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8 页/共 163 页
淑珍
侄
展杰
在场见(叔)廷现
中见人刘万连
罗云章
罗日辉
吴元来
林至彬
依口秉笔弟发奕
立蒸尝合同文约字人锺复兴
(一三)
同立卖退佃底人杨子贤、杨子赞、杨子贵,有承父同胞叔富叔合垦得大霞佃埔园一所八甲,作四股均分,叔得一股,赞等得三股。坐贯番雅沟小中湖,并东畔大中湖西畔沟上,东至仑,西至仑,南至番雅沟墘;北至……。每年每甲配大租粟四石,又每年每甲配吴杨升水租粟四石。又另自己竹围及厝地一所,盖瓦厝一座三间带披屋二间,坐西向东,东至仑,西至……,南至……,北至本家厝;各四至明白为界,与叔无干。今因乏银费用,将四股得三之田园及自己之厝等项托中引就退还业主族兄讳志申边,尽出时价银七百四十大元折纹银库戥四百八十八两四钱正。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园并竹围、瓦厝及余地一尽付族兄前去管掌,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贴、言赎等情。保此田园厝地及竹围系父自置之业,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赞等同抵挡,不干族兄之事。此系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立尽卖退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四百八十八两四钱纹银库戥完足,再照。
批明:垦字、司单、印契经缴在族兄志申户下,无从缴连,再照。
乾隆十八年四月日。
代书人尔桂叔
总叔
知见人
富叔
杨玉衡
中人
赵有才
杨子贤
同立卖退佃底人杨子赞
杨子贵
(一四)
立杜根绝卖契人郑氏同侄叶阿贵,有承夫叔叶廷在日,自垦有水田并带青埔一处,坐落土名南崁虎茅庄河底里,原带私坡二坐,并无他人均水均汴,东至大河为界,西至阴沟为界,南至加冬溪自己圳为界,北至黄永栋田为界;四至分明。其田业未曾经丈甲声,租粟照抽的供纳。今因别创,情愿出卖与人,尽问亲房伯叔人等俱各不愿承领,托中引就与黄振奎前来出首承买,当早凭中三面言断时值田价银圆银八百个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积欠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与人。其田委系自垦物业,并不曾包卖兄弟叔侄他人田地。自卖之后,交于买人永远耕管为业,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永不得言赎,亦不得言增。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杜根绝卖契,付执为照。
即日实领到契内田价银员银八百个足讫,所批是实。
乾隆二十年九月日。
立杜根绝卖人妇郑氏
同侄阿贵
(一五)
立杜卖田园契字人徐士、徐建兄弟,先于乾隆十一年内,向业主林佃垦本庄犁份一张,坐落奶笏仑山仔顶麻加武禄庄。下段垦成水田,上段仍系埔园,东至车路,西至彭宅田圳沟,南至林宅屋侧车路,北至水沟,四至分明为界。原带大埤圳水半股,又带林三贵屋后左边水坑水流下自筑坡塘一口,共二路水灌溉。又带屋地一所,并菜园、禾埕在内,递年输纳大租,照依庄例抽的。今因乏银凑用,自情愿将此田园出卖,先问族亲人等不受,后托中送与翁宅澄初、先友、斌友、伟章叔侄四股承买,当日凭中言断时值尽价共纹银二百两正。其银即日凭中过付足讫;其田园随交买人入手管耕,永为己业。其田园等项,乃系士、建兄弟自己佃垦之业,与族亲朋伙无寸土干涉,亦无少欠业主埔底水分银两、抽的租榖等项,以及典当他人银粟,来历不明等情;倘有此情,俱系士、建兄弟一力自抵,不干买人之事。自今出卖,并无寸土留存,时值价足,永远不敢言赎、言增。此系正行交易,不是货债准折之故。二比甘愿,两无抑勒,今欲有凭,用立杜卖契一纸,并佃批缴连,付执为照,行。
批明:业主抽的大租,附在士、建兄弟上分水田一并共纳,故业主改给收租完单仍在士、建兄弟收执,照,行。
即日收过契内价银足讫,再照,行。
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日。
代笔李存宽
业主在场见林克老
为中人张宗兴
张士
杜卖田契人
张建
(一六)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大武郡东堡挖仔庄何正,有承父应份阄分湳底洋水田一段,经丈八分,东至大路界,西至中沟界,南至水路界,北至张家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并连竹围厝地一所,全年配纳陈、郭业主大租粟各四分。今因乏银则置,欲将此田出卖,托中招与房亲功侄何欣官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田价银八十大员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田及厝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正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永刈瓜藤,日后即价值千金,亦系银主造化,正子孙不敢言赎、言找,滋生事端。又保此田系正承父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等情;如有此弊,正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契字内佛银八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上手垦单及大契共二纸,于先年间厝屋失火焚毁,并被烧灭,不得缴粘,日后如有此契取出争较,正亦当出首抵挡,再照。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施保业
为中人张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