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 - 第 12 页/共 70 页
○九五 为灵文乡啬夫,爱人如子。(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九六 〔郑弘字巨君,为驺令〕〔一〕,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遗宝物〔二〕,悬于道衢,求主还之。鲁国当春大旱,五谷不丰,驺独致雨偏熟。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国,过驺界不集。郡因以状闻,诏书以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二〕。(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类聚卷八三御览卷二六七 又卷八○
二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驺」原误作「邹」,据范书径改。
〔二〕 类聚卷八三「部人」作「鄹人」。
〔三〕 汪辑所注出处尚有书钞卷七八,与陈、俞本同,而孔本作会稽典录,类聚卷一○○引亦然。今从孔本,故不录。
○九七 〔郑弘为临淮太守〕〔一〕,消息繇赋,政不烦苛,〔修身率下,临事详慎〕〔二〕。行春天旱,随车致雨。〔有两〕白鹿方道〔三〕,夹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曰:「鹿为吉为凶?」国拜贺曰:「闻三公交车轓画作鹿,明府必为宰相。」〔后弘果为太尉〕〔四〕。(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五○ 类聚卷四六 又卷九五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一九 又卷二○七 又卷二六○ 又卷五四三 书钞卷七五(二) 又卷八五 事类赋注卷二三 晏公类要卷二○
〔一〕 据书钞卷五○、类聚卷四六补。
〔二〕 据书钞卷七五补。
〔三〕 据书钞卷五○、类聚卷四六、卷九五、初学记卷一一补。
〔四〕 同右。
○九八 尚书郎,旧典秩满迁令、长。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薄,人无乐者,请使郎补二千石,自此始也。(姚。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五
○九九 郑弘为太尉,固让不就。西曹掾曰:「天子已白陵庙,宜当拜。」(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一
一○○ (章)〔元〕和元年〔一〕,有诏以郑弘为太尉。时旱,朝廷百僚皆暴请雨。夏炎热,小雨,群官即还舍。弘弥日不旋,大雨澍,稼穑遂丰。(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一
〔一〕 据天中记卷三改。
一○一 永平之初〔一〕,太尉郑弘临朝蹇谔,日旰忘食〔二〕。(王。汪。黄) ──书钞卷五一
〔一〕 黄奭以为弘为太尉在章和元年,非在永平初者,疑其为二人,故依陈本而别作郑洪传。天游按:弘任太尉在元和元年,元和三年免,事见范书章帝纪。汪辑改「永平」作「永和」,黄辑以为当在章和初,均误。此「永平」当作「元和」。
〔二〕 书钞注此条出自谢丞集。疑「集」系「书」之误。
一○二 郑弘字巨君,为太尉,举将第五伦为司空〔一〕,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弘必曲躬自卑。上〔问知其故,遂听〕置云母屏风〔二〕,分隔之,由此以为故事。(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五一 ○ 类聚卷六九又卷四六 初学记卷一一 又卷二五 御览卷二○七 又卷七○一
〔一〕 「举将」原误倒,据御览卷二○七以正。初第五伦为会稽太守,署郑弘为督邮,复举孝廉。故伦为弘之举将,弘乃伦之故吏。东汉时故吏举将有君臣名分,一般终身不敢违逆,故弘见伦,虽位高而每卑下之。
〔二〕 据类聚卷六九、初学记卷二五补。书钞卷五一仅有「知之」二字。
梁竦传
一○三 和帝追封谥皇太后父梁(松)〔竦〕为褒亲愍侯〔一〕,改殡,赐东园画棺、玉匣、衣衾〔而葬之〕〔二〕。(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九二 ○ 初学记卷一四 御览卷五五一
〔一〕 三引皆误作「松」,据袁纪、范书以正。
〔二〕 据御览卷五五一补。又锦绣万花谷后集卷二二作「赐东园车、朱寿器、银镂黄玉匣。」
一○四 梁冀执金吾,岁朝,托疾不朝。司隶杨雄治之,诏以二月俸赎罪。(孙。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三七
一○五 梁不疑子为颍阴侯,胤子为城父侯〔一〕,冀一门〔前后七封〕〔二〕,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侯邑称君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梁氏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一八(二) ○ 御览卷四七○
〔一〕 不疑子名马,胤子名桃。
〔二〕 据御览卷四七○补。
谢承后汉书卷三
曹褒传
一○六 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礼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备,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沈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一一
郑玄传
一○七 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尚书大传、中候、干象历〔一〕。(姚。王。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论语」下有「孝经」二字。李贤曰:「谢承书不言注孝经,唯此书独有也。」
一○八 郑玄戒子书曰:「黄巾为害,萍浮南北。」(王。汪。黄。铃木)──文选卷一○潘安仁西征赋注 ○ 又卷一二木华海赋注
郑兴传
一○九 郑兴数言政事,依经守义,文词温雅。(姚。王。汪。铃木) ──书钞卷九六
贾逵传
一一○ 贾逵字景伯〔一〕,弱冠能诵左氏传、〔五经〕〔二〕,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九七 ○ 御览卷六一二 书钞卷九八
〔一〕 姚辑引曰:「逵字梁道,好春秋,及为牧守,常自课,三月读一过。」又注:「案逵字景伯,位至侍中。今云字梁道,又为牧守,或名氏相同者也。」黄辑不详所出,亦据姚辑引之。孙志祖按:「
姚本后载魏志字梁道之贾逵月读春秋条,误令二贾逵为一人,今删。」天游按:贾梁道月读春秋事,出魏志本传裴注引魏略,亦见类聚卷五五,姚、王、黄三辑引之,甚谬。
〔二〕 据书钞卷九八补。
张霸传子楷 孙陵
一一一 拜会稽太守,有素行者皆擢用之。郡中争励志节,诵习者以千数,道路但闻诵书声。(姚。王。汪。黄。铃木) ──书钞卷七四
一一二 张楷字公超,治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皆造问焉,车马填门。贵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一〕,以候过客之利。楷疾其如此,辄徙避。家贫无〔以〕为业〔二〕,常乘驴车,至县卖药,足给食辄还乡里。(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八
〔一〕 依汪辑补。
〔二〕 据御览卷八二八补。
一一三 张楷字公超,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孙。汪。黄。铃木)──御览卷八二七
一一四 河南张楷性好道术,〔居华阴〕〔一〕,能作五里雾。时关西人裴优,亦能作三里雾,自以不如楷,往从学之。楷避不肯见。(姚。王。汪。黄。铃木)──类聚卷二 ○ 初学记卷二 御览卷一五 书钞卷一五一(二)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
一一五 张陵字处仲〔一〕,〔清河人〕〔二〕,为尚书。陵初为梁冀弟(胤)〔不疑〕所举孝廉〔三〕。正月初岁,百官朝贺,冀恃豪势,不恤王宪,带剑入省。陵〔主台中威仪〕〔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贲夺其剑。〔冀跪谢〕长辞〔五〕,不应,即劾奏冀,〔诏以岁俸赎罪百寮肃然〕〔六〕。不疑谓陵曰:「昔举君,适〔所〕以自罚也〔七〕。」〔陵曰:「明府不以陵之不德,误见擢序,不敢阿公,以报私恩。」〕〔八〕〔不疑有惭色〕〔九〕。(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七 ○ 御览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据俞本及袁纪、范书径正之,下同。
〔二〕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一二改。胤乃冀子,不疑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
〔五〕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据御览卷四二九补。又御览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误见擢序,今申公宪,非报私恩耳」,与范书皆同,恐有改窜,故不从。
〔九〕 据御览卷二一二补。
桓荣传孙良 良孙严 皋弘 何汤
一一六 沛国桓严字文林〔一〕,罢(●)〔鄮〕县〔二〕,舍扬州从事屈豫室。〔中〕庭有橘树一株〔三〕,遇其实熟,数垂室内,严乃以竹籓树四面。时风吹动,两实堕地,以书绳缚系树枝。(姚。王。汪。黄)──御览卷九六六 ○ 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 严,本名晔。东观记作「礹」,事类赋注作「俨」,未知孰是。
〔二〕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改。鄮县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
〔三〕 据事类赋注卷二七补。
一一七 桓礹邴营气类,经纬士人。(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吴郡人也。家代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荣相善。子徽,至司徒长史。(姚。王。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一一九 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后拜郎中,守开阳门候。上微行夜还,汤闭门不纳,更从中东门入。明旦,召诣太官赐食,诸门候皆夺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请雨。洛阳令着车盖出门,汤将卫士钩令车收案。有诏免令官,拜汤虎贲中郎将。上尝叹曰:「纠纠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汤之谓也。」汤以明经,尝授太子,推荐荣。荣拜五更,封关内侯。荣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姚。王。汪。黄)──范书桓荣传注 ○ 御览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诗周南兔罝。
冯绲传
一二○ 绲学公羊春秋。(姚。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二一 冯绲字鸿卿,为车骑将军,将兵南征武陵五溪蛮〔一〕。贼军扰攘,绲下长沙,贼悉诣营乞降,荆州平定。诏赐钱一亿,不受也。(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经注卷三七沅水注曰:「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夹溪悉是蛮左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
一二二 绲子鸾,举孝廉,除郎中。(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度尚传
一二三 尚进善爱人,坐以待旦,擢门下书佐朱隽,恒叹述之,以为有不凡之操。隽后官至车骑将军,远近奇尚有知人之鉴。(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二四 度尚为荆州刺史。尚见胡兰余党南走苍梧,惧为己负,乃伪上言苍梧贼入荆州界。于是征交址刺史张盘下廷尉,辞状未正,会赦见原。盘不肯出狱,方更牢持械节,狱吏谓盘曰:「天恩旷然,而君不出,何乎?」盘因自列曰:「前长沙贼胡兰作难,荆州余党散入交址,盘身婴甲冑,涉危履险,讨击凶患,斩殄渠帅,余烬鸟窜,冒遁还奔。荆州刺史度尚惧盘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见诬。盘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受罪牢狱。夫事有虚实,法有是非,盘实不辜,赦无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耻,生为恶吏,死为弊鬼。乞传尚诣廷尉,面对曲直。」廷尉以其状上,诏书征尚到廷尉,辞穷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五二
杨璇传
一二五 杨璇字机平〔一〕,〔灵帝时〕为零陵太守〔二〕。时苍梧、桂阳猾贼啸聚。〔璇力弱,吏民忧恐〕〔三〕。璇乃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绯)囊盛石灰于车上〔四〕,系布〔索〕(囊)于马尾〔五〕,又为兵车彀弩〔六〕。克期会战,乃令马车居前,顺风鼓灰,贼不得视;以火烧布,布然马惊,奔突贼阵,〔因鸣鼓击贼〕〔七〕,群寇波骇,〔大破之〕〔八〕。(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三九 ○ 御览卷四四八 又卷八二○ 类聚卷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