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 第 33 页/共 56 页
《尸子》曰:“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之不乐,钟鼓之不鸣,寡人之任也。国家之不睭,朝廷之不治,与诸侯交之不得志,子之任也。子无入寡人之乐,寡人无入子之朝。’自是已来,子产治郑,城门不闭,国无盗贼,道无饿人。孔子曰:‘若郑简公之好乐,虽抱钟而朝可也。’”愚谓:为邦必放郑声,此孔子之言也,岂有抱钟而朝之言哉!程子谓:未有心蠹,而能用管仲者,于郑简公亦云。
《论衡》,盖蔡中郎所秘玩。而刘氏《史通》讥之曰:“充自纪述其父祖不肖,为州闾所鄙,而答以瞽顽舜神,鲧恶禹圣,盛矜于己而厚辱其先。何异证父攘羊,学子名母,名教之罪人也!”葛文康公亦曰:“充刺孟子,犹之可也,至诋訾孔子,以系而不食之言为鄙,以从佛肸公山之召为浊,又非其脱骖旧馆,而惜车于鲤,又谓道不行于中国,岂能行于九夷?若充者,岂足以语圣人之趣哉!”即二说观之,此书非小疵也。吕南公谓:充饰小辩以惊俗,蔡邕欲独传之,何其谬哉!
《家语》问舜冠,谓鲁哀公问孔子,《尚书大传》以为成王问周公。
《子思子》曰:“东户季子之时,道上雁行而不拾遗,馀粮宿诸亩首。”馀粮栖亩,本于此。
刘邵《人物志》曰:“《易》以《咸》为德,以《谦》为道。《老子》以‘无’为德,以‘虚’为道。”愚谓:《咸》言“虚”而不言“无”,与《老氏》异。
宋咸注《法言》云:“天地不常泰,亦不常否。圣人不常出,亦不常绝。”
或问贤,曰:“颜渊、黔娄、四皓、韦玄成。”王介甫曰:“出乎颜渊,则圣人矣。出乎韦玄成,则众人矣。”
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舟之下无伯夷。此《韩非》语也,余襄公《谨箴》用之。
杜牧注《孙子序》云:“孙武著书数十万言,魏武削其繁剩,笔其精切,凡十三篇。因注解之。”考之《史记》本传,阖庐曰:“子之十三篇,吾尽观之矣。”非笔削为十三篇也。
《庄子》楚狂之歌,所谓“迷阳”,人皆不晓,胡明仲云:“荆楚有草,丛生修条,四时发颖,春夏之交,花亦繁丽。条之腴者,大如巨擘,剥而食之,其味甘美,野人呼为迷阳。其肤多刺,故曰:“无伤吾行,无伤吾足。”
卷十一 考史
《战国策》张仪说秦王曰:“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姚氏云:“《韩非子》第一篇《初见秦》文与此同。”鲍氏失于考证。吕成公《丽泽集》文,取此篇。
邹忌不如徐公美,《新序》云:“齐有田巴先生,行修于外。王闻其贤,聘之,将问政焉。田巴改制新衣,拂饬冠带,顾谓其妾,妾曰:‘佼。’将出门,问其从者,从者曰:‘佼。’过于淄水,自照视,丑恶甚焉。遂见齐王,齐王问政,对曰:‘今者大王召臣,臣问妾,妾爱臣,谀臣曰“佼”;问从者,从者畏臣,谀臣曰“佼”。臣至临淄水而观,然后知丑恶也。今王察之,齐国治矣。’”与邹忌之言略同。洪景卢谓:《孟子》所书齐景公问晏子,与《管子?内言戒篇》相似,盖传记若是者多矣。
齐负郭之民有狐咺者,正议闵王,斮之檀衢。按《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说齐湣王曰:“殷之鼎陈于周之廷,其社盖于周之屏,其干戚之音,在人之游。亡国之音,不得至于庙;亡国之社,不得见于天;亡国之器陈于廷,所以为戒。王必勉之。其无使齐之大吕陈之廷,无使太公之社盖之屏,无使齐音充人之游。”齐王不受。狐援出而哭国五日,其辞曰:“先出也,衣睴;后出也,满囹圄。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齐王问吏曰:“哭国之法若何?”吏曰:“斮。”王曰:“行法。”狐援乃言曰:“有人自南方来,鲋入而鲵居,使人之朝为草而国为墟。殷有比干,吴有子胥,齐有狐援。已不用若言,又斮之东闾。每斮者以吾参夫二子者乎!”《汉?古今人表》作“狐爰”,注:即狐咺也。愚谓:杀诤臣者必亡,狐援其洩冶之类乎!
齐威王封即墨大夫,燕取齐七十馀城,唯莒、即墨不下。田单以即墨破燕。齐王建将入秦,即墨大夫入见,画临晋、武关之策,建不听而亡。吁,何即墨之多君子也!建能听即墨大夫之谋,则齐可以胜秦矣。国未尝无士也。
《太平御览》引《战国策》曰:“吴子问孙武曰:‘敌人保山据险,擅利而处,粮食又足,挑之则不出,乘间则侵掠,为之奈何?’武曰:‘分兵守要,谨备勿懈。潜探其情,密候其怠。以利诱之,禁其牧采。久无所得,自然变改。待离其故,夺其所爱。’”今本无之。
乐间入赵,燕王以书谢焉。《新序》以为惠王遗乐毅书。
《新序》乐毅书:君子绝交无恶言,去臣无恶声。
战国有两公孙弘,一在齐,为孟尝君见秦昭王;一在中山,言司马憙招大国之威求相。与汉平津侯为三。《韩子》云:“公孙弘断发而为越王骑。”是又一人也。
《禹贡正义》郑康成云:“《战国策》:碣石在九门。”姚宏云:“《战国策》遗逸,如司马贞引‘马犯谓周君’、徐广引‘韩兵入西周’、李善引‘吕不韦言周三十七王’、欧阳询引‘苏秦谓元戎以铁为矢’、《史记正义》引‘九门本有宫室而居’,今本所无。”晏元献论秦穆公以由余为贤,用其谋伐戎。夫臣节有死无贰,戎使由余观秦,终竭谋虑,灭其旧疆,岂钟仪操南音,乐毅不谋燕国之意哉?秦穆之致由余而辟戎土也,失君君臣臣之训矣。元献之论,有补世教,故录之。
唐太宗问褚遂良曰:“舜造漆器,禹雕其俎。”其事见《韩子》。由余对秦穆公曰:“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国之不服者十三。禹作祭器,墨染其外,朱画其内,国之不服者三十三。”
薛士龙曰:“齐威之霸,不在阿、即墨之断,而在毁誉者之刑。”今按:毁誉者,乃佞臣周破胡。见《列女传》。
《大事记》魏以田文为相,《解题》曰:“田文与孟尝君姓名适同而在前,《吕氏春秋?审分览》作商文,所载‘吴起问答’,与《史记》略同。”西山《读书乙记》谓:田文,游侠之宗主,以主少国疑自任,未知其可也。误以为孟尝君。
王逸云:“屈原为三闾大夫。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汉兴,徙楚昭、屈、景于长陵,以强干弱支,则三姓至汉初犹盛也。庄子曰:“昭、景也,著戴也;甲氏也,著封也。非一也。”说云:“昭、景、甲三者,皆楚同宗也。”甲氏,其即屈氏欤?秦欲与楚怀王会武关,昭睢、屈平皆谏王无行。襄王自齐归,齐求东地五百里,昭常请守之,景鲤请西索救于秦,东地复全。三闾之贤者,忠于宗国,所以长久。
《陈轸传》卞庄子刺虎,《战国策》作“管庄子”,《索隐》引《战国策》作“馆庄子”。馆,谓逆旅舍。其人字庄子。
晋、楚之争霸在郑,秦之争天下在韩、魏。林少颖谓:六国卒并于秦,出于范睢远交近攻之策。取韩、魏以执天下之枢也,其远交也。二十年不加兵于楚,四十年不加兵于齐,其近攻也。今年伐韩,明年伐魏,更出迭入无宁岁,韩、魏折而入于秦,四国所以相继而亡也。秦取六国,谓之蚕食,盖蚕之食叶,自近及远。《古史》云:“范睢自为身谋,未见有益于秦。”愚谓:此策不为无益,然韩不用韩玘,魏不废信陵,则国不亡。
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迁西周公,而东周君犹存也。壬子,秦迁东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当自丙午至壬子,系周统于七国之上,乃得春秋存陈之义。《大事记》周赧后即系秦,朱子以为未当,《纲目》以七国如楚、汉并书之。
七国,齐、魏、赵、韩皆大夫篡,楚为黄,秦为吕,唯燕为旧国,召公之泽远矣。惠王不用乐毅,太子丹乃用荆轲,其能国乎?
老泉谓:秦之忧在六国,蜀最僻,最小,最先取;楚最强,最后取,非其忧在蜀也。愚谓:取蜀则楚在掌中矣,白起所以再战而烧夷陵也。
鲁仲连书:富比乎陶、卫。延笃注《战国策》云:“陶朱公子荆。”王邵云:“魏冉封陶,商君封卫。”今按:商君封于商,非封卫也。
李文叔《书战国策》曰:“为是说者非难,而载是说者为不易得。使秦、汉而后,复有为是说者,必无能载之者矣。”愚观董晋之答回纥语,李怀光、谭忠之说刘总,词气雄健,有先秦风,韩、杜二公之笔力,足以发之也。《董晋行状》、《燕将录》。
秦昭王五十一年灭周,是岁汉高祖生于丰沛。天道之倚伏,可畏哉!《史记》昭王五十一年,赧王卒。皇甫谧曰:“高祖生。”
秦庄襄王元年,灭东周。三年,始皇立,而柏翳之秦亦灭。二世元年,废卫君,是岁诸侯之起者五国。三年,而秦亡。然则灭人之国,乃所以自灭也。
秦皇欲以一至万,新莽推三万六千岁历纪,宋明帝给三百年期,其愚一也。汉世祖曰:“日复一日,安敢远期十岁乎?”真帝王之言哉!
魏公子退让,而口不忍献五城;尹翁归不私,而不敢见其邑子。是以君子正容以悟之,使人之意也消。
箝语燔书,秦欲愚其民而不能愚陈涉;指鹿束蒲,高欲愚其君而不能愚子婴。
韦昭《洞历记》:纣无道,比干知极谏必死,作《秣马金阙歌》。古歌尚质,必无“秣马金阙”之语,盖依托也。
贾生《过秦》曰:“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春秋时,殽,桃林,晋地,非秦有也。
史记正误[《索隐》、《正义》、《史剡》、《通鉴考异》、《古史》、《大事记解题》所考正者,皆不著。]
《五帝本纪》列黄帝、颛、辛、尧、舜,谓:“孔子所告宰予,儒者或不传,及《春秋》、《国语》,发明《五德》、《系姓》章矣。《书》缺有间,乃时见于他说。”五峰胡氏曰:“仲尼《系易》,历叙制器致用,兼济生民者,独称牺、农、黄帝、尧、舜氏,盖以是为五帝也,而颛、辛无闻焉。太史公所载,特形容之虚语尔。”朱文公曰:“《易大传》,孔圣之言;八卦,文字之祖,何故遗而不录?”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书正义》曰:“舜年六十二为天子。《大禹谟》: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乃求禅禹。《孟子》云:‘舜荐禹于天十七年。’是在位五十年明矣。《史记》皆谬。”
《夏本纪》:太康崩,弟仲康立。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左传正义》曰:“太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尚有百载,乃灭有穷。《本纪》不言羿、浞之事,是迁说之疏。”
《殷本纪》:祖乙迁于邢。《书正义》曰:“郑玄云:‘祖乙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复徙也。’”
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与《书序》违,非也。
太甲既立三年,伊尹放之于桐宫。居桐宫三年,悔过反善。伊尹乃迎而授之政,谓太甲归亳之岁。已为即位六年,迁说妄也。
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与《书序》相违。
帝阳甲之时,殷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皇王大纪》曰:“以其世考之,自沃丁至阳甲,立弟者九世。”中丁之名,误也。
太戊,为太甲之孙。《三代表》云:“太戊,小甲弟。”则亦是沃丁弟,太甲子。《书正义》谓:《本纪》、《世表》必有一误。
《周本纪》:不窋末年,夏氏政乱,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周语》云:“不窋自窜于戎狄之间。”韦昭云:“不窋去夏而迁于豳。”《诗正义》:案《公刘》之篇,公刘避乱适豳。公刘者,不窋之孙。
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季历。《左传正义》曰:“如《史记》之文,似王季与太伯别母,迁言疏缪。太伯、虞仲辟季历适荆蛮,若有适庶,不须相辟。知其皆同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