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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操》三卷
《崇文总目》:晋广陵相孔衍撰。述诗曲之所从,总五十九章。
陈氏曰:止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琴谱三均手诀》
《崇文总目》:宋谢庄撰。叙唐虞至宋世善琴者姓名,及古曲名。言《琴通》三均,谓《黄锺》、《中吕》、《无射》。
※《琴经》
陈氏曰:托名诸葛亮,浅俚之甚。
※《琴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道士赵邢利撰。记古琴指法,为左右手图二十一种。
陈氏曰:一名《弹琴古手法》。
※《金风乐》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宗撰。盖琴曲名。
※《琴书》三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诏赵惟氵撰。略述琴制,叙古诸曲及善琴人姓名。
陈氏曰:惟氵称前进士滁州全椒尉。
※《琴谱》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康士撰。按康士作《琴曲》一百章,谱十三卷,《宫调》二十章,《商调》十章,《角调》五章,《徵调》七章,《琴调》五章,《黄锺》十章,《离忧》七章,《沉湘》七章,《侧蜀》七章,《缦角》七章,《玉女》五章。其谱散亡。今书旧目有《琴调》六卷,《琴谱》一卷,残缺无首尾,所裁乃《楚》、《角》、《宫》、《黄锺》、《侧蜀》、《琴调》数篇,馀皆亡。
※《琴谱序》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等撰。康士字安道,以善琴知名。尝操琴曲百篇,谱十三卷。进士姜阮、皮日休皆为序,以述其能。康士谱今别行。
※《琴调》四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楚调》五章,《黄锺调》二十章,《侧蜀》、《瑟调》皆一章。
※《离骚谱》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依《离骚》以次声。
※《大唐正声新扯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陈拙纂。集琴家之说,不专声谱。
※《广陵止息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吕渭撰。晋中散大夫嵇康作琴调《广陵散》,说者以魏氏散亡自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於此。康避魏、晋之祸,之於鬼神。河东司户参军李良辅云袁孝己窃听而写其声,後绝其传。良辅传之於洛阳僧思古,传於长安张老,遂著此谱。总二十三拍,至渭,又增为三十六拍。
※《东杓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李约撰。约患琴家无角声,乃造《东杓引》七拍,有麟声绎声,以备五音。
※《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萧撰。因胡笳推《无射商》,自创为九调。
※《琴雅略》一卷
《崇文总目》:唐殿侍中郎齐嵩撰。概言创制音器之略。
※《琴声律图》一卷
《崇文总目》:唐恭陵署令王大刀承诏撰。国琴制度,以六十律旋宫之法次其上,前序历引诸家律吕相生之术。
※《琴德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因寺僧道英撰。述吴、蜀异音,及辨析指法。道英与赵邢利同时,盖从邢利所授。
※沈氏《琴书》一卷
《崇文总目》:沈氏撰,不著名。首载嵇中散《四弄》,题赵师法撰;次有《悲风》、《三峡》、《流泉》、《渌水》、《昭君》、《下舞》、《间弦》,并《胡笳四弄》,题盛通师撰。盖诸家曲谱,沈氏集之。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工部尚书李勉撰。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待诏薛易简撰。衡州来阳尉。
※《教坊记》一卷
晁氏曰: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於正乐也。
※《琶琵故事》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所纂。
陈氏曰:段安节撰。
※张淡正《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茅仙逸人张淡正撰。不详何代人。解琴指法。
※《琴谱》二卷
《崇文总目》:梁开平中王邈撰。
※《小胡笳子十九拍》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琴曲有大、小胡笳,《大胡笳十八拍》,沈辽集,世名“沈家声”。《小胡笳》又有《契声一拍》,共十九拍,谓之“祝家声”。祝氏不详何人,所载乃小胡笳子。
※《阮咸谱》一卷,《琴调》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
※《琴杂说》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盖琴家杂集器图声诀之略。
※《琴调》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无射》、《商》、《角》诸谱皆亡其曲名。
※《琴谱》四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四大曲,一曰《别鹤林》,其三皆失其名而谱存,今留以待知琴者。
※《琴略》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序有七例,颇抄历代善琴者。各为门类,又载拍法及杂曲名。
※《琴式图》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琴制度为图,杂载赵邢利指诀,又有白先生《三诀》。
陈氏曰:《三诀》凡一卷,称天台白先生。
※《三乐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商调三乐谱》。
※《琴谱纂要》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图琴制度,及载古曲谱曲名。
※《琴书正声》九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集《游春》、《绿水》、《幽居》、《坐愁》、《思秋》、《思楚》、《明光》、《易水》、《凤归林》、《接兴》、《白》,凡十数谱。
※《琴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杂录琴谱大小数曲,其前一大曲,亡其名。旧本或云李翱。用指法与诸琴法无异,而云翱者,岂其所传欤?
※《阮咸调弄》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阮咸金羽调》一卷,《降圣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载《降圣引》一篇,谱一首,不详何代之曲。
※《阮咸谱》二十卷,《阮咸曲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有《宫》、《商》、《角》、《徵》、《无射宫》、《无射商》、《金羽》、《碧玉》、《凄凉》、《黄锺调》,凡十篇,总十二卷。
※《琴义》一卷
陈氏曰:称野人刘籍撰。
※《琴曲词》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凡十一曲,辞皆鄙俚。
※《大周正乐》一百二十卷
《崇文总目》:周翰林学士窦俨撰。显德中,俨奉诏集缀,其书博而无次。
※《乐苑》五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叙乐律声器,凡二十篇。
※《周优人曲辞》二卷
《崇文总目》:周吏部侍郎赵上交、翰林学士李、谏议大夫刘涛、司勋郎中冯古纂。录燕乐优人曲辞。
※景《大乐图》二十卷
《崇文总目》:皇朝司封员外郎集贤校理聂冠卿撰。景二年,大乐署以律准考定雅乐,献之。上召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李照问锺律大要,照请用黍尺求声,遂命照制新乐。冠卿讨论故事,据经义,多所损益,以御制乐曲及锺律议说制器之法,与古今乐器图象之异,为书一百二十六篇,上之。
※《大乐图义》二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撰。受诏考试太常乐工,因集古乐锺律器用之说,上列为图,从释其义,并今乐署阙典所当补者,更为杂论七篇奏之。
※皇《乐记》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等撰。皇二年,下诏曰: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犹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馀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焉。此其说也。
陈氏曰:阮逸、胡瑗撰。凡十二篇。首载诏旨,次及律、度量衡、钟磬、鼓鼎、鸾刀,图其形制,刊校颁之天下。虎邱寺有本,当时所颁藏之名山者也,其末志颁降岁月,实皇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用苏州观察使印,长贰押字。余平生每见承平故物,未尝不起敬,因录藏之。一切依元本摹写,不少异。
※景《广乐记》
陈氏曰:翰林侍讲学士冯元等撰。阙八卷。景元年,判太常寺燕肃建言锺律不调,欲以王朴律准更加考详。诏宋祁与集贤校理李照共领其事。诏言朴律太高,比古乐约高五律,遂欲改大乐,制管铸钟,并引校理聂冠卿为检讨官。又诏元等修撰《乐书》,为一代之典。三年七月,书成,然未几,照乐废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