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912 页/共 1125 页

万余卷。宋谢灵运为秘书监,补其遗逸。遭齐兵火,经籍散亡。梁江子一亦请归秘阁观书。隋炀帝即位,写秘阁之书,分为三品,于观文殿东西廊贮之。然则兹阁之设,其来尚矣。及唐开元五年,亦于干元殿东廊写四库书以充内库,命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至十三年,乃以集仙殿为集贤殿,因置集贤书院。虽沿革不常,而秘阁之书皆置之于内也。自唐室陵夷之后,经籍文物流离百年。国家承平,复兴经籍,三馆之书购求渐备。陛下复建秘阁,以藏其书,总(郡)[群]经之博要,资乙夜之观览,斯实出于宸心,非因 下之议也。况睿藻宸翰,盈编积简,则其奥秘非复与 司为比。然自建置之后,寒暑再周,官司未详所处。乞降明诏,令与三馆并列。至于高下之次,先后之称,亦乞着为定式。其秘书省既无书籍,元隶京百司,请如旧制。」诏:「朕肇兴秘府,典掌 书,仍选名儒入直于内,文籍大备,粲然可观,处中禁以宏开,非外司之为比。自今秘阁宜次三馆,其秘书省依〔旧〕属京百司。」王应麟《玉海》注云,初但有直史馆,至是新制有(照)[昭]文馆、直集贤院,备三馆。 三年五月,诏增修秘阁。先是,度崇文院之中堂为秘阁址,而层构未立,书籍止扃偏厅庑内,至是始命修之。 八月,阁成,帝作赞赐之。宰臣李昉等请刻石阁下,李至上表引唐秘书省有薛稷画鹤、郎余令画凤、贺知章草书,当时目为三绝。又引颜真卿请肃宗题「放生池」碑额,及近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乞飞白书「玉堂之署」为比,愿赐新额,以光秘府。诏中书、枢密院近臣观新阁,又赐上尊酒,大官供膳。是日,遣中使赍御飞白书「秘阁」二字以赐,李至、李昉等相率诣便庭称谢。退就饮宴,三馆学士预焉。又赐御诗,以美其事。李至上表请以御制赞刻石秘阁,帝以宰臣前已陈请,又重违至意。诏曰:「近以延阁载新,万机多暇,聊书赞咏,以美成功。所纪徽猷,深虞漏略,出于乘兴,岂足多称。遽览封章,愿刊穹石,垂于不朽,良积厚颜。其赞并序,朕兼为亲书并篆额,以旌秘书省。」 九月,幸新秘阁。帝登阁观群书齐整,喜谓侍臣曰:「丧乱已来,经籍散失,周孔之教,将坠于地。朕即位之后,多方收拾,抄写购募,今方及数万卷,千古治乱之道并在其中矣。」即召侍臣赐坐,命酒三行。仍召三馆学士预坐,日晚还宫。顾昭宣使王继恩曰:「尔可召傅巘、戴兴,令至阁下,恣观书籍,给御酒与诸将饮宴。」巘等皆典禁兵,帝欲其知文儒之盛故也。 十月,遣中使李怀节以御草书《千字文》一卷付秘阁,李至请于御制秘阁赞碑阴模勒上石。帝曰:「《千字文》偶然闲写,因令勒石。李至更欲镌勒,且非垂世立教之文。《孝经》一书,乃百行之本,朕当亲为书写,勒在碑阴可也。」 四年,诏画工用绢百匹,集诸州画为天下图 藏秘阁。 五年六月,命内供奉官蓝敏正赍御草书五轴藏秘阁。诏史馆修撰张佖与三馆、秘阁学士观焉。 至道元年正月,水部郎中、直秘阁朱昂等言:「御制秘阁赞碑已建立,臣等忝官秘府,愿以爵里附于秘书监李至之下刊刻。」从之。王应麟《玉海》注言:兴国二年以先贤墨迹、淳化以新集法帖、至道以飞白十轴藏秘阁。真宗咸平二年六月,诏童子邵焕于秘阁读书。初,兴国八年,命吕文仲为翰林侍读,寓直御书院,以备顾问,名秩犹未崇。咸平二年七月丙午,以兵侍杨徽之、户部夏侯峤为侍读学士,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班秩禄赐次翰林学士。设直庐于秘阁,侍读更直,侍讲长上,召见访问,或至中夕。 八月,诏翰林侍读学士杨徽之等赴职,赐宴于秘阁,两制、馆阁皆预,帝作七言诗赐之。 五年七月,幸秘阁阅 书。王应麟《玉海》注云:咸平中,就阁修太祖国史。五年,奉安《太宗文集》。 景德四年五月,诏分内藏西库地广秘阁。时购书籍,真宗以其地迫隘故也。 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以秘监杨亿判秘阁事。自后两省五品以上官不兼监者,止云判阁,其秘书省事亦掌焉。 仁宗嘉佑三年三月,以光禄卿张子宪、赵良规、掌禹锡、齐(郭)[廓]、张子思并直秘阁。先是,子宪等皆为太常少卿、直秘阁,当迁谏议大夫。而中书以谓谏议大夫不可多除,故并迁正卿。而故事大卿监无带馆职者,至是特为请而还之。 国初,书止万二千卷。秘阁之建,图籍大备。至仁宗时,三万六千二百卷。 熙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判秘阁宋敏求言:「三馆、秘阁四部书多讹舛,请校雠自前汉始。」事寝。 元佑元年四月十四日,诏兰台、延阁位序多阙,命大臣各举三人。 二年六月,以昭文馆黄本书分藏秘阁。 三年九月,复试贤良于阁下。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太师文彦博与宰辅至秘阁观书,宴儒士。 徽宗即位,二年重修秘阁,崇宁元年成。 二年五月,秘阁书装褫共二千八十二部。王应麟《玉海》云:绍兴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诏重建秘书省。十四年五月,赐御书秘阁「右文殿」榜。又诏将作监米友仁书「道山堂」牓。右文殿五间,门三间。殿后秘阁五间,高四丈,中设御坐、御案、脚踏、罗帕,褥御屏画,出水龙阁上,木雕朱漆殿,奉安圣政、会要、日历、御制、御札等。阁前有拜阁台,接右文殿。阁后道山堂五楹。二十八日,秘书省复置补写所。初,熙宁七年置补写所。以秘阁成,写校勘黄本书籍也。七月二十七日丙子,幸秘阁,观御书、御制。淳熙五年九月壬申,幸石渠,在秘阁后,长五丈,广一丈五尺。干道九年,少监陈骙立。绍定五年七月,重建秘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集贤院 集贤院 【宋会要】 太平兴国二年,始建崇文院、昭文馆、集贤院,皆总为崇文院。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崇文院 崇文院 【宋会要】 凡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事务总为崇文院。宋朝从唐制,昭文馆、集贤殿置大学士,史馆有监修国史,皆宰相兼领。昭文、集贤又置学士、直学士,史馆、集贤置修撰,史馆有直馆、检讨,集贤有直院、校理,崇文院有检讨、校书,皆以佗官领之。初,昭文、集贤学士,史馆修撰取最上一员判馆院事,今亦以佗官分判。初,昭文馆隶门下省,史馆寓于集贤,后合为一矣。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诏改弘文馆为昭文馆。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太宗幸三馆,顾左右曰:「是岂足以蓄天下图书、待天下之贤俊邪!」即日诏有司度左升龙门东北车府地为三馆,命内侍督工徒晨夜兼作,其栋宇之制皆帝所亲授。自举役,车驾凡再临幸。 三年二月丙辰朔成,有司奏功毕,乃下诏曰:「国家聿新崇构,大集群书,宜锡嘉名,以光策府。其三馆新修书院宜为崇文院。」又诏敞园苑植花木,引沟水以溉之。西序启便门,以备临幸。自梁迁汴都,旧制未备。(正)[贞]明中,始于今右长庆门东北小屋数十间为三馆,即后废西馆是也。湫隘卑痹,仅庇风雨。周庐缴道,出于其旁,卫士驺卒,朝夕喧杂。每受诏撰述,皆移佗所,至是故置焉。院既成,尽迁西馆之书,分为两廊贮焉。以东廊为昭文书库,南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经、史、子、集四部,为史馆书库,凡六库书籍正、副本仅八万卷。初,干德中得书万三千卷;开宝中平吴,得书二万卷,参以旧书,为八万卷。几六库书籍,皆以类相从。是年,两浙钱俶归朝,遣使收其书籍送馆阁,用雕木为架,以青绫帕幕之,简册之府翕然一变矣。 是月十六日,帝幸新崇文院,观 书久之,诏宰相、亲王恣其检阅问难。少顷,召降王刘鋹、李煜至,亦令纵观。因即中堂宴从臣,尽醉而罢。 三年十二月,以赵州隆平县主簿王着为卫尉寺丞、史馆祗候。王着善史书、小学,至是帝以字书讹舛,欲令学士删定,少能通者。左右或荐着,故令隶史馆,且俾刊正《切韵》,遂有是命。 八年七月,以新及第进士吴铉为大理评事、史馆勘书。 八月,以国子监主簿杨文举为国子监丞、史馆编修。 雍熙四年四月,以著作佐郎宋炎为史馆校勘、编修。 五年正月,以殿中侍御史柴成务为户部员外郎、直史馆,监察御史宋镐为右拾遗、直史馆。馆职无带台官者,皆授之。 淳化元年二月,诏自今游宴宣召直馆,其集贤、秘阁校理并令预会。先是,帝宴近臣于后苑,三馆学士悉预。李宗谔任集贤校理、合门吏拒之,不得入。宗谔献诗述其事,故有是诏。直馆、修撰、校理之职, 名数虽异,职务略同,合门拒校理不得预宴,盖吏之失也。 八月二十五日,以起居舍人、直史馆吕佑之、左司谏、直史馆赵昂,金部员外郎、直史馆安德裕,虞部员外郎、直史馆勾中正并直昭文馆。先是但有直史馆,至是始命佑之等分直昭文馆,备三馆之职也。 二十六日,以太子中允和直集贤院。集贤旧无直院之名,惟江南李氏尝以朝士任之,至是始置,从新制也。 十一月,以右司谏梁周翰为史馆修撰,从翰林学士宋白等荐其有良史之材也。周翰广顺初擢进士第,善属文,不乐外官吏职。白等以为言,而有是命。 二年十月,以殿中丞郭延泽、太子右赞善大夫董元亨并为史馆检讨。延泽等俱以门荫好学,帝闻其名,诏宰臣问以经史大义,对皆如旨,故有是命。 是月,以直史馆李宗谔直昭文馆,避其父监修国史故也。 三年三月十一日,以左司谏韩国华、左正言潘太初、襄王府翊善、起居郎夏侯峤、赵王府记室参军、左司谏宋泌兼直昭文馆。国华、太初为三司判官,因对自陈,虽谏官、省职不得从游宴,故并有是命。告谢之日,适值后苑赏花,便令预宴,皆出特恩也。旧例三司带职者不兼直馆,至是国华等皆以判官兼充职,从新例也。 至道三年七月,诏虞部员外郎董元亨依前充史馆检讨。检讨、修撰二职皆不带外任,元亨时出知漳州罢职,至是始代归复授焉。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以刑部员外郎致仕陈充守旧官,直昭文馆。充前以疾休致,至是痊愈,复其职。 十一月,命内品刘崇超监秘阁图书、三馆书籍。崇文院旧令内臣一员监掌书钥,不参馆事。时命裴愈掌之,岁久图籍不整,故命崇超。其后因循,与判馆联书掌事,甚非旧制。 十二月,命司封郎中、知制诰朱昂与庄宅使、胜州刺史刘承珪、比部员外郎、秘阁校理杜镐点检三馆、秘阁书籍。 二年春,上新编书目。诏以昂为吏部郎中,承珪为北作坊使,镐直秘阁,锡金紫以旌之。帝谓宰臣曰:「近闻图书之府甚不整齐,假借之余,散失尤多,兼雠校不精,传闻差 。自今差官校勘及掌书史,卿等严行约束,杜绝因循。」昂等上言,四部书为朝臣所借者凡四百六十卷。诏除诸王宫给本抄写外,余并督还之。 二年七月,幸崇文院,召秘书监杨徽之、集贤院学士钱若水等开书库(编)[ ]阅群书,登秘阁观太宗御制书墨迹。真宗甚恻怆。降阁,召侍臣,颁赐三馆、秘阁职官银器、衣着各有差。 五年七月,幸三馆,阅四库书久之,赐直官、校理器帛有差,又赐书吏缗钱。 景德三年五月,诏京朝官带三馆职事自用登位恩改官后未曾叙迁及衣绿至二十年者,悉以名闻。先是,馆阁官多不时进用。自帝即位后,虽经郊祀,例不进秩,故有累年不迁改者。至是内出,各付宰臣进拟焉。 四年,宴馆阁 官于院。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职方员外郎、秘阁校理、监舒州灵仙观舒雅直昭文馆。先是,雅尝(慰)[恳]荐王钦若。至是钦若上言,故有是命。 四年九月,兼秘书监向敏中、判昭文馆晁迥等上言(讲)[请]集圣制藏于馆阁。诏以述作非工,除已刻石铭记等,他依所请。自余登位已来,内出杂文篇什或宣赐者,并令依次抄录,藏于龙图阁、三馆、秘阁,不得与《太宗皇帝文集》并处。 五年四月,始降御集文颂歌诗十五卷藏之。 八年五月,翰林学士陈彭年言:「唐制,中书门下两省,宫城之内有内省,宫城之外有外省。今请据秘阁旧定屋数重修奉安太宗圣容、御书、供御书籍天文图画四廊,并充书库及史馆日历库。直馆、校理宿直,校勘抄书籍,雕造印板,并就外院。其外院于左右掖门外就近修盖。别置三馆书库,其三馆书籍名目候将来分擘正副本,取便安置。」从之。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臣僚寓宿寒冱,食饮非便,因命有司检讨故事而改之。 天禧元年八月,诏崇文外院以三馆为额。 五年十二月,命内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先是,刘崇超在馆止云监三馆书籍、秘阁图书。崇超与王钦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遂引继明与崇超同掌,因为同勾当公事。内臣与大学士同职,时论非之。 仁宗天圣四年五月,枢密副使、尚书左丞张士逊言:「臣男大理评事友直幼亲笔砚,望令于馆阁校勘。」诏友直且于馆阁读书,自今馆阁校勘更不得添置。 五年二月,以大理评事、馆阁校勘王琪佥书南京留守判官公事,特令带馆阁校勘外任。校勘官无有带外任者,时晏殊奏辟琪,特有是命。 八月,诏监三馆、秘阁自今依旧例只置一员。时西京左藏库副使刘崇超卒,特有是诏。 十月,同太后幸。上曰:「三馆书(校)[较]开元所失甚众,宜加求募进,及三百余卷以上者,赐出身。」直史馆谢泌言:「图书未有次序,请依唐薛稷、沈佺期、武平一、马怀素人掌一库。」上嘉之,命泌分领。 九年三月十一日,参知政事陈尧佐言:「馆阁抄书笔吏数少,请增募五十人。」从之。 十一月四日,诏京朝官任馆职事者自外归,须一周年已上始许再补外任。 十一月八日,诏徙三馆于崇文院。旧在左掖门内、左升龙门外,前则三馆,后构秘阁,分藏群书。自大中祥符四年宫城延燔,以写录编籍,权从左掖门外道北。至是仁宗以逼近市嚣,非多士讨论之所,命还旧所焉。时大臣有以表贺者,亦优诏答之。 庆历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前任两府及大两省已上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馆职并读书之类。进士三人已上一任回,无过犯者,许进著述,召试取优等者充。或遇馆阁阙官,取曾有两府二人、大两省三人同罪举充者,仍取著述看(祥)[详]试补。」 皇佑五年正月,诏馆阁官已尝为知 州者,自今且与提点刑狱。 至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今后检讨更不得举试馆职。 八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言:「勘会史院修日历,有检讨官三两员在本院刊修。今本院全阙检讨官,乞差大理(平)[评]事韩维充。」诏维充史馆检讨。 嘉佑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今后大臣举馆职,令中书且与籍记举状,候在馆员数稍少,即于数内选实有文行、为众所称者取旨与试。仍令学士院精加考校,公定优劣,不得假借等第。从谏官陈升之言也。 四年二月,置馆阁编定书籍官。 九月,诏以内藏西库地还崇文院。 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赐辅臣、两制、馆阁官宴于崇文院,宰臣韩琦以下刻石记于院之西壁。先是,诏置编定编校一员,据崇文院《总目》刊正补写。至是写校毕,凡黄本六千四百九十六卷,白本二千九百五十四卷,上之。 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监修国史韩琦言:「史院日历未修者积十余年,今将修先朝实录,而日录未备,检讨阙官,请以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吕夏卿、太子中允、秘阁校理韩维兼职。」诏以夏卿、维并兼史馆检讨。 神宗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诏:「今后应选举到可试用人,并令崇文院校书,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候二年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只与合入差遣。」时初除前河南府永安县主簿邢恕为校书。闰十一月壬寅,张载为之。 三年五月十六日,诏崇文院校书邢恕与堂除近地试衔知县。(恕)以秘书丞、集贤校理、同知谏院胡宗愈言:「崇文院校书如未历外官,及不满任者,不得选举。」上以恕未曾任官,故有是诏。 九年九月四日,中书门下言:「前勾当三馆、秘阁黄守熙自陈编排近及百年书籍,乞久任提点慈孝寺,或提点奉先寺。」诏许再任,赏其劳也。 元丰五年初,以崇文院为秘书省。 哲宗元佑五年九月十六日,复置集贤院学士。绍圣二年四月三日戊辰,易为集贤殿修撰。徽宗政和六年四月,改右文。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编修院 编修院 【宋会要】 宋置崇文院。自后修国史、会要,名曰编修院。详见崇文院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国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