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583 页/共 1125 页
六月,诏河中府发廪粟三万石赈饥民。
太宗(大)[太]平兴国二年四月,诏延州以仓粟二万斛贷与贫民。岁饥乏食故么。
六月,知秦州张炳言:「部民艰食,臣已矫诏开仓救急,愿以抵罪。」诏释之。
八年三月,同州言岁饥,发仓粟四万石赈之「四」下原有一「十」字,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删。。
雍熙二年四月,以江南数州去秋微旱,民颇艰食,遣监察御史安国祥、太常丞冯拯、荣见素、左赞善大夫马得一、王茂之、张茂才、樊素、著作佐郎宋镐、张维嵩、张涛,分往虔、吉、洪、抚、饶、信等州,与长吏度人户阙食者赈贷者:原脱,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补。。仍将廪谷减价出粜,并访察州县官吏为政善恶、民间利病以闻。
三年八月,剑州言谷贵,诏遣使以官粟赈饥民。
五年正月,成都府言:「部内比岁不稔,谷价翔贵,请发公廪赈粜,以济贫民。」从之。
端拱二年八月,干宁军言民饥。诏以官粟二万石赈之。
淳化元年二月九日,京东转运使何士宗言:「登州岁饥,文登、牟平两县民四百一十九人饿死。」诏遣使发仓粟赈贷仓:原作「食」,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改。,死者,官为藏瘗,以钱五百千分给之;其逐州官吏不早具奏,仍劾罪以闻。
二十六日,河北转运使樊知古言深、冀州民饥。诏遣殿直成庭玉驰传发仓粟贷之,人五斗。是月,登州再言文登县民二千六百六十二人饥死,诏悉令赈恤。
七月,河
南府言洛阳等八县民饥,诏发仓粟赈之,人五斗。又以京师米贵,遣使臣开仓减价分粜,以赈饥民。
二年正月,诏:「永兴、凤翔、同、华、陕等州岁旱,民多流亡,宜令长吏许法招携。有复业者,以官仓粟贷之,人五斗,仍给复。」
二年四月,诏:「岭南管内诸州官仓米,先是是:原脱,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补。,每岁粜之,斗为钱四五,无所直。自今勿复粜,以防水旱饥馑,赈贷与民。」
三年二月,汝州言岁饥,诏以官仓米贷之,人三斗。
四年二月,怀州言:「去年谷不登,民无槁秸以食牛,牛多死。」诏本州岛官草留三年准备外,余悉贷之。
十二月,诏:「民被水潦之患,饥馑者众,令开仓减价粜贫穷、乞丐者,为糜以赐之。」
五年正月十六日,命直史餐陈尧叟、赵况、曾会、王纶等并内臣四人,往宋、亳、陈、(颖)[颍]等州出粟,以贷饥民,每州五千石及万石,仍更不理纳。
二十一日,诏诸道州、府被水潦处,富民能出粟以贷饥民者,以名闻,当酬以爵秩。
至道元年二月六日,遣将作监丞荣宗范驰往漳、泉州、兴化军赈贷贫民宗:原作「宋」,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改。。以去年旱,艰食故么。
十七日,亳州亳:原作「亮」,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改。、房州、光化军言岁饥,民乏食。诏遣使者分往发仓粟贷之,人五斗。
三月,诏以官仓豆数十万石贷京畿及内郡民为种。有司言:「请量留以供国马。」帝曰:「甘露沾洽,土膏初起,民无种不能尽地利,但竭廪以给之,至秋有百倍之获倍:原作「陪」,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改。,国马食以刍槁可矣。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诏两浙路留诸州运米以济饥民。
十月,诏两浙转运使察管内七州乏食处,振贷讫以闻。
二年正月,江南、两浙制置盐茶王子舆言:「两浙诸州经旱,民户未至饥殍,赈贷斛亦皆有备。」帝览奏,咤诏郡县长吏常功体量,如稍有饥民,画时支与口食,无令失所。
三月,遣度支郎中裴庄、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史睿、秘书丞李防、供奉官合门祗候杜睿分往河南、两浙诸州,发仓廪,广为赈恤饥民。
闰三月,筠州请发廪赈贷,从之。
四月,两浙转运司言:「先拨常、润州廪米五万石赈贫民,尚未足,请更给五万石。」从之。
七月,度支判官陈尧叟广南使还,言西路诸州旱。命国子博士彭文宝往权转运司事,赈饥民。
十月,以两浙、荆湖旱,命库部员外郎成肃、比部员外郎刘照、太常博士李通微、合门祗候李成象往体量赈恤。
十一月,两浙转运司请出常、润州廪米十万石赈粜,从之。
四年闰十二月,命左司谏、知制诏诰梁颢诰:原作「诏」,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一改。、供备库副使潘惟吉往河北东路,礼部郎中、知制诰薛映制:原作「照」,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一改。、西京左藏库使李汉赟往河北路,发仓廪赈饥民。帝召宰臣召:原作「诏」,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一改。,以河北诸州物价示之物:原作「诸」,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一改。,其中陈豆、红粟斗不下百钱,又出麻滓、蓬实,曰:「民已食此矣,速当拯济。」故命颢等焉。
五年二月,遣中使诣雄、霸、瀛、莫、深、沧州、干德军为粥瀛:原作「 」,据《长编》卷五一、《宋史 地理志》改;「干德军」,《长编》卷五一作「干宁军」,当是。,以赈饥民。
六年二月,遣朝臣、使臣分往京东西、淮南水灾州军赈恤贫民, 理刑狱。
景德元年二月,陈、蔡、沂、密等州言民饥,命太常丞梁象、秘书丞李遹乘传发粟以赈之。
九月,鄂州言民饥,诏开仓减价出粜以救之。
二年正月六日,诏河北转运司副使分诣管内诸州军,按视饥民,赈给之,
口一斛、户五斛为限。帝以戎寇之后,居民失业,虑其饥馑流离,故有是命。
八日,令蕲、黄州赈恤饥民。
十七日,令淮南诸州以上供军储赈饥民。
二十六日,命常参官二人分往荆湖北路、淮南诸州出官粟作麋粥,以养饥民。仍令择幕职使臣强干者专司其事臣:原作「人」,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二改。,长吏常按视之。每十日,具所赋麋粥之数以闻。自是,全活者甚众。
万九千五百余斤,澶州四万二千二百余斤。诏给两处饥民。 二十九日,河北转运使卢琰言,天雄军见管米
二月二日,京西转运司言:「襄、许、陈、蔡等州民饥,请减价粜仓粟赈救。」从之。
十日,命太常丞艾仲孺乘传诣澶州,以陈粟四万石分赈饥民。
三月,大名府饥,命转运司发廪赈救。
四月八日,命鄂州发惠民仓粟赈饥民。
十六日,以京师谷贵,出仓粟减价出粜,以惠贫民。
二十八日,潭州言茶园乏食,请赈以官米。从之。
十一月,诏于京城出仓粟减价出粜。以汴流阻浅,运舟不至,谷价腾贵故么。
三年正月六日,遣著作佐郎刘昱往开封府诸县,与令佐等于近便出廪米赈救灾伤之民,家给两硕硕:原作「头」,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二改。,仍贷与种粮。
十四日,又遣太常博士王汝励、殿中丞李道、太子中允严登、耿说、著作佐郎张士逊、陈从易等驰传分往尉氏、陈留、襄邑、雍丘、太康、咸平等县,发廪赈贫民及贷种粮。
十七日,令京西转运司出仓粟米赈贫民,仍命著作佐郎周仪驰传诣汝州赈贷。
十八日,诏京西转运司体量辖下州军,民有不能自给者,时分遣职官径往逐处出廪粟赈贷。
二十五日,遣殿中丞王穆、太子中允朱友直、太子洗马卢昭革分往封丘、酸枣、长垣等县,发廪贷贫民,仍给种粮。
二十六日,诏京东转运司:「应齐、淄、青、潍潍:原作「维」,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三改。、登、莱等州人户有阙食者,依近降 命,于封桩仓分支遣赈贷,不得差民转般不得差:原作「三月诏」,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三改。。如近西州军,即委三司自京津直往彼支遣。屯田郎中杨覃驰往河北,与转运使体量澶、滨、[棣]、德、博等州民,如有阙食处,即出廪粟赈贷。」
三月,诏:「开封府、京东西、淮南、河北州军县人户阙食处已行赈贷,其客户,宜令依主户例量口数赈贷。孤老及病疾不能自存者,本府及逐路转运使、副并差去臣僚,同共体量,出省仓米救济。仍便告示,更不收理。」
四月,侍御史知杂王济言知:原阙,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三补。国初尝置义仓,以备赈济。今义仓已废,每州郡小有水旱,朝廷即诏出太仓粟借贷农民,及稔岁,复多蠲放,虑有损军食。今后如有赈贷,望本县置簿,以时理纳,庶获兼济。」从之。 :「伏
四年六月,诏河北转运司:「如闻雄州、安肃、广信军人颇艰食,宜以食米万斛减价出粜以济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陕西转运黄蹑言庆州麦、粟踊贵。诏出官米万斛减价粜之。
四月,府州言民饥,命赈之。
六月,环、庆民饥,发廪粟贱粜以济之。
二年二月,诏赈同、华等州民,去岁逋税
悉蠲之。
四月,诏:「陕西州军民阙粮糗者,发廪赈之。」
五月,诏西京出廪粟,贱粜以惠贫民。
六月五日,令韶州出廪粟赈粜,以济贫民。
十二日,令慈州出廪粟赈部民。
十一月,知邓州、右司谏、直史餐张知白言:「陕西流民相续入境,有欲还本贯而无路粮者,臣谕劝毫民出粟数千斛,计口给半月之粮。凡就路者, 二千三百家、万二百余口,其支贷有余者,悉给贫老之人老:原作「民」,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四改。,仍葬其死人仍葬其:原作「及无主」,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四改。。」诏奖之。
三年三月,诏:「戎、泸州民艰食者,赈之,仍给复一年。」
八月,诏淮南诸州发廪米赈贷及贱粜,以济贫民。
四年四月四日,以登、莱州艰食,令江淮转运司雇客船转粟赈之。
十六日,同、华州饥,民有鬻子者。遣太常博士舒贲驰驿存抚赈济之。
五月,京兆府旱。诏赈之。
六月,剑、利、阆、集、壁、巴等州饥。诏赈之。
十二月十一日,江淮发运使邵晔言:「淮南路准诏赈贷及减价出粜,计廪粟三十万石。」
十六日,京城谷贵,诏发惠民仓粟贱粜以济之。
五年正月,诏河阳出廪米万斛,减直给粜,以惠贫民。
二月,诏京西诸州军:「昨以谷贵,虽已减价出粜,尚虑民有阙食者,宜令转运司谕辖下州军委实有饥民之处,多方劝诱蓄积之家,除留支用外,将余剩斛分散救济。仍差公干官量口数监散,内有愿减半价出粜者,亦听,并当等第酬奖,无令减克邀难,及接便烦扰。」
五月,诏江南发运司留上供米二百万斛,以备赈粜。
十月十日,诏:「如闻建安军等处,自秋霖雨,颇妨农事。宜委转运、发运使体量赈恤。」
十二月六日,令三司出炭四十万秤,减市价之半以济贫民。时连日大雪苦寒,京城鬻炭者、每秤钱二百,故有是命。仍遣使臣十六人分置场,以内供奉官二人提总之。自是小民奔凑,至有践死者,乃命都巡检张旻遣军校领徒巡护,赐死者家缗钱。无亲族者,官为埋瘗。仍令三司常贮炭五七十万秤,如常平仓之制,遇价贵则贱出之。
二十二日,泗州饥,官给米十万石以赈之。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如闻淮南诸州罢麋粥之赐,尚虑贫民未济,可令依旧,俟其足食乃止。」
七年二月,泰州、淮阳军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三月,仪州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十月,淮南饥。诏本路转运、发运使发廪赈恤。
八年二月,令淮南路发廪粟为麋粥,以济饥民。
八月,诏京兆府、河中府、陕、同同:原作「西」,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五改。、华、虢州以麦种借之贫民。
九年二月十六日,诏陕西州军减价粜粟,以赈贫乏。令本路都转运使李迪提举。
二十二日,上封者言:「延州蕃部阙食,正当农时,望发邻州廪米贷借。」从之。
六月,令广州出廪米万石还官出粜还:原作「迁」,据本书食货六八三五改。,以济居民。谷贵故么。
八月,令江淮发运司岁留上供斛五十万石,以备赈济。
九月,诏:「如闻广南东南:原作「西」,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三五改。、西路物价稍贵,宜令转运司、提点刑狱官分路抚恤,发官廪减价赈粜。」
十二
月,诏:「江南、淮南诸州军谷价稍贵,人民阙食。其无常平仓处,令本路转运司以省仓斛斗,除留准备外,接续出粜,即不得粜与兴贩及形势之家。违者,重寘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