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术 - 第 13 页/共 23 页

〔按:此术棚,阁;除,斜道;有上下之难,故使二当五。置定往来步数,十加一,及载输之间三十步,是为往来一返凡用一百四十步。于今有术为所有率,笼积一尺六寸为所求率,程行五十九里半为所有数,而今有之,即所到尺数。以所到约积尺,即用徒人数者,此一人之积除其众积尺,故得用徒人数。为术又可令往来一返所用之步约程行为返数,乘笼积为一人所到。以此术与今有术相反覆,则乘除之或先后,意各有所在而同归耳。〕   今有冥谷,上广二丈,袤七丈;下广八尺,袤四丈;深六丈五尺。问积几何?答曰:五万二千尺。   载土往来二百步,载输之间一里。程行五十八里;六人共车,车载三十四尺七寸。问人到积尺及用徒各几何?答曰:人到二百一尺五十分尺之十三。用徒二百五十八人一万六十三分人之三千七百四十六。   术曰:以一车积尺乘程行步数,为实。置今往来步数,加载输之间一里,以车六人乘之,为法。除之,所得即一人所到尺。以所到约积尺,即用徒人数。   〔按:此术今有之义。以载输及往来并得五百步,为所有率,车载三十四尺七寸为所求率,程行五十八里,通之为步,为所有数,而今有之,所得即一车所到。欲得人到者,当以六人除之,即得。术有分,故亦更令乘法而并除者,亦用以车尺数以为一人到土率,六人乘五百步为行率也。又亦可五百步为行率,令六人约车积尺数为一人到土率,以负土术入之。入之者,亦可求返数也。要取其会通而已。术恐有分,故令乘法而并除。以所到约积尺,即用徒人数者,以一人所到积尺除其众积,故得用徒人数也。〕   今有委粟平地,下周一十二丈,高二丈。问积及为粟几何?答曰:积八千尺。   〔于徽术,当积七千六百四十三尺一百五十七分尺之四十九。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积七千六百三十六尺十一分尺之四。〕   为粟二千九百六十二斛二十七分斛之二十六。   〔于徽术,当粟二千八百三十斛一千四百一十三分斛之一千二百一十。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粟二千八百二十八斛九十九分斛之二十八。〕   今有委菽依垣,下周三丈,高七尺。问积及为菽各几何?答曰:积三百五十尺。   〔依徽术,当积三百三十四尺四百七十一分尺之一百八十六。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积三百三十四尺十一分尺之一。〕   为菽一百四十四斛二百四十三分斛之八。   〔依徽术,当菽一百三十七斛一万二千七百一十七分斛之七千七百七十一。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菽一百三十七斛八百九十一分斛之四百三十三。〕   今有委米依垣内角,下周八尺,高五尺。问积及为米各几何?答曰:积三十五尺九分尺之五。   〔于徽术,当积三十三尺四百七十一分尺之四百五十七。   淳风等按:依密率,当积三十三尺三十三分尺之三十一。〕   为米二十一斛七百二十九分斛之六百九十一。   〔于徽术,当米二十斛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一分斛之三万六千九百八十。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米二十斛二千六百七十三分斛之二千五百四十。〕   委粟术曰:下周自乘,以高乘之,三十六而一。   〔此犹圆锥也。于徽术,亦当下周自乘,以高乘之,又以二十五乘之,九百四十二而一也。〕   其依垣者,〔居圆锥之半也。〕   十八而一。   〔于徽术,当令此下周自乘,以高乘之,又以二十五乘之,四百七十一而一。   依垣之周,半于全周。其自乘之幂居全周自乘之幂四分之一,故半全周之法以为法也。〕   其依垣内角者,〔角,隅也,居圆锥四分之一也。〕   九而一。   〔于徽术,当令此下周自乘,而倍之,以高乘之,又以二十五乘之,四百七十一而一。依隅之周,半于依垣。其自乘之幂居依垣自乘之幂四分之一,当半依垣之法以为法。法不可半,故倍其实。又此术亦用周三径一之率。假令以三除周,得径;若不尽,通分内子,即为径之积分。令自乘,以高乘之,为三方锥之积分。   母自相乘得九,为法,又当三而一,得方锥之积。从方锥中求圆锥之积,亦犹方幂求圆幂。乃当三乘之,四而一,得圆锥之积。前求方锥积,乃以三而一;今求圆锥之积,复合三乘之。二母既同,故相准折。惟以四乘分母九,得三十六而连除,圆锥之积。其圆锥之积与平地聚粟同,故三十六而一。   淳风等按:依密率,以七乘之,其平地者,二百六十四而一;依垣者,一百三十二而一;依隅者,六十六而一也。〕   程粟一斛积二尺七寸;〔二尺七寸者,谓方一尺,深二尺七寸,凡积二千七百寸。〕   其米一斛积一尺六寸五分寸之一;〔谓积一千六百二十寸。〕   其菽、荅、麻、麦一斛皆二尺四寸十分寸之三。   〔谓积二千四百三十寸。此为以精粗为率,而不等其概也。粟率五,米率三,故米一斛于粟一斛,五分之三;菽、荅、麻、麦亦如本率云。故谓此三量器为概,而皆不合于今斛。当今大司农斛,圆径一尺三寸五分五厘,正深一尺,于徽术,为积一千四百四十一寸,排成余分,又有十分寸之三。王莽铜斛于今尺为深九寸五分五厘,径一尺三寸六分八厘七毫。以徽术计之,于今斛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奇。《周官考工记》:朅氏为量,深一尺,内方一尺而圆外,其实一釜。于徽术,此圆积一千五百七十寸。《左氏传》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曰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钟六斛四斗。釜六斗四升,方一尺,深一尺,其积一千寸。若此方积容六斗四升,则通外圆积成旁,容十斗四合一龠五分龠之三也。以数相乘之,则斛之制:方一尺而圆其外,庣旁一厘七毫,幂一百五十六寸四分寸之一,深一尺,积一千五百六十二寸半,容十斗。王莽铜斛与《汉书律历志》所论斛同。〕   今有仓,广三丈,袤四丈五尺,容粟一万斛。问高几何?答曰:二丈。   术曰:置粟一万斛积尺为实。广、袤相乘为法。实如法而一,得高尺。   〔以广袤之幂除积,故得高。按:此术本以广袤相乘,以高乘之,得此积。   今还元,置此广袤相乘为法,除之,故得高也。〕   今有圆囷,〔圆囷,廪也,亦云圆囤也。〕   高一丈三尺三寸少半寸,容米二千斛。问周几何?答曰:五丈四尺。   〔于徽术,当周五丈五尺二寸二十分寸之九。   淳风等按:依密率,为周五丈五尺一百分尺之二十七。〕   术曰:置米积尺,〔此积犹圆堡昪之积。〕   以十二乘之,令高而一。所得,开方除之,即周。   〔于徽术,当置米积尺,以三百一十四乘之,为实。二十五乘囷高为法。所得,开方除之,即周也。此亦据见幂以求周,失之于微少也。晋武库中有汉时王莽所作铜斛,其篆书字题斛旁云:律嘉量斛,方一尺而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幂一百六十二寸;深一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及斛底云:律嘉量斗,方尺而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幂一尺六寸二分。深一寸,积一百六十二寸,容一斗。合、龠皆有文字。升居斛旁,合、龠在斛耳上。后有赞文,与今律历志同,亦魏晋所常用。今粗疏王莽铜斛文字、尺、寸、分数,然不尽得升、合、勺之文字。按:此术本周自相乘,以高乘之,十二而一,得此积。今还元,置此积,以十二乘之,令高而一,即复本周自乘之数。凡物自乘,开方除之,复其本数。故开方除之,即得也。   淳风等按:依密率,以八十八乘之,为实。七乘囷高为法。实如法而一。开方除之,即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