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353 页/共 368 页

一、天主主宰的万物运行论 二、对天主主宰思想的批判 三、天、佛关于佛教轮回学说的辩论 四、杀牲合理论语佛教的戒杀思想 第十节 人的本质 一、天主教的灵魂说 二、佛教对三魂说的反驳―“种种割裂,万万不通”之论 三、天主教学者对“灵魂不灭”的证明 四、灵魂与心性 第十一节 人的善恶 一、“率性”与“克性” 二、天主教原罪观念引起的争论 第十二节 人间伦理 一、忠孝伦理 二、夫妇关系 三、友道伦理 附:出家与事亲 第十三节 人的拯救 一、救赎出于天主的旨意 二、耶稣受难的内涵 三、“以恩得救”和“修身为本” 四、天主教拯救论与佛教度世说 第十四节 人的归宿 一、人生死亡的本质 二、死后必有真赏、真罚 三、永赏与“净土”—天、佛天堂观之比较 四、永罚与“破狱”—天、佛地狱观之比较 第十五节 明末清初天、佛对话的精神 一、各从其类与万物一体 二、补正儒家与附合儒家 三、归化中国与保卫道统 第一节 “陡斯”的中国名称 子欲先询所谓始制作天地万物而时主宰之者。予谓天下莫著明乎是也。人谁不仰目观天?观天之际,谁不默自叹曰:“斯其中必有主之者哉!”夫即天主——吾西国所称‘陡斯’是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以下简称为“《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更思之,如以天解上帝,得之矣:天者一大耳。理之不可为物主宰也,昨已悉矣。上帝之称甚明,不容解,况妄解之哉?(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一、“天主者,即天地万物之主宰也” 苍苍有形之天,有九重之析分,乌得为一尊也?上帝索之无形,又何以形之谓乎?天之形圆也,而以九层断焉,彼或东或西,无头无腹,无手无足,使与其神同为一活体,岂非甚可笑讶者哉?况鬼神未尝有形,何独其最尊之神为有形哉?此非特未知论人道,亦不识天文及各类之性理矣。(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天地之主,或称谓天地焉。非其以天地为体也,有原主在也。吾恐人误认此物之原主,而实谓之天主。不敢不辨。(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造物主,本难以名,又不可不称名。曰:“天”、曰:“帝”,所解不一,故姑以“天主”二字称之。盖天统乎万物,称“天主”者,即天地万物之主宰也。) (…)天主者,生天、地、神、人、万物之大主宰也。无形象,无声臭。至极纯神,(非受造之天神可比,亦非如俗解鬼神之神。)至尊无对。而惟一自有者灵明之体也。(“自有”二字,含有两意:一自有而不受有,一自有而不得不有。惟天主为不受有而不得不有,故曰自有者也。)(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照得开辟一天,万古所尊,正道惟一而已。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以来,相传所谓事天,事上帝者是也。先儒解曰:“上帝,天之主宰。”今人以所见之苍苍者,言天是犹称帝王,曰朝廷也。即至愚之人,不识不知,未尝不曰“天爷”,曰“天命”,曰“天理”,曰“天报”,曰“天罚”。可见性中带来,非因勉强。 自佛家道家惑乱人心,使人不尊天而尊己,所以从古大儒极力辟之。(雷翀:《天辟邪事》 ,《汇编》第三卷,第二十四册,附二,第页) 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祀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曰“畏天”,曰“则天”,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曰“乐天”,曰“知天”,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也!(袾宏:《天说》三,《破邪集》卷七,《汇编》第五卷,第页) 按利玛窦立“天主”两字,虽是望空扭捏,然其机关狡猾,将儒佛两家互窃互排,抵死穿凿,随时变幻,无怪吾人被其惑也。揣知吾人莫不敬天、畏天、顺天,故譸张其说以诳吓天下,料天下莫敢膺惩此其狡猾者一也(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说者谓:“祀天为正学,谓天有主亦似有理。况吾人天命、天道、天德之语又甚可据,何独于彼而疑之?”。不知夷得售其奸者,正依附此语也。吾人所以被其惑者,实未究此义也。(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何者?以形体而言,谓之天;以主宰而言,谓之帝。曰天,曰帝,名殊而体一也。若夫天命、天道等微言,总不出乎自性、诚明之外。故云“天命之谓性”,“诚者天之道”。何曾谓性外有天,天外有主,以制造万物,并造魂灵之怪诞哉?(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董子曰:“道之大原出于天。” 子思子曰:“天命之谓性。”圣学何尝不言天,然实非夷之所谓天也。 彼籍曰:“善皆天主使为,恶皆尔之自为。” 若是则人性皆恶,为天主者,何从得此恶种以蔓之人人?而人之为善,反成妖妄,彼天主者,又何苦自为而自赏之哉?且从古有敬天,无媚天。夷不用敬,而用媚。迹其昼夜翘勤似乎苦行,然其种子无非欲得妖妄之欢心,全不肯依素位之正愿,所谓尊天,实亵天耳。(许大受:《圣朝佐辟》二辟诬天,《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吾儒所谓天者有三焉: 一者,望而苍苍之天。所谓昭昭之多,及其无穷者是也。 二者,统御世间主善罚恶之天,即《诗》、《易》、《中庸》所称上帝是也。彼惟知此而已。此之天帝,但治世而非生世,譬如帝王但治民而非生民也。乃谬计为生人、生物之主,则大缪矣。 三者,本有灵明之性,无始无终、不生不灭,名之为天。 此乃天地万物本原,名之为命,故《中庸》云:“天命之谓性。”(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问:六经之言天者多矣,未有天主之名,意亦止据苍苍者示之乎? 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苍天则形像灿然矣,于穆不已乃天之所以为天。所以为天者,非天也,天之主也。 且夫事天者,谓其生我养我之大本大原也;畏天者,谓其威灵洞瞩,而临下有赫也。在上为日、月、星、辰,在地为水、土、金、石。苍苍之天,与地正等;块然冥然,而绝无灵觉,畏事安施? 《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即天命谓性之说。《孝经》亦以配天配上帝并举。夫以上帝当天,则天非苍苍之有形,而特为无形之主宰也明矣。 所以但言“天”不言“天主”者,正如世俗指主上曰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言朝廷即言此内攸居之主上也。(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天主之名,匪自今而始有也,不独《左传》有敬主之文,其见诸经史者可稽也。 《谷梁传宣十五年》:“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 《庄子在宥》篇:“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篇:“天执其道,为万物主;君执其常,为一国主。” 《论衡变动》篇:“人物系于天,天为人物主也。” 《史封禅》书及《汉郊祀志》八神:“一曰天主,二曰地主,三曰兵主,四曰阴主,五曰阳主,六曰月主,七曰日主,八曰四时主。”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大公以来作之,有误以主字属下读者。”凌稚隆曰:观书后有“天子至梁父,礼祠地主”之句,则此八神名,当在主字为句矣。按《广舆记》载,登州府三祠,其一、日主祠,在成山;其二、月主祠,在莱山;其三、阳主祠,在之罘山下,亦可证主字句绝。不独误读史汉之句,即《周易》亦然。《坤彖辞》:“先迷后得主。”句绝,方与《文言》“后得主而有常”相合。 程子於主下添一利字,来知德己不从之。其言曰:“君为臣主、夫为妻主。后乾,即得所主矣。”由是观之,天主之名,非由于晚近,亦非专见于远荒四译也。即使不见于记载之书,天主与上帝,胡以异也。 况紫阳氏又有上帝者天之主宰之训哉,奈之何,世之学者,詹詹守其一家之见,谓天主为杜撰之名。岂未尝读左、谷、董、王、马、班之书与《周易》彖辞、文言邪? 大抵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之真传,至秦汉时几晦,故以天主而并称八神,未知所以定一尊。必自古惟有天主,至大公以来,遂并七神皆称主。或者之言非无因,所以以兵主而继天地之后,其阴谋家之所为乎?七者非无天神以主之也,特七神之主,皆天主为之主。以共主而等于众主,尊卑之义谓何?《越语》:“皇天后土,四乡地主。”亦犹是也。然以天主冠于七神之首,犹有近本之意,尚远于譊譊嚾嚾之所为也。 至末流之失,以万乘之尊而甘心于方士之夸诞。幸有儒臣贡禹、韦玄成等,能洞皙其谬。而匡衡、张谭等,罢诸淫祠,尤为三代后之创见。乃或罢或复,卒无救于寝疾继嗣之殃。谷永、杜邺二人,侃侃正论,岂不伟邪讵意。刘向号称博雅,犹溺于祸福之说,其谓《易大传》所云,诬神者,殃及三世,正指渎神矫祀之事耳,何反误执此为辞欤? 噫!此道不明久矣,非有泰西儒者,杭海远来,极力阐发,则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之真传几乎熄矣。(刘凝等:《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二、“天主与上帝特异以名也” 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与道家所塑玄帝、玉皇之像不同,彼不过一人,修居于武当山,俱亦人类耳,人恶得为天帝皇耶?吾天主,乃古经书所称上帝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庸》引孔子曰:“郊社之礼以事上帝也。”朱注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窃意仲尼明一之,以不可为二,何独省文乎?《周颂》曰:“执兢武王,无兢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又曰:“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颂》云:“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雅》云:“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易曰:“帝出乎震。”夫帝也者,非天之谓,苍天者抱八方,何能出于一乎?《礼》云:“五者备当,上帝其飨。”又云:“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犹,惟后。”《金滕》周公曰:“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上帝有庭,则不以苍天为上帝可知。历观古书,而知上帝与天主特异以名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既明知“上帝”屡见于六经,郊社所以祀上帝,则至尊在上帝可见矣。昔者大儒释帝为天之主宰,盖帝即天,天即帝,故尊天即尊帝也,何云上天未可为尊,并讳“上帝”之号而改为“天主”号乎?(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客曰:“玛窦以天地万物皆天主所造,故人感深恩而爱敬之。如诋其诳说,则视天主为乌有矣,若子所云尊上帝者,又安属也?” 东庠居士曰:“以形体言则为天,以主宰之神言则为帝。人居覆载中自当敬畏,非若西士之幻说耳。”(陈侯光:《西学辨》四,《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频以《六经》所称上帝为天主明证,而制造万物之诞,何《六经》无一言可影响乎?(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天地有上下之定位、中外之位象,而握天地之大权,则惟上帝。据经所言:“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则天与上帝似当有微异。以理推之,则无名无为者宜属天,有主有权者宜属上帝,然实一体而二名。 (…)盖天上地下以为体,日、月、中宫以为用;四时、四面以为局;幽则治鬼神,明则生人物,而孰为之统治者?则上帝也。(王启元:《清署经谈》 ,载陈受颐:“三百年前的建立孔教论:跋王启元的清署经谈”,《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年月,第页) 天主自谓上帝矣,与中国者混而为一矣。人将奉中国原有之上帝耶?抑奉彼之天主耶?吴越之僭王号,《春秋》犹严辨之,而况混上帝之号者哉?以帝号论之,不可不辨者一也。(王启元:《清署经谈》 ,载陈受颐:“三百年前的建立孔教论:跋王启元的清署经谈”,《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年月,第页) 或曰,天主无始自有,主体有三位一体之奥,天主有造成天地神人物之工,向书中并无言之。 曰,天主无始与三位一体之奥理,极超人性,天主未降生前,非出天主之默示,人亦不能知,亦不敢言。其造成天地神人物之序,非居如德亚,见古经,亦不能知,亦不敢言。中古圣贤之无言此者,盖其当也,盖其慎也,不可以此责其有关,而以其所称上帝谓非天主也。(严谟:《天帝考》,《汇编》第四卷,第三十八册,第页) 总之,天主无名,因人之互视而名。上帝与天主之称,共以表其至尊无上而已,非有异也。如言人主为君,为后,为辟,为皇,共是一君。如言父为父,为爷,为亲,共是一父。盖当视其所指者之何义,岂可以异地之殊称,而谓彼是君父,此非君父,上帝非天主哉? 不知上帝二字之称,比天主二字更好。盖必如太西称为天地万物之主宰,始为恰当。若纽摄作天主二字,反不如上帝之称为更妙也。何也?帝者,君也。上,则天上之大君,其包则天地万物在其中矣。称为天主,彼不知者,但以为属於天。汉世亦有天主、地主、山主之分,不几乎小哉?然天地万物之主宰,多字难以名呼,无奈纽摄,自有解说显明,亦不妨也。初来诸铎德,与敝邦先辈,翻译经籍,非不知上帝即天主,但以古书中惯称,人见之,已成套语。又後代释老之教,目上帝以为人类,又其号至鄙,其位至卑,俗人习闻其名不清,故依太西之号纽摄称为天主。非疑古称上帝非天主而革去不用也。 今愚忧新来铎德,有不究不察者,视上帝之名,如同异端,拘忌禁称;诬敝邦上古圣贤以不识天主,将德义纯全之人,等於乱贼之辈,邪魔之徒。其谬患有难以详言者,故备录经书所言,而略附愚论於后。(严谟:《天帝考》,《汇编》第四卷,第三十八册,第—页) 三、“天主即万民之大君、大父母也” 凡人在宇内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也;逆三父之旨者为不孝子矣。天下有道,三父之旨无相悖;盖下父者命己子奉事上父者也,而为子者顺乎,一即兼孝三焉。天下无道,三父之令相反,则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弗顾其上,其为之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若从下者逆其上者,固大为不孝者也。 (…)夫化生天地万物乃大公之父也,又时主宰安养之,乃无上共君也。世人弗仰弗奉,则无父无君,至无忠、至无孝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客醉西教,逾夕复过而问曰:“子尊上帝而不敢僭、不敢渎,则闻命矣。然玛窦谓天主化生天地万物,乃大公之父也。又时主宰、安养之,乃无上共君也。人凡爱敬不忘者,皆为建祠立像,岂以大父共君而不仰承拜祷之?则亦至无忠、至无孝矣。” 东庠居士曰:“此真道在迩而求诸远者也。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孝惟爱吾亲已矣。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忠惟吾君已矣。爱亲,仁也;敬长,义也,天性所自现也,岂索之幽远哉?今玛窦独尊天主为世人大父、宇宙公君,必朝夕慕恋之、钦崇之,是以亲为小而不足爱也,以君为私而不足敬也。率天下而为不忠不孝者,必此之言夫!”(陈侯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故命人莫亲父母,而亲天主之大父;莫尊国君,而尊天主之大君,人宜爱而户俱祀也。爱祀天主者,虽贱不肖,必生天堂;不爱祀天主者,即君若圣,必堕地狱。(虞淳熙:《第一篇明天体以破利夷僭天罔世》,《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至于孔子太极之训、春秋之作,孟氏仁义之对、无后不孝之言,皆见指摘。但云我以天主为父,万民为子,而仁孝转大;世间君父为兄弟,何足事哉?噫!逆亦甚矣。(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据彼云:“国中人父母死,不设祭祀,不立宗庙,惟认天主为我等之公父。薄所生之父母,而弟兄辈视之,不然则犯天主之教诫。”将斩先王之血食,废九庙之大飨,以诏民从之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忘亲之夷风,乱我国如生之孝源?(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若以“上帝临汝”、“维皇降衷”之典为藉口,此又帝王诰辞。宗子家法,天止一子,恐不可以尽人而僭为天子也。 (…)又曰:“今之玉皇上帝,特是天主初造三十六神内之一神,以其知谄天主,故不次而擢居此职。”是上帝又不足尊矣。《书》曰:“矫诬上天,”正此之谓。又按,天尊之说,道家专称,吾儒何尝觅天于征应?桓文挟天子,儒者犹非之,兹且捏天主以制天,挟天以制天子矣,于情于理,不知安否?(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使折贾之天,不指得天统之人君,而别推执我见之天主,是夫子教贾之精于媚,而岂尊君之本意哉?(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大西国有利玛窦者,言航海数万里而至中华,以天主之教唱,复引《诗》、《书》所称上帝为证。其友厐、毕、艾、龙辈,相与阐繹焉,著书数十种,世之疑信者半。 有客过东庠居士,东庠居士问客曰:“自古迄明,郊天飨帝。孰得而行之?”客曰:“天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