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第 234 页/共 372 页
庚申,诏:“左藏南库拨隶户部,提领所事务,限五日结局。”
先是户部具南库收支项目,帝谓辅臣曰:“见在钱三十五万馀贯,尽拨付户部。其馀金银等物,令陈居仁点检,具数以闻。”帝又曰:“欲并南库归左藏,令版曹自理会,朕亦省事。卿等可细具南库五年间出入帐,亲自检点。故有是诏。
南库者,本御前桩管激赏库也。休兵后,秦桧取户部窠名之所取者尽入此库,户部阙乏则予之,桧死,属之御前,由是金帛山积。帝即位之始,纳右正言袁孚之请,遂改为左藏南库,专一桩管应副军期,然南库移用,皆自朝廷,非若左帑直隶于版曹而为经费也,至是始并归户部。
既而尚书王佐言:“南库归版曹,无益而有损,请就拨归封桩库支,朝廷年例合还户部钱,却于封桩库支。”不从。
佐又言:“经总制钱岁额一千五百万贯,年来浸生奸弊,或偶无收,则便于帐内豁除,而创生窠名,更不入帐分隶,递年积压,直待赦放,恐暗失经费。”诏:“淳熙八年以前,并特除放,自今收起亏额,其知、通并提刑司官属,委本部觉察,依条施行。”
是月,宰执奏封桩库见管钱物已及三千馀万缗,帝曰:“朕创此库以备缓急之用,未尝敢私也。”
封桩库者,帝所创也;其法,非奉亲,非军需不支。先是六年夏四月,提领本库言共管见钱五百三十贯,其后往往以犒军或造军器为名,拨入内库或睿思殿或御前库或修内司,有司不敢执。
寻又奏内外桩积缗钱四千七百馀万,帝曰:“《易》曰‘何以聚人曰财’,周以冢宰制国用,《周礼》一书,理财居其半。后世儒者尚清谈,以理财为俗务,可谓不知本矣。祖宗勤俭,方全盛时,财赋亦自不足,至变更盐法,浸及富商。朕奉亲之外,未尝一毫妄取,亦无一毫妄费,所以帑藏不至空虚,缓急不取之民,非小补也。”
先是帝以诸路财赋浩烦,令两侍郎分路管认,王佐请于次年四月,将诸路监司、守卒所起上供钱比较,以定赏罚,自是罕有逋欠。
九月,己巳,金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扬子》、《文中子》、《刘子》及《新唐书》。金主谓宰臣曰:“朕所以令译《五经》者,正欲女直人知仁义道德所在耳。”命颁行之。
辛未,金主秋猎。
壬午,诏:“诸路州军拖欠内藏库诸色窠名钱物,自淳熙九年以前并除放,以后常切催纳,不得违慢。”遂蠲六十万缗。
癸未,兴元都统制吴挺上言:“同安抚司增置赏钱,募人告捉盗贼、解盐入界,见系出戍官兵把截搜捕。其不系戍地,请令沿边州郡督捕盗官司搜捕。”诏:“利路安抚、提举,各申严阶、成、西和、凤州,毋得透漏”。
丁亥,禁内郡行铁钱。
冬,十月,癸巳,金主还都。
乙未,右正言蒋继周言:“自范成大倡为义役之说,处州六邑之民,扰扰十有六年。夫使乡民贫富相助,以供公上之役,是特乡里长厚之情。成大张大其事,标以义民,且欲改赐县名,行之诸路,朝廷固已察其情状不可行矣;成大再有所陈,嘱其代者使遂其说。至陈孺知处州,亲受其弊,乃始备言其实,陛下即可其奏,于是处州之民始获息肩。三两年来,旧说复作,一二布衣之上书,未必公言,朝廷令省臣李翔看详,盖欲其详酌可否;翔不能参照案牍,博询民言,辨范成大、陈孺所奏之虚实,乃从而附会其说,断以己见。官民僧道,出田一等,它日贫富,置之不问,人以为重扰。望特降旨,将处州及两浙有见行助役去处,听从民便,官司不得干预其间。仍乞罢翔以谢处州、两浙十五六年义役之扰。”从之。
丁未,大理寺奏,内侍之子贾俊民等代笔事觉,俊民当降一官勒停。帝初欲贷其勒停而更降一官,又恐馀人亦援此为比,乃曰:“人有私心,法便不行。”遂令如奏。次日,王淮等言:“陛下用法至公。”帝曰:“不怕念起,惟恐觉迟。然所以念起者,正以行有未到。”淮曰:“陛下每言‘唐太宗未尝无过,只是觉得早’,陛下可谓早觉矣。”帝曰:“凡事顺其自然,无容私其间,岂不心逸日休!”
先是诏广盐复行钞法,罢官搬官卖。是月,广东提举常平茶盐韩璧奏:“广西民力至贫,岁入至薄,官兵备边之费,尽取办于搬卖,犹惧弗给。今一年住卖,束手无策,全仰给于漕司。往年改行钞法,自是有漕司应副,逐州取拨,窠名数目,可举而行。又,朝廷颁降祠部及会子钱计四十万,下西路漕司,通融为十年支遣,及诸州各有漕司寄桩钱,以此随其多寡,应副诸州阙乏之数,使足以供公上,赡官吏,养兵备边,则可以坚客钞之行,上副陛下改法裕民之意。”寻诏于支降四十万数内权支二万贯,付静江府五万贯,分给诸州军,充淳熙十一年岁计支遣一次。续又从诸司申请,拨广东增卖盐钞剩钱五万贯及令封桩库支会五万贯,充广西十二年分岁计。
十一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敷文阁学士兼侍讲李焘条上古今日食于是月者三十四事,因奏曰:“心,天王位,其分为宋;十一月,于卦为《复》;方潜阳时,阴气乘之,故比它月为重。宜察小人害政,兼修边备。”
丙寅,金平章政事富察通罢。壬申,以枢密副使崇伊为平章政事。
癸酉,帝阅犒赏例,命就内库支钱,谕廷臣曰:“士气须激厉,朕尝戒主将云:‘卒伍遇战,未可便用大陈,且以小陈试之。每一捷,即加实赉,将见人人自奋。’”
甲戌,帝幸龙山教场,大阅,厚犒之。
是月,赈京西饥。
闰月,甲午,金以尚书左丞襄为平章政事,右丞张汝弼为左丞,参知政事钮祜禄额特喇为右丞,礼部尚书张汝霖为参知政事。
金主谓宰臣曰:“帝王之政,固以宽慈为德,然如梁武帝专务宽慈,以至纲纪大坏。朕尝思之,赏罚不滥,即宽政也,馀复何为!”
乙未,帝曰:“诸军近日教阅,间得钱甚喜,多买柴作岁计。”王淮等曰:“缘此街上见钱甚多”。帝曰:“闻外间米面甚平,街上多有醉人。朕得百姓欢乐,虽自病亦何害!所谓吾虽瘠,天下肥矣。”
壬寅,广西经略安抚使奏安南进象,帝曰:“象乃无用之物,经由道路,重扰吾民,其弗受。”
戊午,金主谓宰臣曰:“女直进士,可依汉儿进士补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性不能迁改。政道兴废,实由于此。”又曰:“起身刀笔者,虽有才力可用,其廉介之节,终不及进士也。”
十二月,丙子,车驾诣德寿宫,行庆寿礼。大赦。
丁亥,金召真定尹乌库哩元忠,复为右丞相。
是月,敷文阁直学士致仕李椿卒。
椿尝为枢密院检讨文字,时张说为签书,会小吏有持南丹州莫酋表来,求自宜州市马者,因说以闻,椿曰:“邕远宜近,人所知也,故迂之者,岂无意哉!莫氏方横,奈何道之以中国地理之近!请治小臣引致边事之罪。”说又建议募民为兵,以所募多寡定赏罚格,以劝沮州郡,椿白说:“若此,则恐有以捕为募而致惊扰者,愿毋限额。”为司农卿日,尝言于制国用者曰:“今仓庾所用,一月营一月之聚;帑藏所给,一旬贷一旬之钱。朝廷之与户部,遂分彼此;告借之与索价,有同市道;此阳城所以恶裴延龄者,愿革而正之。”
椿又论渡江以来茶法之弊,谓官执空券,市之园户,州县岁额,配之于民,卒有赖文政之寇。
初,广西盐法,官自鬻之,后改钞法,漕计大窘,乃尽以一路田租之米,二十二万斛令民户折,而输钱至五倍。其估米既为钱,二十馀州吏禄兵稍无以给,则又损其估以市于民,曰“和籴”,曰“招籴”,民愈病而钞亦弗售。椿请改法从旧,除民折苗,和籴、招籴,官民俱便。
权知和州钱之望言:“历阳含山县有麻、澧二湖,灌溉民田,为利甚溥。乾道二年,守臣胡昉凿千秋涧以设险,涧既开通,而二湖之水始泄入江,积十馀年,涧水日泄,灌溉之利遂废。今欲于千秋置斗门以防湖水之泄,遇大浸则启之以出外,遇旱则用之以潴水,俾二湖可资灌溉,又不妨千秋涧之险。”从之。
是岁,知遂宁府李焘上《续资治通鉴长编》,至靖康,全书共九百八十卷,《举要》六十八卷。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十一年(金大定二十四年)
春,正月,辛卯朔,雨土。
戊戌,金主如长春宫春水。
辛丑,诏:“浙东提举司将开过白马湖田,并立板榜,每季检举,自后不得侵占,监司仍加觉察。”
安化蛮蒙光渐等犯宜州思立砦,广西兵马钤辖沙世坚讨之,获光渐。
丙午,监察御史谢谔言:“去年臣僚因处州守臣不合将义役置册,假以藉手干求差遣,力陈其弊,得旨依奏。其所奏系两事:一云‘将处州及两浙有见行助役去处,听从民便,官司不得干预’;二云‘其民间自难久行,不能息争讼者,州县依见行条法,照民力资次从公差募’。其一项是行义役,其二项是行差役也。言者之意,欲差役、义役二者并行,原不曾言尽罢义役;亦但言两浙之弊,不曾言及别路也。近闻江东、西诸路,民间有便于义役之处,官司乘此颇有摇动。盖民间旧因差役,吏缘为奸,当差之时,枚举数名,广行追扰,望其脱免,邀求货赂,使之争讼,至有累月而不定者,缘行义役,遂颇便之。自此法之行,胥吏缩手无措,日夕伺隙,思败其谋,近日饶州德兴县、吉州吉水县人户,赴台探诉。请饬诸路监司州县,应有义役当从民便外,其不愿义役及自有争讼,乃行差役。两项并合遵守,违者许提举司按奏。其德兴县人户并赍到本县旧刊义役石碑,可见经久之计,民情所甚便,正不必挠其成法也。”帝曰:“前蒋继周言处州专行义役之弊,今谢谔欲义役各从民便,法意更为完善。”
是月,户部上去岁旱伤减放之数,帝初欲下漕臣核实,既而曰:“若尔,则来年州郡必怀疑,不与检放矣。”
二月,甲子,宰臣进卿寺差除,帝曰:“今后有正卿不除少卿,有少卿不除正卿,所谓官不必备。”又谕:“今后蜀中监司,不可专差蜀人,恐人情宛转,甚非法度。”
壬申,金主还都。
癸酉,帝谓宰臣曰:“熊克赴台州,卿等当以朕意宣谕。克为人性缓,古人有韦弦之戒,缓者勉之,急者缓之,全在抑扬之道。”
诏:“前以温、台被水,守臣王之望、陈岩肖不即闻奏,赈恤迟缓,之望特降一官,岩肖落职放罢;近台州获海贼首领,温州获次首领,王之望、陈岩肖各有捕贼之劳,以功补过,之望放罢,岩肖与宫观。”
甲申,枢密院奏:“两淮、京西湖北路民兵万弩手,始自淳熙七年,后不曾拘集教阅。请令逐路安抚司行下所部州军,常令不妨本业,在家阅习,俟农隙,照年例拘集比试。其有材武者,每州许解发一二人,从帅司津发赴枢密院,依四川义士条例试授,以示激劝。”从之。
三月,辛卯,耿延年进铸钱样,帝曰:“且用旧样,不必频改。”
刑部侍郎曾逮,请依乾道九年指挥,令刑部长贰、郎官及监察御史每月通轮录囚,具名件闻奏,庶得纠察之职。帝曰:“可令每仲月录囚。”
甲午,金尚书省以金主将如上京,奏定太子守国仪;其遣使祭享,五品以上官及利害重事,遣使驰奏;六品以下官,其馀常事,悉听裁决,每三日一次于集贤殿受尚书省启事。京朝官遇朔望,具朝服问候。车驾在路,每二十日一遣使问起居;已达上京,每三十日一问起居。
丙申,尚书省进太子守国宝。金主召太子授之,且谕之曰:“上京,祖宗兴王之地,欲与诸王一到,或留二三年,以汝守国。譬之农家种田,商人营财,但能不坠父业,即为克家子。况社稷任重,尤宜畏慎。常时观汝甚谨,今日能纾朕忧,乃见中心考也。”太子对曰:“臣在东宫二十馀年,过失甚多,陛下以明德皇后之故,未尝见责。臣诚愚昧,不克负荷,乞备扈从”。金主曰:“凡人养子,皆望投老得力。朕留太尉、左右丞相辅汝,彼皆国家旧人,可与商议。且政事无难,但用心公正,无纳谗邪,久之自熟。”太子流涕,左右皆为之感动。太子乃受宝。
丁酉,金主如山陵,己亥,还都。
壬寅,如上京,太子允恭守国。癸卯,宰执以下奉辞于通州,金主谓枢密使图克坦克宁曰:“朕巡省之后,脱或有事,卿必亲之。毋忽细微,大难图也。”又顾六部官曰:“朕闻省部文字,多取小不合而驳之,苟求自便,致累年不能结绝,朕甚恶之。自今可行则行,可罢则罢,毋使在下有滞留之叹。”
时诸王皆从,以赵王永中留辅太子。初,太子在东宫,或携诸侍中步于芳苑,诸侍中出入禁中,未尝限沮;及太子守国,诸从游者皆自得意。太子知之,谓诸侍中曰:“我向在东宫,不亲国政,日与汝辈语。今既守国,汝等有召然后得入。”
乙巳,诏知福州赵汝愚除敷文阁待制,再任,以汝愚在福州甚宣力也。
丙午,诏知泉州司马亻及除龙图阁待制,再任;两浙运判张枃除直徽猷阁、擢副使,再任。
丁未,禁淮民招温、处州户口。
除职田、官田八年逋租。
知太湖县赵杰之,有言其不丁继母忧者,帝谕宰臣曰:“士大夫一被此名,终身不可赎。行遣中稍为宛转,不须明言其罪。”乃降一官,放罢。
夏,四月,己未朔,金咸平尹伊喇道薨。金主道过咸平,遣使致祭,擢其子光祖为閤门祗候。
辛酉,诏:“金州依见行盐法,听从便买卖,不得依前置场拘榷。”
甲子,以兴元义胜军移戍襄阳。
丙寅,金主次东京;丁卯,朝谒孝宁宫。东京百里内给复租税一年,曲赦徒以下罪,赐高年爵。
戊辰,赐礼部进士卫泾以下三百九十四人及第、出身。
癸酉,诏:“广西经略詹仪之、运判胡庭直,开具到见行盐钞,已为详细,可恪意奉行。”
先是知容州范德勤奏广西卖盐不便,诏仪之、庭直共详议具奏。于是仪之等条析奏议:“静江府等一十六州,官卖盐以救一十六州之害,住罢高、化等五州敷卖二分食盐,令转运司置铺出卖,从便请买,以为五州之利,所有五州岁计,令转运司计度抱认应副。如是,则一路二十五州,无不均被圣泽,折苗科敷之弊,可以永革,而民力裕。”又言:“淳熙十年七月改行客钞,至今年三月已招卖过盐钞六万二千箩,见今客人不住搬贩,措置自有次序。”故有是诏。
高、化、雷、廉、钦五州产盐地,客钞不行,寻又奏:“钦州白皮盐场,事体与雷、廉、高、化一同,请依旧兴复,以备本司取拨作钞盐支付客旅搬请。”
丙子,定进士习射日分。
王淮曰:“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古人以射为重,后世乃废而不讲。”帝曰:“古者有文事必有武备,后世不知其意,所以朕举行之。”
癸未,重颁《绍兴申明刑统》。
乙酉,权知均州何惟清言:“解盐除京西客贩外,更有均、房界入川者甚多,皆是取马官兵附带,请严约束。”从之。
金主观渔于混同江。
五月,己丑,金主至上京,居于光兴宫;庚寅,朝谒庆元宫。
辛卯,知龙州张熹以廉吏见举,帝曰:“廉吏最难得,屡有惩戒而贪黩其多。张熹果如何?”王淮等对曰:“蜀士皆称其操履。”帝曰:“可与提刑差遣,乃报行所荐札子以厉士俗。”
乙未,权知和州钱之望奏屯田事,辛谓王淮等曰:“之望言课耕无法,士卒惰者无以励而勤者无所劝,卿等可详议。”旋令淮西总漕同建康副统制详议以闻。
戊戌,金主宴于皇武殿,赐诸王、妃、主、宰执、百官、命妇各有差。宗戚皆沾醉起舞,竟日乃罢。
右正言蒋继周言:“比朝议监司、守倅接送等物,严为限制,所以节浮费,宽民力也。其有诸路籓府及列郡暂差监司或它州通判等兼摄,上下马馈送并借诸公用,亦已约束。而偏方小垒,间有违戾,或权官被差而不就,或已权不便而求归,须申上司又别差官;年岁之间,接送数次,郡计有限,诚何以堪!请诏远郡阙守处,令监司选差,以次官兼权,庶免将迎之责,以苏郡计。”从之。
丙午,蒋继周言:“温、处流民,丁籍尚存,诸县催科,无人供纳;或其家丁壮既去,老弱独留,监系输填,急如星火;因而多纠未成丁人,名为充代,追扰不能安居。请令温、处守臣,将属县流移人户核实,除落丁籍,不得存留抑勒陪顿,如违,监司觉察以闻。”从之。
甲寅,诏:“四川驻答刂御前诸军将士,戍边滋久,常轸朕怀,可令总领所管特与犒设一次。傅钧、彭杲,守边累年,军政修举,钧与升都统制,杲可带吉州刺史。”
乙卯,以建康、太平、宁国、池、饶、广德、南康、建昌被水,各地常平钱米赈恤之。
金太子谓图克坦克宁曰:“车驾巡幸,以国事见属,刑名事重,人之死生系焉。凡有可议,当尽至公,比主上还都,勿有废事。”自是凡启禀刑名,太子自披阅,召都事委曲辨正,常至移晷。
六月,戊午朔,诏:“诸军升差,盖择将之根本,必有智勇劳效,乃能服众,今后宜精选,毋得循习苟且。仍令枢密院,自准备将以上至统制官,每全军各为一籍,逐月揭帖进入,朕当间点二三人,审观识略事艺,随其能否,议主帅之赏罚。”从知枢密院周必大之请也。
臣僚言:“诸州军受纳夏税,闻官吏邀阻,间有将好绢强退却置场,用低价收买,不恤民病,利其赢馀,望与严禁。”从之。
蠲建宁府二税逋缗。
庚申,以周必大为枢密使。帝谓必大曰:“若有边事,宣抚使惟卿可耳,它人不能也。”
辛酉,敕令所上《编类宽恤诏令》,乞颁降,帝曰:“凡事在人,斟酌轻重,尽之矣。”
金主幸安春水临漪亭。
壬戌,校书郎奚商衡,请制科取士勿拘三岁之制,帝曰:“贤良得人,国家盛事。可令学士院降诏,有合召试人,举官即以名闻。”
金主阅马于绿野淀。
甲子,王淮奏小路蛮击虚恨事,帝论及恩威之意,且曰:“国家兵威,不及汉、唐远甚,所恃者其天乎!澶渊之役,辛巳之役,匪天而何!”王淮曰:“人君平时仁心厚泽,固结民心,我无失德,而天之所助者顺,盖以理胜,不以力胜。”帝曰:“汉武帝时,兵威震慑万里之外,又何可当!但失之已甚。”
丙寅,诏:“诸路总领各密举偏裨将校可为将帅者,不限员数,列其所长,密院籍记考察,不如所举,坐缪举之罚。”
是日,赵汝谊言屯田事,遇一圩水退,诸圩兵卒并力耕种,秋成谷熟,施工力者皆预分谷之数。帝曰:“若将来所收不多,朕不惜给米,使之亦如丰年,则更相劝勉。”
己巳,诏:“雨泽稍愆,屡降宽恤指挥,其人户夏税,和买,催纳起纲,自有条限。闻官司趣辨追扰,致伤和气,监司严行禁止;尚或违戾,御史台弹劾。”
丙子,鄂州江陵都统制郭杲言:“昨蒙降钱措置屯田,除节次收买牛具,创造寨舍,请于上件钱内存留三分之一,付牛僎准备接续,馀钱回纳。”诏:“郭杲将回纳会子付牛僎贴充犒军,馀钱就行桩留,准备屯田支用。”
庚辰,知临安府张枃请蠲浙西、江东诸县钱米,从之。
癸未,户部韩彦质言:“各郡财赋场务、县道所入财谷,皆有名色,在法不得移易。而守臣不惮竭公帑之储以快私欲,至于终更席卷而去,不恤后人。请今后守臣任满,将所留诸色钱谷交割,不正其数,申户部置籍。”帝曰:“须今后政限一月具数申户部照会。”王淮言:“前政只言数赢,后政只言数缩,合令前后政各具数申。”帝曰:“过限不申,令户部以闻。”
是夏,知婺州洪迈言:“负郭金华县,田土多沙,势不受水,五日不雨,则旱及之,故境内陂湖最当缮治。而本县丞江士龙,独能以身任责,深入阡陌,谕使修筑,令耕者出力,而田主出谷以食之。凡为官私圹堰及湖,总之为八百三十七所,田之被泽者二千馀顷,皆因其故迹,葺而深之,于官无所费,于民不告劳,三二十年之中,度亦未至隳废。士龙上不因官司之督责,下不因邑民之诉请,自以职所当为,勇于立事,乞加奖激,以为州县小吏赴功趋事之劝。”从之。
秋,七月,戊子,右正言蒋继周言诸军将佐屯驻,宜禁其私置田宅、房廊、质库、邸店及私自兴贩营运,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