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 第 24 页/共 163 页

佃人杨南成   (二二)   主贌耕字人陈猫怣,今因乏田耕作,爰是托中向与梧栖街杨同记贌过大肚保九张犁庄水田半张,厝一座,并门窗、户扇及竹围、果子、树欉、花木等件齐备。当日当中向田主交讫,并约定每年应纳小租粟一百二十石,又应纳大租粟一十九石九斗四升六合。其大租每年早季完纳;而小租分作两季完纳,早季应纳八十四石,晚季应纳三十六石,及其车工水银怣俱各支理明白。其历年应完纳榖,丝粒不敢拖欠;倘有侵欠大小租榖,以及混用冇粟,不拘年限,听田主起耕别贌他人,不敢求耕。其田、厝自光绪十年春住居耕,至光绪十九年冬止,计十年限满之日,如欲再耕,必须再换贌耕字,方有定约。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九年九月日。   代笔人何钊中   为中人纪戆久   陈妈见   认耕人   陈新炎   立佃批字人陈猫戆   (二三)   同立招、贌永耕埔园地字人园主王万成、佃人王国英等。缘万成等五大房兄弟,有承先祖父遗下埔园地一所,坐落土名桃涧堡埔顶庄菽仔园涂头涂牛沟外,其东、西四至界址,面踏明白,历管无异。自己乏力耕作,难以成业,意欲出贌与人,外保认耕人引向族亲王国英前来出首承贌,当日三面言定佃人自备工本、栽种茶欉,三年过后,该纳小租银二大员正。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大员,交付园主收存;其大租系佃人支理,不干园主之事。原约逐年小租银定于春季完纳,年款年清,不得少欠分文;如有少欠大小租银,茶园任从园主起耕,另招别佃,不敢异言。此系永耕,逐年租银不得增加减少,别生观觎滋事。异日茶枯欉败,愿将茶园交还园主掌管,其无利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各不得推诿。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永耕埔园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存照。   即日批明:同保认耕人万成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大员正足讫,照。   光绪十一年三月日。   代笔人(姻亲)简志伊   业主保认耕人(族亲)王烟得   在场见人(族亲)王正文   同立招、贌永耕埔园地合约字人园主王万成   阿葱   绍德   佃人王国英   (二四)   立招耕字人锺信美,阄份内有水田二段,址在三角店公厝前,界址俱各踏明,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又带厝地一处,贌与陈联旺起筑居住耕种,又带菜园禾埕一应在内。美收过佃人无利碛地佛银一百三十大员正,每年该纳大小租早粟一百一十四石正。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银三百五十大元正,扣抵利榖四十二石正,仍有大小租榖七十二石正,每年六月在埕经风晒精燥完纳清楚,年清年款,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倘或少欠,即将碛地银扣还清楚,将田并厝地、禾埕、菜园一概起耕。其田贌自光绪丁亥年冬起,至庚寅年冬止,共三年为限,限满之日,听美送还碛地,另招别佃。此系两相欢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无利碛地佛银一百三十大员正足讫,照。   即日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银三百五十大员正。   再批明:田唇田壆所种有树木等项,俱系业主请工自种,耕人要修理顾守,不得斩伐,立批。   光绪十三年(丁亥)十月日。   代笔(男)枢明   立招耕字人锺信美(即赐雍)   (二五)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先年承父遗下创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陈穆荣耕作栽种,配出无利碛地银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碛地银六元正,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利银一元六角正。其埔业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计共二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兴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正,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将埔租银抵扣,限满之日,无利碛地银免还。   再批明:又来佛银一元,合共去佛银七元正,即将埔租抵塞。   又批明:带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业主完纳。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场黄阿庚   代笔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二六)   立招开荒字大湖总垦广泰成,兹招得佃户陈来官、陈东海、陈阿干叔侄等,在于本垦界内开辟四寮坪,全坪透落下芦竹坪,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言定该处应开水圳、水埤,系本垦自雇工匠凿开,以灌溉裕如;其地不论高埔平坦、畸零细块,力能成田者,该佃务要极力开辟,以赴三年清丈。定限十年开荒:自己丑年冬起,至己亥年冬止。庚寅年则免供小租;辛卯、士辰年则供一九小租;癸巳、甲午、乙未年则供纳二八小租,言定每年早季在埕量清,务要精燥,不得湿冇抵塞。乙未年后,则再行斟酌供纳。恐口无凭,合给开荒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五年(己丑岁)九月日广泰成给。   (二七)   同立贌埔种茶认纳税银合约字人业主林本源、佃户林清泉等。缘本业主有自置埔地,址在桃涧堡八块厝下庄仔。此埔高旱之区,水源难通,不能成田。于光绪六年,有佃户林清泉到本业主酌议贌种茶欉,当日送银二元,付业主收入;即踏明埔地及茶寮地四段毗连一所,东、西、南、北均至本源田及埔为界,其中横直曲折,绘图可据,交付佃户林清泉自备工本,栽种茶欉。于今三年满限,前来请业主到地点明:北畔及南畔并中大段,计植茶三万三千九百八十七株。作三万四千株算,言定每万株年连大租应纳税银一十元,自乙酉年起,全年应纳税银三十四元,订约至秋间纳清。贌限不拘年,若将来年久,茶褫败坏,茶头枯槁,无可收成,佃人应将埔地并茶寮尽行送还本业主掌管;业主即将前送无利定银二元,仍付还佃人收回。其茶寮或贴税到时商议,不得异言。此乃业佃相依,信义相接,同堂明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同立贌埔种茶认纳银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佃人交过业主字内无利定银二元正足讫,再照。   再批明:界内佃起盖茶寮居住,宜守份经营,不准聚赌窝匪;如违察出,听业主革逐,将茶欉充公,不得违约,合此声明,再照。   再批明:该大租每万株年应纳银三元,议归本业主自完,与佃无干,此照。   光绪十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苏锡兹   业主林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