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录 - 第 11 页/共 48 页
△常昭儒寡会规条
江南苏州府常熟昭文县正堂黄方为公捐恤寡。出示晓谕事。据游文书院肄业生童殷振云等禀称。切生等谊关同类志切相周。惟念贫无锥立。庠士居多。利鲜秉遗。儒寡尤甚。以故苏郡设立安仁分局。创儒寡善会。凡庠生赤贫身故。孀母寡妻一无倚赖者。月给养赡钱文。其经费由紫阳正谊两书院中捐扣膏火银两。拨支公用。荷蒙藩府宪批奖。札饬施行在案。郡垣有例。下邑宜循。况与善邻。尤深民望。常昭两邑设局宾兴。既助乡会之费。书院考课。复添膏火之银。善举递增。寒士攸赖矣。第思生无恒产。犹有馆谷可支。殁有遗婺。并无砚田可恃。或且侍高堂之榆景。无以代尽乌私。抚绕膝之兰芽。无以克均鸠饲。纵勤恤纬。难免啼饥。生等目击情形。不忍坐视。谨仿照儒寡善会。即循紫正之例。各捐膏火银钱。以立始基。在士子分余资于文囿。每课之所捐无多。在穷嫠获滞穗于笔耕。每月之所全不少。业经会同众议。谨拟规条。呈乞请照紫阳正谊两书院成例。批示立案。并札饬书院司董扣留存局。所扣膏火银两。不敷接济。生等除先自书捐。一面另立捐簿。广为募捐。庶几积铢累寸。常此举行等情。粘呈规条到县。据此。查该生等因念庠生身故。每有赤贫。母孀妻寡。一无倚赖。兹拟仿照郡垣儒寡善会扣捐膏火银钱。以为资助之费。并恐捐扣无多。不敷接济。先自书捐。复广劝募。以冀久行。似此谊恤同侪。惠及孀寡。洵称善举。殊足深嘉。所议规条。亦甚妥协。除会详粮道宪立案。并札饬游文书院绅董遵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两邑游文书院肄业生童人等知悉。务各遵照捐扣。并各踊跃书捐。多多益善。庶几经费充裕。再增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身故殓费。以全善举而垂久远。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咸丰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示
△常昭两邑详定儒寡会规条
一紫阳正谊人数众多。膏火系用银款。游文书院人数少。且用钱款。因议稍有变通。拟每期巳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一千文。捐钱一百五十文。未进内外课膏火花红钱。每钱一千文。捐钱一百文。
一拨捐膏火花红银两。仍存书院司董处。俟每月望日。司事前赴宾兴局支领登簿后。按户由司事致送。其举报儒寡亦由司事开报。
一凡在庠诸生巳故者。其妻寔系亲族无依。伊子未经成立。凭学册查明入学年分。及身故年分。确寔者。每户每月致送钱四百文。其绩学儒童之妻。寔系寡苦极贫者。俟捐有余资。再议筹送一致送钱文。现因经费不敷。先行酌定三十额为率。余俟广为续捐。再议筹办
一举报儒寡。须有保人开具本儒姓名入学年分、身故年月、并儒寡氏族年岁、住居何所、及子女年岁若干、并保人名姓。以便司事亲往查核。断不可徇情滥报。恐经费不敷公用。
一宾兴局详定章程。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此会邀请公正司事十二人。每月挨司其事。其正月十二月。各司事汇集宾兴局酌款。按户致送。
一安仁分局有儒寡衣被。遗孤修脯。及儒寡身故殓费。均俟经费嬴余酌增。
○恤颐堂章程(即老人堂本金陵旧章)
卷三之五
尝考之礼。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养老之典。古昔圣王尤为隆重。又况番番黄发。茕独无依。淹蹇颓唐。命悬风烛于此而不有以安之。非所以与民兴孝也。述恤颐堂章程
江宁恤颐堂记
恤颐堂规条
△江宁恤颐堂记
在昔哽噎之祝。见之曲台。茕独之哀。陈于小雅王者以养老为本。圣人以安老为怀。其即我佛慈悲之念乎。则有江宁正觉寺镜公者。真实学道。普济存心。于嘉庆十年。募建清节堂。赈恤嫠纬。延保婴赤。菩提树大。功德水深。宏愿弥坚。宗荫益广。因念佛法大意。众善兼行。无告穷民。颓龄尤甚。积瘁之筋力。役以长贫。易耗之形神。撄之沉痼。发种种而己短。言茧茧而先哀风烛之危既迫于一瞬。饔飧之虑。复困于终朝。接目构心。谁能忍此。于是舍鲍侃之宅。更辟广场。输光学之钱。大施法食。徧告十方之众。共襄七级之修。于十六年复建斯堂。益隆义创。规条綦善。耄耋斯安。养有取乎献鸠。报非责之结草。遂使算高绛县。同资续命之田。年小如来。咸与无遮之会。布裘絮被。暖覆三冬上药中医。危拯六疾。即使嵫景难淹鬼中竟执。而桐棺掩骼。无嗟蔓草之萦。蒿里敛魂永妥佳城之闭。麦饭常浇。九幽勿馁。杨枝一洒。枯骨皆春。厥制详矣。厥功巨矣。夫■〈革喜〉厄之赈。特重于乡师。粻膳之典。有崇于王制。今兹善举。广自缁流。固宣彼法之仁。罔悖儒宗之训。用制斯文。式嘉厥志。将使城号化人。布福缘于一钵闾名行义。现寿相于千秋尔。南城曾燠譔
△恤颐堂规条
一本堂收养无靠老人。年七十以上者。赴堂报名。经董事查明。素无犯案。由邻甲投 府县出结入堂。未七十者不得强入。董事亦不得滥收。
一老人年虽七十而有子孙奉养者。不准收入。
一本堂量经费收养。今己收百六十人。未得入者司事仍注册俟有缺出循序挨补。毌得争越挜纳。
一入堂后设有性格乖张。饮食起居。未能遂意。情愿自去者。堂中所给衣履被物。一概追还。本堂逐出者。棉袄一件。被一床。准其带去。以全怜老之至意。余物追回。
一入堂后。不得随时擅行出入。如有要事。由司事处告假注册。回时销假。月不过一二次出以辰后。入以申先。否则不特黑行不便。抑且司事难查。如司事狥隐。一并立辞。
一入堂后。设染疾病。医药饮粥本堂加意备办调护。倘成残疾仍留养本堂。一切衣物与众共给。
一每月朔望前一日放假听其休息。探望亲戚。设老人有在外滋扰者。当即逐出。不许再入。
一老人四名。共房一间。每年给箕箒一付。四人轮行洒扫。不得互相推诿。以致污秽。
一老人入堂每名给床一张。无帐者给帐一顶【七年一换】 。给席一条【一年一换】 。冬天给草韀一条。给被一床新棉花五斤【三年收旧换新】 。夏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每年给水纱布小褂一件石门布小褂一件。每年给水纱布裤一条石门布裤一条。单布袜一双【二年一换】 。每年青布鞋二双。雨缨凉帽一顶【四年一换】 。蕉扇一柄。石门棉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大棉袄一件新棉花一斤半【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套袍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棉袜一双【二年一换】 。红纬大帽一顶【三年一换】 。瓜皮帽一个【二年一换】 。衣领一条
一本堂所给衣被等物。如有私行典卖及借与人典押者。司事察出。即指名斥逐。司事狥隐者。一并立辞。
一老人衣裳。难以洗濯。每月按名给零用钱一百文。以为浆洗薙发粗纸之费。
一冬至日起。九尽日止。每日给炭墼一个。以免足冷。
一本堂每日三餐。一粥两饭粥用小菜。饭用熟蔬永以为例
一本堂设立。赍堂一所。百叟公同吃饭。如有私造饮食。或烧小锅小铫。及归房私吃者。立即斥逐不但丰俭不公。抑且恐防火烛。司事须每日检查。并责令在堂老人。公同举报。
一本堂粒米同餐董事司事粥饭蔬菜。皆与老人一体。不得另起锅灶自行私食。
一本堂悬本梆一架。饭菜熟时。厨夫将碗箸摆齐监督鸣梆。俟老人齐集坐定然后摆菜。各自盛饭。食毕各散。其收洗碗箸抹桌等事。司事责令厨役。率以为常。
一每日一粥两饭。用上熟好米。董事司事互相监察。
一每顿蔬菜十斤。用油三两。油之多寡。谅菜增减。每顿司事放油。与监督同看。油已入菜方回。庶厨役无偷漏。违者均咎。
一饭时熟菜。每人各一碗。令厨役冬则盖之以碗碟。司事仍不时巡看。老人庶不冷食。
一粥时小菜。每人一碟务要洁净。不可腐臭。由司事处按时支放。
一在堂俱系高年。齿牙不利者多。凡小菜蔬菜。俱以熟烂为要
一端阳节。每人给粽子四个。钱三十文。
一中秋节。每人给月饼一个。钱三十文。
一年节 每人给素菜一碗。年糕二条。押岁钱六十文。
一恭遇万寿圣诞每人面一碗。
一上元佳节。每人给元宵十枚。
一凡有愿输蔬菜菓品食物者。由司事分给在堂老人均惠不在常例。
一本堂老人衣食零星俱经酌定。不丰不俭。已可各适天年。如有藉说孤苦。求人私助告募者。司事查明。即指名斥逐。不得狥隐致乱堂规。
一入堂寿终。如有寿材者。听其自用。无者给棺一具。装殓褥一条枕一个封口油灰一斤纸钱一块□锭一千。零用钱二百。抬钱三百打坑作堆钱三百。有坟归者听归。如无坟地者。即埋于本堂南门外丁字墙义塜。立石以志其名。每年春秋本堂致祭。
一本堂义塜。五年一修。以免坍塌骸骨暴露。
一本堂设立素轴一挂。凡老人故于堂者。书名于轴使岁时受一瓣香人没名存先后入者同沾义意。
一每年清明及十月十日。施食一坛。以追荐亡故老民。
一本堂代众设立耆老公祖堂一所。清明岁时。听各老人瞻拜祖先以慰孝思。
一本堂老人。定于黎明即起。黄昏即眠。止于公堂设灯一盏。不得私行点灯入房。以免火烛。令司事不时查察。
一四人共房一间。给面盆一个。澡盆一个。提桶一个。脚盆一个。四人公用。如不愿公用。听其自置
一本堂煤灶一所。永久设立。以便茶水。
一老人洗面。各人携盆赴煤灶取水。夏日携桶取水。洗浴亦然。
一公堂设立茶具。司茶者将茶安放公堂。毌弃毌竭。听老人自行斟吃。
●得一录卷四
冬月收养遗孩条程
冬月恤丐条约
救生局章程
救火章程
施药局规条
栖流局章程
○冬月收养遗孩条程【锡金成案】
卷四之一
周礼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日慈幼大学传曰。上恤孤而民不倍。葢以髫龀之年。顿失怙恃。茕茕孤露。伥伥何之。况值隆冬饥寒交迫。风霜雨雪。最易摧残不有以抚之。恐弱质孱躯。转眼即填沟壑可悯孰甚焉。述冬月收养遗孩规约。
江苏藩宪裕通饬札
收养幼孩厂规
△江苏藩宪裕通饬札
为通饬劝捐。设局冬月收养遗孩。以养天相而全人类事。照得天地以好生为心。王政以赈穷为首。鳏寡孤独皆天下之穷民。而孤儿尤甚。春夏秋冬。皆孤儿之苦境。而冬月尤难。故十岁以下。六七岁以上之幼孩。饥不能自为食。寒不能自为衣。既失父母提携。又鲜亲族倚托。当夫风雪天寒之候。昼则呻吟道路。夜则露宿街衢。被体者裋褐不完。入口者水浆亦缺。不死于冻。即死于馁。非特目之所不忍见。抑亦耳之所不忍闻。言念及此实堪悯恻。省城及外州县。设有养济院育婴堂等处。于养老恤幼之举。已属周备独此遗孤既非育婴堂之所能收。亦非养济院之所可托。各守令为亲民之官谅无不以民瘼为念。而此蚩蚩之氓。茕茕在疚徒使饥寒交迫。日啼号于为民父母之前。谁非人子。谁无父母。恻隐有心。能不为之动念耶。本司前守武昌曾于省城设立恤孤局。收养无依童稚给与口粮。衣履之外。计其教习技艺之方。每岁筹拨银三千两。永以为例。议立章程。通饬各州县一一照办。全活良多。兹采访得锡金两邑绅士所刊冬月收养遗孩录披阅之下。嘉其布置得宜规画尽善。夫集腋成裘。其事甚易。存孤养幼。其德靡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凡斯善举。各宜仿照而行。除饬苏州府长元吴三县先行查议详办外。合将本司前办章程各稿。汇刷一册。同该绅士等征信录。一并札发。札到该府即饬遵照。并饬将发来章程各项。悉心查核。分发各绅耆广为劝捐选举公正董事。设局收养或捐银生息输产收租。目前即为经久之计或聚少成多。集小致巨。逐年渐成增广之规。既不拘于旧章亦不限以定额。行一邑则一邑蒙庥救一人则一人被泽。各从愿力。妥议规条事在必成法期无弊。一俟捐有成数。即行通详察核。该府如能倡首捐廉更见尽心抚字。该府为各郡领袖。省城又为他邑观善之区。务须拣择宽厂适中之地先行建设。或于养济院等处。查有空间房屋暂时设立。俟捐项集齐。再行兴办。仍即督同三首县。迅速妥议详夺。保赤即以保民。有教必先有养。为善最乐积厚流光本司有厚望焉。将遵办缘由。先行报查。瞬届严冬慎弗泛视刻延。切切此札。
△收养幼孩厂规
一厂例止收养六七岁至十岁左右之孩其十四岁以外自能谋食俱不准收或系废疾。方准逾格暂容。但以十六岁为止
一近有一等贫户辄将四五岁之出屎婴孩。送置厂首。自则躲于左近觇伺。收则弃置而回。不收则仍抱去等类。殊开觊觎之端。察出概不准收厂。
一凡上年曾经养过。今已长成一岁。须将旧册查明核实年纪。如现年在十四岁以外者。概不准收。
一凡上年出厂。系有主收领倘有仍流为丐。又来投厂者。必须查明因何背主离异。如情有可原者。方准复收倘有负义在逃或犯拐盗不法等情。即使年纪合例亦不准收留
一凡例不应收之顽皮恶丐。来厂恃强硬捱者。即令丐头驱逐。毌得畏缠滥收。有坏厂规。
一凡合例幼孩既准收厂。即问明姓名年纪。住所。父名母氏。现存已故。有无眷属。向依何处。如何度日。因何抛弃等情据实注册备停养时分别发放。
一既准入册收养之孩。即给棉衣棉裤毡帽束带蒲鞋。令其穿戴。先与白粥充饥。用木牌书其姓名。编号常系腰间。以便认牌呼名。稽查管朿。
一于东首号房装折两排十间。前五间编仁义理智信后五间编忠良孝友贤等号。着地厚垫砻糠上覆芦席。用麻布鞔面草韀。尽房铺满。上葢横泾秧韀。每房卧孩十六名。标名铺次。注明册档。各认原处自卧。不许更移地步。
一于西首号房装折另号一间。以备病孩移卧。勿令他孩传染病气。再装折臭号一间。或有遗尿幼孩经同伴报明。即行提归是号。令与一类遗尿者共宿。以便撤韀晒晾。