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例存疑 - 第 47 页/共 137 页

条例 禁止迎送  一,上司入城,凡文武属员止许出城三里迎送。如不入城,在境内经过处所迎送。傥迎送必至交界,或因事营求,或乘便贿赂,将属员革职拏问。如止出界迎送,无营求贿赂等情,照擅离职役律议处。若上司有必欲迎送,致属员畏其威势,至交界迎送者。傥有勒索情弊,将上司革职提问。如止令迎送,无勒索情弊,照例议处。地方官倶免议。    此条系雍正七年吏部议覆河东总督田文镜条奏定例。    谨按。与官吏受财门上司经过一条系属一事。 □上层言属员之罪,下层言上司之罪。此条例意甚严,而科罪反较律为轻。 □必欲迎送及畏其威势均指上司而言,惟属员业已至交界迎送,岂能专罪上司,似应照下条改为,属员违例迎送,上司容令远迎,不行掲报者,倶交部议处。 禁止迎送  一,凡提镇赴任,所属将弁于是日迎接,除跟役外,其司事兵丁不得过十名,出城不得过五里。其副、参、游撃等官赴任,本标员弁于是日迎接,除跟役外,司事兵丁不得过五名,出城不得过三里。从境内经过者,止许在本营汛地经过处所迎送。如属员多带兵丁越境远迎,及上司容令远迎并不行掲报者,倶交部照律议处。    此条系雍正十三年例,乾隆五年改定。    谨按。上条祗言入城过境而未及赴任,此条专言赴任而未及入城过境,均不画一。 禁止迎送  一,文武官员出入应合开道而自不开道,致令应避官员不曾回避者,不问。若因而生事者,止问上官。    此条系前明《会典》。    谨按。因而生事句语意未明。 禁止迎送  一,凡书役迎接新官,在交界处所等候,呈送须知册籍,其余书役概令随印交代,并将头接、二接、三接陋习严行禁止。如有约结多人执批远迎者,照律治罪。    此条系乾隆二年吏部议覆浙江布政使张若震条奏定例。    谨按。原奏新官到任,令旧任官于书役内量拨数人云云,删去此句,下文其余书役一句便不分明。 □《处分则例》首句,系新官到任,旧任官于书役内酌拨数人,在交界处等候云云。 禁止迎送  一,军民人等于街市遇见官员引导经过,即须下马躱避,不许冲突。违者笞五十。    此条系前明洪武三十年令。    谨按。此似不论官品之大小。 禁止迎送  一,属员与上司亲戚子侄有乘便夤縁、因事贿嘱者,按律分别革职治罪。上司之子侄亲戚有官职者经过属员境内,拜候往来,属员供应馈送,均照不应重律,降三级调用。无官职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该上司自行査出参处者,免议。漫无觉察者,照约束不严例,降一级调用。知而不举,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如有夤縁贿嘱等事,通同徇纵者,一并分别革职治罪。    此条系乾隆二十六年吏部议覆四川布政使呉士端条奏定例。    谨按。此亦防其交通贿嘱之意,然不拜会往来,即可保无贿嘱乎。与处分例参看。 公差人员欺陵长官:巻首 凡公差人员在外,不循礼法,(言语慠慢)欺陵守御官及知府、知州、知县者,杖六十。若校尉有犯,杖七十。祗候,禁子有犯,杖八十。    此仍明律,雍正三年増删,其小注系顺治三年添入。 条例 公差人员欺陵长官  一,公堂乃系民人瞻仰之所,如奴仆皁隶人等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者,杖七十,徒一年半。吏员、承差人等,加一等。若六部都察院在京各衙门人役接奉批差,敢有似前越礼犯分者,许所在官长实封参奏,照例治罪。    此条系前明大诰,雍正三年修改,乾隆五年改定。    谨按。所以肃公堂之礼也。直行御道者,杖八十。宫殿者,杖一百。此处必系三项兼备方拟徒罪之处,并未叙明。 □此罪其越礼犯分也,惟仅止入正门,或驰当道,即拟徒罪,似嫌太重。三项中尤以坐公座为重,非坐公座,似不问徒罪矣。 服舍违式:巻首 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违式之物,责令改正。工匠自首,免罪,不给赏。) ○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官罢职不叙,)工匠杖一百。违禁之物并入官。 ○首吿者,官给赏银五十两。 ○若工匠能自首者,免罪,一体给赏。    此仍明律,雍正三年删定,其小注顺治三年添入。 条例 服舍违式  一,公侯、文武各官应用帽顶束带及生儒衣帽,照品级次第,不许僭越。官员越品僭用及民间违禁擅用者,照律治罪。凡应用东珠重不得过三分,如用三分以上,即同违式。公、侯、伯起花金帽顶,上衔红宝石一大颗。公,中嵌东珠四颗。侯,中嵌东珠三颗。伯,中嵌东珠二颗。带倶用圆玉版四块,四围金鑵。公,中嵌猫睛一颗。侯,中嵌緑松子石一颗。伯,中嵌红宝石一颗。倶四爪蟒补服。一品起花金帽顶,上衔红宝石一大颗,中嵌东珠一颗,带用方玉版四块,四围金鑵,中嵌红宝石一颗,文职仙鹤补服,武职麒麟补服。二品起花金帽顶,上衔起花珊瑚一大颗,中嵌小红宝石一颗,带用起花金圆版四块,中嵌红宝石一颗,文职锦鶏补服,武职狮子补服。三品起花金帽顶,上衔蓝宝石一大颗,中嵌小红宝石一颗,带用起花金圆版四块,文职孔雀补服,武职豹补服。四品起花金帽顶,上衔青金石一大颗,中嵌小蓝宝石一颗,带用起花金圆版四块,银鑵边,文职云雁补服,武职虎补服。五品起花金帽顶,上衔水晶一大颗,中嵌小蓝宝石一颗,带用素金圆板四块,银鑵边,文职白鹇补服,武职熊补服。六品起花金帽顶,上衔砗磲一大颗,中嵌小蓝宝石一颗,带用玳瑁圆版四块,银鑵边,文职鹭鸶补服,武职彪补服。七品上衔素金顶,中嵌小水晶一颗,带用素银圆版四块,文职鸂■【漱-欠+鸟】补服,武职补服与六品同。八品起花金帽顶,带用明羊角圆版四块,银鑵边,文职鹌鹑补服,武职犀牛补服。九品及杂职起花银帽顶,带用鸟角圆版四块,银鑵边,文职炼雀补服,武职海马补服。在京都察院、在外按察使等官倶獬豸补服,其朝服披肩接袖,倶用糚缎蟒缎。都察院都事、经歴、笔帖式,按察司经歴、照磨等官补服务照本身品级,不得滥用獬豸。举人、官生、贡监生,金雀顶,高二寸,带同八品,青袍蓝边,披领同。生员,银雀顶,高二寸,带同九品,兰袍青边,披领同。外郎,锡葫芦顶,衣及披领皆纯青。耆老用锡顶,不用披领,余与外郎同。    此条系顺治二年,钦奉上谕,恭纂为例,雍正三年修改,乾隆五年改定。    谨按。此亦《唐律疏议》所云。五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下服朱之意也。生儒似应改为生监,说见贡举非其人条例。 □照律者,照杖一百、笞五十之律也。 服舍违式  一,房舍、车马、衣服等物贵贱,各有等第。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僭上。其父祖有官身没,曾经断罪者,除房舍仍许子孙居住,其余车马、衣服等物,父祖既与无罪者有别,则子孙概不得用。    此条系明令,雍正三年改定。    谨按。盖本于元制。 服舍违式  一,房舍并不得施用重拱、重檐,楼房不在重檐之限。职官一品、二品厅房七间九架,屋脊许用花样兽吻,梁栋、斗拱、檐桷彩色绘饰。正门三间五架,门用緑油兽面铜环。三品至五品,厅房五间七架,许用兽吻,梁栋、斗拱、檐桷,青碧绘饰。正门三间三架,门用黒油兽面摆锡环。六品至九品,厅房三间七架,梁栋止用土黄刷饰。正门一间三架,门用黒油铁环。庶民所居堂舍,不过三间五架,不用斗拱彩色雕饰。    此条系明令。    谨按。言房舍按品建造,不得僭越也。 服舍违式  一,庶民男女衣服,并不得僭用金繍,许用纻丝、绫罗、绸绢、素纱,妇人金首饰一件,金耳环一对,余止用银翠。不得制造花样金线糚饰。    此条系明令。    谨按。言民间妇女服饰不得僭用也。 服舍违式  一,帐幔并不许用赭黄龙凤纹。职官一品至三品,许用金花刺繍纱罗。四品、五品,刺繍纱罗。六品以下,许用素纱罗。庶民用纱绢。    此条系明令。    谨按。言帐幔按品分等,不得僭越也。 服舍违式  一,鞍辔并不许雕饰龙凤纹。    谨按。此言鞍辔不得僭越。 服舍违式  一,器皿不许造龙凤纹。    谨按。此言器皿不得僭越。 服舍违式  一,伞盖。职官一品、二品,银葫芦,杏黄罗表红里。三品、四品,红葫芦,杏黄罗表红里,以上皆三檐。五品,红葫芦,蓝罗表红里。六品以下,八品以上,惟用蓝绢,皆重檐。雨伞通油绢。庶民不得用罗绢凉伞,许用油纸雨伞。    此条系明令,雍正三年修改,道光十二年删定。    谨按。言伞盖按品分张,不得僭越也。 服舍违式  一,坟茔石兽。职官一品,茔地九十歩,坟高一丈八尺。二品,茔地八十歩,坟高一丈四尺。三品,茔地七十歩,坟高一丈二尺。以上石兽并六。四品,茔地六十歩。五品,茔地五十歩,坟高八尺,以上石兽并四。六品,茔地四十歩,七品以下二十歩,坟高六尺。以上发歩皆从茔心各数至边。五品以上,许用碑,龟趺螭首。六品以下,许用碣,方趺圆首。庶人茔地九歩,穿心一十八歩,止用矿志。    此条系明令。    谨按。言坟茔按品建造,不得僭越也。与唐律同。 □以上各条均不言治罪之法。 服舍违式  一,品官服色、鞍辔等物,除官府、应用之家许令织造外,其私下与不应用之家制造者,工匠依律治罪。    此条系明令。    谨按。言品官服色、鞍辔,不应用之家不得制造也。 服舍违式  一,军民僧道人等,服饰器用,倶有定制。若常服(言常服则大服不禁)僭用锦绮,纻丝,绫罗,彩繍。器物用戗金、描金,酒器全用(言全用,若止用一件,不禁)金银,及将大红销金制为帐幔被褥之类,妇女僭用金繍闪色衣服、金宝首饰镯钏(言金宝则止用金饰,无珠宝不禁)及用珍珠縁缀衣履,并结成补子、盖额缨络等件,事发,倶照律治罪,服饰器用等物,并追入官(妇女罪坐家长)。奴仆、优伶、皁隶准用绵绸、茧绸、毛褐、葛苎、梭布、貉皮、羊皮,其纺丝、绢绸、段纱、绫罗及各样细皮倶不许用。长随亦照奴仆服式,违者照律治罪。    此条系前明问刑条例,嘉庆十四年改定。    谨按。两言照律治罪,自系治以笞五十之罪也。 □此条止言军民僧道人等,不言官吏,官吏不禁也。应得之罪问违制。 □奴仆以下,见在通融办理者多矣。 服舍违式  一,官吏军民人等,但有服饰僭用黄、紫二色及蟒龙、飞鱼、斗牛,器皿僭用朱、红、黄颜色及亲王法物者,倶比照僭用龙凤纹律拟断。服饰器皿,追收入官。    此条系前明问刑条例,雍正三年删改。    谨按。此例举官吏军民人等而并罪之,以其违禁也。 服舍违式  一,凡官民人等用线缨者,笞五十。    此条系康熙十八年定例。 服舍违式  一,黄色、秋香色、五爪龙、缎立龙段团补服及四爪暗蟒之四团补、八团补段纱,官民不许穿用。其大臣官员有特赐五爪龙衣服及段疋,无论色样,倶许穿用。若颁赐五爪龙段,挑去一爪穿用。若官员军民人等违例滥用者,系官革职。平人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失察官,交部议处。衣服入官。    此条系康熙年间现行例,雍正三年改定。 服舍违式  一,凡平时所戴暖帽、凉帽,亲王世子、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入八分公,倶用红宝石顶。未入八分公,固伦额驸、和硕公主额驸,民公侯伯、镇国将军和硕额驸及一品大臣,倶用珊瑚顶。辅国将军及二品官倶用起花珊瑚顶。奉国将军及三品官倶用蓝宝石顶及蓝色明玻瓈。奉恩将军及四品官倶用青金石顶及蓝色涅玻瓈。五品官用水晶顶及白色明玻瓈。六品官用砗磲顶及白色涅玻瓈。七品官用素金顶。八品官用起花金顶。九品官用起花银顶。未入流与九品同。候补、候选与见任同。凡九品之读祝赞礼、鸣赞序班。倶用八品起花金顶。进士、举人、贡生倶用金顶,生员、监生倶用银顶。    此条系雍正八年定例。 服舍违式  一,文武官员应用雨帽、雨衣,除二品以上仍照旧例戴用大红,三品亦准用大红雨帽,四品、五品、六品用红顶黒鑵边雨帽,七品、八品、九品及有顶戴人员倶用黒顶红鑵边雨帽。其内廷行走之员仍照旧,不论品级,雨帽倶戴大红,无论油帽、璮帽,一色服用。僭用者,照违制论。    此条系乾隆三十二年礼器馆奏准定例。 服舍违式  一,在籍候选吏员有僭穿补服,干谒地方官者,照违制律治罪。    此条系乾隆十年礼部议覆浙江布政司潘思。条奏定例。    谨按。未经考职书吏冒戴顶帽,照假官例徒一年。见诈假官,彼问徒,而此止拟杖,殊嫌参差。盖彼之冒戴顶帽,犹此之僭穿补服也,况干谒地方官乎。    此门所载各条,明令居其大半,今无令文矣,而见于《会典》者不少。现既重修《会典》,何不择其要者,分门别类,编为一集,命之曰大清令,与律相辅而行,亦简便之一法也。律内明载有违令及犯罪,引律令各条而迄无令文,亦阙典也。司其事者,何以竟无人见及于此耶。 僧道拜父母:巻首 凡僧尼道士女冠,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本宗亲属在内),丧服等第(谓斩、衰、期、功、缌,麻之类)皆与常人同。违者,杖一百,还俗。 ○若僧道衣服,止许用绸绢布疋,不得用纻丝绫罗。违者,笞五十,还俗,衣服入官。其袈裟、道服,不在禁限。    此仍明律,顺治三年添入小注。 失占天象:巻首 凡天文(如日月五纬、二十八宿之属)垂象(如日重轮及日月珥蚀、景星彗孛之类),钦天监官失于占候奏闻者,杖六十。    此仍明律,顺治三年添入小注。 条例 失占天象  一,占候天象,钦天监设观星台,令天文生分班昼夜观望,或有变异,开具掲帖呈堂上官。当奏闻者,随即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