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赘语 - 第 20 页/共 20 页

乱而不损曰「灵」。                  好祭鬼神曰「灵」。 【书作「鬼怪」。】 不勤成名曰「灵」。                  短折不成曰「殇」。 未家短折曰「殇」。                  隐拂不成曰「隐」。 不显尸国曰「隐」。                  见美坚长曰「隐」。 【史有书无。】 杀戮亡辜曰「厉」。                  愎狠遂过曰「刺」。 不思亡爱曰「刺」。                  肆行劳祀曰「悼」。 年中早夭曰「悼」。                  恐惧从处曰「悼」。 早孤短折曰「哀」。                  恭仁短折曰「哀」。 外内从乱曰「荒」。                  好乐怠政曰「荒」。 好变动民曰「躁」。                  怙威肆行曰「丑」。 【史有书无。】 在国遭忧曰「愍」。 【书作「连忧」。】         在国逢难曰「愍」。 祸乱方作曰「愍」。                  使民悲伤曰「愍」。 【书作「折伤」。】 壅遏不通曰「幽」。                  早孤铺位曰「幽」。 【书作「有位」。】 动祭乱常曰「幽」。                  啬于赐与曰「爱」。 疏远继位曰「绍」。                  华言无实曰「夸」。 逆天虐民曰「抗」。 【书作「曰炀」。】         好更改旧曰「易」。 名与实爽曰「缪」。                  满志多穷曰「惑」。 好内远礼曰「炀」。                  去礼远众曰「炀」。 隐,哀之也。施为文也。除为武也。辟地为襄。视远为桓。刚克为发。柔克为懿。履正为庄。有过为僖。施而不成曰宣。惠无内德曰献。治而生生月为平。乱而不损为灵。由义而济为景。失无口则以其明,余皆象也。和,惠也。勤,劳也。遵,循也。爽,伤也。肇,始也。乂,治也。康,安也。怙,恃也。享,祀也。胡,大也。服,败也。康,顺也。就,会也。(忄寒),过也。锡,与也。典,常也。肆,于也。 【于史作「放」。】 康,虚也。叡,圣也。惠,爱也。绥,安也。坚,长也。耆,强也。考,成也。周,至也。怀,思也。式,法也。敏,疾也。捷,克也。载,事也。弥,久也。 此后一叚,史多讹阙,按周书补之,差可读。周书又有凶年无谷曰「糠」,不悔前过曰「戾」, 思虑深远曰「口」,息政外交曰「推」。史都无之,似宜补入。  中书左丞一人 杨公宪,上元人,洪武二年任中书左丞,三年伏法。公创为「一统山河」花押以示人,使人尊己以招权。待诏陈桱知其意,谓公曰:「此押非常,所谓『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也。』」公大喜,即擢桱为编修。噫,此其所以致祸与!  应天人官尚书二十六人 本府人官尚书者二十三人,金陵琐事载之。考吏部题名,洪武初设吏部,隶中书省,张公铭为尚书,三年,招谕云南。周公时中,茶陵人,籍应天,由龙泉归附,除湖广行省平章任,调镇江知府。乃考南畿志,载甲第中官尚书者,在上元诸县,则曹公义、 【句容。】 倪公谦、 【上元。】 张公瑄、 【江浦。】 黄公绂、 【句容。】 童公轩、 【钦天监。】 倪公岳、 【上元。】 公文度、 【江宁。】 。】。】 周公金、 【府军。】 梁公材、 【金吾。】 胡公汝砺、 【溧阳。】 顾公璘、 【上元。】 刘公麟、 【广洋王公敞、 【锦衣 王公以旗、 【江宁。】 王公暐。 【句容。】 乡举则陈公恭、 【江宁。】 齐公泰, 【溧水。】 又祠墓则翟公瑄, 【江宁。】 又人物则偰公斯, 【溧阳。户礼二部。】 流寓则周公瑄, 【山西人,举人,官南刑部尚书,葬江宁之黄门山。次子纮,官布政,皆居于江宁。】 而不及二公与邹公干、周公桢、端木公复初。琐事中又不载黄公绂、翟公瑄,以二公别省人,它或有据也。二书又俱不载陈公寿, 【辽东人,官刑部尚书。】 既解官,贫不能归,流寓于南京。  都御史二人 金公泽,弘治十八年任南右都御史。张公琮,嘉靖五年任如金公。  侍郎九人 俞公纲,上元人,官南礼部左侍郎。张公文昱,上元人,由人才洪武中为刑部左侍郎。杨公勉,江宁人,永乐二十三年为刑部右侍郎,谪山东参政。刘公琏,江宁人,官□部侍郎 【官□部侍郎 「官」字后原阙一字,万历本亦阙。】 人,万历四十年任南礼部右侍郎。内张公志淳,云南永昌籍也。人,万历四年任南礼部右侍郎,管国子监事。吴公自新,江宁人,万历十九年任南刑部右侍郎。朱公之蕃,京。金公绅,上元人,成化十四年任南刑部右侍郎。张公志淳,江宁人,正德五年任户部右侍郎。殷公迈,京  右副都御史一人 丁璇,上元人,正统四年任,五年致仕。又南畿志载谈允,溧水人,洪武庚午举人;丁玠,溧水人,弘治己未进士,俱官都御史。考弇州堂卿寺表,无后二公姓名。  旧大理寺基 太平门左有高山,如圆釜立者,名龙广山。国初置大理寺于此,后乃徙置于门外,门直达于北曰太平堤。堤左沿钟山有小湖曰燕尾湖。志多遗之,仅见刑部志。  移囚 正德十四年七月十二日,江西宸濠反,攻安庆。南京戒严,刑部重监、轻监人犯,俱移于锦衣卫狱,事宁复初。按自三法司门往北一带,旧有大墙,总括三法司、京畿道在内。而刑部郎中庞嵩建议,犹谓欲于湖北岸增筑城,接刑部后墙 【接刑部后墙 「接」字原为墨丁,据万历本补。】 ,至钟山之红墙止。不惟法司缓急有备,免越狱之虞,即陵寝、册库,亦增一重扞圉,其说亦是。今大围墙多圮,自三法司后佛国寺,行人直穿而入矣,似亦不可不复修,以防不虞也。  国初榜文 洪武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奉圣旨:「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圆的,卸脚;作买卖的,发边远充军。」府军卫千户虞让男虞端故违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又龙江卫指挥伏颙与本卫小旗姚晏保蹴圆,卸了右脚,全家发赴云南。又二十五年九月十九日,礼部榜文一款:「内使剃一搭头,官民之家儿童剃留一搭头者,阉割,全家发边远充军。剃头之人,不分老幼罪同。」 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奉旨禁约:不许将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以为名字称呼。一医人止许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许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止许称梳篦人,或称整容,不许称待诏。官员之家火者,止许称阍者,不许称太监。又二十六年八月榜文:「为奸顽乱法事,节次据五城兵马司挐送到犯人颜锁住等,故将原定皮札(革翁)样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革勾)靴,里儿与靴(革勾)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着,或卖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本部切详。」先为官民一概穿靴,不分贵贱,所以朝廷命礼部出榜晓谕军民、商贾、技艺、官下、家人、火者,并不许穿靴,止许穿皮札(革翁),违者处以极刑。此等靴样传于外,必致制度紊乱,宜加显戮。奉旨:「这等乱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入云南。」 一榜永乐九年七月初一日该刑科署都给事中曹润等奏:乞敕下法司,今后人民倡优装扮杂剧,除依律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不禁外,但有亵渎帝王圣贤之词曲、驾头、杂剧,非律所该载者,敢有收藏传诵、印卖,一时挐送法司究治。奉旨:「但这等词曲,出榜后,限他五日,都要干净将赴官烧毁了,敢有收藏的,全家杀了。」此等事,国初法度之严如此,祖训所谓顿挫奸顽者。后一切遵行律诰,汤网恢恢矣。  逍遥牢 俗传淮清桥北有逍遥楼,太祖所建,以处游惰子弟者。按陈太史维桢录纪,太祖恶游手博塞之民,凡有不务本,逐末、博奕、局戏者,皆捕之,禁锢于其所,名「逍遥牢」。  前乙酉举人见后乙酉 石城先生,年二十举嘉靖乙酉乡试,三十举乙未会试第一人,官吏部奉常少卿,止于尚宝卿致政。时年不满五十岁,居林下踰三十年,福禄寿考,子孙之盛,为留都冠。生平无霜露之恙,体中小极,但亟令家人治米粉丸,进二盂即瘥。万历乙酉,中式举人谒先生,时方矍铄,无老态。年八十余,予尝见先生道貌,眼碧、长头、白须飘然,真神仙中人也。 跋 万历戊午孟秋十一日,坐归鸿馆中校赘语十卷都讫。此书乃数年来所札记者,因随手所书,原无伦次。顷二年中以病兀坐,长日无聊,小为编叙,以散怀送日。虽寿之板,本无足存,姑留以诒子侄而已,不敢以示人也。 遯园居士再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