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文集 - 第 40 页/共 53 页

非廓然卓然,鉴空衡平,不失于彼,必失于此。震之破“人蔽”也,曰:“志存闻道,必空所依傍。汉儒训诂,有师承,有时亦傅会。晋人傅会凿空益多。宋人则恃胸臆以为断,故其袭取者多谬,而不谬者反在其所弃。……宋以来儒者,以己之见硬坐为古圣贤立言之意,而语言文字实未之知。其于天下之事也,以己所谓理强断行之,而事情源委隐曲实未能得,是以大道失而行事乖。……自以为于心无愧,而天下受其咎,其谁之咎?不知者且以实践躬行之儒归焉。”   (《东原集》与某书)。   其破“己蔽”也,曰:“凡仆所以寻求于遗经,惧圣人之绪言暗汶于后世也。然寻求而有获十分之见者,有未至十分之见者。所谓十分之见,必征诸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若夫依于传闻以拟其是,择于众说以裁其优,出于空言以定其论,据以孤证以信其通,虽溯流可以知源,不目睹渊泉所导,循根可以达杪,不手披枝肄所歧,皆未至十分之见也。以此治经,失‘不知为不知’之意,而徒增一惑以滋识者之辨之也。……既深思自得而近之矣,然后知孰为十分之见,孰为未至十分之见。如绳绳木,昔以为直者,其曲于是可见也;如水准地,昔以为平者,其坳于是可见也。夫然后传其信、不传其疑,疑则阙,庶几治经不害。”(《东原集》与姚姬传书)   读第一段,则知目震所治者为“汉学”,实未当也。震之所期,在“空诸依傍”。晋宋学风,固在所诋斥矣,即汉人亦仅称其有家法,而未尝教人以盲从。钱大昕谓其“实事求是,不主一家”。(《潜研堂集》戴震传)余廷灿谓其“有一字不准六书,一字解不通贯群经,即无稽者不信,不信必反复参证而后即安。以故胸中所得,皆破出传注重围。”(余氏撰《戴东原先生事略》。见《国朝耆献类征》百三十一)此最能传写其思想解放之精神。   读第二段,其所谓十分之见与未至十分之见者,即科学家定理与假说之分也。   科学之目的,在求定理,然定理必经过假设之阶级而后成。初得一义,未敢信为真也,其真之程度,或仅一二分而已。然姑假定以为近真焉,而凭藉之以为研究之点,几经试验之结果,浸假而真之程度增至五六分,七八分,卒达于十分,于是认为定理而主张之。其不能至十分者,或仍存为假说以俟后人,或遂自废弃之也。凡科学家之态度,固当如是也。震之此论,实从甘苦阅历得来。所谓“昔以为直而今见其曲,昔以为平而今见其坳”,实科学研究法一定之历程,而其毅然割舍,“传信不传疑”,又学者社会最主要之道德矣。震又言曰:“学有三难:淹博难,识断难,精审难。三者仆诚不足以与于其间,其私自持及为书之大概,端在乎是。前人之博闻强识,如郑渔仲、杨用修诸君子,著书满家,淹博有之,精审未也。……”   戴学所以异于惠学者,惠仅淹博,而戴则识断且精审也。章炳麟曰:“戴学分析条理, 密严瑮,上溯古义,而断以己之律令。”(《检论?清儒篇》)   可谓知言。   凌廷堪为震作事略状,而系以论曰:“昔河间献王实事求是。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也;吾所谓非,人不能强辞而是之也;如六书、九数及典章制度之学是也。虚理在前,吾所谓是者,人既可别持一说以为非;吾所谓非者,人亦可别持一说以为是也;如义理之学是也。”(《校礼堂集》)此其言绝似实证哲学派之口吻,而戴震之精神见焉,清学派之精神见焉。惜乎此精神仅应用于考古,而未能应用于自然学界,则时代为之也。   震常言:“知十而皆非真,不若知一之为真知也。”(段玉裁《经韵楼集?娱亲雅言序》引)故其学虽淹博而不泛滥。其最专精者,曰小学,曰历算,曰水地。小学之书,有《声韵考》四卷,《声类表》十卷,《方言疏证》十三卷,《尔雅文字考》十卷。历算之书,有《原象》一卷,《历问》二卷,《古历考》二卷,《句股割圆记》三卷,《续天文略》三卷,《策算》一卷。   水地之书,有《水地记》一卷,《校水经注》四十卷,《直隶河渠书》六十四卷,其他著述不备举。《四库全书》天算类提要全出其手,他部亦多参与焉,而其晚年最得意之作,曰《孟子字义疏证》。   《孟子字义疏证》,盖轶出考证学范围以外,欲建设一“戴氏哲学”矣。   震尝言曰:   “圣人之道,使天下无不达之情,求遂其欲,而天下治。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骎骎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东原文集》卷八与某书)又曰:程朱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启天下后世人人凭在己之意见面执之曰‘理’,以祸斯民。更淆以‘无欲’之说,于得理益远,于执其意见益坚,而祸斯民益烈。岂理祸斯民哉?不自知为意见也。”(《戴氏遗书》九附录答彭进士书)   又曰:   “宋以前,孔孟自孔孟,老释自老释。谈老释者,高妙其言,不依附孔孟。宋以来,孔孟之书,尽失其解,儒者杂袭老释之言以解之。……譬犹子孙未睹其祖父之貌者,误图他人之貌为其貌而事之,所事固己之祖父也,貌则非矣。”(同上)   震欲祛“以释混儒”、“舍欲言理”之两蔽,故既作《原善》三篇,复为《孟子字义疏证》,   《疏证》之精语曰:   “……《记》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人知老、庄、释氏异于圣人,闻其无欲之说,犹未之信也。于宋儒,则信以为同于圣人;理欲之分,人人能言之。故今之治人者,视古圣贤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又曰:   “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明乎欲之不可无也,寡之而已。人之生也,莫病乎无以遂其生。   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顾者,不仁也。不仁实始于欲遂其生之心,使其无此欲,必无不仁矣。然使其无此欲,则于天下之人生道穷蹙,亦将漠然视之。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无是情也。”   又曰:   “朱子屡言‘人欲所蔽’,凡‘欲’无非以生以养之事,‘欲’之失为‘私’不为‘蔽’,自以为得理而所执之实谬乃‘蔽’。人之大患,‘私’与‘蔽’而已,‘私’生于欲之失,‘蔽’生于‘知’之失。”   又曰:   “君子之治天下也,使人各得其情,各遂其欲,勿悖于道义。君子之自治也,情与欲使一于道义。夫遏欲之害,甚于防川,绝情去智,充塞仁义。”   又曰:   “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而后儒以为如有别物焉凑泊附著以为性,由杂乎老释,终昧于孔孟之言故也。”   又曰:   “问:宋儒之言……也,求之六经中无其文,故借……之语以饰其说、以取信学者欤?曰:舍圣人立言之本指,而以己说为圣人所言,是诬圣。借其语以饰吾之说以求取信,是欺学者也。诬圣欺学者,程朱之贤不为。盖其学借阶于老释,是故失之。凡习于先入之言,住往受其蔽而不自觉。”   《疏证》一书,字字精粹,右所录者未尽其万一也。综其内容,不外欲以“情感哲学”代“理性哲学”。就此点论之,乃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之思潮之本质绝相类。盖当时人心,为基督教绝对禁欲主义的束缚,痛苦无艺,既反乎人理而又不敢违,乃相与作伪,而道德反扫地以尽。文艺复兴之运动,乃采久阏窒之,“希腊的情感主义”以药之。一旦解放,文化转一新方向以进行,则蓬勃而莫能御。戴震盖确有见于此,其志愿确欲为中国文化转一新方向。其哲学之立脚点,真可称二千年一大翻案。其论尊卑顺逆一段,实以平等精神,作伦理学上一大革命。其斥宋儒之糅合儒佛,虽辞带含蓄,而意极严正,随处发挥科学家求真求是之精神,实三百年间最有价值之奇书也。   震亦极以此自负,尝曰:“仆生平著述之大,以《孟子字义疏证》为第一”。   (《戴东原集》卷首,段玉裁序引)虽然,戴氏学派虽披靡一世,独此书影响极小。据江藩所记,谓当时读《疏证》者莫能通其义,惟洪榜好焉;榜为震行状,载《与彭尺木书》(按此书即与《孟子字义疏证》相发明者)。朱筠见之,谓:“可不必载!戴氏可传者不在是。”榜贻筠书力争不得。震子中立,卒将此书删去。(《汉学师承记》卷六)可见当时戴门诸子之对于此书,已持异同。唐鉴谓:“先生本训诂家,欲讳莫不知义理,特著《孟子字义疏证》以诋程朱。”(《国朝学案小识》)鉴非能知戴学者,其言诚不足轻重,然可以代表当时多数人之心理也。当时宗戴之人,于此书既鲜诵习发明,其反驳者亦仅一方东树(《汉学商兑》卷上),然搔不著痒处。此书盖百余年未生反响之书也,岂其反响当在今日以后耶?然而论清学正统派之运动,遂不得不将此书除外。吾常言:“清代学派之运动,乃‘研究法的运动’,非‘主义的运动’也。”此其收获所以不逮“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丰大也欤?   十二   戴门后学,名家甚众,而最能光大其业者,莫如金坛段玉裁,高邮王念孙及念孙子引之,故世称戴、段、二王焉。玉裁所著书,最著者曰《说文解字注》、《六书音韵表》。念孙所著书,最著者曰《读书杂志》、《广雅疏证》。引之所著书,最著者曰《经义述闻》、《经传释词》。戴、段、二王之学,其所以特异于惠派者:惠派之治经也,如不通欧语之人读欧书,视译人为神圣,汉儒则其译人也,故信凭之不敢有所出入。戴派不然,对于译人不轻信焉,必求原文之正确然后即安。惠派所得,则断章零句,援古正后而已。戴派每发明一义例,则通诸群书而皆得其读。是故惠派可名之曰汉学,戴派则确为清学而非汉学。以爻辰纳甲说《易》,以五行灾异说《书》,以五际六情说《诗》,其他诸经义,无不杂引谶纬,此汉儒通习也。戴派之清学,则芟汰此等,不稍涉其藩,惟于训诂名物制度注全力焉。戴派之言训诂名物,虽常博引汉人之说,然并不墨守之。例如《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全书皆纠正旧注旧疏之失误。所谓旧注者,则毛、郑、马、贾、服、杜也;旧疏者,则陆、孔、贾也。宋以后之说,则其所不屑是正矣。是故如高邮父子者,实毛、郑、贾、马、服、杜之诤臣,非其将顺之臣也。失岂惟不将顺古人,虽其父师,亦不苟同。段之尊戴,可谓至矣。试读其《说文注》,则“先生之言非也”,“先生之说非是”诸文,到处皆是。即王引之《经义述闻》,与其父念孙之说相出入者,且不少也。彼等不惟于旧注旧疏之舛误丝毫不假借而已,而且敢于改经文。此与宋明儒者之好改古书,迹相类而实大殊。彼纯凭主观的臆断,而此则出于客观的钩稽参验也。段玉裁曰:“校书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必先定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之稿本是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是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   此论最能说明考证学在学术界之位置及价值。盖吾辈不治一学则已,既治一学,则第一步须先将此学之真相,了解明确,第二步乃批评其是非得失。   譬如今日,欲批评欧人某家之学说,若仅凭拙劣伪谬之译本,相与辩争讨论,实则所驳斥者乃并非原著,如此岂不可怜可笑!研究中国古书,虽不至差违如此其甚,然以语法古今之不同,与写刻传袭之讹错,读之而不能通其文句者则甚多矣。对于未通文句之书,而批评其义理之是非,则批评必多枉用,此无可逃避也。清代之考证学家,即对于此第一步工夫而非常努力,且其所努力皆不虚,确能使我辈生其后者,得省却无限精力,而用之以从事于第二步。清代学之成绩,全在此点,而戴、段、二王之著述,则其代表也。阮元之序《经义述闻》也,曰:“凡古儒所误解者,无不旁征曲喻,而得其本义之所在。使古圣贤见之,必须颐曰:“吾言固如是!数千年误解之,今得明矣’。……”   此其言洵非溢美,吾侪今日读王氏父子之书,只觉其条条皆犁然有当于吾心,前此之误解,乃一旦涣然冰释也。虽以方东树之力排“汉学”,犹云:“高邮王氏《经义述闻》,实足令郑、朱俛首。汉唐以来,未有其比。”(《汉学商说》卷中之下)亦可见公论之不可磨灭矣。   然则诸公曷为能有此成绩耶?一言以蔽之曰:用科学的研究法而已。试细读王氏父子之著述,最能表现此等精神。吾尝研察其治学方法:第一曰注意。凡常人容易滑眼看过之处,彼善能注意观察,发现其应特别研究之点,所谓读书得间也。如自有天地以来,苹果落地不知凡几,惟奈端能注意及之;家家日日皆有沸水,惟瓦特能注意及之。《经义述闻》所厘正之各经文,吾辈自童时即诵习如流,惟王氏能注意及之。凡学问上能有发明者,其第一步工夫必恃此也。第二曰虚己。注意观察之后,既获有疑窦,最易以一时主观的感想,轻下判断,如此则所得之“间”,行将失去。考证家决不然,先空明其心,绝不许有一毫先入之见存,惟取客观的资料,为极忠实的研究。第三曰立说,研究非散漫无纪也,先立一假定之说以为标准焉。第四曰搜证,既立一说,绝不遽信为定论,乃广集证据,务求按诸同类之事实而皆合,如动植物学家之日日搜集标本,如物理化学家之日日化验也。第五曰断案。第六曰推论。经数番归纳研究之后,则可以得正确之断案矣。既得断案,则可以推论于同类之事项而无阂也。王引之《经传释词》自序云:“……始取《尚书》二十八篇绎之,见其词之发句助句者,昔人以实义释之,往往诘为病,窃尝私为之说而未敢定也。及闻大人(指其父念孙)论《毛诗》‘终风且暴’……诸条,发明意旨,涣若冰释。……乃遂引而伸之,尽其义类。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为《经传释词》十卷”。   又云:   “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凡其散见于经传者,皆可比例而知,触类长之。”   此自言其治学次第及应用之法颇详明,虽仅叙一书著述始末,然他书可以类推,他家之书亦可以类推矣。此清学所以异于前代,而永足为我辈程式者也。   十三   正统派之学风,其特色可指者略如下:一、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   二、选择证据,以古为尚。以汉唐证据难宋明,不以宋明证据难汉唐;据汉魏可以难唐,据汉可以难魏晋,据先秦西汉可以难东汉。以经证经,可以难一切传记。   三、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   四、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   五、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为比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则。   六、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   七、所见不合,则相辩诘,虽弟子驳难本师,亦所不避,受之者从不以为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