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 16 页/共 62 页
〔一〕 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改。又此事三书均系于永平三年。按二年二月壬午朔,无甲子。三年二月丙午朔,甲子为第十九日,则袁纪误。
后,马援女也。后有四兄二姊,长兄廖及防、光、二姊与后同母。兄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 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器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援薨后,客卿早死,太夫人悲伤发疾,恍 惚昏乱。后时年十岁,干治家事,敕制僮仆,昆弟亲属,各得其宜。诸家皆以为太夫人所为也,后问之,咸惊异焉。尝疾,令卜者筮之,曰:“此女当为帝妃,贵不 可言。”久之,太夫人亡珠,直数万钱。问相者,相者指一御婢,“此人盗之”,果如其言。太夫人奇之,乃令相诸女。见后惊曰:“我必为此女称臣,贵而少 子。”太夫人曰:“得无无子乎?”相者曰:“有一子,遽失;得人子,力愈于自生子也。”
年十三,以选入太子家,接侍同列,如承贵尊,先人后己,发于至诚,由是见宠。及有司奏立长秋宫,太后曰:“马贵人德冠后宫,即其人也。”尝从容 问以政事,后辄推心以对,无不当意。时后宫未有妊育者,尝言继嗣当以位,荐达左右,如恐不及。其见宠者与之恩隆,未尝与侍御者私语,其防闲慎微,皆此类 也。性不喜出入游观,上时幸苑囿、离宫,辄谏诤,辞意甚美,上纳焉。诵易经,习诗、论语、春秋,略记大义,听言观论,摘发其要。读光武本纪〔一〕,至于献 千里马、宝剑,赐骑士,手不持珠玉,未尝不叹息也。后志在克己,不以私家干朝廷。兄廖为虎贲中郎,防、光为黄门郎,讫明帝世,不易官。
〔一〕 范书班固传曰:永平中,帝召固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与前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成世祖本纪。马后所读即此纪也。此纪乃东观汉记编撰之始。
三月,上初礼于学,临辟雍,行大射礼。使天下郡国行乡饮酒礼于学校。
秋九月,沛王、济南王、淮阳王、东海王来朝。
冬十月壬子,上临辟雍,初养三老、五更〔一〕。于是士效礼乐,三雍仪制备矣。诏曰:“五更桓荣以尚书教朕,十有余年。周颂曰‘视我显德〔二〕。 ’又曰‘无德不报’。其赐荣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三〕。”荣病笃,上疏谢恩,让还爵土。上悯伤之,临幸其家,入巷下车,拥经趋进,躬自抚循,赐以床帐衣 服。于是诸侯、大夫问疾者,皆拜于床下。及终,赠赐甚厚,上亲变服临送,赐冢茔。
〔一〕 冯班曰:“上幸辟雍,初行养老礼,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颜师古曰:‘选三公老者为三老,卿大夫中老者为五更。’礼记郑玄注:皆年老更 事致仕者也。名三五者,象三辰五星。又谓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按东观记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学明,以二千石禄养终身。”躬非三公老者,颜说恐非。郑 说近是。
〔二〕 出诗周颂敬之章。十三经注疏本毛诗“视”作“示”,“德”下有“行”字。
〔三〕 范书亦作“五千户”,而东观记作“五百户”。沈钦韩曰:“东观记作五百户为是。”沈说是。
初,荣为太常,上幸其府,令荣东面坐〔一〕,设几杖之礼。而百官能通经义者及荣门下生数百人,上亲自下说。时有问难者,上谦而不答,曰:“太师在是也。”供赐毕,悉以馔赐。
〔一〕 杨树达曰:“说苑君道篇,载郭隗说燕昭王,谓‘东面求臣,则厮役之材至;南面听朝,则人臣之材至;西面等礼相亢,则朋友之材至;北面求臣, 则师傅之材至’。知战国以来,习俗以东面为最尊,南面、西面次之,北面最下。新序记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观楚之宝器,昭奚恤为坛,使客东面,自居西面之坛, 此先东后西也。鸿门之宴,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项王自尊,亚父次之,置沛公于卑坐也。项羽置王陵母军中,陵使至,东向坐陵母,尊陵母 也。周勃东向坐责诸生;田蚡自坐东向,皆自居尊位也。”此说甚是。明帝令荣东面坐,将以尊位宠礼荣也。
荣字春卿,沛国〔龙〕亢人〔一〕。少给事郡县长,师事九江朱文〔二〕。家贫,常赁自供,昼夜诵读,无懈怠,十五年不归家,京师以此称之。〔文〕 (父)卒〔三〕,荣奔丧九江,负土成坟。因留教授,徒众数百人。王莽末,天下扰攘,兵革之间,穷厄绝粮。然抱持经书,与诸生逃匿山谷,讲授不辍。建武中, 大司徒辟荣〔四〕,年已六十余矣。
〔一〕 据东观记、范书、续汉郡国志补。
〔二〕 汉书儒林传、范书桓荣传均作“朱普,字公文”。惠栋曰:“东观记曰:‘荣事九江朱文。’文即普字,见经典序录。”又曰:“前书曰:琅邪房凤 字士元,九江太守。谷梁春秋有房氏之学。传曰‘房元’者,盖举其字,犹朱普字公文,东观记称朱文是也。”然今本东观记作“朱文刚”,与诸书均异。未详所 是。
〔三〕 文父形近而讹,荣赴九江奔丧,必指朱文,非其父也,故正之。
〔四〕 洪亮吉曰:“时大司徒戴涉。”
时虎贲中郎将豫章何汤〔一〕,荣门下生也,以选授皇太子经。世祖问汤何所师,对曰:“桓荣。”世祖即召荣,令说尚书,善其说。拜郎,赐钱十万。 入授皇太子,甚见尊重。每朝会,世祖辄令荣于公卿前说,因问长安时旧事。世祖曰:“得卿几晚,善博士也。” 荣叩头曰:“臣经学浅薄,不如同门生扬州从事皋弘〔二〕、郎中彭〔闳〕(闵)〔三〕。”世祖曰:“愈,汝谐〔四〕。 ”因除荣为博士。荣谦恭有蕴籍,每论难于前,常持礼让,以义理相喻,不苟以言辞取胜,儒者以此高之。
〔一〕 范书桓荣传注引谢承书曰: “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开阳门候。上 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明旦,召诣大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六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着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车收案。有诏 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纠纠武夫,公侯干城,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当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尝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 也。’”
〔二〕 范书桓荣传注引谢承书曰: “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
〔三〕 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改。
〔四〕 范书作“俞,往,女谐。” 注曰:“俞,然也。然其所举,敕令往,言汝能和谐此官。”按俞通愈,女通汝,袁纪恐脱“往”字。
少子郁,字仲恩,传父业,以任为郎。荣卒,郁当袭爵,上书让孤兄子,上不许。迁侍中,上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亲厚焉,常居中论经,问以政事。
甲子,幸长安,祠陵庙。遣使者祠萧何、霍光。车驾过,轼墓所〔一〕,赐二千石、令、长已下各有差。
〔一〕 李贤曰:“式,敬也。礼记曰:行过墓必式。”
十月,护羌校尉窦林有罪,下狱死。
三年(庚申、六〇)
春二月,太尉赵喜、司徒李欣坐事免。左冯翊郭丹为司徒,南阳太守虞延为太尉。
延,陈留东昏人。初为细阳令,信行于民。弃官还家,太守傅宗闻其名〔一〕,署功曹。宗舆服出入,拟于王侯。延每常进谏曰:“
晏 婴相齐,裘不补〔二〕;公仪相鲁,拔园葵,去织妇〔三〕。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宗勃然不悦曰:“ 昔者诸侯,今之二千石也。延以陪臣喻诸侯,岂其谓也!”延以不合意,退去。宗后果以奢丽得罪,临当伏刑,世祖使小黄门往视之,宗乃仰天叹曰:“恨不用功曹 虞延之谏!”后车驾过外黄〔四〕,诏问陈留太守:“ 宁有功曹虞延邪?”太守对曰:“今为南部督邮。”乃引见,问谏前太守时事,延具以状对。诏问延外黄园陵、寝殿、祭器、俎豆,悉晓其礼。由是遂见谢焉 〔五〕,赐钱百万,郡中闻之,易视听。
〔一〕 范书虞延传作“富宗”。
〔二〕 礼记檀弓下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
〔三〕 史记循吏传曰:“公仪休为鲁相,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
〔四〕 范书虞延传作“小黄”,东观记亦然。而类聚卷八八引谢承书,与袁纪同。外黄、小黄同属陈留郡,而续汉志注引汉旧仪曰:“
高祖母起兵时死县北,为作陵庙于小黄。”光武问延高帝母昭灵后园陵事,则作“小黄” 是。则谢袁二书误,下同。
〔五〕 谢,拜赐也。
辟司徒府〔一〕,迁洛阳令。是时阴皇后家客马成尝为奸宄,延收系之。阴将军书请之〔二〕,前后不绝。延得一书,辄加笞二百。阴氏知延必杀之,乃 言于世祖,以延多所枉滥。世祖亲临御道,敕延出狱中囚。其已论者居东,罪未决者居西。成自以罪已决,欲起就东,延前击其头曰:“此民之蠹也,久依城社,不 畏烟烧〔三〕。今方考实,奸未穷尽。”成大呼称冤,戟郎以戟承延颈,叱使置之。世祖知延不移,因谓成曰:“ 汝犯法,身自取之,何以为冤!”后数日,遂伏诛。
〔一〕 司徒者,玉况也。玉音肃。
〔二〕 阴氏无任将军者,范书作“ 阴氏”,袁纪下文亦同,此作“将军”,误。
〔三〕 晏子春秋曰:“景公问晏子治国何患,对曰:‘社鼠者,不可熏,不可灌,君之左右,出卖寒热,入则比周,此之谓社鼠也。’”又应璩诗曰:“城狐不可掘。”言欲掘狐恐坏城墙。所谓城狐社鼠,皆喻指依仗权势而为非作歹者,因有主人保护,无人敢于惩治,难以铲除。
上即位,迁南阳太守。新野功曹邓衍以外戚小侯得朝会〔一〕,趋过殿庭,姿容甚丽。上顾谓左右曰: “朕之仪容,岂能若此!”左右曰:“陛下天子,此凡人,何足比焉。”虽然,上心好之,特赐舆马、衣服。南阳计吏归,具白延。延知衍行不配容,积三年而不 用。于是上乃敕衍令称南阳功曹诣阙,拜郎中。后为玄武司马,不为父行服。上闻之,慨然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虞延之言,信哉!”衍惭惧,遂退位。上益 奇延。
〔一〕 邓衍,东观记作“邓寅”。
甲子,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一〕。
〔一〕 范书明帝纪,此事乃因立皇后马氏、立皇太子炟而行。袁纪系于二年二月,非,详见前注。疑袁纪错简,立皇后、太子事,及马后事迹,均当置于此。
夏四月辛酉,立皇子建为千乘王,当为广平王〔一〕。
〔一〕 范书“当”作“羡”。
秋八月,有司议世祖庙乐。东平王仓议曰〔一〕:“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必相袭,以明其德也。高帝受命龙兴,诛暴秦,天下各得其所,作武德 之舞。孝文皇帝躬行节俭,泽施四海,制盛德之舞。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登封告成,功德巍巍。夫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庙乐宜曰‘大武之舞’。” 徙之。
〔一〕 仓即苍,诗黍离“悠悠苍天 ”,传曰:“苍本亦作仓。”
初起北宫。尚书仆射钟离意谏曰:“陛下以天旱不雨,每自刻责,避正殿,损常膳,而天犹不雨,岂举动失所,而政违天心者邪?昔汤遇旱,以六事自责 曰: ‘政不节邪?使民疾邪?宫室营邪?女谒盛邪?苞苴行邪?谗夫昌邪?’〔一〕今百姓须雨而天久旱,窃以为北宫大作,是宫室营,政不节之类也。自古已来,非患 宫室小,但患民之不安。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二〕言君臣相济,上下同忧也。今天下疲弊,衣食不充,可谓忧矣。食禄于朝,备在近列,敢不以闻。 ”
〔一〕 王应麟困学纪闻曰:“钟离意谓成汤遭旱,以六事自责,本于荀子。”按荀子大略篇曰:“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贿赂也。
〔二〕 出小雅大田之章。
时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素)事〔一〕,误以十为百,上大怒,诏郎欲鞭之〔二〕。意曰:“过误者,人所有也。若以懈慢为罪,臣居大官,皆在 臣,臣请先受坐。”解衣就挞。上意解,皆原之。上性急,好以小察为明,公卿大臣数被诬毁,尚书近臣尤甚。由是朝廷悚栗,事为多苟且,以避诛责。意独犯颜论 事,数封还诏书。群臣获怒者,辄救请之。
〔一〕 据东观记、范书改。
〔二〕 郎原作“即”,亦据东观记、范书迳改。
意荐彭城刘平,征为议郎,上数引见,迁侍中、宗正。平荐举承宫、郇恁,皆名士也。以老病乞骸骨,归乡里。
平字公子,始以孝行称。为郡吏,守灾丘长,政教大行。每属县贼,辄令平守之,所至皆治。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害,平抱仲女,弃己子而 走。母欲还取之,平曰:“力不能两全,仲不可以绝类也〔一〕。”遂去,不顾。平尝出,为母求食。贼得平,将食之,平叩头涕泣曰:“今旦为老母采莒〔二〕, 母饥,待平为命,愿得反食母而还就死。”贼见其至诚,哀而遣之。平还,既食母,即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复还。贼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 今乃见之矣。吾不忍食子!”建武初,平狄将军庞萌反,攻太守孙萌。平为主簿,冒白刃伏萌上,身被匕创,嗥泣曰:“愿以身代明府。”贼乃相顾曰:“义士也, 勿杀。 ”遂解去。萌绝而复苏,因涕泣相抱。后数日,萌竟死。后太守嘉其节义,举孝廉,为全椒长。使掾、吏、卒五日一来治所,余日令各就农桑,官闲事简,民人怀 感,盗贼屏息,资赋增益,为诸邑最。刺史、太守行部狱,无囚徒,民各自以得职,不知所问。
〔一〕 绝类,谓胤嗣绝灭也。
〔二〕 范书“莒”作“菜”,黄本作“苕”。
沛人赵孝,亦以义行,获宠。孝字长平。初天下乱,人相食。孝弟礼为贼所得,孝闻之,则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不忍 食,两放之,谓曰:“归持米粮来。”孝不能得,即复往,愿就烹。贼义之,不害。建武初,天下新定,民皆乏食。孝每炊待熟,辄使礼夫妇出有所役,自在后与妻 共疏菜食。及礼还,告以食,而以粮饭食之。如此者久,礼心怪之,微察,怅恨独然,遂不肯复出。兄弟怡怡,乡党服其义。州郡召,进退必以礼。天子素闻其行, 诏拜为谏议大夫、长乐卫尉。后复征弟为御史中丞。礼亦以恭谦,有礼让。上嘉孝兄弟笃行,欲宠异之,率常十日,使礼至卫尉府,太官供食,令其相对尽欢,其见 优若此。数年,礼卒,赠赙甚厚,令孝以长乐卫尉从官属送丧,葬于家。
壬申〔一〕,日有食之。是时刑法严峻,人怀忧惧,因是变也。
〔一〕 晦日也。疑袁纪脱“晦”字。
钟离意上疏曰:“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经术,敬畏天地之礼,劳恤黎元之恩。然而天气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涌溢,漂杀人民。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职, 人怀恐急。故百官不亲,吏民不和,至于骨肉相残,以逆和气,虽加杀罚,犹不能止。故百姓可以德胜,不可以刑服。愿陛下缓刑罚,顺时气,以调阴阳,垂之无 极。” 上虽不能用,然知其忠直,故不得久留中。出为鲁国相,为治存大体,不求细过,百姓爱之。将终遗言,上书陈刑法太峻,宜少宽假。上感其言,赐钱二十万。意之 出也,遂就北宫。及德阳殿成,会百官,上曰:“钟离尚书在,不得成此殿也。”
意字子阿,会稽山阴人。少为督邮,亭长有受民酒礼者,府下记案治。意答曰:“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一〕’明政化之本,由 近及远。今宜明府内以及诸外,且阙略远县细微事。”太守甚贤之,遂任以属县事。会稽大疾疫,死者以万数,独身自隐视,经给医药,全济者甚多。辟司徒府 〔二〕,为(耿宪)堂邑令〔三〕,视民如子,百姓怀之。邑民防广,遗腹子也,为父报雠,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饮食。意怜伤之,解遣广归家,使得殡 敛。丞掾皆以为不可,意曰:“自令,罪非丞掾也。”广殓母讫,即还入狱,意以状闻,竟得以减死论。
〔一〕 出大雅思齐章。笺云:“寡妻,寡有之妻,言贤也。御,治也。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
〔二〕 司徒者,侯霸也。
〔三〕 “耿宪”为衍文,故删。或系“取虑”之误,属下邳国。
冬十月,有事于世祖庙,初献大武之舞,改太乐〔曰予〕〔一〕。
〔一〕 黄本“曰予”作“曰宜”。蒋氏字句异同考以为“恐有阙文”,故阙而不刊。按范书明帝纪作“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注曰: “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汉官仪曰:‘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 ”又东观记曰:“
其改郊庙乐曰大予乐,乐官曰大予乐官,以应图谶。”则黄本作“宜”,误。今据琁机钤谶文“予”以正之。大,太也,乃虚称。前既言“太乐 ”,故袁纪省之,今亦不复补入。
袁宏曰:乐之为用,有自来矣。大章、箫韶于唐虞〔一〕,韶濩、大武于殷周〔二〕,所以殷荐上帝,飨祀宗庙,陈之朝廷,以穆人伦,古之道也。 末世制作,不达音声之本,感物乖化,失序乎情性之宜。故虽钟鼓不足以动天地,金石不足以感人神。因轻音声之用,以忽感导之方,岂不惑乎?
〔一〕 大章,尧乐名,言尧德章明也。箫韶,舜乐名,言舜能继绍尧之德,一作大韶。皆传说中之乐舞名,今已不可考。
〔二〕 韶濩,商汤乐名,以其能绍继禹也,亦作大濩。大武,周武王乐名,以武王伐纣,言其德成武功。
善乎!嵇生之言音声曰〔一〕:古之王者,承天理〔物〕,〔二〕必崇简易之数,仰无为之理〔三〕。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大化潜通,天下交泰 〔四〕。群臣安逸〔五〕,自求多福,默然化道,〔六〕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七〕。和心足于内,则美言发于外〔八〕。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 之以采章,昭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悦情,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言与声相应〔九〕,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 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齐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 俗,莫善于乐”〔十〕。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
〔一〕 嵇生之言音声,指嵇康所着之声无哀乐论。
〔二〕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三〕 声无哀乐论“仰”作“御” 。
〔四〕 “下”盖指“地”。
〔五〕 声无哀乐论“臣”作“生” 。
〔六〕 声无哀乐论“化”作“从” 。
〔七〕 “也”原作“盖”,属下句。据黄本及声无哀乐论迳改。
〔八〕 声无哀乐论“美言”作“和气”。
〔九〕 声无哀乐论“言”作“气” 。
〔十〕 乃孝经广要道之章载孔子之语。注曰:“风俗移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曰莫善于乐。”
夫音声和,此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通〔一〕;知欲不可绝,故因以致杀〔二〕。故为可奉之礼,制可遵之声也 〔三〕。口不尽味,耳不极音〔四〕,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五〕,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六〕,亦所以结忠信,着不迁也。故 乡教庠序,革不修之〔七〕,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旄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其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行 焉。于是言语之节,音声之度,揖让之宜〔八〕,动止之致,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士庶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此 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以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九〕,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 〔十〕。
〔一〕 声无哀乐论“通”作“遁” 。
〔二〕 声无哀乐论此句作“故自以为致”。
〔三〕 声无哀乐论“遵”作“导” ,“声”作“乐”。
〔四〕 声无哀乐论“耳”作“乐” 。
〔五〕 均据声无哀乐论补。
〔六〕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七〕 声无哀乐论此四字作“亦随之”,且上句“教”作“校”,“序”作“塾”。
〔八〕 声无哀乐论“宜”作“仪” 。
〔九〕 出毛诗周南关雎序。
〔十〕 据声无哀乐论补。
上与皇太(子)后幸南阳章陵〔一〕,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赏赐各有差。
〔一〕 据东观记、范书删。
四年(辛酉、六一)
春二月辛亥,上亲耕于藉田。
将猎河内,骠骑将军、王苍谏曰:“臣闻盛春,农事始兴,于时令,不聚民兴 功〔一〕。传曰:‘田猎不宿,食饮不享,出入不节,则木不曲直。’〔二〕此失春令故也。臣知车驾至约省,所过吏民讽诵甘棠之德〔三〕,虽然,动之不以礼, 非示四方规准也。陛下因行田野,见稼穑,经览河山,消遥驻留,弭节周旋〔四〕。至秋冬,乃振威灵,整法驾,备周卫,设羽旄,诗云:‘抑抑威仪,惟民之隅 ’。‘敬慎威仪,惟民之则 ’〔五〕。不胜至心,谨手书陈愚。”上从之。
〔一〕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毋聚大众,毋置城郭。”传曰:“为妨农之始。”又仲春之月曰:“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传曰:“大事,兵役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