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146 页/共 368 页
第一节 分论(计七章)
一、论天地神人万物共分五类
怎么说魂有各等?《大学》云:“致知在格物。”可见不能格物,即不能致知,而神人万物,都不能清楚,于是不合理之言,得以乘虚而入。若将上天下地有模有质之类,格其高下,分剖明白,虽有邪说异端,决不能被其摇惑。但格致之工,最为精细,今只好略言其大概。
天地万物可分五类
自上天而至下地,统计受生之类有五:
⑴无生物
一曰定。如天地、金石之类,纯质而模,块然介然。虽分有轻重,象有方圆,料有精粗,体有动静。外有光暗,内有刚柔。可聚可散,或变或存。然在外之物,一无所需。故谓之定。
⑵植物
二曰生。如草木花果之类,无血而有液,无口而常吸。由种而活,由小而大。亦变亦常,且能传后。故谓之生。
⑶动物
三曰觉。如鸟兽虫鱼之类,能食能鸣,能视能听。有本形之苦乐,有本质之知能。故谓之觉。
⑷人
四曰灵。即我们人类无形无像之内体。虽在形身之中,直超形身之外。明能推理,才可经营。无物不存,无美不欲。故谓之灵。
⑸神
五曰神。系九品天神之类。纯神之体,不属形质。为天主之亲臣,享真荣而常健。擅直通之智,秉洁净之源。故谓之神。
生觉灵皆可谓之魂
此五种,除纯质、纯神二类之外,所有生、觉、灵三类,照依俗人叫惯的称呼,都谓之魂。
⑴魂可谓之人性
论我们书上,都该叫做性。《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惟天下至诚,为能尽人之性。《孟子》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这说的性,就是人的灵魂。
⑵魂也可谓之物性
《中庸》又说:“能尽物之性。”《告子》说:“生之谓性。”这说的性,就是草木、禽兽的生魂、觉魂。
⑶生魂与觉魂与定质相近
然当知生、觉二魂,虽能长大发生,运动知觉,到底与定类相近。灵魂虽拘于形身,到底与神类相近。
⑷人兼五类之德
又当知独有吾人,能合五类而全得之,他类俱不可比。如生魂只兼定质,觉魂只兼定质生魂,天神只属纯神。人则不然,具金石之定,具草木之生,具鸟兽之觉,又具本类之灵,可肖天神之神。所以神与物之德,明明全备于人。此即各魂不同之等也。
二、论灵魂、觉魂、生魂来路不同
生觉二魂出于本质之内
至论各魂的来路,大有不同。若不说明,又难知该灭、不该灭之故。草木的生魂,由于水土之湿气;鸟兽的觉魂,由于血中之热气。不是湿热即成生觉,系本质原有之生觉,乘湿热而发。故此二魂,皆出自本质之内。
灵魂是天主所赋
独有人的灵魂,要俟气、土、水、火所成之人身,已具胚胎之质模。然后天主特赋一灵魂,从外而有,与气、土、水、火之四元行,毫无干涉。犹如山泉之水、太阳之火,有招引之具,水火即至。人身之胚胎,即招引灵魂之具。胚胎一成,灵魂即至。
三、论觉魂、生魂必灭,灵魂不灭
生觉二魂因本质损伤而灭
从这各魂以然的来路,推想他所以然必灭、必存之理,可知草木离了水土,湿气一乾,则生魂必灭。鸟兽受了损伤,热气一冷,则觉魂亦灭。因系本质内所出之生觉,故质坏而生觉不能独存。
灵魂不与肉身同坏
灵魂既由外而有,则肉身虽死,必能由内而出,万万不与肉身同坏。故穷理之人,俱称灵魂为有始无终,不死不灭。尊驾若尚有疑惑,我再说几样常在常生的凭据。
四、论明悟、记含、爱欲可证灵魂不灭
其一、灵魂的明悟、记含、爱欲,即系灵魂常在、常生之实据。何以见得?
以明悟无所不到证灵魂不灭
世上有形之体,重莫过于金,坚莫过于玉。用为器皿,往往历数千百年而不坏。推而至于天地,愈高则愈坚,愈厚则愈重,愈坚愈重,则愈识其悠久无疆。因见此坚重之质,即知其必有长远之期。今论灵魂之明悟,不独千古而上、千古而下,五洲万国之多,无处不到。即天地之外,无穷无尽之区,皆不能阻其想念。可赖肉身而行,亦可离肉身而发。目所未见,耳所未闻,口所未尝,鼻所未嗅,肢体所未觉者,莫不可以推通。出入无时,往来无定,全不倚傍形体。当拘束于肉身之日,尚然如是。请看世上,除了我们人类,谁再有这样的明悟?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具此至神至灵之大用,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以记含之无所不记证灵魂不灭
论灵魂的记含,尤不可测。耳闻目见之事,不论大小美恶,无不一一收藏。幼而至老,尚能记忆,随取随应。偶或遗忘,系形质受伤,与内之灵司无涉。其积累之妙,虽有格物穷理之学,而所以然的精奥,终不能透彻。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又显此至神至灵之功效,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以爱欲之无穷无尽证灵魂不灭
若论灵魂的爱欲,更与明悟、记含愈觉不同。上等之爱,爱天主、爱君亲、爱善行;中等之爱,爱才学、爱美名、爱生贤子孙、爱交好朋友;下等之爱,爱富贵、爱酒色、爱奇巧、爱安逸,不可胜数。总而言之,尽天下人之赞美,都归于我,终嫌其假;尽天下人之权势,独操在手,还忧其暂;以天主之全能、全智、全善,所造的锦绣江山,竟不足供一人之欲。因所爱无穷,故所欲亦无限。此等爱欲,皆与肉身无关。以此无形、无像之体,更具此至神、至灵之奇妙。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人魂必远超定、生、觉而不灭
天主生物以养人,故人为万物之主,物为吾人之仆。乃坚重之质及生觉二魂,往往久存未坏,听他各尽本质之能。今灵司之容,极广大;灵司之体,极高深;灵魂的性情功效,极盛、极美;人人反心自问,未有不信其如此。倒只有数年、数十年,即与身俱没,竟不能尽其所有之盛。眼见主人大不如仆役,又何烦天主特赋此可贵、可久之灵魂置于无用之地。由此以推,具坚重之质者,且能垂久;有本质之能者,俱尽其长。则此广大无穷、高深无限之灵魂,必有无穷之常在、无限之常生。这是摆在眼前的凭据,何疑之有?
五、论自主之权可证灵魂不灭
灵魂有自主之权不随肉体俱灭
其二,凡人自主之权,出于灵魂者,肉身不得而强之。可知灵魂原不依赖肉身,则肉身之死,亦不能连累灵魂。岂非又是一个灵魂不死不灭的大凭据么?今将灵魂不依赖肉身之处,说个明白。
⑴灵魂驱使肉身
灵魂驱使肉身,不啻主人之使奴仆,行、食、坐、卧,悉如其命。肉身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若与灵魂不合,断不能行。灵魂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虽与肉身不合,莫不唯唯听从。如肉身最怕的,莫甚于刑罚。到了那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地位,管不得肉身怕不怕。又如肉身最喜的,莫甚于安逸。到了那名利场中,攘臂争先的境界,顾不得肉身安不安。
⑵灵魂有自主之权
所以事不论好歹,年不论老少,主见都由灵魂而出。即天主所定的夙兴夜寐之规,亦拘束不住。非秉烛夜游,即当昼而寝。比不得飞鸟出林,牛羊奔栈,无能自主。只看天光早晚,时刻不敢停留。即此一着,明知鸟兽生觉之魂,全赖肉身;一切求全避害之状,专在肉身;且鸡司晨,犬司夜,马乘牛耕等项,亦止系于肉身。虽百千万亿之鸡犬马牛,莫不如是。因属本形所具一定之知,并无自主之权。故同此孳生,即同此运动。独我人类,各人有各人的主见。士、农、工、商,凭他拣择;贤、奸、善、恶,由己自为。古人尝说□□之不同,如其面焉。见此外行之不同,就当知这等来路,全系灵魂自主之权,必不依赖肉身,并不是那飞禽走兽的生觉。所以死的虽死,活的仍活,好像另是一物。
以天主无始无终证灵魂不灭
论正经道理,有形的,不得不坏;无形的,不得不存,原不必多此推求。况既能宰制肉身于未死之时,岂不能超出肉身于已死之后?从来有其父,必有其子。肉身之父,原有一死。子之肉身,岂能常活?惟生我灵魂之大父,原系无形无像、无始无终之天主。所以灵魂之无形,与天主之无形相肖;灵魂宰制肉身之权,与天主宰制天地万物之权亦相肖。就可定后来灵魂之无终,亦必与天主之无终相肖。倘此处不能深信,请问这现在无形的内体,与现在宰制肉身之权,是从何处得来?我因尊驾疑心太过,特将现在本身之事,印证未来。竟使那未来之事,就如当场看见的一般。人纵多疑,亦当冰释。
六、论生前事业可证灵魂不灭
以人不如生觉推测灵魂不灭
其三,灵魂不灭,不独有理可推,且有事可据。事有由外而来者,如人之尊贵既在万物之上,则所处之境,亦该在万物之上。何故自富贵以至贫穷,由下愚而至上智,其忧劳、恐惧、愁苦、悲哀、嫉妒、恼怒等情,无人得免。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反不如生觉之类,优游自适,何乐而有此灵魂?
以君子捐生赴死证灵魂不灭
又事有由己而出者,小人好色贪财、骄奢淫逸,君子勤修力学、克己服劳。倘身死而灵魂即灭,何乐而为君子?好生恶死,人之常情,乃往往有捐生赴死,以苦为饴者。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又何乐而自绝其生?似此可据之事,不一而足。略提一二,余可类推。
以“未知生,焉知死”证灵魂不灭
或疑生前之事,难以印证死后。勤学捐生,不过尽各人的本分,何曾为着灵魂不灭?殊不知,死后之实据,全在生前。孔子亦云:“未知生,焉知死。”后人不揣立言本意,反借辞宽解。若不嫌冒渎,改日再说明身后赏罚之事,则不灭之灵魂,愈知着落。
七、论古来书义可证灵魂不灭
以《书经》《大学》《孟子》证灵魂不灭
其四,尚论之法,多有援古证今者。这灵魂不灭从古相传,亦无二说。如《书经》的“恒性”;《大学》的“明德”;《孟子》的“良贵”,字虽不同,名虽各别,正义无不吻合。常久才是恒,虚灵不昧才是明,终不能贱之贵,才是良。若身死而灵魂亦灭,明失其明,贵失其贵;只此电光、石火的工夫,怎么算得恒?尊驾既知道孟子的养气,为何把这专指灵魂的话倒不提起?
以朱熹之注证气不是魂
气为四元行之一。朱注尝说:“气以成形。”虽不曾说全,还算不曾说错。孟子的养气,医家的保元气;人之死活,只看有气没气。这都是那气以成形之气。尊驾不曾辨明,竟说:“气就是魂,魂就是气。”岂特不合天主《圣经》,并与朱注不合。所以尊驾一说出口,我先奉答云:“这纯系肉身之事,随将神人万物的等类,各魂的来路,灵魂不灭的凭据,逐一说明。”倘此疑不晰,请问恒性等说,作何讲解?
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解造物主真传俱该深信不疑
或问:灵魂不死不灭,似乎近理。至于身后的赏罚,尚有许多疑惑。假如果在身后,则生前现受的赏罚,未免重叠?果在身后,则世上的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作何着落?果在身后,不算世上的吉凶,难以劝善、戒恶。果在身后,则望报而为善,亦非真善。果在身后,灵魂系无形之体,难施赏罚。果在身后,与佛氏的天堂、地狱、道家的羽化成仙一样。
一、眼不能见身后赏罚
答曰:既知灵魂常在,必有常住之处。这常住之处,要知道明白,最烦难,又最容易。怎么说最烦难?假如要照俗人说的话:“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则自古至今,去常住的人,不能自己走转来;现在的人,都是不曾去住过的。如何能够得一位过来人问一问?执定了这样的主见,决不能有明白的日子。我所以说最烦难。
二、读书可知身后赏罚
然何以又说最容易?
岂不闻“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他怎么样知道的?因他认得文字,看得书多,故能知道。若只靠自己亲眼看得见的事,不独没有多少,并不能得其真实。如日月之大,异乎寻常。亲眼看来,不过几寸。做戏法的,明知是假,并不能看破。可见那有学问的人,必系汇合古今众人的知识,虽属不见不闻之事,或有或无,或真或假,都能明白知道。由此而推,岂不又是一件最容易的事么?
三、先信而后可明身后赏罚
今这身后的赏罚,就算有一个过来人亲自转来,对人说知,也不能人人亲眼看见。仍旧还是传之于人,见之于书而已。既然如此,救世的耶稣,是亲造赏罚地方的天主,现操赏罚的大权,亲口留下的说话,最真最切。为何倒不肯信,起上许多的疑心?这个缘故,皆因不信天主而来。假如尊驾府上,祖父传下一部家谱,载明历代祖先的名号、坟墓,必然事事俱信。设有一人疑其虚假,即力辨之。此非偏见,亦非私心,总因信得祖父狠真,所以一毫没有疑惑。今我们信天主大父母,也像信祖父的心肠。则所传天主的事实、语言,犹如祖先的名号、坟墓,不敢不信,亦不肯不信。故前人尝说:“圣教至理,惟恃造物主真传,自当先信后明。信为明之引导,明乃信之印证。”圣教诸事俱该如此,身后之赏罚,更当先信后明。今尊驾既不肯先信而后明,又何妨先明而后信?所示疑惑之处,俱有跌磕不破的真道理,摆在眼前。我虽舌敝唇焦,决不敢少辞辛苦。
第一节 分解(计六章)
一、解生前祸福算不得真赏、真罚
生前不能完全善恶赏罚
头一说,总看得生前赏罚狠利害,故有重叠之疑。今先把生前的赏罚,论一论。人君之赏,不过爵禄;有罪之罚,不过五刑。然善人受赏、恶人受罚者,千百中不得一二。且本人善恶甚多,所赏所罚之事,又千百中不过一二。若善而又善者,除了封阴,无再赏之法;若恶而又恶者,除了一死,亦无再罚之法。虽尧、舜、禹、汤之君,皋、夔、稷、契之臣,惟有赏一以劝众,罚一以儆百,从没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之事。
生前祸福常与善恶相悖
若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这句话,必当兼生前死后而说。若单指生前,难逃公道。眼见善人终身贫困,恶人终身富贵的甚多。又有高人达士弃富贵而不居,忠臣义士甘苦辱而如饴的亦多。
生前祸福算不得赏罚
况一生享福之时甚少,幼年不知其乐,老年无能受乐,中间不过三、四十年。保无有盗贼、饥寒、官刑、灾病之忽来,保无有怨恨、愁繁、忿惧、悲哀之即至?且富而无势,贵而无财。有子者,憎其不贤;无子者,又伤孤独,谁人是件件完全的?自富贵以至贫穷,总不能称心如意。一世之乐,一刻便成空;一日之忧,一生消不尽。要说是赏,并无转眼的快活,如何算得是真赏?要说是罚,普世的人都髣髴,如何算得是真罚?明白了生前算不得赏罚,则重叠之疑,自然消灭。
二、解身后虚名与本人赏罚无干
世上虚名算不得赏罚
第二说,将世上的虚名,认做赏罚。这一句话,最误事不浅。因天堂、地狱被佛家说错,不合于理,遂不信身后有真实的赏罚。由着自己混说,把世上的祸福,就算天堂、地狱。看来不像,又添出这一条身后的名声,补其不足。若果只于如此,不独恶人没怕惧,亦不独善人没指望,竟把天主赏罚的大权,或由自己,或由同类之人,有是理乎?
世间的贫富算不得赏罚
世间的富贵、贫贱,系天主之公恩。虽有时用以赏善罚恶,儆醒愚蒙,不过间或行之,大概准人巧取者甚多。所以俗人都知道“小富由勤”的道理。若要把他算了真赏真罚,岂不是赏罚之权竟由自己的能与不能,由不得天主了。这样的错处,人或容易明白。
身后虚名算不得赏罚
独有身后的虚名,中人以下,不能害此沉疴。就是那才智聪明之辈,明知生前有限,无法久长,又见死后俱空,毫无把捉。单把世上的虚名,反认为实事。岂知口中的褒贬,都凭着各人的喜欢不喜欢。一唱百和,保无偏见私心?且此是彼非,朝更暮改,不能一定。即如配享孔庙的人,忽去忽留,常有出入。若要把他算了赏罚,岂不是赏罚之权又由得同类各人的主意,仍然由不得天主了。何不想一想天地人物,没有一件不由天主。即论我一身,由天主而生,由天主而养,将来亦由天主而死。独有死后,倒不由天主赏罚,只听凭世上的人说好说歹,就算完了,则天主的至公至义,反不如人世的君王,如何说得去?
身后虚名不能抵算赏罚
只看古来流芳百世的,莫如孔孟。何故流芳之外,子孙还要世沾封爵?古来遗臭万年的,莫如虞舜时候的四凶,何故遗臭不准抵偿,本身必要放流窜殛。因人世的君王,没有赏罚灵魂之法,又不肯因他身后虚名,就歇了手,所以不得不如此。可见身后名声,还抵算不得国家的赏罚,倒能够抵算天主的赏罚么?
名声好歹原为劝善戒恶
若说既然算不得赏罚,作何着落?当知名声的好歹,原与本人毫无干涉。一个善人,妄说他许多恶迹,不能损他些微之善,还增他受谤忍辱的好处;一个恶人,妄说他许多善行,不能减他些微之恶,还增他遮盖朦胧的不好。若果然名称其实,虽与本人无干,可做后人的榜样。如此是善,如此是恶,使后人不致以善为恶,以恶为善,更可使后人劝善戒恶,有凭有据。这就是流芳百世,遗臭万年的着落。除此以外,并无别用。倘错认名声就是赏罚,没有身后天堂、地狱,请问那暗修潜德的君子、文过饰非的小人与那不出名的平常庸众,他的一生功罪,作何着落?
三、解世上吉凶祸福俱系劝戒之方
第三说,总因尊驾不信了身后的赏罚,只得把后世名声、本身祸福,这两件□□于心。我将这两件算不得赏罚的缘故,已经分解明白。若这不能劝善戒恶的疑心,无关本人赏功罚罪之事,乃额外生的枝叶。
世上吉凶是当场劝戒
我只说世上的吉凶,不能算身后赏罚。并不曾说世上的吉凶,不可劝善戒恶。自生民以来,水旱灾荒,天主无日不用此提撕警觉。因这世上,犹如文人考试的贡院,兵马打仗的战场。赴考的人,有盘费,有饭食,好的,当面旌奖;不好的,或退、或笞。出兵的人,有钱粮、有犒劳,好的,给以功牌;不好的,或杖、或革。这样吉凶,都是当场的劝戒,算不得事后一定的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