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制度考 - 第 11 页/共 27 页

一、天后宫(即妈祖庙),北门外。门一栋、堂五栋,前面空地大凡一百四十五坪。又附属水仙尊王庙,后面尚有一栋庙(即长和宫),前面空地大凡一十坪。   一、南阜宫,南门外。堂一栋,堂前空地大凡十五坪。   一、龙王祠,南门街。门一栋、堂一栋,门前池水大凡六十坪,门内空地大凡二十六坪。   一、南坛大众庙,南门外。堂二栋、别堂二栋。又附属公房一栋,门前空地大凡十坪。   一、北坛,北门外。空地大凡五十坪,归官。   一、东坛大众庙,东门内。堂一栋,门外空地大凡一十七坪。   一、天君坛,西门外。门一栋、堂一栋。   一、证善堂(即菜堂,归民有),西门外一堂、东门内一堂、南门内外一堂、北门内外一堂。   一、竹莲寺,南门外。门一栋、堂三栋。庙门内空地大凡十二坪半,辕门内空地大凡一百零五坪。   一、福德祠(即土地庙,归民有),北门外一栋、东门内一栋、西门内一栋、南门外一栋。   ●新竹竹堑堡隆恩息庄租榖   收项   一、每季共收各业主大租榖二千六百一十五石三斗一升三合。   一、收萧文珍大租榖八石二斗五升。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四石八斗。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八石。   一、收各业户园租银一百九十一元六角二瓣三周二末。   一、收各业户地基银一十九元七角五点。   共收租榖二千六百三十六石三斗六升三合,租银二百一十一元三角七瓣三周二末。   开销   一、总办馆中诸公事每季给辛工银一百二十元。   一、管账每季给辛工银七十二元。   一、管事二人往业户推收每季给辛工银一百零八元。   一、馆中杂差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厨子一名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每季开赏各工人三节银一十八元。   一、馆中油火纸张共银三十六元。   一、收冬之时办酒演戏请各业户议定榖价银三十元。   一、七月庆赞中元办酒演戏及品物共费银三十二元。   共辛工并伙食银六百四十四元。   另有浸水庄小租榖四十石。此条乃是台南城守衙门案牍爷油香,理合并声明。   备考:一、此隆恩息庄租,台南府参将所管。一、经办人新竹县城内太爷街黄珍香(即加走)一、隆恩息庄田总名数存根簿在案。一、隆恩息庄田园糖廍所收租息,乃系隆恩租银之内亦有糖廍应纳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息田园糖廍案卷。   ●隆恩水圳租额及支用数目清册   收项   一、隆恩各佃全年早晚二季榖五百八十余石。据总巡蔡万俊、杨盘所言,水源由内山来至九芎林坡,又至六张犁坡,通流至九甲埔坡,引水入隆恩坡,又流通至隆恩圳并大崩隙,再分南北汴。其圳面九甲埔坡水入喉,阔二丈一尺五寸。又至隆恩坡,阔三丈,通流直至南北分汴,阔亦如是。其九芎林坡起至九甲埔上,约十一、二里;又分九甲埔坡之曲折,直透海口,约十五里许:二十六、七里。   开销   一、总巡蔡万俊每年工食榖五十石。   一、总巡杨盘每年工食榖五十石。   一、坡脚蔡宽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朱吉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杨清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陈开涂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曾水成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考棚院丁林保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龙王祠庙祝陈炳每年油香工食榖八十石。   一、考棚院丁许火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大众庙普度猪羊金纸每年谷十五石。   一、考棚魁星楼每年油香谷八石。   一、水龙会每年工食榖十二石。   一、每年年节敬奉坡头谷四石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