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 第 104 页/共 204 页
〔六〕索隐效犹致也,谓致故地于赵也。正义无忌令魏王速受楚、赵之从。赵、楚挟持韩之质以存韩,而魏以求地,韩必效之,胜于与秦伐韩又与秦邻之祸殃也。
夫存韩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时已。通韩上党于共、宁,〔一〕使道安成,〔二〕出入赋之,是魏重质韩以其上党也。今有其赋,足以富国。韩必德魏爱魏重魏畏魏,韩必不敢反魏,是韩则魏之县也。魏得韩以为县,卫、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韩,二周、安陵必危,楚、赵大破,卫、齐甚畏,天下西乡而驰秦入朝而为臣不久矣。
〔一〕集解徐广曰:「朝歌有宁乡。」正义共,卫州共城县。宁,怀州修武县,本殷之宁邑。韩诗外传云「武王伐纣,勒兵于宁,故曰修武」。今魏开通共宁之道,使韩上党得直路而行也。
〔二〕正义括地志云:「故安城在郑州原武县东南二十里。」时属魏也。
二十年,秦围邯郸,信陵君无忌矫夺将军晋鄙兵以救赵,〔一〕赵得全。无忌因留赵。二十六年,秦昭王卒。
〔一〕正义括地志云:「魏德故城一名晋鄙城,在卫县西北五十里,即公子无忌矫夺晋鄙兵,故名魏德城也。」
三十年,无忌归魏,率五国兵攻秦,败之河外,走蒙骜。魏太子增质于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为增谓秦王〔一〕曰:「公孙喜〔二〕固谓魏相曰『请以魏疾击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击秦,秦必伤』。今王囚增,是喜之计中也。故不若贵增而合魏,以疑之于齐、韩。」秦乃止增。
〔一〕索隐按:战国策作「苏秦为公子增谓秦王」。
〔二〕索隐战国策作「公孙衍」。
三十一年,秦王政初立。
三十四年,安厘王卒,太子增立,是为景愍王。〔一〕信陵君无忌卒。
〔一〕索隐系本云:「安厘王生景愍王午。」
景愍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为秦东郡。二年,秦拔我朝歌。卫徙野王。〔一〕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阳、衍〔二〕。十五年,景愍王卒,子王假立。
〔一〕集解徐广曰:「卫从濮阳徙野王。」
〔二〕集解徐广曰:「十二年献城秦。」正义括地志云:「故垣地本魏王垣也,在绛州垣县西北二十里。蒲邑故城在隰州隰川县南四十五里。」在蒲水之北,故曰蒲阳。衍,地名,在郑州。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一〕
〔一〕集解徐广曰:「二年,新郑反。」
三年,秦灌大梁,虏王假,〔一〕遂灭魏以为郡县。
〔一〕集解列女传曰:「秦杀假。」
太史公曰:吾适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沟而灌大梁,三月城坏,王请降,遂灭魏。」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一〕
〔一〕索隐按:谯周曰「以予所闻,所谓天之亡者,有贤而不用也,如用之,何有亡哉?使纣用三仁,周不能王,况秦虎狼乎?」
【索隐述赞】毕公之苗,因国为姓。大名始赏,盈数自正。胤裔繁昌,系载忠正。杨干就戮,智氏奔命。文始建侯,武实强盛。大梁东徙,长安北侦。卯既无功,卬亦外聘。王假削弱,虏于秦政。
史记卷四十五
韩世家第十五
韩之先与周同姓,〔一〕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二〕曰韩武子。武子后三世〔三〕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
〔一〕索隐按:左氏传云「邗、晋、应、韩,武之穆」,是武王之子,故诗称「韩侯出祖」,是有韩而先灭。今据此文,云「其后裔事晋,封于韩原,曰韩武子」,则武子本是韩侯之后,晋又封之于韩原,即今之冯翊韩城是也。然按系本及左传旧说,皆谓韩万是曲沃桓叔之子,即是晋之支庶。又国语叔向谓韩宣子能修武子之德,起再拜谢曰「自桓叔已下,嘉吾子之赐」,亦言桓叔是韩之祖也。今以韩侯之后别有桓叔,非关曲沃之桓叔,如此则与太史公之意亦有违。
〔二〕正义括地志云:「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八里。又韩城在县南十八里,故古韩国也。古今地名云韩武子食菜于韩原故城也。」
〔三〕索隐系本云:「万生赇伯,赇伯生定伯简,简生舆,舆生献子厥。
韩厥,晋景公之三年,晋司寇屠岸贾将作乱,诛灵公之贼赵盾。赵盾已死矣,欲诛其子赵朔。韩厥止贾,贾不听。厥告赵朔令亡。朔曰:「子必能不绝赵祀,死不恨矣。」韩厥许之。及贾诛赵氏,厥称疾不出。程婴、公孙杵臼之藏赵孤赵武也,厥知之。
景公十一年,厥与郄克将兵八百乘伐齐,败齐顷公于鞍,〔一〕获逢丑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一〕正义音安。括地志云:「故鞍城今俗名马鞍城,在济州平阴县十里。」
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后无祀,以感景公。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邑,续赵氏祀。
晋悼公之(十)〔七〕年,韩献子老。献子卒,子宣子代。宣字徙居州。〔一〕
〔一〕索隐宣子名起。州,今在河内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怀州武德县本周司寇苏忿生之州邑也。」
晋平公十四年,吴季札使晋,曰:「晋国之政卒归于韩、魏、赵矣。」晋顷公十二年,韩宣子与赵、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县。晋定公十五年,宣子与赵简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贞子代立。贞子徙居平阳。〔一〕
〔一〕索隐系本作「平子」,名须,宣子子也。又云「景子居平阳」。平阳在山西。宋忠曰「今河东平阳县」。正义平阳,晋州城是。
贞子卒,子简子代。〔一〕简子卒,子庄子代。庄子卒,子康子〔二〕代。康子与赵襄子、魏桓子共败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大于诸侯。
〔一〕集解徐广曰:「史记多无简子、庄子,而云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索隐徐广云:「史记多无简子、庄子,而云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按:系本有简子,名不信;庄子,名庚。赵系家亦有简子,名不佞。
〔二〕索隐名虎。
康子卒,子武子〔一〕代。武子二年,伐郑,杀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二〕
〔一〕索隐名启章。
〔二〕索隐纪年及系本皆作「景子」,名处。
景侯虔元年,伐郑,取雍丘。二年,郑败我负黍。
六年,与赵、魏俱得列为诸侯。
九年,郑围我阳翟。景侯卒,子列侯取立。〔一〕
〔一〕索隐系本作「武侯」。
列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一〕九年,秦伐我宜阳,取六邑。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二〕是岁魏文侯卒。
〔一〕集解徐广曰:「六年救鲁也。」索隐战国策作「杀韩傀」,高诱曰「韩傀,侠侯累也」。
〔二〕索隐按:纪年无文侯,系本无列侯。
文侯二年,伐郑,取阳城。伐宋,到彭城,执宋君。七年,伐齐,至桑丘。郑反晋。九年,伐齐,至灵丘。〔一〕十年,文侯卒,子哀侯立。
〔一〕正义灵丘,蔚州县也,此时属燕也。
哀侯元年,与赵、魏分晋国。二年,灭郑,因徙都郑。〔一〕
〔一〕索隐按:纪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二十二年,晋桓公邑哀侯于郑。是韩既徙都,因改号曰郑,故战国策谓韩惠王曰郑惠王,犹魏徙大梁称梁王然也。
六年,韩严弒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一〕
〔一〕索隐按:年表懿侯作「庄侯」。又纪年云「晋桓公邑哀侯于郑,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立韩若山」。若山即懿侯也,则韩严为韩山坚也。而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又恐是韩严也。
懿侯二年,魏败我马陵。〔一〕五年,与魏惠王会宅阳。〔二〕九年,魏败我浍。〔三〕十二年,懿侯卒,子昭侯立。
〔一〕正义在魏州元城县东南一里。
〔二〕正义在郑州也。
〔三〕集解徐广曰:「大雨三月也。」正义浍,古外反,在陵州浍水之上也。
昭侯元年,秦败我西山。二年,宋取我黄池。〔一〕魏取朱。六年,伐东周,〔二〕取陵观、邢丘。
〔一〕集解徐广曰:「在平丘。」
〔二〕正义河南巩县。
八年,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十年,韩姬弒其君悼公。〔一〕十一年,昭侯如秦。二十二年,申不害死。二十四年,秦来拔我宜阳。
〔一〕索隐纪年「姬」亦作「?」,并音羊之反。姬是韩大夫,而王邵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
二十五年,旱,作高门。屈宜臼〔一〕曰:「昭侯不出此门。何也?不时。吾所谓时者,非时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时。昭侯尝利矣,不作高门。往年秦拔宜阳,今年旱,昭侯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谓『时绌举赢』。」〔二〕二十六年,高门成,昭侯卒,〔三〕果不出此门。子宣惠王立。
〔一〕集解许慎曰:「屈宜臼,楚大夫,在魏也。」
〔二〕集解徐广曰:「时衰秏而作奢侈。」
〔三〕索隐按:纪年「郑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威侯七年,与邯郸围襄陵。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沙。十月,郑宣王朝梁」,不见威侯之卒。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王之年。又上有杀悼公,悼公又不知是谁之谥。则韩微小,国史失代系,故此文及系本不同,盖亦不可复考。
宣惠王五年,张仪相秦。八年,魏败我将韩举。〔一〕十一年,君号为王。与赵会区鼠。十四,秦伐败我鄢。〔二〕
〔一〕索隐韩举则是韩将不疑,而纪年云韩举,赵将,盖举先为赵将,后入韩。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王八年,是不同也。
〔二〕集解徐广曰:「颍川鄢陵县。音于干反。」正义今许州鄢陵县西北十五里有鄢陵故城是也。
十六年,秦败我修鱼,〔一〕虏得韩将貘、申差于浊泽。〔二〕韩氏急,公仲〔三〕谓韩王曰:「与国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张仪为和于秦,赂以一名都,具甲,与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计也。」〔四〕韩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五〕将西购于秦。〔六〕楚王闻之大恐,召陈轸告之。陈轸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韩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韩并兵而伐楚,此秦所祷祀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国必伐矣。王听臣为之警四境之内,起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使信王之救己也。纵韩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七〕必不为鴈行以来,〔八〕是秦韩不和也,兵虽至,楚不大病也。为能听我绝和于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韩。韩之南交楚,必轻秦;轻秦,其应秦必不敬:是因秦、韩之兵而免楚国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之内,兴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谓韩王曰:「不谷国虽小,已悉发之矣。愿大国遂肆志于秦,不谷将以楚殉韩。」〔九〕韩王闻之大说,乃止公仲之行。〔一0〕公仲曰:「不可。夫以实伐我者秦也,以虚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虚名,而轻绝强秦之敌,王必为天下大笑。且楚韩非兄弟之国也,又非素约而谋伐秦也。已有伐形,因发兵言救韩,此必陈轸之谋也。且王已使人报于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夫轻欺强秦而信楚之谋臣,恐王必悔之。」韩王不听,遂绝于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韩,大战,楚救不至韩。十九年,大破我岸门。〔一一〕太子仓质于秦以和。
〔一〕索隐地名。
〔二〕集解徐广曰:「一云鲠、申差。长社有浊泽。」索隐貘、申差,二将。貘音瘦,亦作「鲠」。正义按:浊泽者盖误,当作「
观泽」。年表云「秦惠文王更元八年,与韩战,斩首八万。韩宣惠王十六年,秦败我修鱼,得将军申差。魏哀王二年,齐败我观泽。赵武灵王九年,与韩、魏击秦。齐愍王七年,败魏、赵观泽」,浊泽定误矣。徐广又云「浊泽在长社」,不晓错误之甚。括地志云「观泽在魏州顿丘县东十八里」。
〔三〕索隐韩相国,名侈。
〔四〕索隐一,谓名都也。二,谓使不伐韩而又与之伐楚也。
〔五〕索隐警,戒也。战国策作「卫」。
〔六〕索隐战国策作「讲」。讲亦谋议,与购求意通。
〔七〕索隐言韩王信楚之救,虽不能听待楚救至,折入于秦,犹德于楚也。
〔八〕索隐言韩以楚必救己,己虽随秦来战,犹德于王,故不为鴈行而来,言不同心旅进也。
〔九〕索隐殉,从死也。言以死助韩。
〔一0〕索隐止不令西之秦。
〔一一〕集解徐广曰:「颍阴有岸亭。」正义括地志云:「岸门在许州长社县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矣。」
二十一年,〔一〕与秦共攻楚,〔二〕败楚将屈丐,斩首八万于丹阳。〔三〕是岁,宣惠王卒,太子仓立,是为襄王。〔四〕
〔一〕集解徐广曰:「周王赧之三年也。」
〔二〕集解徐广曰:「围景痤也。」
〔三〕索隐故楚都,在今均州。正义左传〔释〕例云:「楚居丹阳,今枝江县故城是也。」
〔四〕集解徐广曰:「一云周赧王六年,韩襄哀王三年,张仪死。赧王九年,襄哀王六年,秦昭王立。」
襄王四年,与秦武王会临晋。其秋,秦使甘茂攻我宜阳。五年,秦拔我宜阳,〔一〕斩首六万。秦武王卒。六年,秦复与我武遂。九年,秦复取我武遂。十年,太子婴朝秦而归。〔二〕十一年,秦伐我,取穰。〔三〕与秦伐楚,败楚将唐眛。
〔一〕正义括地志云:「故韩城一名宜阳城,在洛州福昌县东十四里,韩宜阳城也。」
〔二〕集解徐广曰:「与秦会临晋,因至咸阳而还。」
〔三〕正义穰,人羊反,邓州县也。郭仲产南雍州记云:「楚之别邑。秦初侵楚,封公子悝为穰侯。后属韩,秦昭王取之也。」
十二年,太子婴死。公子咎、公子虮虱争为太子。时虮虱质于楚。苏代谓韩咎曰:「虮虱亡在楚,楚王欲内之甚。今楚兵十余万在方城之外,〔一〕公何不令楚王筑万室之都雍氏之旁,〔二〕韩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将矣。公因以韩楚之兵奉虮虱而内之,其听公必矣,必以楚韩封公也。」韩咎从其计。
〔一〕索隐方城,楚之北境。之外,北境之北也。正义括地志云:「方城山在许州叶县西南十八里。左传云楚大夫屈完对齐侯曰『楚国方城以为城』,杜注云『方城山在南阳叶县南』。」
〔二〕集解徐广曰:「在阳翟。」正义括地志云:「故雍氏城在洛州阳翟县二十五里。故老云黄帝臣雍父作杵臼也。」
楚围雍氏,〔一〕韩求救于秦。秦未为发,使公孙昧入韩。公仲曰:「子以秦为且救韩乎?」对曰:「秦王之言曰『请道南郑、蓝田,〔二〕出兵于楚以待公』,殆不合矣。」〔三〕公仲曰:「子以为果乎?」对曰:「秦王必祖张仪之故智。〔四〕楚威王攻梁也,张仪谓秦王曰:『与楚攻魏,魏折而入于楚,韩固其与国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五〕魏楚大战,秦取西河之外以归。』今其状阳言与韩,其实阴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轻与楚战。楚阴得秦之不用也,必易与公相支也。〔六〕公战而胜楚,遂与公乘楚,施三川而归。〔七〕公战不胜楚,楚塞三川守之,〔八〕公不能救也。窃为公患之。司马庚〔九〕三反于郢,甘茂与昭鱼〔一0〕遇于商于,其言收玺,〔一一〕实类有约也。」公仲恐,曰:「然则柰何?」曰:「公必先韩而后秦,先身而后张仪。〔一二〕公不如亟以国合于齐楚,齐楚必委国于公。公之所恶者张仪也,〔一三〕其实犹不无秦也。」于是楚解雍氏围。〔一四〕
〔一〕集解徐广曰:「秦本纪惠王后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怀王十七年,齐愍王十二年,皆云『楚围雍氏』。纪年于此亦说『楚景翠围雍氏。韩宣王卒,秦助韩共败楚屈丐』。又云『齐、宋围煮枣』。皆与史记年表及田完世家符同。然则此卷所云『襄王十二年,韩咎从其计』以上,是楚后围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事也。又说『楚围雍氏』以下,是楚前围雍氏,赧王之三年事。」
〔二〕正义南郑,梁州县。蓝田,雍州县。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郑,或出雍州东南历蓝田出峣关,俱绕楚北境以待韩使而东救雍氏。如此迟缓,近不合于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