商、贵贱大小皆无分别。虽居帝王之位,珍宝之乐无有也,又无权势可恃,前之富贵尊荣如云散风灭,止有一身一灵魂,并生平所行之事。因人已复活,永再不死,善恶皆然。善者之肉身,有受四大恩,光倍太阳,轻快如风,不能伤损,万物不能阻隔;恶者肉身极重,丑黑不可堪言。或曰:人既尽烧毁,又何复活乎? 要知天主全能,原从无中生万有。当初既能从无中化成天地人物,此时取人之焚化灰尘还人原身,何难之有?况复活之身,不可新造,该真是原旧之身。因人在世时为恶,灵魂并肉身都有分,所以死后该共受罚,理之当然。譬如有人共为盗,官捕之不能释此而,盖罪其受罚必固。若人为恶,灵魂与肉身有共,岂可受罚而不共分乎?但灵魂为身之主,故人死止灵魂受罚,而未及肉身。所以大审判之日,天主命人复活,以同灵魂受罚。为善者在世,肉身帮灵魂行苦功,克己淡薄,天主待其复活之日,使其共受,享天堂永永之福焉。 万民已复活,天主耶稣从天降来,审判万民,而圣容极其尊严,人人畏怕。天主耶稣命天神分开善恶,善者排列于右,恶者列于左。天主即起至公审判,先转目对恶人曰:尔们果是忘恩之人,我真为尔们恩主,尔在世时背我之恩,予安养保存尔等生命,尔何不报谢此恩。予为尔等本主,又为尔等降生受难救赎,尔们不独不奉事我,且奉敬魔鬼如本主,而今该罚尔之重罪,我从开辟时,地狱之永苦以备,为尔们为恶之仇,当去受无穷之罚。即地面裂开吞陷恶人,同魔鬼受永远之罚。地面裂口复合,天主即转喜色向善人曰:从未开辟天地,天国永福以备,为尔们真福,我友与我上升享无穷之福乐才。天主耶稣天神并善之齐升天上焉。公审判者如此,信与否随子自择,但信而专心奉行教诫,死后升天堂,享永永荣福;不信则受地狱无穷之苦。两路在子之前,任子所欲,皆不能免天主台前审判,至此推委不得,曰未知未闻乎。 第四十八节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义 客曰:贵教食素持珠念经,与和尚何异? 答曰:何自天子至于百官皆持珠,则天子百官亦与和尚何异耶?嗟乎!凡事顺人意向,各有分别。如天子百官持珠,意向以为制度服色。和尚意向以为念佛,其念不过阿弥陀佛,口虽诵而心不可解也。天主圣教持珠念经,意惟因日日有习念经几十端于天主。持素者不过记数而已,以记得完未完其数也,岂持珠与和尚同耶?又和尚之珠无十字,我们之珠有十字,则珠亦不同也。 食素又从天子至于百官皆有斋圜丘之祀,先三日百官皆宿斋宫,即孔子慎斋,近而人人可见者。凡有干旱水溢,有司示谕令人食素,然则亦与和尚同乎?□若此之斋,其意为祭天地而已。和尚之斋,不知物性,止为奉佛而已。天主圣教之斋,惟有克己淡薄,以容易顺天主圣意。如此,圣教食素持珠与和尚大异矣。 第四十九节 天主教之斋 客曰:不斋之日,又食牛肉,此何解也?亦贵教以鱼为斋,非怪异之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