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350 页/共 607 页
赐河东转运司钱十万缗市粮草。
详定编修三司令敕沈括言:「奉诏编修明堂、籍田、祫享、恭谢式。明堂、祫享,近岁多与南郊更用;恭谢、籍田,历年不讲礼文,盖已残缺。至于东封、西祀、朝陵等礼,亦皆难以搜究。窃虑空文迄于无用,欲止编明堂、祫享二礼。」从之。
戊申,诏河北西路转运副使□审礼相度卫、相州可置铁监处以闻。
赐度僧牒二千五百,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告、补牒总五十,赈贷泾原、环庆路汉蕃饥民,及为永兴路常平籴本。
己酉,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鲜于师中知河州。师中自是方知河州。朱史五月一日所书,其误审矣。初命文臣知河州,故记之。
罢都官员外郎宋充国同知礼院。充国妻庞氏悍而□,充国以庙飨斋宿太常,庞氏令二婢蹑而从之,充国笞二婢送开封府,即自劾,既释罪,并罢其职事。
壬子,以美人邢氏为充容。
延州乞发省仓白米三万石,粜与阙食人。从之。
上批:「河北修□楼橹、守具及军器合用物料,可速相度,差官往出产路徱刷计置,或令市易务募商人结买。」
分命辅臣祈雨。
中书奏,自应天至淮以南有蝗,已得旨差官监捕。上批:「与免朝辞。」
癸丑,手诏:「木征已降,熙河边事渐就安帖,此去惟当推广恩惠,怀辑羌落,乃为经久保守之利。如蕃部作过,合行讨荡,经略司具事取旨。」
知谏院邓润甫言,乞于每路监司择一人,与守令博访青苗法度。又乞每岁散青苗一料,取二分息。诏并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朱本删去,签贴云无施行。今复存之。
甲寅,诏成都府路转运等司体量辖下灾伤州县,更不候披诉,第与分数蠲秋税。
广东转运司言:「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一四】岁铸钱八十万,比又增铸钱三十万,近有旨改铸折二钱,一岁比小钱可增二十万。欲乞以所募舟运至发运司,改兑小钱入京,以为军国之计。」上批:「惠州阜民钱监,治平四年置,所铸钱系内藏库岁额,止自前年移拨与转运司买铜,今既有羡余,宜复归内藏库。」四年三月十四日、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可考。
诏差官权在京职任,如大理少卿之类,知州以上资序,即许奏荐。
诏广南东路提举司,劾广州市易务勾当公事吕邈擅入市舶司拘拦蕃商物以闻。朱史以事小删去,今复存之。
乙卯,检正中书吏房公事、太子中允俞充为集贤校理、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
礼宾副使、提点慈孝寺任泽为西染院使。以仙游夫人母弟推恩也。
司农寺言:「苏人诉沈括等所筑民田岸围,侵坏良田,横费公私钱,未委虚实。」诏转运副使张靓体视所诉事状以闻。十月体量到。
诏广州市泊可依旧存留,更不并归市易务。
熊本言:「经制泸州夷事除乞降外,有水路诸村作过夷,皆已平荡,具赏平夷贼有功使臣为三等。」诏洛苑副使、合门通事舍人贾昌言迁西作坊副使,余转官、减磨勘年有差。
司农寺言:「五等丁产簿,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一五】,隐漏不实,检用无据。今熙宁编敕但删去旧条,不立新制,即于造簿反无文可守,甚为未便。承前建议,惟使民自供手实,许人纠告之法,最为详密,贫富无所隐,诚造簿之良法。」诏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建议者前曲阳尉吕和卿,惠卿弟也。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罢手实。吕惠卿志吕和卿墓云:君之为曲阳尉,会朝廷初行免役法,他州县皆莫能推行,君首以曲阳户等之高下,役事之轻重,第为数等以应令。定帅李肃之深善之,未及行,以忧去。服除,复考太祖朝通检籍并令文。所谓手实者,参之以周官大比之法,成书以上,欲以均天下之役钱。会余以参知政事领司农寺,事始推行焉。宰相韩绛力请赏擢君,而君意深不欲,余为力辞于上,乃不果赏。其后异论参差,事虽寝而诸路州县用以造簿者十已八九,而役钱卒赖以均。太祖朝通检簿,当考。吕惠卿提举编条例,在六月乙未。食货志载和卿献议,今附七月末。
丙辰,诏诸房创立或删改海行一司敕,可并送法司及编敕所详定讫,方取旨颁行。
戊午,中书提举五房公事、主客郎中魏孝先知徐州。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召为同提举百司【一六】。此出必有为,当为冯京事也。
上批:「已遣刘忱往河东与北人议地界,今韩缜方使敌,虑于敌帐议论有涉。今商量事节,宜令缜回至雄州,先遣王宣赍一行语录赴阙。」御集九十八卷:八年七月五日,问王宣元降赴阙指挥,乃是沈括,非韩缜。然此时未差沈括也,恐御集或与此不同。
上又批:「昨据王韶言,本路荒田白草,可与秆草相伴饲马。闻洮西以累得雨,野草茂盛,民闲以钱四十市草三十斤,比之官场价几十倍,其令制置粮草,并转运司速定价,督责吏收买以助边食。」二十四日可并此。
诏提举永兴军路常平等事、太常博士章楶体视环庆路灾伤,相度赈济以闻。
己未,右武卫大将军、梅州刺史世恩袭封楚国公。世恩,从式第三子。「楚」或作「荣」。
诏荆湖北路转运司相度沅、锦、黔江口三处置博易场与蛮交易可否以闻。后本司委知沅州谢麟相度,麟言:「置务博买,则均平物价,招抚蛮獠,新附之人,日渐驯熟,永息边患。」又下其事三司,时章惇领三司,亦以为便。从之。
赐河北路弓弩十五万,令转运司分给诸州军。
庚申,诏诸路方田令并税物,内秆草依旧输本色。可并二十二日。
赐市易务息钱二十万缗,付定州封桩。
又赐秦凤路都转运司度僧牒二千,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牒三百,变置籴本。
江宁府乞以衙前□剩钱增给法司,吏如因职事取受,依转运司吏法施行。
辛酉,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太子中允、集贤校理许安世察访荆湖路,代俞充也。
岷州修城毕工,赐诸军特支钱,禁军五百,厢军、弓箭手、蕃兵、义勇三百。改岷州缘边安抚使司为洮东安抚司。
枢密直学士、知定州薛向言:「并边教习卒伍,试阅义勇、保甲,必为赏罚,使之劝向。今公使库钱支费不足,无以充赏,而又募人伺察北边机事,其所募人不畏诛戮者,以金帛诱之故也。今苟无以给其欲,则人莫敢赴。欲乞给钱三万余缗回易,以充其费。」诏以度僧牒三百赐之。
癸亥,分命辅臣祈雨于郊庙社稷。
上批:「闻河北路有蝗害稼,而所在多以未至滋盛,不即加意翦扑,其次第以闻。」又批:「访闻陈留等县,下户已是阙食,县官又不许百姓披诉,多行决罚,人情惶扰,极为可忧。」乃诏开封府界、淮南路提点提举司遍检覆蝗旱灾伤,甚者具合赈□事以闻。赐米十五万石赈给河北西路灾伤。
参知政事吕惠卿言:「司农条例所该事目极多,欲下诸路,令提举司官各具本路推行新法有无疑虑,须合申明,及未尽、未便事合更改措置,或本路已修完改正可以推之别路,条具申本寺,遍牒辖下官,亦许直述所见。」三月十七日,惠卿判司农,已有此申请,当参考。
又言:「诸路州县见行常平、苗役、丁产、保甲、农田、水利等事,全藉簿书钩考登耗虚实,则其制造不可以无法。欲令提举司,各据本路见有簿如何制造关防,具简径式样供申。」从之。已而惠卿献议曰:「免役出钱或未均,出于簿法之不善。按户令手实者,令人户具其丁口、田宅之实也。嘉佑敕:造簿,委令佐责户长、三大户,录人户、丁口、税产、物力为五等,且田野居民,耆、户长岂能尽知其贫富之详?既不令自供手实,则无隐匿之责,安肯自陈?又无赏典,孰肯纠决?以此旧簿不可信用,谓宜仿手实之意,使人户自占家业。如有隐落,即用隐寄产业赏告之法,庶得其实。手实法凡造五等簿,预以式示民,令民依式为状,纳县簿记,第其价高下为五等。乃定书所当输钱,示民两月。非用器、田谷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其法: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一七】,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通一县民物产钱数,以元额役钱均定。凡田产,皆先定中价示民,乃以民所占如价计钱。」于是始行手实法。食货志第二卷载参知政事吕惠卿献此议,中丞邓绾驳之。按行手实法,实录不记是何年月,但于此年七月十九日书司农寺云云,亦不记建议者何人。今既于七月十九日载和卿建议,又于七月末因惠卿令诸路各供簿法,即取本志所载惠卿云云附此。志又云:中丞邓绾驳之,天子是其议,则于罢手实法时载之。行手实法在七年十月十九日,罢手实法在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诏五路州军修城毕工,令军器监丞一员同本路监司按视,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以闻。
是月,开封府界提点司言咸平县有钸鹆食蝗蝻。
注 释
【一】中等阙仓户据下文,疑「仓」为「食」之误。
【二】定川寨「川」原作「州」。按:宋无「定州寨」,定川寨属镇戎军,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此处「州」显为「川」之误,故改。
【三】昨者销并军营「销」原作「拨」,据本书卷二四七熙宁六年十月庚寅条、宋史卷一九四兵志改。
【四】除二节特支及傔从□给外「□给」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五】草二百万束「二」原作「三」,据同上二书及文献通考卷一五三兵考、宋史全文卷一二改。
【六】至是浑仪浮漏成「浑仪浮漏」原作「浮仪浑漏」,据阁本及上文改。
【七】宋迪「宋」原作「朱」,据本书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癸丑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改。
【八】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请」原作「谓」,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四教阵法改。
【九】熊本「本」原作「木」,据阁本改。
【一○】及退出民田数万顷「民」,宋史卷九二河渠志、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二五作「良」。
【一一】堂邑「邑」原作「巴」,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二】曾旼「旼」原作「□一日□□」,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改。
【一三】河北东路转运司据文,疑此上脱「诏」字。
【一四】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韶」原作「诏」。按:宋史卷九○地理志、九域志卷九、编年纲目卷一八皆记永通监在韶州,据改。
【一五】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耆」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九补。
【一六】召为同提举百司「同」原作「司」,据本书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癸未条改。
【一七】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分」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五
卷二百五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八月丙寅朔,鄜延经略使赵□言:「秋稼不登,欲不候民诉放税。及自冬初,日给阙食弓箭手常平米人一升半,不足,于省仓借给。」从之,并诏近县城寨秋田未成者,亦优加赈济。
上批:「提举市易司奏,市易二年收息钱九十六万余缗,累准朝旨,已支九十五万缗。可契勘何月日指挥,支往何处。」讫无行遣。朱史削去,以为支拨息钱不合书,新本亦削去。今复存之,此亦可见市易司为欺也。
诏军器监于诸路州军除知县外,许不拘常制选官,计会转运司徱刷州县牛皮、筋、角,如能点检失陷及擘画拘收数多者,等第酬奖。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都提举市易司言:「奉诏支息钱二十万贯付定州安抚司封桩,欲兑三司京东折斛钱,差使臣运致以往。」诏知定州薛向,如欲以京东钱就本处擘画转物货,即依都提举市易司所申奏。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丁卯,诏瀛州以省仓粮三万石博买丝挠疋帛。
赐河东转运司绢十万市粮草。
前知合州、比部郎中刘峤与堂除,前知怀安军、驾部员外郎黄沐令转运司劾罪。以梓州路察访熊本言:「峤议役法,不为暴横所夺,累有申请,皆可施行。沐根括居民,引檐钱以资公使」故也。新本从朱本削去,今存之。
江淮发运司言,淮南转运司岁计已办,及量减外,少数尚十七万七千余石,乞蠲减。诏放七万石,余许次年补填。
诏自今进奉蛮旧借役人马者,给递马,如不足,以免役钱差顾。
戊辰,诏募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阙食流民修城壕,真定府委守臣孙固,余委转运判官李稷提举,仍半月一具已兴修次第及支钱粮数以闻。
己巳,皇城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知阶州刘昌祚为西京作坊使,走马承受、内供奉官徐禹臣为供备库副使,寄资,赏讨阶州槵贴硖陇逋族蕃部之劳也。昌祚先为秦凤路都监,知甘谷城张诜将开边,遣侍禁王世文往阶州槵贴硖,集蕃酋犒设而诱说之。觽疑曰:「是欲表里熙河,取我地尔。」即啸聚大罗苏木嘉族,攻焚槵贴硖寨,杀寨官军民。边候甚急,诜忧惧不知所为,即表乞昌祚知阶州。昌祚至,遂讨平之,以功转皇城副使,于是进讨迭州,改作坊使。此据张舜民志墓。昌祚有不许他路兵就熙州改刺奏请,当检附。
诏:淮南东路灾伤州军巡检、县尉,令本路监使不拘常制奏举,候丰岁如旧。
又诏河北转运使同外都水监丞司相度减省河上□占官吏以闻。朱本削去。
知开封府兵曹参军、兼删定司农寺条例□安持言,昨同吕嘉问详定行户条贯,续差孙永体问利害,供析事状,不无异同,乞罢知兵曹参军。从之。
崇政殿说书吕升卿言:「淮东民所出役钱差重甚,有愿减钱应募之人,寻召五十八人者专勾当诸场务,尝奏一路依此施行,乞付转运副使俞充相度。仍兑籴发运司许籴上供米三十万石与本路阙军粮处,令转运司依价拨还。」从之。此可见升卿舍讲说而言财利事也,新本削去,今存之。
庚午,右武卫大将军仲绾领开州团练使、仲理【一】荣州团练使,右监门卫大将军仲真领文州刺史,并以学士院召试中等也。
光禄寺丞陈象古上书言:「所生母董氏嫁为孙氏妇,迫于饥寒,愿许归臣家。」诏开封府审问,仍给以缗钱。
诏知成都府蔡延庆兼提举戎、黎州买马,其令选举官具名以闻。
诏监司每半年一具有无措置改正事及保举、发摘属官,申中书考察,如有可以施行,即下所司,令遍关所属。从河北转运判官吕温卿请也。
诏蠲庐、蕲等州民所欠熙宁五年秋、六年夏免役钱,州县尝于不当役之家例使均出者,速改正除放。
赐知凤翔府、光禄卿刘袭礼奖谕敕书。袭礼,须城人,以应副熙河军须九十万有劳故也。袭礼传元丰二年八月。
辛未,诏鄜延环庆州、保安军民阙食者,其夏税已蠲减外,更权倚阁。
壬申,诏河北非灾伤州、县,并排保甲,监司其务劝诱,习四种武艺,农隙阅试;户四等以下,官给弓弩,军器监勘会相度以闻。
罢诸路徱刷钱帛官。先是,上批问:「三司见差是何官在淮南徱刷钱帛?」中书言司门郎中王道恭、太子中舍赵鼎。诏罢之。朱史削去,今复存之。上批据御集增入。
秦凤路转运使熊本言,夔、戎二州旧无边事,守令惟用武人,吏民病之,乞自今并选文臣。从之。
癸酉,诏前权京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舍王子渊送审官东院,差通判洋州。坐擅于密州置市易务,借官钱市乳香也。苏辙龙川□志【二】云:熙宁中,王子渊为京东转运判官、知密州,海舶多私贩乳香,即明召舶客入官中,以贱价收之,自以为奇,言于朝廷。中书户房检正官向宗儒得之,喜曰:「此法所禁,子渊为监司,知人犯法不能禁,而出钱买之,此罪人也。」子渊既得罪,香皆没官,一时以为奇策。元佑初,贩香者诉之朝廷,令户部支还七分钱,议者以为过犹不及也。
甲戌,诏岷州将官、皇城副使刘惟吉,领英州刺史、内藏库使孙真并为皇城使;队将以下各第迁及减磨勘年。赏讨荡岷州扰边蕃部之功也。
诏京西转运司具赈济流民事状,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
大礼使韩绛,乞差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提点南郊事务,从之。其后,每遇大礼,从中书选差官两员通管,或只差一员。
丙子,诏:「久旱,祷雨未应,其令长吏躬祷岳渎。闻泾原、环庆、鄜延路自七月后得雨,其阙麦种者官贷之,官无麦种即借钱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