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文集 - 第 47 页/共 53 页

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者。客观者,谓所研究之事物也。主观者,谓能研究此事物之心灵也(亦名所界、能界。能、所二字,佛典译语常用为名词),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虽然,求史学之公理公例,固非易易。如彼天然科学者,其材料完全,其范围有涯,故其理例亦易得焉。如天文学,如物质学,如化学,所已求得之公理公例不可磨灭者,既已多端,而政治学群学宗教学等,则瞠乎其后,皆由现象之繁赜,而未到终点也。但其事虽难,而治此学者不可不勉。大抵前者史家不能有得于是者,其蔽二端:一日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也。或局于一地,或局于一时代,如中国之史,其地位则仅叙述本国耳,于吾国外之现象,非所知也(前者他国之史亦如是)。其时代则上至书契以来,下至胜朝之末止矣,前乎此,后乎此,非所闻也。夫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内自乡邑之法团(凡民间之结集而成一人格之团体者,谓之法团,亦谓之法人。法人者,法律上视之与一个人无异也。一州之州会,一市之市会乃至一学校、一会馆、一公司,皆统名为法团)。外至五洲之全局,上自窍古之石史(地质学家从地底僵石中考求人物进化之迹,号曰石史),下至昨今之新闻,何一而非客观所当取材者。综是焉以求其公理公例,虽未克完备,而所得必已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二曰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也。夫地理学也,地质学也,人种学也,人类学也,言语学也,群学也,政治学也,宗教学也,法律学也,平准学也(即日本所谓经济学),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系。其他如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其理论亦常与史学有间接之关系,何一而非主观所当凭借者。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 夫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为理论之美观而已,将以施诸实用焉,将以贻诸来者焉。历史者,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者也。吾辈食今日文明之福,是为对于古人已得之权利,而继续此文明,增长此文明,享殖此文明,又对于后人而不可不尽之义务也。而史家所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得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中国前此之无真史家也,又何怪焉!而无真 史家,亦即一吾国进化迟缓之一原因也。吾愿与同胞国民筚路蓝缕以辟此途也。 (以上说界说竟。作者初研究史学,见地极浅,自觉其界说尚有未尽未安者。视吾学他日之进化,乃补正之。著者识。) 历史与人种之关系 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何以故?历史生于人群,而人之所以能群,必其于内焉有所结,于外焉有所排,是即种界之所由起也。故始焉自结其家族以排他家族,继焉自结其乡族以排他乡族,继焉自结其部族以排他部族,终焉自结其国族以排他国族。此实数千年世界历史经过之阶级,而今日则国族相结相排之时代也。夫群与群之互有所排也,非大同太平之象也,而无如排于外者不剧,则结于内者不牢;结于内者不牢,则其群于不可得合,而有能占一名誉之位置于历史上。以故世界日益进步,而种族之论亦日益昌明。呜呼!后乎此者,其有种界尽破万国大同之那治乎?吾不敢知。若在今日,则虽谓人种问题为全世界独一无二之问题,非过言也。 有历史的人种,有非历史的人种。等是人种也,而历史的非历史的何以分焉?曰,能自结得,为历史的;不能自结者,为非历史的。何以故?能自结者则排人,不能自结者则排于人。排人者则能扩张本种以侵蚀他种,駸駸焉垄断世界历史之舞台。排于人者则本种日以陵夷衰微,非惟不能扩张于外,而且澌灭于内,寻至失其历史上本有之地位,而舞台为他人所占。故夫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 近世言人种学者,其论不一。或主张一元说,而以为世界只有一人种。或主张多元说,而区分为四种(康德),为五种(布曼伯),为六种(巴科安),为七种(韩特),为八种(亚加智),其多者乃至十一种,十五种,十六种,二十二种,六十种,其最多者分为六十三种(巴喀),甚者以言语之分,而区为一千乃至二千余人种。然今所通行,则五种之说,所谓黄色种、白色种、棕色种、黑色种、红色种是也。或以南洋群岛太平洋群岛纽西仑诸土人,及中亚美利加之土人,合于黄种,以澳洲、南印度之土人合于黑种,而成为三大种。今勿具论。要之,缘附于此抟抟员舆上之千五百兆生灵,其可以称为历史的人种者,不过黄、白两族而已。今条其派别如下: 历史的人种 (一)黄种 (甲) 中国人 日本人 朝鲜人 暹罗人 其他亚细亚东部之人 (乙) 蒙古人 鞑靼人 鲜卑人(即今西伯利亚人) 其他亚细亚北部中部之人 (丙) 土耳其人 匈加利人 其他在欧洲之黄种人 (二)白种 (甲)哈密忒人种Hamitic 埃及人 里比亚人 哥士人(居阿刺伯及埃及之南) (乙)沁密忒人种Semitic 西亚里亚人 巴比伦人 腓尼西亚人 希伯来人(犹太及以色列) 亚刺伯人 (丙)阿利安人种Aryan 亚细亚之部 (一)印度人 (二)伊兰人Irannic 米底亚人 波斯人 (一)欧罗巴之部 希腊人 罗马人 法兰西人 伊大利人 西班牙葡萄牙人 (二)峨特忒人Celtic 郜卢人 白里敦人 苏格兰人 爱尔兰人 (二)条顿人 那威人 瑞典人 丁抹人 德意志人 荷兰人 英人 (三)斯拉夫人 俄罗斯人 波兰人 波西米亚人 塞尔维亚人(多居奥大利) 其他 同为历史的人种也,而有世界史的与非世界史的之分。何谓世界史的?其文化武力之所及,不仅在本国之境域,不仅传本国之子孙,而扩之充之以及于外,使全世界之人类受其影响,以助其发达进步,是名为世界史的人种。吾熟读世界史,察其彼此相互之关系,而求其足以当此名者,其后乎此者吾不敢知,其前乎此者,则吾不得不以让诸白种,不得不以让诸白种中之阿利安种。而于其中复分为两大时期,前期为阿利安种与哈密沁、沁密忒两种合力运动时代,后期为阿利安种独力运动时代。前期之中,复分为三小时期:一、哈密忒全盛时代;二、沁密忒全盛时代;三、阿利安与哈密沁融合时代。于后期之中,亦分为三小时期:一、希腊罗马人时代;二、条顿人时代;三、斯拉夫人时代〔所谓各时代者,非此时代终而彼时代乃始也,其界限常不能甚分明,往往后时代中仍抱前时代之余波,前时代中己含后时代之种子,不过就其大势略区别之,取便称呼耳。观下文自明)。试略论之。夫以狭义言之,欧罗巴文明实为今日全世界一切语文明之母,此有识者所同认也。欧罗巴文明何自起?其发明光大之者,为阿利安民族,其组织而导引之者,为哈密忒与沁密忒之两民族,若世界文明史而有正统也,则其统不得不托始于哈密忒人。代表哈密忒者,曰埃及。埃及文明之花,实现于距今四五千年以前。于金字塔观其工艺之伟大(金字塔者,埃及古王之坟陵也。其最大者,容积七千四百万立方英尺,底阔七百六十四英尺,侧袤四百八十英尺,世界最大之石碑也。其能运如许重大之石材,上举于数百丈之高处,则其时工械力之大可想)。于木乃伊想其化学之发明(木乃伊者,埃及古王之尸体,以药物浸裹之,使其不朽,至今犹有存者,则当时之人已明化学,可以概见》,尼罗河畔,实历史上最荣誉之纪念场哉。自摩西为埃及王女所收养,遍学其教术,吸取其智识,既乃率同族以开犹太(详见《旧约全书?出埃及记))是沁密忒文明出于埃及之明证也(其余巴比伦、叙利亚文明,亦得力于埃及不少,史家能言其详)。希腊古哲,如德黎Thales,如毕达哥拉Pythagoras,如梭伦Solon,如德谟吉来图Democritus,如柏拉图Plato,皆尝受教于埃及僧侣,而德谟吉来图、柏拉图二氏,且躬自游历埃土,而遏狄加人(希腊四大族之一)之宗教,及其群治制度,多承埃及之遗迹,是阿利安文明出于埃及之明证也,故今日欧洲文明,以希腊为父,以沁密忒为祖,以哈密忒为祖之所自出。虽然,哈密忒人,能创造之以待人取法者也。沁密忒人,能创造之且能传播之者也。阿利安人,能创造之能传播之且最能取法于人者也。故三族之优劣胜败于此判焉矣。 哈密忒于世界文明,仅有间接之关系,至沁密忒而始有直接之关系。当希腊人文未发达之始,其政治学术宗教,卓然有牢笼一世之概者,厥惟亚西里亚(或译作亚述)、巴比伦、腓尼西亚诸国。沁密忒人,实世界宗教之源泉也,犹太教起于是,基督教起于是,回教起于是。希腊古代之神话,其神名及祭礼,无一不自亚西里亚、腓尼西亚而来。新旧巴比伦之文学美术,影响于后代,其尤著者也。腓尼西亚之政体,纯然共和政治,为希腊所取法。其商业及航海术亦然。且以贸易之力,传播其文明,直普及于意大利,作罗马民族之先驱。故腓尼西亚国虽小,而关系于世界史者最大。若希伯来人之有摩西、耶稣两教主,其势力浸润全欧人民之脑中者,更不待论矣。故世界史正统之第二段在沁密忒人,而亚里西亚、巴比伦、希伯来为其主脑,腓尼西亚为其枢机。 其在第三段,为世界史之上人翁者,则希腊也。希腊代表阿利安种之一部。其民族则土著之“毕拉士治”Pelasgi人与西迁之阿利安人(阿利安分亚洲之部、欧洲之部,两者已详前表。希腊之阿利安,则自伊兰高原西来者也)混合而成者也,阿利安族之所长,在贵自由,重考验,务进步。惟贵自由,故其于政治也,不甘压制而倡言平等。惟重考验,故其于学问也,不构现象而探求原理。惟务进步,故其于社会一切事物也,不泥旧例而日事革新。阿利安族所以亘数千年至今常执全世界之牛耳者,皆此之由,而希腊人其最初之登场者也。希腊之代表,惟雅典与斯巴达。雅典右文,斯巴达尚武,两者虽不调和,而皆足以发挥阿利安族之特性,故史家或以今世欧罗巴,为古代希腊之放影,以古代希腊,为今世欧罗巴之缩图,非过言也。然其民族之团结力,只能建设市府政治,不能成就国家政治,故虽握霸权于历史上者七百年,卒服属于他国以致灭亡。 其在第四段,为世界之主人翁者,则罗马也。罗马位于古代史与近世史之过渡时代,而为其津梁。其武力既能挥斥八极,建设波斯以来梦想不及之绝大帝国,而其立法的智识,权利的思想,实为古代文明国所莫能及。集无量异种之民族,置之中央集权制度之下,为一定之法律以部勒之,故自罗马建国以后,而前此之旧民族,皆同化于罗马,如蜾蠃之与螟岭。自罗马解纽以后,而后此之新民族皆赋形于罗马,如大河之播九派。今日欧洲大陆诸国,其言语、文学、宗教风俗,各不相远,皆由其曾合并于罗马一统之下,浸润于同种之泽使然也。故希腊能吸集哈密忒、沁密忒两族之文明,纳诸阿利安族中,以成一特色。而罗马则承希腊正统,举其所吸集者、所结构者、以兵力而播之于世界。虽谓罗马为希腊之一亢宗子可也。虽然,罗马文明,其传袭希腊者固多,其独自结构者亦不少。如法律之制定,宗教之传播,其尤著也。 自希腊罗马以后,世界史之主位,既全为阿利安人所占,及于罗马末路,而阿利安族中之新支派,纷纷出现。除拉丁民族〔即罗马族)外,则峨特民族、条顿民族、斯拉夫民族其最者也,峨特民族在阿利安中,以战胜攻取闻。其人为印度阿利安之一派,自西历纪元前二世纪,即已侵人欧洲,发韧于小亚细亚,越今之瑞典、德意志、法兰西、意大利、西班牙诸地,直至爱尔兰之西岸,苏格兰之高原,皆有足迹焉。后乃自中部欧罗巴,蹂躏希腊、马基顿,蔓延全陆,所至竞争斗恣杀掠,使人战栗。故峨特人在世界史上,其影响所及亦不鲜。虽然,其人能冒险而不能忍耐,故战胜之结果,无一可表见,而其血气之勇,终不足以敌罗马节制之师,卒被征服。及罗马亡后,遂服属于条顿人之轭下。今之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及法兰西人之一部,实峨特民族性质之代表也。 条顿民族之移住欧洲也,在拉丁、峨特两族之后,而其权力之影响于历史则过之。自中世以后,欧罗巴历史之中心点,实条顿人也。其民族移动之原因及其年代,虽不可确考,要之,自西历纪元二三世纪,始出现于欧罗巴东部,而其中有势力于历史上者,复分四派:其在东欧者曰高特族Goth,其在西欧者曰福伦喀族Frank,其在北欧者曰撒逊族Saxon,亦称日耳曼族,其在南欧者曰阿里曼族Alemanni。兹将千余年前条顿民族之位置列表如下:(见下页) 由是观之,世界文明史之第五段,实惟阿利安族中罗马人与条顿人争长时代,而罗马人达于全盛,为日中将昃之形,条顿人气象方新,有火然泉达之观。峨特人虽奋血气之勇,偶耸动一世耳目,而其内力不足以敌此两族,昙花一现,遂为天演所淘汰,归于劣败之数。自六世纪以后,而全欧文明之霸权,渐全归条顿人矣。 摄条顿人之迹而有大势力于历史上者,斯拉夫人也,以冒险之精神,道义之观念论之,条顿人迥非斯拉夫人所能及。若夫坚实耐久,立于千苦万难之中,毅然终始不失其特性者,则斯拉夫人殆冠宇内而无两也。彼等好战之心,不如条顿人之盛,若一旦不得已而跃马执剑,则无论如何之大敌,决不足以摄其前。彼等个人自由之观念,视条顿人虽大有所缺乏,至其注意公益,服从于一定主权之下,听其指麾,全部一致,其为国民的运动,又远非条顿人所能几也。故识者谓世界史之正统,其代条顿人以兴者,将在斯拉夫人,非虚言也。 条顿民族之位置沿革表 西历纪元三世纪 四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