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 - 第 11 页/共 62 页

东海王良,字仲子,亦为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贫守约,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鲍恢尝以事至兰陵,过良家,见一妇人负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谓 曰: “我司徒掾也,将归京师,夫人得无有书乎?”妇人曰:“苦掾,无书。”既而问焉,乃良之妻也。恢叹息而去,故良之清贫闻于天下。良谢病归,天子备礼征,不 得已载病至京师。道过友人,友人阖门不内,曰:“不有忠言奇谟,以取大位,是无其德也。曷为往来屑屑不惮烦邪?”谢而不见。良遂称病笃而归,终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粮多,留冯俊守之〔一〕。彭引军从涪江击平曲〔二〕。述遣汝宁王延岑、大司空公孙恢、将军王元距广汉,大司徒侯丹距黄石。 彭令臧宫击岑等,自溯都江击侯丹,破之。时岑等盛兵沆水〔三〕,〔宫〕(官)兵财千余人〔四〕,降附者四、五万口,军食不足。蜀民各坚壁,观形势。宫欲 还,恐为虏所制。会谒者将数百兵诣岑彭,宫乃矫制取谒者兵,疏行阵而多旗鼓。蜀人闻汉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满谷,呼声动山,莫不震惧。宫因其惧,纵兵大 破之,斩公孙恢,死者万余人,王元降。即遂乘胜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余里,径赴武阳。别遣精骑驰广都,去成都数十里,所至皆奔散。 述大惊,以杖击地曰:“是何神也!” 〔一〕 范书岑彭传“冯俊”作“冯骏”,袁纪下文亦同,此作“冯俊”,误。 〔二〕 范书臧宫传亦作“涪水”,而岑彭传作“垫江”。按水经注梓潼水曰:“亦言涪水至此入汉水,亦谓之为内水也。北迳垫江,昔岑彭与臧宫自江水从涪水上。”据此两书所记均不误。 〔三〕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按光武纪,建武十一年,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于沈水。注引水经注:‘沈水出广汉县,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疑非。”惠栋亦曰:“续志:广汉有沈水。帝纪亦作沈水。”则袁纪“沆水”当是“沈水”之误。令存其异文。 〔四〕 宫官形近而讹,订正之。又 “财”黄本作“则”,财与裁通,蒋本是。   彭所营地名彭亡,彭恶之,欲徙。会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荆门,长驱武阳,将兵齐整,为巴蜀所称,百姓思之,为立庙武阳。谥曰壮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为谷阳侯。   上为书喻公孙述,示以成败。述得书叹息,以示光禄勋张隆。隆劝述降,述曰:“废兴,命也,岂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吴汉将精兵二万自夷陵出犍为。 十二年(丙申、三六)   春,吴汉到南安,击述弟永于鱼涪津,破之,遂降武阳〔一〕。 〔一〕 范书吴汉传作“遂围武阳” 。   初,汉入犍为界,诸县多城守。诏令汉直到广都,据其心腹,诸城自下。汉意难之,既进兵广都,诸城皆降。又诏汉曰:“广都去成都五十里,述若来 攻,待其困弊而攻之,勿与争锋。述若不来,转营逼之,彼必坚壁。”汉以连战辄胜,便进兵,去成都十里。汉自将步骑二万余人水北作营,遣副将刘尚将万余人于 南为营,相去二十余里。上闻之,大惊,让汉曰:“如述出兵连缀副营,副营破,即公营亦破矣,恐公不能还自天上也。幸尚无他者,急还广都。”   三月癸酉,诏曰:“巴蜀民为人所掠者,免为庶人。”   夏六月,黄龙见于河东。   秋七月,冯骏鼓江州,杀田戎。   九月,述遣司徒谢丰、执金吾袁吉将十余万人攻吴汉,分兵守刘尚。汉力战不利,汉谓诸将曰:“吾与诸军逾越险阻,转战千里。今深入敌地,在其城 下。胜则成功,败则无余,成败在一举矣。前夹江为营,战数不利。今欲徙水北营合于水南,同心一力,人自为战,何有不克哉!”飨士秣马,潜军夜合水南营。述 不知,乃分兵距水北营,自将攻水南营。汉迎击,大破之,斩谢丰、袁吉。会藏宫至,兵马甚盛,遂进军城下。述自将数万人出战,吴汉纵锐士奔之,刺述洞胸。舆 至营,以兵属延岑。其夜述死。明旦,岑举城降。吴汉悉灭公孙氏,并诛延岑。汉燔烧百姓,纵兵大掠。上闻之,诏让吴汉、刘尚曰:“城中老母婴儿,口以万数, 兵火大纵,可为酸痛,甚达古人吊民之义!公等戴天履地,何忍行此邪!”   初,汉军粮尽,具舟将退,谓蜀郡太守张堪曰: “祸将至矣!军有七日粮,而转运不至,必为虏擒,不如退也。”堪乃止汉,使毁军以挑述,述果出战,遂以破述。成都既平,堪先入其城,府藏珍宝,皆有簿券, 秋毫无所取,慰抚吏民,蜀人喜悦。后迁渔阳太守,匈奴尝以万骑入渔阳,堪以数千骑击破之,威震北边,渔阳大治。   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明帝时问蜀郡计掾樊显曰:“前后太守谁最贤?”显曰:“渔阳太守张堪仁足以惠下,威足以擒奸。前公孙述破时,珍宝山积,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独乘折辕车,布被囊而已。”上闻显言,叹息良久。方征堪,会病卒,天子悼惜之。   大司空李通以疾罢。通以布衣唱谋,有佐命之功,又尚宁平公主,甚见亲重。通性谦恭,常欲避权势,自为宰相,谢病不视事,连年乞骸骨,上辄优喻之。以三公归第养疾,通后固请罢相,以特进侯奉朝请,常与高密、胶东侯〔一〕参议大事。车驾每幸南阳,遣使使祠通父守冢。 〔一〕 高密侯,邓禹也;胶东侯,贾复也。   窦融与五郡太守还京师,官属宾客转毂千余两。融至,上凉州牧、张掖属国都尉、安丰侯印绶。上遣使还侯印绶,引见就诸侯位,赏赐恩宠倾京师。以梁 统为太中大夫。数月,拜窦融为冀州牧,俄拜大司空。融以非国家旧臣,而爵位与吴公并〔一〕,每朝会进见,辞礼甚恭,上愈亲厚之。融久不自安,数辞让爵位, 因侍中金迁口达至诚。又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朝夕教以经艺,不得令见天文、谶记。诚欲令肃恭畏事,恂恂修道,不愿其才能,何 况乃当传以连城王侯故国哉?”每请间求见,上辄不许。融尝罢朝,逡巡席后。上知融欲让,使左右扶出之。他日将会,先诏融曰:“曩者知公欲让,今相见宜论他 事,勿复言。”其殷勤若此。 〔一〕 吴公,吴汉也。时任大司马,故称公。   梁统在朝,数言便宜。上书陈法令轻重,宜遵旧典〔一〕,曰:“臣闻人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治理,爱人故为之除残,治理则为之去乱。 是以五帝有流殛之诛〔二〕,三王有大辟之刑,〔三〕所以经世教民,除残去乱也。故孔子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四〕高帝受命,奄有天下,制法定 律,传之后也,不易之科也。文帝宽柔,省去肉刑,他皆率由旧章,几致刑措。武帝因资财富,多出兵,命将征伐远方,军没民疲,豪杰犯禁,故增其二科,〔五〕 惩不尽节。宣帝聪明,亲览万机,臣下奉宪,不失绳墨。元帝法令,少所改更,而天下称治。至于成帝继体,哀、平即位日浅,丞相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 律百有余事〔六〕,咸不厌人心,尤妨政事。伏见陛下,权时拨乱,博施济民,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而反循季世末节,袭秉衰微之轨,非所以还初反本,据元更 始也。愿陛下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定不易之典,垂无穷之制,天下幸甚。” 〔一〕 范书梁统传未明言上疏年月,而杜林传及通鉴均作“建武十四年”,与此异。 〔二〕 唐虞时,流共工,殛鲧也。 〔三〕 大辟,死刑也。 〔四〕 见易系辞。 〔五〕 汉书刑法志曰:孝武之时,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师古曰:“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此即所谓新增二科。 〔六〕 李贤曰:“按嘉传及刑法志并无此事,统与嘉时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载也。”惠栋曰:“东观记载统奏曰:‘ 元帝法律 少所改更,孝成、孝哀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约定令断律,凡百余事。’云云。统言王嘉等,明不专指嘉也。何焯以嘉为相 不过二期,安得数年之间,亏除旧律,盖考之未审也。”按惠栋所引奏文,乃袁纪之文,非东观记也。东观记梁统传曰:“统疏称: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 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惠栋曰“不专指嘉”,是也,东观记之文是有力证明。   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谏曰:“夫人情挫辱则节义之心损,刑网繁密则苟免之行生。圣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识远虑,动居其厚。故汤去三面之网 〔一〕,易着三驱之义〔二〕,所以德刑参用而示民有耻。汉德宽厚,民无二心,军士左袒,乐为刘氏〔三〕,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后世,不能以德而勤于法,故有 吹毛求疵,诋欺无限;桃李之馈,集以成事。于是家无全行,国无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正,而仁义之风替矣。陛下览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为圆,建斫为 朴〔四〕。法简易遵,网疏易从,海内颂政,不胜其喜,宜如旧制。”上从林议。 〔一〕 史记殷本纪曰:“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 ‘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二〕 易比卦曰:“王用三驱,失前禽。”疏曰:“三度驱禽而射之也。” 〔三〕 史记吕太后本纪曰:吕太后死,周勃入北军,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为刘氏。 〔四〕 “建斫”,史记及范书均作 “斫雕”,袁纪恐误。   统徙封陵乡侯,出为九江太守,治甚有迹,吏民畏爱之。统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属文。     袁宏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圣人顺人心以济乱,因去乱以立法。故济乱所以为安,而兆众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悦其理。是以有法有 理,以通乎乐治之心,而顺人物之情者。岂可使法逆人心,而可使众兆仰德,治与法违,而可使民氓悦服哉!由是言之,资大顺以临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统 物,不易之数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简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顺之所以为理,遂隳先王之大务,营一时之私议。于是乎变诈攻夺之事兴,而巧伪奸吏 之俗长矣。陵迟至于战国,商鞅设连坐之令以治秦〔一〕,韩非论捐灰之禁以教国〔二〕。而修之者不足以济一时,持之者不能以经易世。何则?彼诚任一切之权 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数也。 〔一〕 史记商君列传曰:“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二〕 韩非子内储说上曰:“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 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 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又曰:“一日。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 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故论法治之大体,必以圣人为准格;圣人之所务,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则如彼;论之末世,则如此。然则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闻也。 若乃变诈攻夺之事兴,而饰智谋权册以胜之;巧伪奸利之俗长,而设禁网陷阱以饵之;患时世之莫从,悬财赏行罚以驱之;毒为下之讦逆,厚威网杀伐以服之。斯所 谓势〔利〕(力)苟合之末事〔一〕,焉可论之以治哉?先王则不然,匡其变夺,则去其所事;救其巧伪,则塞其淫情。人心安乐,乃济其难以悦之,又何不从之有 焉?人情恶侵,则正其分以齐之,又何讦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则虽愚悖凶戾者,其于身也,犹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顺乱伦反性者,皆众 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万人悦,则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则上下安和,天下悦服,又何论于法逆于理,理与法违哉? 〔一〕 据黄本、南监本改。 后汉光武皇帝纪七卷第七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诏曰:“往年敕郡国,勿因计吏有所进献,今故未止,非徒劳役,道途所过未免烦费。已敕太官勿复 受。其远方食物乘舆口实可以荐宗庙者,即如旧制。”时有献善马,日行千里,宝剑直百金。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上雅性不喜听音乐〔一〕,手不持珠玉,征 伐常乘革车用事而已。及公孙述平,传送鼓师葆车〔二〕,然后乘舆器服渐备物焉。 〔一〕 东观记曰:“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袁纪上文亦同。则光武未尝不喜听音乐也。乃国家草创,百废待兴,未敢纵情欲,故经宋弘谏止,即不复令桓谭给事中也。 〔二〕 按东观记、范书“鼓师”均作“瞽师”。李贤曰:“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见,于音声审也。”瞽通鼓,释名释疾病曰:“ 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马武军下曲阳,以备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一〕。 〔一〕 乃依朱佑“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诸王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无丁亥。范书光武帝纪作“丁巳”,是。   五月,殷绍嘉公为宋公,周承休公为卫公〔一〕。徙邓禹为高密侯,食四县。上以禹功大,封弟宽为明亲侯,禹以特进奉朝请。 〔一〕 改封宋、卫二公,范书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无庚午,当系三月事,疑袁纪“五 ”系“三”之讹。又范书邓禹徙封作四月事,时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虚求,以近辅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贤臣,必择木● 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务宣明,不以道胜而不招;臣务对●〔一〕,不以时艰而不进。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礼其人,师丧而不咎其败。此三代君臣,所以 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 ●,说也,音易。见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纯,务己尚功,衅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乐,终始如一,风涂拟议,古之流矣。高祖之兴,萧公之力也,且暂 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无所用之,赖鲍生之说,以济其身〔二〕,狼顾涂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龟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 不谋也。海内既安,杜门不出,假讬神仙,仅乃获免〔五〕。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曰:“何闻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 ’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汉三年,汉王与项羽相距京索之间,上数使使劳苦丞相。鲍生谓丞相曰:‘王暴衣露盖,数使使劳苦君者,有疑君心也。为君 计,莫若遗君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所,上必益信君。’于是何从其计,汉王大悦。”则此时非 “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复安何者,首乃汉十一年召平劝何让封,以家私助佐军,取悦高祖心。次乃汉十二年秋,客某说何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污,以 安高祖心。事亦均见萧相国世家。 〔三〕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高祖以萧何请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系之。后纳王卫尉谏,出萧何。何素恭谨,入见高祖,徒跣谢。 〔四〕 蓍所以筮,龟所以卜,古所谓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则作智囊解。 〔五〕 史记留侯世家曰:“留侯从入关,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岁余。” 张良又曾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邓生杖策,深陈天人之会,举才任使,开拓帝王之略。当此之时,臣主欢然,以千载俄顷也。洎关中一败,终身不 得列于三公,俛首顿足,与夫列侯齐伍。呜呼!彼诸君子,皆尝乘云龙之会,当帝者之心。鞠躬谨密,犹有若斯之难,而况以势相从,不以义合者乎?山桑侯王常、 东光侯耿纯薨〔一〕。 〔一〕 范书曰:王常薨于建武十二年,耿纯薨于十三年。通鉴均作薨于十二年。三书互异,未知孰是。   是时有上书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据苍梧陈元上疏曰〔二〕:“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公以管夷吾 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国奏事不拜,入殿不趋,所以宠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汉中衰,独操国柄,以偷天下,况己自 喻〔四〕,不信群臣。夺公辅之任,损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谋,身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观 听者注耳目之时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袭祖宗之德,屈节待贤,以示将来,不宜有司察公辅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 上书者,大司农江冯也。 〔二〕 按范书本传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罢,“复辟司徒欧阳歙府”。然欧阳歙于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则陈元此时不当为司徒掾也。沈钦韩曰:“案 经典序录,元为司空南阁祭酒。北堂书钞引华峤书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书讼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党太守无所据免。七年,李通为司 空。是元辟司空府当于宋弘时也。”据此则陈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后辟司空李通府,袁纪“ 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误。且范、袁二书均曰李通罢于建武十二年,则此事亦不当系于十三年。按江冯任大司农,当在李通之后,高诩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间,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则陈元上疏当是七至十一年间事。 〔三〕 范书陈元传作“宾臣者霸” 。按战国策燕策引郭隗语曰:“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宾即友也,则袁纪是。 〔四〕 “况”原作“足”,据黄本及范书迳改之。   南阳太守杜诗上书曰:“臣闻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宁。是故诗称‘济济’,书曰‘良哉’〔一〕。臣诗窃见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无 所毁玷,笃信好学,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在平原,吏民畏爱。遭世反覆,城郭不倾,秉节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见臧否,显以宰相,微过斥退 〔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远人。前者选择诸侯以为公卿,所以砥砺藩屏,劝进忠信。湛宜任宰相辅佐之官。” 〔一〕 诗大雅文王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又书益稷曰:“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 〔二〕 李贤曰:“谓年十五以上。 ”师古曰:“束脩谓初学官之时。”周寿昌曰:“盖汉时年十五而始入学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 范书伏湛传曰:“时蒸祭高庙,而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坐策免。” 〔四〕 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诏征湛。既到,即入见,赏赐浸渥。将用之,暴病薨。赐秘器,上亲吊祠。伏氏世以经学清约相承,东州号曰“伏不斗”,由家风化导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时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伤惜之,亲自临吊。诏曰:“惟霸积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洁之操,白首弥厉。汉之旧制,丞相拜日,封为列侯。顷以军旅暴 露,功臣未受国邑,缘忠臣之心,不欲先飨其宠,故未爵命。其追爵谥霸,使袭其后。”于是封霸为则乡侯〔二〕,谥曰哀侯。临淮吏民闻霸薨,莫不陨涕,共为立 祠,四时祭之。 〔一〕 范书光武帝纪曰:霸薨于春正月庚申。 〔二〕 隶释卷八金乡长侯成碑曰: “光武中兴,玄孙霸为临淮太守,拥兵从光武平定天下,转拜执法右刺奸、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于陵侯。 ”洪适曰:“侯霸传云:五威司命陈崇举霸德行,迁随宰,再迁执法刺奸,后为淮平大尹。淮平即临淮也。王莽传:置执法刺奸,选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汉刺史。谓 霸尝作五威司命及执法、临淮在光武时,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关内,既薨方追封则乡,其子昱徙封于陵,又非也。”汉碑虽可用 来证史,然亦多有讹谬,不可轻信,侯成碑即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来献。中郎将刘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孔志为褒城侯。越嶲人任贵遣使降。   九月,莎车王贤、〔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献〔一〕。 〔一〕 据袁纪本卷末之文及范书改。   济南太守王梁薨。初,梁为河南尹,穿渠引谷水,以注洛阳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惭惧,上书乞骸骨。上乃徙梁为济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 袁纪上文作“济南太守”,范书王梁传引诏文亦同,又济南国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济南相”,误。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马吴汉将马武等徙雁门、代郡、上谷民,迁中山,〔一〕以备胡寇。 〔一〕 范书作“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常山关西汉时属代郡,东汉时属中山国。又续汉志曰:徙吏民六万余口。   于是马武杀军吏,诏命武将妻子就侯国。武自归京师,天子削武五百户,更封为杨虚侯。武好酒,敢直言,时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长,无所回 避。上恣听之。上尝与功臣宴饮,历问曰:“诸君不遭际会,与朕相遇,能何为乎?”邓禹对曰:“臣尝学问,可郡文学。”上笑曰:“言何谦也?卿邓氏子,志行 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对,至武,曰:“臣以武勇显,可为守尉督盗贼。”帝笑曰:“ 且不为盗贼,自致亭长,斯可矣。”     袁宏曰:夫寿夭穷达,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万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观,帝王之与布衣,竹柏之与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误,一顾之与蹔 毁,倾盖之与脱骖〔二〕,犹尚可为欢戚,而况大斯哉?夫能与造化推移,而不以哀乐为心者,达节之人也。自斯以还,属于方域。得之不能不欣,丧之不能不戚。 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于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怀宝以之陆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窃位。是则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难得而期也。君子或因 风云之势,以建山岳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匮之业。虽着功美于当年,犹欣一遇于千载。若夫版筑渔钓,织箔鼓刀,韫椟胸怀〔三〕,与之朽烂者,焉可数 哉!至如乐毅之遇于燕昭,屈原之事于楚怀,白起之用于秦王,范增之奉于项籍,虽终同颠沛,犹一申其志,诚未足以语夫通塞者乎!白首抱关,转死沟壑者,何殊 间哉!夫以邓生之才,参拟王佐之略,损翮弭鳞,栖迟刀笔之间,岂以为谦,势诚然也。及其遇云雨,腾龙津,岂犹吴汉之畴,能就成天之构,马武之徒,亦与鸾凤 参飞。由此观之,向之所谓通塞者,岂不然乎? 〔一〕 论语子罕篇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又庄子消遥游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应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 秀,朝出暮死之虫也,生水上,状如蚕蛾,一名孳母。’据此则朝秀虫名也。”郭庆藩曰:“王说是也。广雅正作朝●”宏因庄子旧文,不知其误也。 〔二〕 范书朱穆传论曰“纻衣倾盖 ”。李贤曰:“孔丛子曰:‘孔子与程子相遇于涂,倾盖而语。’倾盖谓驻车交盖也。” 〔三〕 版筑者,孟子告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注曰:“傅说筑傅岩,武丁举以为相。”渔钓者,史记齐太公世家曰:“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织箔者,史记绛侯世家曰:“ 勃 以织簿曲为生。”鼓刀者,楚辞曰:“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言吕望于市肆而屠,文王不识其才,见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哙。韫椟 者,范书张衡传曰:“且韫椟以待价,踵颜氏行止。”注曰:“论语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价而沽诸?’”乃言匿才而待时运之至。   初,有司请封皇子,天子弗许也。固请连年,乃从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一〕,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为邵陵侯。 〔一〕 据范书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