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制度考 - 第 8 页/共 27 页

一、文庙、城隍社稷等坛修理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一、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一、会试举人盘缠银三十两。   一、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一、乡饮银六两。   一、县学岁贡生旗匾六钱二分五厘。   一、县前、大湖口、中港、杨梅坜等四铺铺司兵一十二名,共工食火炬银八十四两八钱一分六厘。   一、训导一员,俸银四十两。   一、斋夫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门斗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廪生四名,廪粮艰一十二两五钱七分三厘。   一、膳夫一名,工养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   一、孤贫四十六名口粮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又孤贫衣布银二十五两零九分七厘六毫。   一、囚粮银二十两。   一、典史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额廉银二十两。   一、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十七两二钱。   一、岁、科两试考棚工料银二十二两二钱二分二厘。   钱粮项下平余银两   一、年无定额。光绪十九年分平余银四千八百五十四两五钱一分二厘三毫二丝二忽。   前抚宪刘于清赋案内奏明:自光绪十四年改征新粮起,每征正项银一两,随即收平余银一钱五分,以为津贴各州县办公之需。嗣又奉文饬将所收平余尽数解司,以备支给动用等因,通行遵照在案。理合登明。   钱粮项下补水银两   补水银向与钱粮银一同解送,故无补水数目清册。   正耗银一两,补水银一钱。   串票钱   一、上下忙征收钱粮每户填用串票二张,每张收串票钱三十文,二张共钱六十文。此项系征收钱粮之经办人自己收入开销,不是官长开销。   ●正供榖石   查新升供榖与正供榖不同,光绪十四年未设钱粮以前,即有征收。后来改收钱粮,则不要收供榖。册内所写各前流交字样,系光绪十四年以前各任之官收存未解布政司;后来无解,一人交一人,故十八年尚有办理此项公事。   ●田园租额   两钱分厘毫丝忽微   上则田每一甲,三.○八五六一○○   中则田二.五二三五一○○   下则田二.○八○五四○○   下下则田一.六六四四三二○   下下则田减二成,一.三三一五四五六   上则园二.五二三五一○○   中则园二.○八○五四○○   下则园一.六六四四三二○   下下则园一.三三一五四五六   一等沙田(一等不入田)一.三三一五四五六二等沙田(二等不入田)○.九三二五○○○三等沙田(三等不入田)○.六六六二五○○一等沙园(一等不入园)○.九三二五○○○二等沙园(二等不入园)○.六六六二五○○三等沙园(三等不入园)○.四○○○○○○   田园租额每甲应正耗银   两钱分厘毫丝忽微上则田二.四六八四九○○中则田二.○一八八一○○下则田一.六二四四三○○下下则田一.三三一五五○○下下则田减二成一.○六五二四○○上则园二.○一八八一○○中则园二.六六四四三○○下则园一.三三一五五○○   下下则园一.○六五二四○○   上则沙田(一等不入田)一.○六五二四○○   中则沙田(二等不入田)○.七四六○○○○   下则沙田(三等不入田)○.五三三○○○○   上则沙园(一等不入园)○.七四六○○○○   中则沙园(二等不入园)○.五三三○○○○   下则沙园(三等不入园)○.三二○○○○○   ●田园甲数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