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642 页/共 1125 页

二十九日,河北转运使卢琰言使:原作「司」,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天雄军见管米 万九千五百余斤,澶州肆万二千二百余斤。诏给两处饥民。 二月二日,京西转运司言:襄、许、陈、蔡等州民饥,请减价粜仓粟赈救。从之。 十日,命太常丞艾仲孺乘传诣澶州,以陈粟四万石分赈饥民。 三月,大名府饥,命转运司发廪赈救。 四月八日,命鄂州发惠民仓粟赈饥民。 十六日,以京师谷贵,出仓粟减价出粜,以惠贫民。 二十八日,潭州言茶园乏食,请赈以官米,从之。 十一月,诏于京城出仓粟减价出粜。以汴流阻浅,运舟不至,谷价腾贵故么。 三年正月六日,遣著作佐郎刘昱往开封府诸县,与令、佐等于近便出廪米赈救灾伤之民,家给两硕,仍贷与种粮。 十四日,又遣太常博士王汝励、殿中丞李道、太子中允严登、耿说、著作佐郎张士逊、陈从易等,驰传分往尉氏、陈留、襄邑、雍丘丘:原作「邱」,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太康、咸平等县,发廪赈贫民,及贷种粮。 十七日,令京西转运司出仓粟米赈贫民赈:原作「赋」,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仍命著作佐郎周仪驰传诣汝州赈贷。 十八日,诏京西转运司体量辖下州军,民有不能自给者给:原作「结」,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时分遣职官径往逐处,出廪粟赈贷。 二十五日,遣殿中丞王穆、太子中允朱友直、太子洗马卢昭华,分往封丘丘:原作「邱」,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酸枣、长垣等县发廪贷贫民,仍给种粮。 二十六日,诏京东转运司:「应齐、淄、 青、潍、登、莱等州人户有阙食者者,依近降敕命,于封桩仓分支遣赈贷,不得差民转般。如近西州军,即委三司自京津置往彼支遣。屯田郎中杨覃驰往河北,与转运使体量澶、滨、棣棣:原缺,据《长编》卷六二补。、德、博等州民,如有阙食处,即出廪粟赈贷。」 三月,诏:「开封府、京东、西、淮南、河北州军县人户阙食处,已行赈贷。其客户宜令依主户例量口数赈贷,孤老及病疾不能自存者,本府及诸路转运使、副并差去臣僚,同共体量,出省仓米救济。仍便告示,更不收理。」 国初尝置义仓,以备赈济,今义仓已废,每州郡小有水旱,朝廷即诏出太仓粟借贷农民,及稔岁,复多蠲放,虑有损军食。今后如有赈贷,望本县置簿,以时理纳,庶获兼济。」从之。 四月,侍御史知杂王济言:「伏 四年六月,诏河北转运司:「如闻雄州、安肃、广信军人颇艰食,宜以食米万斛减价出粜以济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陕西转运黄蹑言庆州麦、粟踊贵,诏出官米万斛减价粜之米:原作「来」,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四、《补编》第五八四页改。。 四月,府州言民饥,命赈之。 六月,环、庆民饥,发廪粟贱粜以济之。 二年二月,诏赈同、华等州民,去岁逋税悉蠲之。 四月,诏陕西州军,民阙粮糗者,发廪赈之。 五月,诏西京出廪粟贱粜,以惠贫民。 六月五日,令韶州出廪粟赈粜,以济贫民。 十二日,令慈州出廪粟赈部民。 十一月,知邓州、右司谏、直史餐张知白言:「陕西流民相续入境,有欲还本贯而无路粮者。臣谕劝豪民出粟数千斛,计口给半月之 粮,凡就路者,总二千三百家,万二百余口。其支贷有余者,悉给贫老之人,仍葬其死人。」诏奖之。 三年三月,诏戎、泸州民艰食者赈之,仍给复一年。 八月,诏淮南诸州发廪米赈贷及贱粜,以济贫民。 四年四月四日,以登、莱州艰食,令江淮转运司顾客船转粟赈之。 十六日,同、华州饥,民有鬻子者,遣太常博士舒贲驰驿存抚赈济之。 五月,京兆府旱,诏赈之。 六月,剑、利、阆、集、壁、巴等州饥,诏赈之。 十二月十一日,江淮发运使邵晔言:淮南路准诏赈贷及减价出粜,计廪米三十万石。 十六日,京城谷贵,诏发惠民仓粟贱粜以济之。 五年正月,诏河阳出廪米万斛,减直给粜,以惠贫民。 二月,诏:「京西诸州军昨以谷贵,虽已减价出粜,尚虑民有阙食者,宜令转运司谕辖下州军,委实有饥民之处,多方劝诱蓄积之家除留支用外,将余剩斛分散救济,仍差公干官量口数监散。内有愿减半价出粜者,亦听,并将等第酬奖,无令减 邀难及接便烦扰。」 五月,诏江淮南发运司留上供米二百万斛,以备赈粜。 十月十日,诏:「如闻建安军等处自秋霖雨,颇妨农事,宜委转运发运使体量赈恤。」 十二月六日,令三司出炭四十万秤,减市价之半以济贫民。时连日大雪苦寒,京城鬻炭者,每秤钱二百,故有是命。仍遣使臣十六人分置场,以内供奉官二人提总之。自是小民奔凑,至有践死者,乃命都巡检张旻遣军校领徒巡护, 赐死者家缗钱,无亲族者官为埋瘗。仍令三司常贮炭五七十万秤,如常平仓之制,遇价贵则贱出之。 二十二日,泗州饥,官给米十万石以赈之。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如闻淮南诸州罢糜粥之赐,尚虑贫民未济,可令依旧,俟其足食乃止。」 七月二月,泰州、淮阳军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三月,仪州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十月,淮南饥,诏本路转运发运使发廪赈恤。 八年二月,令淮南路发廪粟为糜粥,以济饥民。 八月,诏京兆府、河中府、陕、同、华、虢州以麦种借之贫民。 九年二月十六日,诏陕西州军减价粜粟,以赈贫乏。令本路都转运使李迪提举。 二十二日,上封者言:「延州蕃部阙食,正当农时,望发邻州廪米贷借。」从之。 六月,令广州出廪米万石还官出粜,以济居民。谷贵故么。 八月,令江淮发运司岁留上供斛五十万石,以备赈济。 九月,诏:「如闻广南东、西路物价稍贵,宜令转运司、提点刑狱官分路抚恤,发官廪减价赈粜。」 十二月,诏:「江南、淮南诸州军谷价稍贵,人民阙食,其无常平仓处,令本路转运司以省仓斛斗除留准备外,接续出粜。即不得粜与兴贩及形势之家。违者,重寘之法。」 天禧元年三月八日,卫州民饥,命发仓廪粟万石贷之。 十八日,两浙提点刑狱锺离瑾言:「衢、润二州阙食,官许糜粥,民竞赴之,有妨农事。请下转运司量赈米二万石,家不得过一斗。」从之。 二十五日,诏:「诸州官吏如能劝 诱蓄积之民以廪粟赈恤饥乏,许书历为课。」 四月四日,诏:「河北大名府、磁、相、澶州、通利军,两浙越、睦、处州,去秋灾伤,民多阙食,令转运司运米赈济之。」 十一日,以赵州民饥,出廪粟万石赈之。 二十八日,江淮两浙制置发运使李溥言:「江、淮去岁乏食,有富民出私廪十六万石粜施饥民。」 五月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张廓言:「奉诏京东安抚。民有储蓄粮斛者,欲劝诱举放,以济贫民,俟秋成,依乡例偿之。如有欠负,官为理偿。」从之。 八月六日,知并州周起言:「河北民逐熟至州境者,州民施饭一月。」诏奖起,仍令召出米人宴犒之。起又请发廪粟万石减价出粜,以济饥民。从之。 二十五日,诏河北州军,今年夏麦不丰今:原作「令」;丰:原作「豊」,均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民乏种粮者,官贷之。 九月十五日,诏京东、西、陕西、河北灾伤州军,民阙麦种者,发官廪贷之。 十六日,诏河东流民有复业者,发廪粟赈之。 十二月,遣使臣置场,减价鬻官炭十万秤。以寒故么。 二年正月八日,诏江、淮运米十万斛付京东,及令河北转运使出廪赈粜。以两路粟贵故么。 二十二日,青州请以官廪粟豆二千斛许粥,米万斛减价出粜,以惠贫民。从之。 二十五日,诏:「诸路灾伤州军并许粥、贱粜,以惠贫民。」 二月,京西转运司言:「管内贫民甚多,无以赈济,望发绛州粟十万斛赴白波出粜。」从之。 三月,知虢州查道言:「春雨滋洽,麦苒尤盛盛:原作「甚」,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民间多乏种粮。州仓麦除留赡用外,余四千石,望以赈贷。」从之。 十月,同、耀州饥民多流亡,诏转运司赈之。 四年正月,令利州路转运司赈贷贫民,以旱故么。 二月一日,以淮南、江、浙谷贵民饥,命都官员外郎韩亿、合门祗候王君许乘传安抚,发常平仓粟减直出粜以赈之。民有以粮储济众者,第功恩奖。其乏食持仗盗粮者,并减等论罪。 是月,诏曹、濮、郓、单、徐州、淮阳军赈贷民,以河决为害故么。 三月一日,令淄州以粟贷州民饲牛。 七日,令府州赈贷藩部,以去岁旱故么。 五月,令永兴、凤翔减价粜粮,以济阶、成、秦、凤州流民。 六月,太常少卿、直史餐陈靖言:「朝廷每遇水旱不稔之岁,望遣使安抚,许法招诱富民纳粟,以助赈贷。」从之。 干兴元年二月八日兴:原作「熙」,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苏、湖、秀州雨坏民田坏:原作「怀」,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谷贵民饥,命出仓粟赈贷之。 十一日,徐州民饥,诏发廪粟赈贷。 仁宗天圣三年三月,京西转运使张意言:「襄、(颖)[颍]、许、汝等州经水,损恶解八万余石,不堪支遣,请分给阙食之民。」从之。 四年十二月,诏:「诸处州军经春有斛斗价高处,虑人户失所,宜令京东、京西、河北、淮南转运司选官,将本处常平仓斛斗减价出粜。或无常平仓处,即以省仓斛斗除留准备外出粜,以济贫民。」 六年三月,成德军言:元氏县民饥,请支借斛斗。从之。 五月,河北路体量安抚王沿言:「保州、永定军百姓艰食,已令逐处发仓廪各万石减价出粜。自邢、赵、真定府等处,各令支借种粮与归业人户,并与倚合今年夏秋税赋,及令 逐处倍功安恤」。从之。 七年五月六日此下三条,同书食货五九之一及《长编》卷二五三皆系于熙宁,当是。,中书门下言:「户房闻灾伤路分募人工役,多不预先将合用人数告示,以致饥民聚集,却无合兴工役。欲乞下司农寺欲乞:原作「并依所」,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改。,令逐路有合兴工役,并依所计工数晓示,逐旋入役旋:原作「旅」,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七、五九之一、《补编》第五八六页改。,免致饥民过有聚集,以致失所。」 九年二月五日,河北西路提刑司言:「邢、怀州连年灾伤,若令应副十分春夫,必难胜任。欲乞特赐免放一半。」从之。 十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广东经略、转运使等言:「潮州海阳潮涨,推流屋舍、田苒,死失人口。乞令本路提刑司躬亲前去,依条存恤。」从之。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八日,诏:「在京永泰、景阳、通天、安肃四门,此月十七日给河北流民米,止六月终。仍晓谕以河北近得雨,令归本贯。其不愿归,勿强之。仍晓令河北转运司,应灾伤州军县分,依此晓告,倍功安存。」臣僚上言,河北讹传京师散流民米,恐未流移者咤兹诱引,皆来入京,故约束之。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诏恩、冀州洒决水灾,令省仓赐粟。详见《恤灾门》。 二年四月,降空名祠部五百道付两浙转运司,令分赐本路曾经水灾及民田薄收州军,相度灾伤轻重,均其多寡,召人纳米或钱,以备赈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