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制度考 - 第 7 页/共 27 页

一、每任经手征解当税银两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义渡租银、工食各数目清册。   一、每任支给额内外孤贫月米折银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收支番租银元数目清册。   一、每任经手征解炉课银两数目清册。   一、明善堂收结开支租额清册。   一、剿抚台湾生番缘由文书一件。   ●新竹县全年额征   一、全年征额五万一千二百一十九两零五分二厘一毫二丝五忽。内:竹北一堡二万零一百四十两有奇,竹北上二堡一万四千一百四十两有奇,竹北下二堡九千八百两有奇,竹南一堡七千一百四十两有奇。   一、全年正耗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每年有多少之未完)。内:存留各款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   一、全年平余六千一百四十六两二钱八分六厘二毫五丝五忽(每年无未完)。   一、全年补水四千零九十七两五钱二分四厘一毫七丝(每年无未完)。   新竹县额征钱粮银两(光绪二十年五月查)   正耗:一、银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内:除存留坐支各款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但此款衙门办公事开销。   实征:一、银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五两五钱一分一厘一毫。每一年三、四月开征起,收至明年五月为止。惟历年所收有九成六分,余外四分均系重大错误以及荒埔无人承完。   带征前年民欠钱粮项   旧管未完两钱分厘毫丝忽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二四三.九六二七○   一、同十五年分五七九一.八七七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九九二八.六二九二○   一、同十七年分一三、二二一.三二六八○   一、同十八年分一五、七六○.一○八八○   新收(光绪十九年新收)   一、光绪十四年分一二二二.四二二○○   一、光绪十五年分三一二.六○六四○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一三.五八○八○   一、同十七年分二、一五八.六六五六○   一、同十四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五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二.五○二四○   一、同十七年分一九六.九三一二○   一、同十八年分七八八.三一五二○   实在未完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一一○.九一一一○   一、同十五年分五、四七八.六四一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八、七○二.五四六○○   一、同十七年分一○、七六五.七三○○○   一、同十八年分一四、九七一.七九三六○   一、同十九年分一五、四六五.六二一六○   注意:光绪二十年征租数目未报。   应支存留各款银   一、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内:   一、知县俸银四十五两。   一、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民壮四十四名,共九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   一、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春秋祭祀启圣公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   一、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一、文昌祠祭品银一十二两。又诞辰祭品银六两。   一、祈晴祷雨香烛银一两二钱。   一、习仪拜贺银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