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25 页/共 1125 页

同日,吏部言:「旧旨:归朝官每州不得踰六员。欲将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副尉、下班祗应,于归朝官阙借使一员,止令副尉、下班祗应权通差一次。」从之。 十二月三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军府事蒋芾言:「右宣义郎添差通判绍兴府王德诚身(仕)故。德诚绍兴三十一年首先归正,今男女弱小,素无生理。依干道六年赦书,月赡常平钱米,止得一年,恐未能上副朝廷存恤远来归正之意。窃见王德诚累献文字,方略可采,蒙圣慈循资,继又改秩,与寻常归正格体有别。欲月给王德诚家钱米接济,候儿孙长成罢给,庶不失所,亦使远人有以激劝。」从之。 八年三月十三日,诏永免文解袭庆府进士徐中夷,令赴特奏名试。以中夷系归正人,两经省试年分,法当特恩也。 十六日,诏南京免解进士宋翊特令赴特奏名试。翊在虏地当得解,后归朝明,累乞赴今试,礼部方特〔奏〕其事。翊自言已请六举,而有是命。 二十一日,诏诸军见管归正忠义累重计口添支之人,更展支一年。 同日,归正车寔特补正两资,陈进特转两资。以二人干事忠劳,所乞换补虽稽限,特命之。 二十三日,诏特奏名进士徐中夷、刘之华、宋翊、顾之古、 之各系归正,依归明人子孙条例升等。 四月十五日,湖北常平司言:「鄂州有绍兴十一年至建炎年归正人,年深各已乐业,有同土著。今乃欲同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人指赦书求廪给,虑难以从。」诏绍兴三十年以后归正人,照赦文赈济。 六月五日,诏:「两淮归正人所耕田土,州县撮收课子,特与蠲放,仍更展免税役三年。其见在淮南居住校尉以下名目归正人,令帅司、监司索见人数,保明以闻,各随名目高下添差近里州军,听候使唤。」 十四日,诏大理寺簿薛季宣等:安丰军、寿春安丰等县(开)[闲]田共拨一百八十七顷三亩,给(赴)[付]归正人二百十七户为业。开耕自干道九年始,通免课子十年。 二十四日,权发遣和州胡与可言:「和州屯田庄昨被旨,(招)召归正人耕种。下马监一庄,给归正林本(言)[等]七十六户。依淮南运判吕企中建请,佃客六分,官得四分。窃详林本等远来归正,无家可归。欲望惠利全免三五年,庶仰称朝廷优恤之意。」诏免三年。吕企中奏请屯田已见。 七月三日,上语辅臣曰:「归正人元旨许添差三任。如已经三任,别无生理,必致狼狈,更差一任。」 八日,武节〔郎〕丁逵等言各系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依干道六年十一月赦恩,当添差一次。缘即今两淛、江东西并差足,止余二广,累重难挈,乞依旧从便注授一任。从之。 十四日,直徽献阁、权知庐州、主管淮西安抚司公事、兼提〔举〕措置屯田赵善俊言:「朝廷顷者修复旧制,分兵屯田,诚为至计。然有甚不可者。臣请罢屯田,以归正人居之。」诏庐州见差建康军官兵屯田并罢,田佃牛具等,令赵善俊尽数收籍,许归正人请佃。 十八日,三省、枢密院勘会:「军器监丞赵果于绍兴二十七年结约忠义石庆威等,远赴朝廷,陈献虏情虚实,编隶岭南。今已身故,忠义可悯。」诏赵果特兴一子下州文学。 二十三日,直徽献阁、权知庐州赵善俊言:「得旨,庐州建康府屯田官兵并罢,令归正人请。如数少,募人租种,其田并极膏腴,虑官吏士人冒名请佃,欲望特降睿旨,官吏、士人不许冒名承佃外,专一均给归正流移等人耕垦,庶几绝冒滥之弊。」从之。 八月二日,權發遣安豐軍高 政言:「归正人除给田耕种外,有一百五十七户并借补官资,二十四人既乏营生,(人)[又]无私田,是致不能自存。今措置,未有处业之人,人户给田五十亩、牛一头、 耙农具之属,仍就行在择借补官资一人为首而统率之。户大约以六七十千为率。伏望给降钱会二万贯,付臣措置施行。」从之。 九月八日,权户部尚书杨倓等言:「沿边人自北来归,即与两淮归正事体同。今欲一例给田耕种,依已行之制,更展免税役三年。」从之。 二十二日,归正人王兴伪造虏地黄敕等,冒换本朝官资差遣。刑部约法,比附诈冒荫补,徒三年。上曰:「归正 人抚之不为不厚,虽伪造虏中文字,然已行用冒取官钱,岂宜轻贷,配隶新州。」 十月一日,中书门下省勘会:「归朝选人循资改官,已有定制。缘归正选人未有该述」。诏归正选人并依归明、归朝人绍兴五年十一月敕旨施行。 五日,枢密院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依旨添差四任。子孙后因奏补,或致仕恩泽补授名目,即不得添差。其间或父祖亡殁,顿失俸给,理在优恤。」诏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年十五以上,随父祖同归正子孙,因奏荐或致仕补名目人,如父祖亡殁,与放行添差两次,余人参选注授。」 二十七日,兵部言:「去年八月,诏本州岛所管归正副尉、下班祗应与吏部四选,通立员额。今吏部武节郎丁逵等称浙东西员足,乞依旧〔差〕注从便之所。本部所掌副尉下班祗应,亦一例有陈。契勘昨所立员额大狭,以致差注不给。若许一切从便,必兢往近便郡,岂无偏重之弊。欲乞以归正、归附副尉、下班祗应,立定员额,帅府节镇二人,余州一人,从本部准除差拨一次。」从之,仍令吏部照兵部措置一体立额。 十一月二十六日,枢密使、四川宣抚使王炎言:「右承奉郎监潭州南岳庙曹伟明先因陷虏,收藏本朝告札,不受伪命。至军兴归朝,备见忠义。今伟明乞添(州)[差]凤州推官,望从其请。」诏可。 十二月九日,四川安抚使司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无差遣及身故之家,依建炎四年之制,计口给以钱米。昨军兴,前宣抚吴璘随宜措置,别立支例,今四十余家散处四川,若遽裁损,虑失初招徕之意。欲更支五年,限满,一依旧例。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人,岁月诚深,宜罢。」诏从之,限满,照建炎四年九月、绍兴三年六月敕旨,州不得过十户,户不得过五口,一等计口,支给养济。 十月,权京西运判张栋言:「两淮归正人所耕田,州县撮收课子特蠲,仍更展免三年。窃详京西沿边与两淮同,亦乞展免三年。昨有旨,归正人许随便占田,表立顷亩为永业。沿边闲田甚多,恐州县违理抑遏,望申严禁止,即有骡马、舟船及能工作技艺等人,乞并免役。」从之。 同日,权京西运判张栋言:「归正人已经十年,虽有善于营运成立家赀者,其间岂无鳏寡孤独饥寒不能自存之人。欲乞五家为保,五保为一甲,贫可矜者,许甲头保明,白官验实,人支米一升,候稍充给止。」户部看详:结甲支米,不指所欲用。若依所陈,即当以常平义仓,及不见以何时起止,乞下京西常平司契勘列具施行。从之。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下:原无。按前卷署作「归正上」,据例补。 【宋会要】 干道元年闰正月四日按前卷已载干道事,此卷又载干道事,年代相重,当是《大典》原所分类目不同,《辑稿》失录原目。,诏襄阳府归〔正〕忠义首领杨大同、荀琛等三十余人下京西、湖北逐司特再任一次。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大同等向立功归正,忠义显著,理宜优恤也。 二月十五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归正人见任添差不厘务差遣,朝廷与之廪禄,不任以事,盖欲优之也。其间有怀材抱艺思欲自奋者,不无遗逸滞淹之叹,欲乞所在州军归正添差不厘务官,自钤辖路分以下,许臣选择,量材器任,仍不妨所居职,贵人无遗才,事无不济。」从之。 二十一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近旨措置宽恤民力,欲将凡归正有官无差遣未经四任添差人在本路居止者,许列上与添差一次。年老贫乏鳏寡不自存之人,亦许勘量,分送本路次边丰实州军,并以人口等第支散钱米。依元旨,令本州岛以桩留撮收三分课子给。」从之。 三月十二日,诏诸军归正忠义累重计口添支之人,特更展支一年。 七月二十八日,臣僚言:「近年以来,四方州郡无有远迩,例皆穷匮,不能枝梧。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从便指射郡注授差遣,未曾立额。乞下吏部立定员额施行。」吏部勘会:「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官大使臣,自今立定员额,帅府三员,节镇二员,余州军监一员,仍许以今立定员数,依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官差一政待阙,承替见一人。小使臣比大使臣员多,欲乞凡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官,自今立定员额,帅府六员、节镇四员,次州军监二员。」从之。 九月一日,枢密院言:「建康府驻札都统制郭刚等,具见管北军内愿离军人,有旨并罢从军,特加转官资,添差江西、湖北路州军差遣。今照湖南武冈、茶陵、永、邵、全、道、郴州、桂阳军地远,虑艰(放)[于]般挈,却非朝廷优恤之意。〔乞〕诏湖南路除潭、衡州外,其余州军,并免均差,以诸处各分差员数,均入淛东、福建、江东、江西路:隆兴府副都监一员,准备将领十二员,指使二十三人;赣州正将一员,指使二十四人;吉州正将一员,监当一员,指使二十四人;袁州、筠州监押各一员,指使三十三人;与国、建昌、临江、南安军指使各二十九人。其余以是为差。」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归正曾为首领僧董和尚、王智润、陈守靖、刘法清,各特与紫衣师号。 十七日,秉义郎、利州后军统领官王安国具归正人姓名,诏四川宣抚司审实推恩。于是王去恶、王安国转两官,升一等差遣;杨师中、刘卞、李成、刘崇元转一官,升一等差遣;窦洪、窦武、郭海、孙彦元、王胜、赵斌、尹晖、王俊、李宗道、李忠贯、师孟、冯辉、周琪各转一官资,王振等十三人各转官资有差;王振等七人归正,虏戮其亲属,优与升擢,亡者官其子。 二十八日,权发遣襄阳府主管京西南路安抚司公事陈从古言:「归正人焦彭年、高振、郑 用、张用、范思宁、张清、陈资、陈琇、高伸等九百五十九户已均赈济,所存米六千余石,度仅支三两月,日后尽无以给,欲望准例更支拨米二三万石,接续赈济,以慰归正士民之心。」诏于桩管米更支万石。 十月七日,枢密院言:「得旨,镇江、建康府离军归正北军各补转官资、添差升等差遣,州郡多方安恤,虑各州无官专行,奉行卤莽,失朝廷存恤之意。」诏逐路漕臣行下本路州军,各差通判或签判,专一主掌俸给、屋宇等,务令按月便惬,他课诸役,一从优免,月具已支员数并钱米名色,仍具所差职次姓名上枢密院。 十一月三日,枢密院言:「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有忠义归正人见充军职任,及旧系头首,至今闲无职事,泛居行伍,深恐未称其才。」诏令统帅常川一一审刷来历因依、见充职任并旧系头首闲于行伍逐色人数、职次、姓名,申枢密院取(自)[旨]任使。 十一月十四日,枢密院言:选锋军忠义将北军归正官兵,亦有筋力衰弱,并不愿从军之人。诏并罢从军。校尉以上各特转两官,进武副尉以下各转三资,并于正职名上收使;无名目人并白身 用,各特补三资;军兵改作白身 用,各特补三资,并依今均定州军员阙添差,正将时与诸路正将,准备〔将〕特与安抚司准备将领,训练官、队将特与诸州兵马监押,余令吏、兵部与归正添差,各升一等差遣,仍各与并支请给两月。所有原给付身纳枢密院,仍令殿前司量支,路差人津送任所,逐州常切存抚。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官 归正官 淳熙元年正月四日乞此句当有脱文。,范温昨不从伪命,将带一行马军前来,已放行添差了当。所有范温子孙,令吏部与添差合入〔差〕遣一次。 三月二十八日,诏:归正妇人尹氏特与封郡夫人,白宗颜特与补承信郎,张彦直特与补进武校尉。令宣抚司并与特添差见今居止州郡合入差遣。尹氏状:「昨日进兵收复陕西日,尹氏夫千户白沂,密令尹氏将带男女、女 归朝,白沂未来被戮。男白宗颜、 张彦直自归朝之后,未曾保奏推赏。」故有是诏。 七月二十七日,诏:「保义郎、殿前司左军权准备将骆昂,与转一官,罢从军,特添差淛东州军监押。」以昂状称:「本贯南京,耻陷伪地,拟图来归,移次寿春府居止,结约到本州岛土豪李协,与安丰水军统领孙立等,表里相应,收复寿春府,率领在州军民士庶万余户,于当年七月首先归正,蒙都督张浚收录。偶太平州通判刘蕴古遣书诏臣,期于协力同致功名,不意蕴古包藏祸机,令臣持书交通虏境。臣以忠义来归,不容隐默,晨夜趋伏阙下,发其私书,逮系诏狱,鞫得反状。臣始蒙恩差充殿前司准备使唤,而殿帅王琪将臣作从军 附籍收使,虽曾蒙本司训练官自差充权准备将,首尾十年,既无供给,又无衣赐、料钱。乞与臣一升擢或添差外任差遣。」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八日,江西安抚使龚茂良言:「已降指挥,应归正忠义人当时借补官资,今逐路帅臣取索付身,审验元补因依,先令帅(目)[臣]换给文帖,候将来立到新功与补正。窃谓不若且令各据元得付身,依旧收执,候将来别立功 ,并与酌度换给。」从之。 九月十四日,诏:「朝廷优恤归正忠义之人,月支请给,务在养育,以备使唤。近有不循官守之人,妄以看亲请假为名,擅离职任,往来边淮,妄言事端,撰造边报,委是违戾。不持楚州、高邮军、旴眙军照会,如托故在假或擅离职任,委监司守臣按劾以闻。」 二年正月九日,诏吏兵部将已借归朝官阙,许差替人一次。五年七月三日降旨亦如之。 三年四月十五日,知襄阳府张子颜言:「武义大夫、前利州兵马都监孙俦,元是邓州豪户,因绍兴三十一年内归正,蒙朝廷补官,后来任利州路兵马都监,任满后未有差遣,见居襄阳。其人料捍有谋料捍:疑当作「精悍」。,习练边事,欲量材任使。」诏孙俦差权发遣荆湖北路兵马都监。 五月二十五日,诏秉义郎张德元与转修武郎,除合门祗候。以德元状:「昨在北界,虏命授忠勇校尉。挈老幼前来归朝,蒙招讨成闵将德元同银牌传整发赴朝廷,各蒙恩补授官资。德元补授成忠郎,内白身人傅整补授修武郎,又蒙圣恩,特转正使。德元元授虏命忠勇校尉,比附圣朝品格,系武翼郎,乞将德元比附忠勇校尉补授官资。」故有是命。 九月二十日,淮南运判张士元言:「敦武郎、合门祗候高显来归本朝,其所管归正人皆给佃田土,并各着业。高显见居蕲州,家贫累重,未曾注授。」诏高显添差权发遣淮南西路兵马都监、蕲州驻札,不厘务。请给人从,并依正官例支破。 十一月十二日,南郊赦:「绍兴三十一年前后归正、归朝、归附京朝官、大小使臣、选人、文学、校副尉、下班祗应,如添差任数已满之人,可令吏部特与放行、添差一次。应归正进勇副尉、守阙进勇副尉、添差诸州军监散祗候使臣,任数已满,特更与添差一次。其有无力到部陈乞之人,令召本色保官一员,录白付身,经所在州军陈乞,批书保官印纸,取索付身,委官点对保明,缴申所属添差施行。」 四年二月十九日,诏吏兵部,将归明蛮徭人见榜窠阙内留三十阙,注本等人外,其余自今见阙权借差注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合得归正恩例添差人一次,仍先注归正恩例添差任数任最少之人。 九月十五日,诏:「自今承代归正人名阙者,必要有归正干照,所有恩数除递减外,尽以与之。或无干照承代者,止许于诸军承代格法。如敦减至承信郎以下者, 却依旧来归正十资格升转。」 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殿前马步军司见从军归正、归附下班祗应,历过在职十年,放行磨勘,改转两官,依十资格法转进义校对。如在职未及五年,候及五年,亦依归明、归朝人磨勘体例,改转进武副尉。」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诏:「归正添差诸州差遣人,其间事故,多有承代冒请,令逐路帅漕司行下所部州军,自今遇有事故人口,下取索付身、料钱、文历,分明批凿讫,给还本家。如无家累,即行拘收,缴申枢密院。」 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宰(势)[执]进呈平江府添差归正等官及拣汰使臣等一岁请给。自干道八年以来,每岁计支二十余万贯。自淳熙七年一年,只共一十一万贯。缘经王佐核实,于法合支者方支,所以岁减十余万缗之费。诏平江府自今依淳熙七年则例支给。如有增差到员数,别具申奏。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诏:「诸州军保明到忠顺官满年曹居佑等一百五十一人,并令再任。自今诸州军缴申到录白文字,札付吏、兵部,日下出给付身。其出给到付身,并赴检详所送纳。」 七月二十四日,诏薄处厚特补承信郎。先是,处厚父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殿前司护圣步军额外统制薄彝称,归朝日久,同来归朝千户任寿吉、李元等各蒙恩与男补官了当,乞依例特补官资。故有是诏。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南郊赦:「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京朝官、大小使臣、选人、文学、校副尉、下班祗应,任数已满之人,缘添差不厘务不许关升,将来有碍荫补。自今可令吏、兵部依官序人先次注授正阙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或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内任数未满人愿依旧添差者听。其诸州忠顺官候满七任日一体施行。」十五年明堂同。 十三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归正官添差任数已满人,依郊祀赦文,先次注授正阙差遣。将副以上,随才擢用。愿就宫观岳庙者,特许陈乞一次。内有侍阙之人,若已给到太府寺料历,其本身料钱衣赐依条合行帮支,并宫观岳庙,亦有合得请俸,尚虑州军自立员额,不即放行,未称优恤之意,可令所在州军并与按月帮勘。如或拖欠,许经监司陈诉。」五月十二日,诏注授正阙差遣人,特免短使一次,候一任回,依条施行。 二月十二日,诏:「归正添差任数已满之人,如有智略沈雄、弓马精熟、堪从军者,在内许侍从两省、台谏、三衙,在外诸军主帅及监司、郡守,不限人数,各具才能事艺保举闻奏,仍令枢密院置籍。」 五月十五日,诏:「前添差浙西马步军副总管开赵忠义来归,忧居平江府,可令本府每月特支钱一百贯、米二十石,服阙日止。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士人 士人 淳熙二年正月二日,诏:「海州进士王元佐,令该免解,追取进勇副尉文帖,缴申毁抹,却行出给理年 免解公据。」王元佐状:「昨于北界请到乡试院文解,所有北界得解公据,昨准礼部取索换给到理举公据讫。缘元佐自归正之后,因措置守御及陈利便,系军功补充进勇副尉,元佐不愿祗授。今来淳熙二年省试,即系理一十八年免解。」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月十七日,诏:「归正、归朝、归明补官之人亲子亲孙愿应举者,委的见随侍在任所别无赴试去处,令召升朝官二员结罪委保,令见任州军陈乞,本州岛勘验得别无诈冒,取索印纸分明批书事因,从本州岛知通结罪保明,送本路转运司,与碍格有官及门客等人混试施行。」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军兵 军兵 淳熙元年二月十三日,诏:「沿淮归正忠义内有武勇出众、材智过人、曾充头目者,委官招集,发赴枢密院审察,量材使唤。」 三月十四日,诏(关)[殿]前步军司、建康镇江府诸军、武锋军见管归正忠义口累重大人,计口添支米数,特更与展支一年。此后每岁展支。 二年正月七日,诏诸帅漕司行下所部州军,令守臣将添差归正北军阙少住屋之人,疾速措置修盖屋宇,限半年了毕,应副一处居止,毋致阙 。 三月二十七日,诏:「昨离军北军,令诸路州军自今并以离军忠顺官为名。」 七月三日,臣僚言:「昨降指挥,诸军见归正北军,并与升转官资,添差诸州军路分都监、正将、准备将、监押指使;不曾立定几年为任。乞依见今其它归正官例,并以二年为任。任满,别与其它州军差遣。」诏并以三年为任,任满,令逐州申发,赴部与添差恩例注授。 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归正、归朝、归明忠顺官同及拣汰离军官,见各添差诸州军不厘务差遣,别无管干职事,其间虽有艺能,无以自见,令诸路帅臣于本路逐州委近上兵官一员,专切管辖,依军中阶级法,逐州各别置教场,五日一次,并赴教阅;寻常亦许习射击球。内年六十以上及添差总管路分钤辖,州钤辖并官至横行以上者,免教,愿赴京听。每岁春秋二季,合赴本州岛教阅,内有事艺精熟人,优加犒赏。若事艺杰出者,守臣及所委兵官连衔保明,申枢密院。」 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内外诸军官兵并归正北军各有立定拣汰年分,唯江、池州归正北军未曾具到,深虑有年老病患愿离军添差外任等人,合行优恤。」奉旨,令主帅将离军之人逐一契勘年甲、姓名、职次,仍问愿就是何州军,保明申枢密院。 江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永宁申:「归正北军年老病患一十六人,愿就江西等路州军一十五人,愿减半请给在军养老一名,情愿离军及愿就江西等路州军安排一百二十四人,于内多系入队人数,不愿离军五十五人。」池州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李思孝申:「归正北军愿就江东〔州〕军六十二人,愿就江西州军一百 四十六人,不愿离军二人。」除不愿离军人外,诏并与罢从军,校尉以上各特与转两官,进武校尉各特与转三资,无名目人并白身 用,各特与补三资。军兵改作白身 用,各特与补三资。令吏、兵部均拨江东西诸州军归正添差各升一等差遣,仍并支请给两月。 十五年正月九日,户部言:「行在州军粮料院指定今来强勇军 用,元每日请钱二百文、米三升,转授前项名目,即与殿前司射中铁帘有马 用事一同。其 用元请一十五贯文、米一石,听候使唤元请钱一十三贯文、米一石。照得殿前步军司虽无似此则例,今来既逐人射中铁帘,转授前项名目,难以却行减落钱米,亦合照应旧请钱米批放。」诏并特与免减。以淮南东路安抚司言:「强勇军 用尹政等状,各系淮北土豪,昨于绍兴三十一年内前来归正,蒙收充安抚司归正强勇军 用,各人日支食钱三百文、米三升。奉旨,令强勇军 士、 用听候使唤,依江上诸军体例,射铁帘一次,数内除守阙进勇副尉强勇陈宝一名,分擘券历赴殿前司收管外,实管七十六人,内三人各补充进勇副尉,七十三人各补充守阙进勇副尉,比旧请各有合减落钱米。乞下淮东总领所,照依江上诸军体例,将政等补官资,于券历内声说,批放免行减落请授钱米。」送户部勘当申故也。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