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钦北徙录 - 第 4 页/共 8 页
或日,登一小山坡,远见望南一带,尘埃飞起,壤土蔽天。帝见而战栗曰:「吾覩此尘埃,魂销魄丧;因昔在云州及五国城,经过三次惊惶也。」已而左右告帝曰:「是皆猎骑也。」帝始安。时近四月,天气晴和,日朗风清,野花飘香。又见狐兔奔逸,误触坡下大石而死者三四头,众人争取之。敲石取火,以野草煨而食之。
又行六日,始达源昌州,城邑颇高大。主者系金太祖阿骨大之族子,名赤唱黎,引帝至官署。于庭下视赤唱黎者,衣紫袍,年三十余岁。左右侍御二十余人。主者容色姣好如美妇人,谓帝曰:「汝是南朝少帝耶?闻尔父母妻室俱亡。今北国皇帝恩慈,移你到此,无须烦恼也。」命左右赐以杯酒脔肉,又命赏随行人酒肉。食讫,赤唱黎问帝曰:「汝年几何,头发已白?」帝曰:「某年三十六岁矣。」赤唱黎曰:「我北国当初只是与契丹不睦,欲归灭其国,不敢侵入宋朝。岂意汝用奸臣,鬬喋两国,以至如此。今北国主是我孙儿,我在此有兵数千镇守此地,汝但安心无忧。」令左右引帝入一小室中,时时有酒肉馈赐,但饮食粗粝耳。阿计替曰:「赖此地主者赤唱黎见官人矜悯欢喜,甚有缘也;但恐复有移徙近南之旨耳。」后住此源昌州,便即住年余也。
●一三 召赴燕京
金国天眷四年,即宋绍兴七年丁巳,十月十日戊戌,金主废刘豫为大行台,传送燕京,囚于柏王寺,仍杀刘璘刘珏于相郡;召重昏侯于源昌州。西南行二十余日,方抵鹿州。自鹿州由水路乘舟而南,七八日抵寿州,又行三日至易州。所过处皆系荒榛旷野,过易州地方稍平坦。每州各有同知,如府县之状,有军民市井。至城郭中,亦有遗帝衣服及饮食。所从行之护卫一十三人,首阿计替,次莫拽麻,次随班起,次舍蔑紫,余不能详记。
自十一月二十九日离源昌州就道,行五六十里,夜宿深林中。渴饮道傍水,饥飡所带干粮。是晚,有月色出于东方,虽有微光,不能远照。阿计替曰:「此月小尽,二十九日系晦日,那得有月光?」少焉,此月落,而又有一月升,始知非月似月。俄而二星相连,有红光牵引,长数十丈。阿计替曰:「此妖星也。」
少顷,火光烛天,流于西北而灭,有声如雷。此系金主杀陈定二王之应谶也。
十二月初行,次日遇雪,平步厚积数寸。有野鸟数百,争飞雪中,皆如雀鸽状。其地有二死狐在雪中,羣鸟争啄之。狐肉既尽,羣鸟悉化为鼠,走入雪中不复见。其变未全者,犹是鼠首鸟翼,宛转雪中。从行一人曰:「此地有是物,遇雪食死狐,皆化鼠,能穴地百丈。」
或日,野碛中见数狼,于林下争食,啖一死狐。忽见天际落一大雁,虎首锯牙长爪,翅广三十尺余,尾亦如虎,两足各拏一狼,腾空而去,目若两灯炬。从行中有识者云:「此名虎鹰,非止能捕狼,牛马羊豕皆能搏击而食也。」
或日行路,帝足间出血不止,疼痛难忍,不能前行。舍蔑紫以刀割去帝足烂肉少许曰:「若不去此,久必溃堕此足;盖缘常行沙碛中,有毒虫钻入肉内故也。」
或日,行至鹿水,其水深而碧色,并无上下源流,云此地中涌出,亦有时而涸,乃呼舟而渡。水中生紫色螺,大如斗,土人取食之。亦有鱼紫色,二足如凫鸥,捕者以竿刺得而生陷之。岸边生草如蒲,黑色柔韧,土人以之作布,无异麻苎也。
或日,至寿州,其同知自云:「本是大宋真定府人。大观时,犯法逃入契丹,破灭献财于金主,得官为寿州同知。其副乃大金人。」见帝慰劳曰:「自大观至今二十年,老矣!」阿计替与之言语甚和惬,颇得供馈酒肉。是夕宿州官正庑中。夜忽闻室中有女子讴声,听之乃东京人也,时歌词是柳耆卿小镇西。帝闻之,谓阿计替曰:「正我事也。句中有禁烟归未得,岂非先非?然此间那有人会唱此词?虽腔调未娴熟,然亦何由至此?」及晚,同知出,阿计替诘其姓名,曰:「姓斛律名旦。」并询夜间唱曲者,曰:「此金国所赐婢女,闻是东京百王宫相王之幼女,今年十七岁,甚婉丽。昨夜唱歌毕,亦谓我曰:前面住宿官人,好似我家叔叔。我语云:这便是你们南朝官家。此女闻言,怨泣至今未止。」帝闻之,亦相泪下不止。左右促行,遂去。
或日,约行离寿州百余里,途间望林中有烟火及闻钟盘声,阿计替曰:「此必佛寺也。」乃趋入,见门首列二石金刚,皆拱手而立。入门,有一胡僧出迎,遂升堂。视佛像皆铁铸,无他供器,但有石盂石香炉而已。僧问:「列位何人?从何处来?」阿计替曰:「此乃南朝天子,被执于北国,今往燕京朝皇帝,在此经过,借寺歇足。」僧乃呼左右点茶一杯饮帝,并遍饮十三人。时帝不饮茶者已十一年矣,今饮一沃,即觉四肢轻快,如释重负。饮讫,僧及左右收茶具趋堂后,移时不出。阿计替与帝亦趋堂后,欲谢别,惟见寂然空室,但见左偏小室中,有石刻僧像并侍者,审视之,即适间设茶僧也。众共嗟异,皆叩头感叹而出。帝因此冀有南归之日。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百余户,云系契丹天皇之王陵,故民居稠密。北望树木繁郁,荒草蔓延,有折堕烧毁颓败房屋数间,牛羊践蹈,其中冢墓圯裂残破。帝视之,因曰:「我祖陵庙,俱在北方燕京雒阳两处,未必不如此毁败。」乃泣下曰:「我父弃尸水坑,我母埋于路傍,吾妻卷以苇席,人生至此,惨亦何极!我之此身,又不知丧于何地也?」
或日,行次见一坑,上有紫衣番人监督发掘,云是契丹道宗之陵。良久,出其棺,棺椁皆石制,尸首亦糜烂,只存骸骨。紫衣者命取其中金玉珠宝刀剑等诸宝物;盖奉金主命,俾发掘契丹诸陵取金玉也。帝视之,泣然泪下而言曰:「我之祖陵,谅亦如是。一人不肖,累贻先人,哀哉!」乃大恸而行。
或日,行次见途间一木,高丈许,叶叶相对而生,花如盏大,黄色,其实状如木瓜而绿色,亦两两相对,触之似已成熟。随行人莫利列者取食之,一嚼齿落如屑,舌黑如漆,急吐之,痛甚,满口成疮,经月不能食。问旁近居民,云:「名绿盎,能碎犀角象牙。北方马骡生时,以此润其蹄,则能行千里。削其木刺人,利等刀剑。」
或日,行至一村落,居民三五十家,云是王昭君青冢。有墓存焉,碑碣断缺,不可识辨。帝坐一树下。时溽暑蒸郁,随行人俱就阴凉歇息。忽见浓云升自东南,大雨如注,疾雷闪电。帝与众人急趋民舍避之。既而雨止,平地水深数寸。是晚不能行,宿民舍中。问:「此去燕京尚有几多路?」曰:「尚有七百余里。」
或日,行达一州郡,问其民,曰:「是平州也。」入其城,甚雄壮。居民繁庶,市肆贸易如大都会。阿计替引帝入州治见同知讫,乃馆于驿舍,供具酒食。是日乃七月七日,城中妇女盛服游街市,官设酒食,令百姓游赏作乐。酒肆燕饮,亦有挟妓赴席者。审视其女,乃南朝人,见其能吹横笛,亦有丐酒肉丐钱者。时帝不得出驿舍。阿计替与同行人俱在彼就饮。前吹笛者为一老番妇,驱至席前,令吹调子。阿计替问曰:「你是何方人?」其女四顾而言曰:「我是南朝人,家居京师,非常人,乃是天子族女。我曾嫁与钦慈皇后族孙。京师破,被人掳掠,卖至此处,以吹笛乞食于酒肆间。」且泣且吹。阿计替与之钱而去,归驿馆述之于帝,帝嗟叹泣下。
或日,至一处曰易州,似平州不及其盛。其同知亦呼帝至庭下,赐酒食,止宿驿馆。其中有甲士三五十人,其中贵在彼作监军。城中所用钱,半锡半铁,所食皆麦面谷栗。
或日,过一古寺,见胡僧谓帝曰:「谨慎祸防,马足之下。」阿计替曰:「来日到燕京矣。」是夕,宿京城外。次日入燕京城,路人见帝,有叹息者,有泪下者。
●一四 在燕迁徙
天眷五年,宋绍兴八年戊午,或日,帝同契丹海滨侯耶律延禧共入一官署,相谓曰:「赵公,你从何处来?」帝曰:「自源昌州筠从州西江州五国城至此,踯躅数千里,父母妻室俱亡,苦楚备及。今日重瞻,乃余生也。」海滨侯曰:「我与你相去不远,自海耀州至此,亦约五千余里。自曩者于燕京一别,今方再会,路途辛苦,万死一生。今日北国皇帝,呼我二人来此,未知何意?」帝曰:「生不如死,听之可也。」延禧然之。坐久,内侍传金主命着耶律延禧并赵桓二人同归鸿翼府居止。是后两人只拘囚于彼,早晚饮食不缺,寝处亦有床榻。
或日,延禧执帝手,附耳密语,帝拱手加额曰:「皇天皇天!」后有人告帝与海滨侯同谋叵测,遂命二人分居。帝出居赡养寺僧舍,海滨侯不知所往。帝每日与寺僧别作消遣,饮食亦寺僧供给。
或日,阿计替到寺,见傍无人,乃密语帝曰:「闻南朝天子建都临安,刘豫乃金国所立,今已杀之。又闻人言:朝廷近与南朝和议,欲以黄河为界,复还南朝三京,及送官人归国,已差下伴送使人矣。」帝但拱手称死罪,余无他语。
或日,有中贵官到寺,手持缣帛二匹授帝曰:「金帝赐尔。」帝乃拜受之。
又曰:「皇帝有旨,戒寺僧勿令非常人与赵言语。」自此半载或三五日,时常有赐布帛酒食之类。
天眷七年,即南宋绍兴十年庚申四月,帝至京将二载,只在赡养寺中拘禁,容貌稍平复。
或日,有贵人家平骑入寺,寺僧命左右引帝入小室,戒之曰:「慎勿出外闲行,今日是盖天大王夫人来此作斋,恐有不便。」语毕而去。帝乃小隙中密窥之,遥见韦夫人同一番酋偕行,车从中有人抱一小孩子,约三四岁,呼韦妃为阿母。来人礼拜佛像,周游廊庑,久之,方至帝处。帝在寺中有年矣,常见时节颇类东京,惟作佛事不同耳。其庙主僧人云:「本是陈留人,披剃于大观时,后入契丹。契丹破,入金国。后为盖天大王送入此寺,已五年矣。」又云:「与韦夫人说及,亦訽问天王动静。」帝曰:「前日夫人到寺,所抱小孩子是何人?」僧曰:「此即夫人所生子也,今五岁矣。」
或日,寺僧传韦夫人云,言:「今南北通好,以黄河为界,行将送八哥还江南也。」僧又云:「前日韦夫人闻知太上太后及皇后先后死亡,亦暗自堕泪,遗我金钗一股,令作佛事追荐亡者。大王权请安心,必有归期在迩矣;但韦夫人已生二子,恐不得南还矣。」
天眷九年,乃宋绍兴十二年壬戌,六月一日,寺僧入告帝曰:「盖天大王之韦夫人已还南朝矣。以韦夫人乃康王亲生母,四月间遣使来迎,今去已七日矣。」帝曰:「使他母子重圆,我死也可瞑目。我今在此,比筠从州及五国城已是地狱天堂矣。」自韦夫人南归后;寺僧常与帝语,而监视者辄阻之。
天眷十年,乃宋绍兴十三年癸亥,寺僧以他事犯罪,皆赐死,毁其寺,移帝于燕京之北赐第以居。其实使人监守禁囚,但赐二胡妇供侍饮食及洗濯而已。
天眷十一年,宋绍兴十四年甲子,春,帝忽于所居窗隙中,见一贵人乘骑而来,有一驺从,面甚熟识,但不忆为何人。自后日日至门,久而与其人稍熟,共相言词。一日,驺从者与监人共语于门外,帝私于门内听之。驺从者问:「此是何官员宅第?」监者曰:「此是赵宋官家。」驺从曰:「父乎子乎?」监者曰:「父已死,惟一人。」驺从者问:「年若干?」答曰:「四十余。」驺从泣下不出声。良久,贵人去,驺从者亦去,帝在门内见其形状,猛然大悟曰:「此我子谌也。当初出京不相随,今乃流落为贱隶;虽然,亦我之幸也。此子知我尚存,但恨彼此不得见面。」自后驺从者绝不复来。帝屡于门外窥伺,终不复至。帝恨怅无穷焉。
天眷十二年,宋绍兴十五年乙丑,七夕,燕京大火,九日不灭,随熄随炽,屋宇一空,死者三千余人。金主出京,避于宝盖寺,去帝所居仅数百步。一日,帝立庭中,遥见金主在阁上眺望,帝忽走入室避之。俄有中使至,言皇帝赐茶菓等物,帝拜受之。是夜,城中火方熄,金主复入城。以失火及不救火罪,斩二百四十三人。
天眷十三年,宋绍兴十六年丙寅,监守人犯罪问决。金主命徙帝于城下玉殿观,仍如赡养寺差人监守,不许出入。
天眷十四年,宋绍兴十七年丁卯,金主淫虐不道,内淫其女,外及命妇,又杀害诸王。有岐王亮,乃太祖阿骨打之孙,与金主为昆弟。其妻在燕京,数被召入大内,于是岐王与内外诸臣,密谋有篡弒之意。
天眷十五年,宋绍兴十八年戊辰,夏,金主又杀淄王等十一人,及外族女夫四十余人,政事悉委皇后之弟顺国将军刘驾成,及内侍钱铁刀将军土正童等。
天眷十六年,宋绍兴十九年己巳,九月,岐王与其党弒其主完颜亶,僭号于燕京,改元贞元元年。是岁十月初三日即位。
●一五 帝崩马下
贞元二年,宋绍兴二十年庚午,完颜亮移帝于燕京元帅府左廨中,拘禁如前,然已萌害杀之心矣。
贞元三年,宋绍兴二十一年辛未,帝囚居左廨如前。
贞元四年,宋绍兴二十二年壬申,完颜亮下令,修治甲兵,有南侵之意。亮母乃契丹主耶律延禧之姑母,完颜悉皆之妻,每见亮欲征伐,必戒之曰:「勿事兵甲,汝行篡逆而得天下,若又以杀伐不道治之,将有似你之臣,起而杀汝。」亮大怒,叱其母曰:「妇人何得干预外政!」即令左右拽去,鸩杀之。亮有同母妹二人,元旦入朝贺,亮特令欲淫之。二女走诉其兄平王孚,孚怒曰:「此子不道若此,何以君临天下?来日入朝,切实责之。」亮佯为恭敬,作礼曰:「亮实不道,非兄莫能直谏。」乃再拜而言曰:「敢不悛改!」乃呼酒共饮,词甚逊谢。孚酒醉不醒,亮手杀之。
贞元五年,宋绍兴二十三年癸酉,亮遣使杀其故主完颜亶之子伏,因其提兵至石楼关,遣郭押奴御而杀之。自后无复顾忌,又无敢谏之人,遂一意训练,欲作南征之计矣。
贞元六年,宋绍兴二十四年甲戌,因谍人来报南宋秦丞相死,遂使旁午诛求诘责,欲借以起衅兴师也。亮又旦夕酣饮宣淫,不成人道,内外离心;然惮其威暴,无敢妄议者。
贞元七年,宋绍兴二十五年乙亥,是岁七月,金主改元正隆。
正隆三年,宋绍兴二十七年丁丑,帝居如前,而金兵屡侵鄜虢等郡,旋败去。
正隆四年,宋绍兴二十八年戊寅,金国大败夏兵,俘其将李守澄。兵至灵州城下,夏王惶惧,归命而降。
正隆五年,宋绍兴二十九年己卯,金主命帝出左廨,令人与之习击鞠。
正隆六年,宋绍兴三十年庚辰春,金主亮开宴,燕诸王及海滨侯耶律延禧,昏德侯赵桓,完颜亶之次子佑。酒酣,乃诈以较射击球,首射杀延禧,次及佑并少帝,一时并死于非命,鞠场乱箭马足之下,弃诸尸于野水中。先是帝将到燕京时,遇古寺胡僧,语之云:「祸在马足之下。」至此时正验矣。帝年六十岁,殁于乱箭之下,哀哉!次日,亮早朝,语于左右曰:「我临位以来,耻祖宗之基业,不能混一区宇;所忌者,先帝二子及两降主。今四害已除,夏人归命,所未得者,江南一隅之地,取之易如反掌矣。」是岁,遂命起大兵南向。嗟乎,南北纷争,从今不能息矣!
●附绿
阿计替本末
金阜昌七年,阿计替手持所记上皇少帝及郑朱二后生死诸事实录,授予曰:「秘之!」盖予与阿计替姻侄也。阿计替常曰:我本河北棣州民。靖康中,贼将攻城,守臣王若思投降。我时为州介吏,虏将铁力炽憾入城,王若思与之相见拜跪,坐厅上铁力炽憾视我而笑曰:「斯人面貌,酷类我兄阿计替,我当另视之。」乃以巵酒赐我饮,命我从行。
经月余,至河北征战,我常随之。一日,炽憾诣干离不营下议事。我番服结束从行。干离不见我曰:「阿计替何以尚在?」我但唯唯。炽憾曰:「此非真阿计替,乃面貌之偶同耳,彼实南人也。」干离不亦甚喜我,使人训我以番语,谓炽憾曰:「可呼他为阿计替,待我照管他。」一日,干离不饮次曰:「阿计替,休去他帐中,只在我帐中住可也。」自此只在干离不麾下,手执刀剑弓矢侍左右。干离不惜我谨慎,每以密事告我。
靖康元年,我已在干离不帐下二年矣。二月中,随干离不提师围汴京之安上门。干离不部将钱斯可红败郭京,刀斫郭京左臂落地。可红纵兵返转城下,高举皂旗,指挥众兵上濠。时安上门之西,有将麋斯奕者,领一军曰赤伏军,运皂旗于洞子上,为城上人所得杀之,而手执皂旗高声呼曰:「杀了番也。」入他处,望见皂旗登城,不知是宋兵呼捷,误认为番兵已临城上,遂争相奔溃。番人见守城军自乱,遂乘势上城。东京之陷,弹指间耳。
次日,干离不入城,住瑞相寺,命阿计替领军人打掳,凡得财帛千计,子女十四人。内城尚闭,而虏已登子城驻军矣。又明日,子城开,干离不入子城,住阿育王法堂。粘罕旦夕使人会计,打掳取讨金宝妇女。一日,干离不在法堂上坐,有执女子三人至者曰:「与大王。」因干离不在北国,先曾授封淑耆王,故呼为大王也。阿计替在傍观之,三女皆绝色,颤抖不能言。问其实,乃曰:「我宋国荆王女也。长曰檀檀,次曰修奴,次曰缨给。今日有胡人骤入我府,掳取金宝,又将我父子都杀了,祇留我姊妹三人执至于此。望求早赐死,我等义不可辱。」言毕,俱欲触阶而死,众人掖止之。干离不乃呼其子尚孚电曰:「与汝三人作奴婢。」尚孚电使人引三女子去。是夕,闻俱被淫辱,不堪以闻。
一日,有人扶一美女至干离不帐前,曰:「若乃皇族女,亦付与尚孚电;若是百姓女,即付与左右亲从者。」干离不年已六十余岁,情犹酷毒。尚孚电有弟陆笃诜尚幼,每见女子美者,必就干离不求之,干离不未常允许。又向尚孚电求之,亦不得。一日,伺尚孚电大醉,乃使人刺杀之,尽夺其诸女之尤者,自东京出奔,投粘罕之长子而去。干离不自此后,乃不令人掳掠女子。所伏侍左右两人皆丽色者,亦逐之去,后反为他军所获。尚孚电遗下妇女犹有二十余人,干离不乃悉分与左右亲随。阿计替得一妇,究其本末,云是:「京师城纸铺王员外之女,十九岁嫁于周家为媳。汴京陷,全家离散,遇一番人,将我献于大王,大王复赐于小将军,而得随侍焉。今小将军死,又归于君」云。
其后三月间,车驾出城,干离不谓阿计替曰:「我昨日与元帅说及,叫你随南国官家前往燕京。」次日,干离不引阿计替见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铁力炽之兄乎?」曰:「然。」曰:「叫汝押送赵某父子并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因令趁千户同去。至中途,见骑兵护二帝者,乃同迤逦至京,及移安肃军云州西江州五国城筠从州源昌州等处。又自源昌州至燕京,往来万有余里,凡十有二年。后在燕京又侍帝三四年。
尝再四语予曰:「我随二帝跋涉万有余里,若非我保护,他死亦早矣。」又曰:「我本大宋人,感他南朝恩德,故在路所不拘絷,惟是温言抚恤,又戒约左右护卫。」今到冀州,乃持前所历事迹授予曰:「万一此文逮江南,使中原可复,腥膻可除,而欲求其实,当以此进。」
余念阿计替之忠,故直书其事于前,又记其本末于后。如此不暇饰之以文辞,览者幸毋笑其拙。今因两朝议以河为界,有张氏者欲南归,予乃书其本末以与之,令持以南渡;其遗稿残文,已悉焚其迹矣。阿计替本姓朱氏,名得成,棣州人,今为滑州宣德使云。
●原跋
南烬纪闻一书,向无刊本,亦不知其为何人所撰。余于今夏在友人案头,得覩此本,因假而抄录之。竟三日之功,录成是本。但其中有叙事不伦之处,一仍其旧;或有乖误鲁鱼之谬,亦不自知,读者谅之!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小春,松岩识于养怡书屋。
是书首序署名曰冀之炎氏,定系传抄之误也。近于四库遗书总录内,备悉其颠末,因复识于此。其略曰:「南烬余闻,系宋淮海周辉撰。起自靖康元年正月金人临汴,以至二帝殂五国城而止。编年编月,所纪颇详。然此书他处或不署名。前人有疑其伪者,则以徐梦莘北盟会编检阅所列书目中,无复有之;而晁志陈录均不载也。存以俟博雅君子为之考焉。」松岩又识。
徽钦北徙录 撰人不详
●目录
序
原序
一 汴京失陷
二 帝幸金营
三 二帝被执
四 胁迫北行
五 朝见金主
六 往安肃军
七 徙居云州
八 徙西江州
九 徙五国城
十 徙筠从州
一一 太上皇崩
一二 徙源昌州
一三 召赴燕京
一四 在燕迁徙
一五 帝崩马下
附绿
原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